房穿明末,开局后门通北美 第102节
俺们这一路来吃的粮食,不能让义军白给吧?
俺们去垦荒需要的工具、口粮义军不能白提供吧?
更别说,义军还会保护俺们的安全——义军将士们不得吃饭,不得养家,死伤了不得抚恤?”
大队长说到这里停下,人群又嗡嗡地议论起来。
杨万永注意听了听,发现大伙儿疑问不少。
“这打底就分五亩地,要是有的人家偷懒少干活儿,或者干脆去干别的,不是白得五亩地吗?”
“这分了田地,义军要收多少税?不会比大明那边还高吧?”
“···”
杨万永作为曾经的富农,则敏锐地注意到了大队长话语中的“田地使用权”。
心想,啥叫使用权?
难道分了田地,还不归他们所有?
倒是拿出五十亩田地归公这件事没人质疑什么。
正如大队长所说,垦屯过程中,他们吃义军的、用义军的,还接受义军的保护,义军得到一部分田地本就应该。
况且,算起来,他们本就是义军的一份子。
至于大明朝廷的垦荒政策是否比义军更好?
在场的难民没人懂这个。
因为大明朝廷组织的大规模垦荒,基本都在洪武年间。
普通老百姓谁知道那么久远的事?
近一两百年,大明只有少数偏僻府县,偶尔会有官员招募流民垦荒,充实户口,增加政绩。
但那些地方土地大多贫瘠,垦荒难度也高,甚至很不安全。
农民去了至少需要一年以上,乃至两三年的辛苦劳作,才能养活一家人。
另外,在没有获得官府允许的情况下,垦荒是违反朝廷律法的。
不然怎么将那些跑到深山里私自垦荒的百姓叫做逃民?
总体而言,义军在北美的垦荒条件很不错了。
也就跟大明初年没法比——那时因朝代更替死了太多人,大量熟田好地抛荒,百姓去了就能白捡。
但这种好事也就封建王朝开国的前一二十年有,其他时候就别想了。
···
人们议论了会儿,便七嘴八舌地提问,又弄得大队长焦头烂额。
过了好一会儿,才算收集齐疑问,一一作答。
“屯垦的事是俺没说仔细——先说有人偷懒咋办?
屯垦时对各户是有最低工分要求的,如果最后得到的总分太低,就不能获得保底田地,只能获得后面按工分多少所分的田地。”
听到这话,那些担心被好吃懒做之人占便宜的百姓明显松口气。
显然,若没有保底的五亩田地,只分得工分田,是很吃亏的。
倘若有人偷懒,分田时总分不及格,能分到的田地绝对会很少。
“再说田地税赋的事儿——分完田地的头一年,只需二十税一;第二年开始,改为十税一。
大伙儿不要觉得多,首领说了,除了正税之外,义军不会在种粮食的田地上加征其他杂税。
另外,征发徭役时,义军不仅会给服役之人提供口粮,还会补给一定数目的工钱,而非像大明那边一样让大伙儿自备干粮去白干。”
刘升其实原本想要直接废除徭役的,却在李长文的劝说下改变了想法。
首先,征发徭役本就是朝廷集合民众力量做事的主要手段,如果放弃征发徭役的权利,很多事便很难完成。
况且,即便是后世的民众,也未必都是明理践行之人,更别提此时的民众了。
如果不能征发徭役,某些事即便朝廷出钱雇佣,百姓也未必愿意去做。
另外,朝廷做事需要的民夫都按市价雇佣,将会造成沉重的财政负担。
所以,在国家发展到一定程度前,取消徭役就是自取灭亡。
最后,民众在享有国家赋予权利的同时,本就该担负一定责任和义务。
比如兵役,后世发达国家都没有废除此项。
故此,徭役只能减少、减轻,不可能完全废除。
至于说,田税定为十税一,会不会太高,让移民们不满意,刘升并不担心。
通过他原先的一些认知,再加上李长文等人的印证,他基本了解了大明此时农民的税赋有多重。
很多人一提起明朝农业税,就会想起三十税一乃至四十税一的超低税率。
可为什么中后期农民负担那么重?
