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火红年代,我在山里当咸鱼 第110节
“吱吱,你知道哪里有咩咩?”
韩晓康一只手托着饭碗,用另一只手指指周围的山峦,嘴里发出一阵阵的,“咩咩咩...咩咩,咩...”
“咩...吱吱!”
小猕猴终究学不会岩羊的叫声,但它确实听懂了韩晓康嘴里的叫声,究竟代表着什么动物。
只见吱吱把玉米糖塞进嘴里,然后就在茅屋的篱笆墙上,不停的蹦上去,又蹦跶下来。
似乎是在模仿着岩羊群,在悬崖峭壁上跳跃奔跑的样子,“咩...吱吱!”
韩晓康点点头,然后又从丰巢柜里,拿出几颗糖果丢给吱吱,“咩咩...砰!”
随后韩晓康嘴里模仿了一声枪响,又开始扒拉饭碗,表示那个东西可以吃。
“吱吱!”
觉得自己对眼前这个人有用的小猕猴,此时显得很开心,不停的在韩晓康的面前兴奋的转圈,“咩...吱吱!”
“吼吼吼——”
高兴了一阵,小猕猴用后爪站立,伸出前爪,不停地擂着它自己的胸脯:“咩...吱吱,噗!”
想模仿韩晓康开枪的声音,结果发音不对,直接模仿成了高压锅漏气“噗——”。
看见对方听懂了,韩晓康便放下心来。
打算这两天留在茅屋里,一边开垦土地、耕种庄稼,一边等着吱吱出去替自己找野羊群。
自己的骑步枪威力太大。
用它来打锦鸡秧鸡、野兔田鼠什么的,确实不太合适。
那家伙一枪穿过去,哪是打猎呀,纯粹就是在剔骨拆肉!
摸摸吱吱的脑袋,韩晓康也不回屋了,干脆就蹲在屋檐下吃饭。
也好陪陪这只孤独的小猴子。
其实在巴蜀地区,这个时期的岩羊很多,其中一种岩羊还有专门的“四川亚种”。
甚至另外还有一种,至今都没有准确分类的“四川亚种岩羊”,被称为矮背岩羊。
还得是去打这种大猎物,才有劲呐!
要知道,四川岩羊形态介于绵羊与山羊之间,外貌也确实兼有这两类羊的一些特征。
一只雄性岩羊,体重为60-75公斤。
要是自己有幸能够打到一只的话,那卖出来的现金,不会比卖一头野猪少。
羊肉贵啊!
野猪因为没有阉割过,它总有一股腥膻味。
而野山羊就不一样了,这东西本身就不用阉割,本身就是吃它那个膻味。
如果能够打到一只野山羊的话,确实能卖不少钱。
这样一来,自己就可以向红光生产队,提前交掉今年自己需要上交的定额任务了。
其实韩晓康知道:再过上一个多月,到时候人民公社全面铺开之后,自己是完全可以不用去交这笔钱的!
知道吗?
在人民公社成立之初,是有一条硬性规定的:那就是旧账不追,老账一律作废。
只因为人民公社都已经成立了,大家同吃同住同劳动。
家里不用开伙做饭,大家都是吃大食堂,所以也用不着在家里放粮食。
更不需要保留自留地、不需要在家里养鸡养鸭什么的。
既然公社化,大家都没有私产,那么以前欠生产队集体账户上的钱,也就一笔勾销了...
所以如果自己真要够赖的话,到了年底,这笔原本应该上交给集体的钱。
其实自己完全可以赖掉。
算了!
