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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诸天影视从公寓开始 第140节

  “我知道了,我一会儿就去找这本书好好看看。”周晓白醒了过来,听苏慕这么一说,她方才醒悟,自己对钟跃民了解的还是太少太少了。

  从公园出来,俩人分道扬镳,苏慕回医院,周晓白也没去钟跃民家,她去找来苏慕说得那本《在路上》,在家整整看了好几天。

  看完之后她的脸上没了笑容,搞得周镇南还以为出什么事儿了,被周晓白以即将离家,舍不得他们应付过去。

  在周晓白离家参军的前一天,钟跃民在家里给她送行,如果是以前,周晓白肯定会感动不已,甚至是受宠若惊,可看完了《在路上》,对比主人公和钟跃民的言行,周晓白觉得正如李奎勇说得那样,自己恐怕很难拴住钟跃民了。

  钟跃民家的客厅里静悄悄,留声机的印象里传来柴可夫斯基的《忧郁小夜曲》,两个人的心里都有淡淡地忧伤在流淌。

  钟跃民和周晓白每人手里拿着一杯红葡萄酒,他们默默对视着;钟跃民举杯道,“晓白,明天你就要走了,我为你践行,干了这杯.‖ 。”

  周晓白目光迷离,“别干,喝一口,好么?”

  “为什么?”

  “杯子里的酒没了,宴会就要结束了,可我不想让它结束。”两个人各自饮了一口。

  钟跃民叹了口气道,“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周晓白一冲动,差点就要固执地反驳,“有,就有不散的宴席,我的宴席永不结束。”可想想《在路上》,再想想李奎勇的话,她的话到了嘴边却变成这样,“跃民,到了陕北,你打算怎么办?”

  钟跃民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道,“打架的事儿是不能干了,拍婆子的毛病一时半会儿改不了,在当地娶妻生子过日子呗,不然怎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周晓白抬起头来凝视着他,久久没有说话,这让钟跃民有些不适应,按说周晓白听到这话不是应该哭着骂他一场么?

  泪水从周晓白眼角涌了出来,可她硬是强忍着没哭出声,她知道自己和钟跃民的故事该结束了,她从包里掏出一本黄皮书递给钟跃民。

  “有个看过这本书的人,说你和书里的主人公挺像的,开始时候我还不信,现在看来还真是这样;明天我就要去当兵了,估计你也不想有我这么个拖累,所以这本书就当做分别的礼物吧,我去的部队你也知道,你要是还记得我,就给我写信,不记得就算了……”

  “晓白!”

  钟跃民愣住了,周晓白今天是怎么了?其实原本今天他就打算和周晓白说分手的话,可没想到周晓白竟然先他说了出来,让他茫然不知所措。

  周晓白悄然离去了,那本书就放在桌上,钟跃民愣了一会儿,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拿起书翻看起来,他很好奇这本书里到底说了些什么,能让周晓白有如此大的变化肠。

  这本书不是公开出版的书籍,只有高级干部出入的内部书店才有,据说是供他们批判学习用的,书的封面是黄色或者灰色,没有任何装饰,俗称“黄皮书”或者“灰皮书”,这些书在大院子弟圈子里很流行,钟跃民和郑桐就看过不少。

  《在路上》的故事很简单,主人公萨尔为了追求个性,与迪安、玛丽卢等几个年轻男女沿途搭车或开车,几次横越米国大陆,最终到了墨西哥,一路上他们狂喝滥饮,高谈东方禅宗,走累了就挡道拦车,夜宿村落,从纽约游荡到旧金山,最后作鸟兽散。

  然而钟跃民翻了几页就被迪安-莫里亚蒂吸引了,他藐视权威,无视传统,听凭本能和个人意志的驱使,做事疯狂而不顾后果,和钟跃民自己的行事喜好颇有相似之处,看着看着他忍不住大声朗读起来,“.‖ 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带着最初的激情,追寻着最初的梦想,感受着最初的体验,我们上路吧……”

  二十多万字的小说,钟跃民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一直到实在扛不住了才上床睡去,等他重新醒来的时候,已经快晚上了。

  (王钱赵)这也让他错过了给周晓白送行的机会,在火车站,周晓白的目光一直看向站台,可是一直到火车开动,她也没有等到钟跃民的身影。

  周晓白终于没忍住倒在罗芸怀里哭了出来,她知道她的初恋已经结束了,那个充满叛逆的英俊少年终究是不属于她的。

  而就在这个时候,苏慕再次偷偷摸出医院,朝宣武区南横街走去,那里是他的家,家中还有他母亲、三个弟弟还有两个妹妹。

  “哥,你怎么回来了?”刚进胡同,就看到三弟李奎元。

  李奎元家里排行第三,实际上却是兄弟六人中第二大的,比他大的那个没能养活,这小子今年十四岁,正穿着李奎勇从老兵那儿抢来的将校呢军服,一手缩在袖子里.