如果查看明朝田地税赋相关资料,必须要注意一个容易被忽略的条目——时间!
资料上都是写:某一年某地农业税率为百分之几。
为什么会写明年份?
因为大明各地农业税额每年都会变化——如果没变化,那肯定是相关机构和地方官府懒政,直接沿用上一年的。
大明对农业税的征收其实是定额摊派。
比如说,朝廷要求某省今年要交多少万石粮食作为农业税,然后省里分摊给各府,府里再分摊给各县,县里则往里甲摊派。
当然,大明朝廷也并非一点不灵活。
倘若某省今年多地受灾,粮食歉收,省级官员是可以跟朝廷在农业税额上讨价还价的。
比如说奏请减免某地农民税赋。
这种政策,在吏治清明,朝廷中枢及地方官府运转良好时,农民负担确实不算重。
可到了王朝中后期,中枢高层昏聩无能,地方吏治腐败,再加上一两百年来的土地兼并,三十税一的农业税就只能成为传说了。
比如,某省今年多地受灾,粮食歉收严重,可巡抚等高官因政绩等考虑,隐瞒不报。
再加上中枢高层昏聩不查,就会给该省定一个正常年景的税额。
接着各级地方官府开始摊派,因为贪腐、无能,税额该多的地方摊派却少,该少交的地方摊派数额却多。
官员、士绅免税,又往往是大地主,于是摊派下来的定额农业税大多落到了少数自耕农头上。
自耕农遭了灾,没得到救济,反而被官府逼着缴纳沉重税赋。
想想会有多惨?
曾经的富农杨万永就是这样被逼逃离家乡的。
而在这种情况下,对明末许多农民而言,根本就不知道三十税一这回事。
他们所面对的人是县里来崔征的吏书、衙役,以及帮着崔征的乡贤里长。
这些人只会告诉农民,今年你家夏税秋赋应缴多少,这运粮去京城的运输费及损耗又是多少,什么丁银、役钱、辽响、剿饷、练饷等又该交纳多少。
最后当着农民的面,算出一个“公正”的数目,并开条告诉农民,哪日之前必须缴纳齐钱粮,如果缴纳不齐,会承担怎样严重的后果。
就是这个看似“公正”的数目,却会让农民倾家荡产,甚至是卖妻子儿女。
如果只是卖了田地成为佃户,或许还能忍受。
可如果到了卖妻子儿女这步,就没几个人能忍了,要么拖家带口逃离家乡,要么干脆揭杆造反!
杨万永等难民逃离家乡,虽然主要是因为旱灾、蝗灾,可沉重的税赋,各种杂税摊派,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所以,听大队长宣布了义军的税赋政策后,很多人先是一愣。
随即就不可置信的惊喜欢呼——
“太好了!真的只缴纳正税吗?”
“服役时真的包吃,还补给工钱?”
“···”
百姓们并非质疑,只是觉得政策太好,不敢相信而已。
杨万永觉得义军不可能拿这事开玩笑,于是趁着人群稍安静,问起他所关心的事。
“大队长,你之前说分了田地我们有使用权是啥意思?田地难道不是俺们的吗?”
“就知道有人会问这个事。”大队长笑起来,“俺当时听着也糊涂,特意向王总管反复问了。
这田地说不是俺们的,其实跟是俺们的差不多。
这么说吧,在北美这边,田地的所有权或者说田骨,都是华部的。
俺们分了田地后拥有的使用权跟外面的永佃权有点像,又有些区别。
在北美这边,你买卖田地,只能买卖使用权,且必须去相关衙门立契约,不得私下里买卖。
另外,你可以把田地租给别人种,但这个人却不能再租给第三人种。大伙儿听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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