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穿越架空> 重生火红年代,我在山里当咸鱼

重生火红年代,我在山里当咸鱼 第274节

  但看见韩晓康兴致了了。

  最终提着一大串钥匙的胖妞只能暗自叹口气,哗啦啦的,一步一颤出去了。

  刚才给别人钱,倒不是韩晓康圣母,更不是筋虫上脑一时冲动。

  要知道在这个时期,对于这方面的事情,抓的那才叫一个严厉!!

  但凡被抓住了,女的不是装车发往大西北,和住地窝子的那些可敬可亲的年轻哥哥配对。

  就是直接塞到某个沟里,用瓦片吃饭,用竹筒喝水,天天只要眼睛一睁开,就得乖乖的去开荒种地。

  她们剩下的余生,从此就休想走出那条山沟了,直到劳动至死为止。

  这么一来。

  那她这一辈子,可就算是彻底完犊子了...

  反过来说,既然那位枯瘦如柴的姑娘,不惜冒着搭进去一辈子的巨大风险,也要出来挣这种钱。

  那么就可以很肯定,她是遇到了很大很大的困难。

  既然这个事情发生在韩晓康的眼皮子底下,而自己呢,恰好又有这个能力。

  那就顺手帮帮吧!

  要不然的话,心里总有一件事在那里卡着,不上不下的,忘也忘不掉。

  终究会让人憋屈得慌,活的也不敞亮...

  至于说为什么要给对方20块,而不是50块,也不是2块钱?

  这也是经过韩晓康深思熟虑的数目:给多了,只怕那位姑娘因此尝到了甜头,觉得这个行业大有作为,时不时会遇到豪客打赏。

  那可就麻烦了!

  而给的太少了呢,又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算了吧,不就20块钱嘛!

  哪怕买个自己的内心安宁,也值。

  更何况,堤内损失堤外补。

  韩晓康想好了:今天晚上,等到自己和鼹鼠做交易的时候,一定要额外再让她多给20块钱。

  还就不信了!

  上1000块钱的大买卖,鼹鼠会为了这一点点小添头,就甘愿放弃这笔生意?

  等到好不容易熬到晚上,夜幕降临。

  窗户上的玻璃响起了“嘟嘟嘟”的、很有节奏的敲击声。

  等到韩晓康撩开窗帘,玻璃外已经没了人影,只是窗户缝隙里夹着一张纸条。

  拿过来一看,上面写着:

  【8:30,老地方,县蚕茧站,大树边,只准一个人前来。】

  等到韩晓康摸黑赶到蚕茧站,也就是上次交易那个地方。

  墙头上,早就站着那道陌生而又熟悉的娇小身影,“来了?这次是什么货?”

  “好货,大金表。”

  “和上次的那块金表一样?”

  “比它值钱多了。”

  “呃...但我们这边,你上次说要的那批粮食还没准备好,恐怕还得等几天...”

  “没事,这次就用现金吧!等到下次我再来找你们的时候,我只要粮食。”

  “好!咦?看样子,你手上的好货不少啊。”

  “姑娘,你问的有点多了。”

  “呃...也是。把东西拿过来我看看吧!”

  这次韩晓康拿出来的金表,属于顶级品牌,搞的不敢估价的鼹鼠再次跳下墙头,找她的师兄帮忙掌眼。

  最终这次交易,对方给出的价格是1600块。等到快付钱的时候,在韩晓康的坚持下,鼹鼠又百般无奈的,多给了20块钱...

  此举搞得对方直接发懵:为了区区20块钱,这家伙居然威胁要取消交易?

  这不是丢了西瓜捡芝麻吗?

  但好在这20块钱,仅仅是鼹鼠从这笔交易,预估的利润之中拿出来的。

  属于“让出一点点利润”范畴。

  所以,鼹鼠倒也能接受。

  只是她实在是想不通,韩晓康为什么非得这样干的原因而已...

第228章 又赚一大笔工分

  和鼹鼠交易完成,钱货两讫。

  大家都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在回招待所的路上,韩晓康的脑子里,不出意料的响起了那道熟悉的机械声音:【叮——】

  【今日出工:正常计分10个】

  【卖岩羊、蜜梨,获得农业先进生产奖,奖励工分217个】

  【出售藕米佳金表一块,获得优秀商业贡献奖,奖励工分805个】

  【叮——】

  【工分统计:余额总数为1753】

  【提示:1,可选择耗费1000工分,升级丰巢柜。2,可继续积攒工分至2000,以便升级瞬移技能】

  【请选择......】

  自己有1700多个工分?

  这让韩晓康稍稍感觉有点难以抉择。

  只因为接下来,自己准备做一车海带生意,需要出趟远门,去潮汕丰陆那边跑一趟。

  而那边宗族势力挺大,喜欢抱团、很排外。

  更吓人的是,那边的民风...恐怕已经不能用“彪悍”这个词,就能形容得了那边的人了。

  那是...可以这样说吧,即便是阎王爷去了那边,能够保持不尿裤子都不错了。

  处于自家的安全考虑来说,提升瞬移技能,就是对自己生命的最大负责。

  但因为自己跑过去是为了做生意,是为了赚钱。

  那么,如果自己选择升级丰巢贵的话,那将带来实实在在的巨大利益。

  要知道,这次自己跑沿海去收购海带,其总量都是论车的,可不是一个小数量。

  哪怕丰巢柜能让这些海带,只增重10%,那么多出来的这些海带,就算是完全属于韩晓康的纯利润了...

  这笔钱真还不少。

  嘶...为难。

  想了想,最终韩晓康还是选择保命要紧,决定把工分再攒攒,到时候好用来升级瞬移技能。

  等回到招待所。

  今晚,韩晓康不愿意继续住在这里,白白浪费一夜。

  所以便抓紧时间,匆匆忙忙跑找到店老板乌鸦,让他把押金一退,接着韩晓康连夜出了县城,沿着省道,径直往振兴区街道赶路。

  不过区区27里路而已。

  在这个时期,似乎人人都是像戴宗一样,脚下贴着“神行符咒”,各个走路都是一把好手。

  别说振兴区公所,到县城之间不足30里路的距离了。

  在这个时期,可以说句毫不夸张的话:为了给在学校念书的孩子送口粮、咸菜过去。

  有不少父母,可以在2天之内来回走180里路,就是为了给自家住校的孩子,送过去一袋子杂粮...

  【真人真事,直到8,90年代,邻居家就经常硬走来回接近200里路,给他女儿送粮食、咸菜。】

  所以,既然别人都能走,身强力壮的韩晓康自然没理由怕这怕那的。

  等到韩晓康走出县城,刚刚拐上通往振兴区的马路。

  只听见身后传来“嗵嗵嗵”的一阵响。

  回头一看,在这个阴云密布的夜晚,却只能远远的看到一盏昏暗的灯笼,晃晃悠悠的由远而近...

  随着声音越来越近,一个巨型怪兽的轮廓,便渐渐在黑夜里显露出来。

  只见那好似一只独眼龙的怪兽,摇摇摆摆、左摇右晃,就像一个酒蒙子在深夜里深一脚浅一脚的往家里赶路一般。

  一边艰难的往前走,一边吭哧吭哧的,发出阵阵巨大声响...

首节 上一节 274/337下一节 尾节 目录txt下载

上一篇:洪荒巨龟:悟性逆天,加入聊天群

下一篇:返回列表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