第二百章:家人

  一看他这架势,苏慕就知道他要干什么,脸马上拉了下来,“袖子里藏着什么?这是打算干嘛去?”

  “没干嘛……”刚想辩解两句,看到苏慕的目光,李奎元马上怂了,李顺发一死,李奎勇就成了这个家庭的主心骨,担起了管理家庭收入的重任,就连他妈买菜也得找他要钱,李奎元和几个弟妹都得听他的话,只要他一瞪眼,李奎元绝对不敢分辨。

  李奎元亮出了藏在袖子里的东西,一把五六式军刺,将校呢再加上五六式军刺,不用说,这铁定是准备出去打架的。

  穷人家的孩子性格容易走两个极端,要么极其自尊,要么极其自卑,李奎勇属于前者,他从小好勇斗狠,打起架来不要命,他练摔跤打拳的唯一目的,就是不受人欺负;在和别人打交道的时候只求平等,如果别人不给,他就会用拳头说话。

  有样学样,他这几个弟弟也都和他一样,从小就不爱学习,反倒对打架斗狠极其热衷,从电视剧里最后李奎元去找钟跃民告诉他李奎勇重病时687的衣着打扮来看,这孩子将来也和他一样,都是在社会底层厮混。

  “走吧,跟我回家去吧!”李奎勇叹了口气,也没说什么,夺过李奎元的军刺一把丢到下水道,提溜着脖子把他带回了家。

  “哥,你不是在住院么?怎么回来了?”李奎元依依不舍地看了一眼军刺,这可是好东西啊,可也不敢说什么,只好问起了李奎勇为啥从医院出来。

  “医院里待了这么多天,憋得慌,就跑出来回家看看。”说话间俩人已经回到了他们家院子外面,李奎勇一家七口和其它十几户人家住在一个大杂院里,挤在东边两间加起来只有十四平米的小房子里。

  房子被用木板和红砖支起来的大通铺挤得满满当当,全家的换洗衣服放在几口木箱里,木箱放在铺板上靠墙的位置,三只箱子叠起来都快到天花板了,没多余的地儿拜餐桌,吃饭只能用炕桌。

  李顺发还在的时候,李奎勇因为是长子有资格上炕桌吃饭,他母亲和几个弟妹就只能端着碗蹲在地上吃。

  “奎勇,你咋回来了?医生不是说还得住几天么?是不是没钱了?我给你拿去!”他妈看他回来,赶紧就要打开箱子找钱。

  “妈,没事儿,我就是在医院待得时间长了想回家看看,坐一会儿就走。”苏慕好说歹说,才让母亲相信真的不是缺钱。

  扫了一眼,三个弟弟和两个妹妹都在,李奎勇将他们召集起来,身为家中长子,就要肩负起家庭的责任来,不能再任由他们在街上打架混日子了,现在是六八年,距离七七年恢复高考还有九年时间,现在努力完全来得及。

  高考可以说是社会底层改变命运最好的机会了,再加上知道进入《血色浪漫》时,苏慕对恢复高考之初那几届考试很是下了一番功夫,所以只要李奎元他们几个肯下心思学习,绝对能考上大学,摆脱原本的命运。

  苏慕盘腿在炕上做好,他母亲看出他要训话,转身就躲到隔壁屋去了,这也是李顺发还在时候的惯例。

  “来,给你们看看。”苏慕环视一圈,解开衣服露出了绷带包裹的伤口,“都抬起头来好好看着,这就是打架的下场,我这还算是好的了,周长利你们也见过,这回他可是把命都丢(bjbj)了。”周长利就是小混蛋。

  “哥,是谁捅的?我们哥几个给你报仇去!”李奎元下意识就把手缩回袖子里,想去摸那根军刺,其它两个男孩儿李奎阳、李奎应也是义愤填膺,只要李奎勇一声令下,兄弟四人马上就能拉出去找人干架。

  两个妹妹李大妮、李二妮也没害怕,李家四兄弟出去打群架那是惯有的事儿,“哥,我去给你们烧水,等你们回来。”打架之后难免要洗下血渍什么的,这些事儿她俩也干惯了。

  李奎勇,你都是怎么管教弟妹的啊?苏慕忍不住以手覆面,啪的一巴掌拍在炕桌上,“打架我还用得着叫你们!”