韩晓康不想因为这么一点点钱,而让自己慢慢变成眼光浅显的人。
能够用这100来块钱,换的自己一身的自由,这已经非常的庆幸了。
等到韩晓康吃完饭,平平乐乐,大虎二虎也啃完骨头出来了。
小猕猴有了玩伴,自然就顾不上理会韩晓康。
这家伙一会跳上小狼平平的背,一会又跳上二虎的后背,就那么不停的蹦来蹦去的玩耍。
小猕猴吱吱的玩心太重,韩晓康打算等到明天早上的时候,再提醒这家伙一遍。
免得它玩着玩着,就把正事给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现在小猕猴玩的开心,那就让它们玩去呗。
拿着空碗,韩晓康返身进屋。
此时阿菊和周敏也早就吃完了饭,她俩正在试穿,今天阿菊刚刚缝制好的丝绸内衣。
而做内衣的材料,就是来自于那个老式降落伞。
阿菊个子还算可以,但她很瘦,一圈小蛮腰双手就能捧住。
所以她给自己缝制衣服,用不了多少料,光是以前给吱吱缝制那套保护罩,阿菊把它拆下来,洗洗晾干之后。
就能给她自己缝制2套抹胸、外带3条真丝小内内。
外带还能做1条,冬天用来御寒的围脖。
但韩晓康不干,嫌那是用过的,太埋汰。所以又重新给了阿菊一个全新的降落伞包,让她趁着周敏不在屋子的时候,拆开随便用。
至于曾经用来充当过包袱皮的那些绸缎,韩晓康说自己另有他用,让阿菊把它洗干净,晾好就行。
自己的丰巢柜里,有好几个降落伞包,这东西放着也没啥用,谁也不会没事跑到山顶上去,噗通往下跳...
等到韩晓康进了屋,刚好看到周敏在阿菊丝滑的后背上,帮她系后面的绳结...深山老里,没有纽扣。
所以阿菊的抹胸后面,是用的两根细绳子,替代纽扣使用的。
灯下看美人,越看越迷人。
尤其是现在这个角度,属于是侧后方,属于半遮半掩、隐隐若显。
简直就是急死个人了!
第103章 试试改良后的种子
刚刚一跨进房门,就遇到阿菊在换衣服。
退出去,肯定是不可能的:到院子里去看猴,难道还会比在茅屋里看人更有趣?
而且屋子里的两位姑娘,她们怎么不可能知道,韩晓康已经进屋了呢?
总共才巴掌这么大一间屋子,哪怕二虎跑进跑出的,都能引起屋子里的气场变化,就更别说进来一个大活人了。
对方都不怕,那自己怕个毛!
深山老林里,没那么多世俗的羁绊。于是韩晓康走到桌子前,坦坦然然的坐下加饭,满是随意的问她们,“怎么样?你们觉得这布料好不好?”
“好啊。”
阿菊脆生生的回道,“这还是绸子的呢,我听说以前在旧时期的时候,只有地主老财才能穿得起。”
周敏一边帮阿菊扯下身上那条抹胸,换成另一条试试大小,一边笑道,“你家不就是老财吗?家里有绸子衣服么?”
“没有,哪有那金贵的东西!”
阿菊娇笑不已,“我爹白顶了一个小地的名头,其实他只有一件半新旧的长衫,等到赶集的时候,才能穿到街上去妆点一下门面。”
在旧社会,长衫不是人人都可以穿的。
这倒不是说有什么硬性的规定,而是有一种,大家潜移默化中都认可了的规矩。
一般来说,穿长衫的人不是小学里的教员、就是店铺里的掌柜。
还有一些混江湖的袍哥大佬,他们也会穿长衫,像普通的下里巴人,那是没资格穿的。
所以在旧时期的时候,穿短打、还是长衫,就能看出来一个人的大致社会地位。
吴老七那家伙!
一辈子省吃俭用,舍不得吃舍不得喝,拼命的攒钱置办土地。
其实他就是个土老帽,按理说也是没资格穿长衫的,那就更不要说丝绸褂子了...
要是让武举人穿,那还差不多!
整个武家寨生产8队,也就只有武举人才有那个资格...虽说他那个“举人”头衔,是花钱买的。
可架不住武举人的祖上,那是真正的“地”字号富裕人家啊。
武家寨生产队附近的土地,以前可全都姓“武”!
只是后来从武举人爷爷、他爹加上武举人自己,几代人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败家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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