  “我今儿个给你们看这个,就是想告诉你们,打架没啥好下场,从今往后,你们都给我乖乖地待在家里,不要出去给我惹事儿,我这回命大才逃过一劫,要不然就要跟着周长利一块儿下去了。”自尊没问题,可如果因为这个就天天打架,就不值得了。

  “奎元,等我出院我就要去陕北插队了,从今往后家里都得你照看了,把这身儿给我脱了,以后再让我知道你和人打架,我就打断你的腿。”苏慕不想看到这几个孩子再走上李奎勇的老路。

  “哥,现在学校也停课了,待在家里干啥啊?”十四五岁的孩子,那个能在家里呆得住?再说了,李奎勇家也没多大地方啊,他们五个孩子挤在家里怕是只能睡觉了。

  “给咱们帮忙干活,去居委会帮忙,在家自己学习功课!大妮、二妮,你俩学习好点,多教教他们,谁要是不听话,你就跟我说,我打断他的腿。”这些孩子,你给他们讲道理是讲不通的,苏慕只好拿出暴力威胁的手段。

  “大妮、二妮去把课本拿出来,奎元,你出去弄几块光木板回来,奎阳、奎应,你们俩去找几根细柴烧几根炭笔出来。”以他们家的条件,铅笔白纸是别指望了,就用这东西来练习吧。

  准备好之后,苏慕监督着他们五个学了一个小时,“嗯,后天我再回来,到时候检查,谁要是不用功别怪我心狠。”

  又给他们叮嘱了几句,苏慕出门离开了南横街,哎,李奎勇家实在是太穷了,就这么去陕北插队实在是有些不放心,在离开之前还得弄点钱啊.

第二百零一章:藏钱

  李奎勇家其实还没到十分缺钱的地步,自从李顺发死后,国家可是按时给他们家发抚恤金,而且是按人头发的,他们家人多,抚恤金加起来维持家里的正常开支差不多够了。

  再加上李奎勇以前跟着小混蛋一块儿吃佛,也就是拿扒手的上贡,京城的扒手自称“佛爷”,他们有手艺却没有战斗力,一般都需要找个名声大的混混上缴扒窃所得,以换取混混的保护,平时不在家里吃饭,也不花家里的钱。

  不过这些钱大多放在小混蛋那儿,李奎勇身上没几个,现在小混蛋死了,之前“吃佛”的积蓄应该还没花完,苏慕就琢磨着是不是能把这笔钱给找出来。

  家里吃喝虽然够了,可接下来就要去陕北插队,钟跃民他们落得断粮去县城乞讨的地步,想来自己要去插队的地方粮食也不宽裕,得提~前做些准备。

  另外,家里几个小的读书学习也要花钱,练字做习题可以用木板炭笔来代替,可购买教-材总是要花钱的。

  藏钱的地方应该不难找,建国十几年来,京城的房子没盖多少,人口倒是翻倍的增长,对小混蛋、李奎勇这样的底层百姓来说,能找到的落脚地就那么几个,之前他们就是因为藏身之处太少,才被钟跃民和张-海洋轻易找到。

  将李奎勇和小混蛋藏身的几个地方在脑子里过了一遍,苏慕梳理了一个先后顺序,迈步向小混蛋被杀前一晚上他们过夜的地方走去。

  那是离这儿不远一处简易楼三楼的小房子,这类楼房一般三层,每层都有公共卫生间和厨水房,甬道两侧是住户的房间,住的一般都是社会底层。

  这套房子是李奎勇和小混蛋一个手下亲戚家的,这家人现在都在外地,家里没人,苏慕轻而易举就摸了进去,屋子里没什么家具,李奎勇和小混蛋当时还是打地铺睡的,地上乱七八糟扔着他们抢来的将校呢、军帽……和钟跃民、张海洋围堵小混蛋时候那套房子差不多。

  苏慕仔仔细细摸过每一件衣服的口袋,甚至连帽子内衬都没有放过,可惜只找出来几张毛票,加起来也就两三块钱,和小混蛋平日的收入非常不符。

  因为敢动刀子,小混蛋在京城的混混里可是数得上的人物,找他上供的“佛爷”为数不少,不可能只有这点;虽说平日里小混蛋一拿到钱就带着大伙儿去老莫、新桥等大饭店潇洒,可在他死之前那段时间,一直躲避李援朝等人,没机会去挥霍,所以按道理说应该还有一笔为数不少的钱藏在那儿。

  又去翻了翻墙角、砖缝儿等有可能藏钱的地方,依旧一无所获,苏慕坐在地上,仔细回想着和小混蛋在这儿度过的最后几天,这几天时间里,小混蛋到底有没有藏钱的举动?

  苏慕的眼神无意间扫过窗户,脑中灵光一闪,还真被他找出个可疑的细节来,记得那天晚上,小混蛋专门打开窗户趴在窗沿上抽了一根烟,那时候李奎勇还以为小混蛋嫌屋子里气闷就没多想。

  现在想来似乎完全不是这回事儿,他们这种逼仄屋子住惯了的人,那有钟跃民他们那么娇气,平日在家的时候屋子里的人更多都不觉得什么,现在屋子里才他们俩,完全没开窗户的必要啊,而且这段时间到处都有人找他们,像这种可能暴露自己的行为可是大忌。

  再努力回想一番,苏慕确信在这屋子待的几天时间里,小混蛋就干过这么一回开窗户抽烟的事儿,他马上起身,打开窗户探出脑袋左右张望。

  找到了,在苏慕的仔细探查下,还真被他找到了小混蛋藏钱的地方,这间房子位于简易楼最外沿,刚好有一根水管从左边伸向地下,上面连着楼顶,是用来排放雨水、免得楼顶积水侵蚀屋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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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管和墙壁之间有一道缝隙,一个用油纸包的小包就夹在缝隙之间,苏慕左右看了几眼,确定没人注意就伸手将小包取了出来。

  关上窗户坐在地上,打开小包一看,里面厚厚一摞各式各样的钞票,有印着工农相的第二版十元,有印着炼钢工人的第三版五元,还有女拖拉机手的一元,宝塔山的两元,甚至还有印着井冈山龙源口石桥的三元纸币,其余毛票、分票也不少。

  对,你没看错,在共和国的历史上,的确曾经出现过三元人民币纸币的奇葩记录,这张纸币为淡绿色,比现在流通的1元人民币稍微大一些,正面的两端各有繁体三元字样,下面标着“1953年”,正上方为“忠国人民银行”六字,中间是永新县龙源口大捷桥图景,石桥周围的花边为深绿色,中间的底纹为黄色,纸币的背面图案是花纹和国徽,中间有汉、维、蒙、藏四种文字的“忠国人民银行三元”字样。

... ..... ....

  之所以有“三元”的面额,是因为共和国建国之初,很多地方都参考了北方红色帝国的体系,红色帝国使用的钞票就有三戈比的硬币和三卢布的纸币。

  后来因为这批“三元”纸币是由红色帝国印刷的,在两国关系交恶时期就停止了使用,到现在已经停止流通两年了,也不知道是那家“佛爷”运气好,竟然遇到了绝版的玩意儿。

  因为印刷数量少,“三元”纸币日后也成了货币收藏市场的热门,一张品相较好的“三元”钞票可以卖出五万元的高价,可惜系统还没有奖励空间,不能带走,要不然收一些“三元”纸币回去也能换上不少钱。

  苏慕想想,将这张“三元”钞票仔细收好,慢慢数起剩下的钱来,最后拢共一算,竟然有三百多块,都赶得上一级工一年的收入了了.

第二百零二章:送别

  这时候实行八级工资制,一级工工资在29到33元之间,别看数字少,购买力却不低,一个一级工靠三十块工资养活一家五口完全不是问题。

  好了,差不多够用一段时间了,苏慕将钱收好,出门准备回医院了。

  ……

  这天,苏慕刚想偷摸出去回家看看几个弟妹学得怎么样,钟跃民过来看他了,现在苏慕的伤势已经恢复得差不多,钟跃民扶着他在医院住院部的疗养区散步,俩人对之前的矛盾闭口不提,只是谈童年,谈将来。

  “前几天晓白给了我一本书,叫《在路上》,我非常喜欢书中那种‘在路上’的感觉,那种自由自在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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