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穿越架空> 梦回1997,我成了网文鼻祖

梦回1997,我成了网文鼻祖 第142节

  远的不说,就他知道的,网文圈就有好几个大神离婚的时候,被分走一半财产,元气大伤。

  见多了那样的先例,他觉得自己有必要成立一个公司。

  一个为他个人服务的公司。

  他挣点钱不容易,都是自己一个字一个字码出来的。

  这要是将来哪天,突然被人分走一半,心里还不得血流不止?

  成立公司的话,就能将自己的个人收入,变成公司的收入。

  相对要安全不少。

  而且,有了个人公司的话,以后像买房、买车,都不用他亲自去现场看,做个决定,就有人去执行。

  好像用公司的名义买房、买车,还能抵税?

  另外,他自问自己并不是什么洽谈合约的高手。

  如果有一家属于自己的公司,像今天这种和出版社谈合约的事,就能交给专业的人去谈。

  越想他就越觉得有必要成立一家个人公司。

  好处简直多得数不完。

  坏处好像只有一个:筹备公司的时候,需要自己花点时间和精力,最重要的是要找到一个合适的负责人,替自己打理这家公司。

  倒也不需要什么商业精英,最重要的是这个人,自己要能信得过。

  要不暂时让黄清雅负责一下?

  她应该愿意帮这个忙。

  脑子里转着这些念头,曹胜不知不觉中,在沙发上睡着了。

  睡醒时,已经是下午3点多。

  他起身拿来一套换洗衣物,冲了个澡,然后拿出手机主动打给长江文艺的尚正明。

  约他去附近一家茶楼谈合约。

  只谈了一个小时左右,合约就谈好了。

  具体条款,比照他们合作的上一份合约,稿酬依然是阶梯式的版税分成,但具体的分成比例,则比上一份合约提升了一个点。

第143章 谨守本心、《洪荒演义》

  签完合约,差不多就是晚饭时间了。

  尚正明等人热情邀请曹胜共进晚餐,曹胜离开酒店的时候,外面已经是夜色沉沉,街头灯火辉煌。

  夜色下的徽州街头,比白天更美。

  灯光映照下的城市,带着几分古韵。

  今晚有意少喝几杯的曹胜,安步当车,沿着滨江路散步似的往前走,他也确实想散散步。

  就这么溜达着回到住处。

  上楼将书房的空调打开,拿衣服下楼冲澡,泡茶,然后端着茶杯回到二楼书房。

  书房里已经凉快了。

  但他发现今晚好像还是码不了字,今晚虽然有意少喝了几杯,但大脑还是有点微醺的感觉,状态不是很好。

  这样的状态,适合写一些剧情平缓的东西,比如水一些日常什么的。

  却不适合写《神墓》这样快节奏的作品。

  于是,启动电脑后,他登录电子邮箱,准备今晚处理一下邮件,再把最近写的稿子润色、修改一下。

  不出他所料,邮件里果然有几封新邮件。

  有一封是林宝慧发来的。

  内容如下:“你猜这个月的销量有一万册是吧?只要真实销量在八千到一万二千册之间,就算你猜中了,怎样?这个浮动范围还可以吧?你要不要猜猜我给你准备的奖励是什么呀?

  对了,恭喜你呀!你新书在榕树下,才发两章,就已经冲到新书榜第一了,厉害!

  唉!我还是有点适应不了大陆的生活,很想念家乡的甜品和担仔面,还有点想念家乡的朋友,不过,我知道我要努力适应这边的生活,因为接下来几年我可能都要在这边生活。

  还好有你陪我通过邮件聊聊天,要是我们的办事处在徽州就好了,可惜,这种事我没有决定权,要不然我就能经常去找你玩了,对了,你要放暑假了吧?你要不要来魔都看我呀?你来的话,我就当面给你兑现奖励了,要不你来看我吧?我请你吃大餐喔。

  ——林宝慧”

  看完这封邮件,曹胜笑了下,有点能理解她现在的心态。

  突然来到一个陌生城市生活,那种感觉他以前经历过。

  他也曾在陌生城市打工。

  那种身在异乡为异客的感觉,白天还稍微好一点,特别是到了深夜,总是会忍不住看向家乡的方向。

  会很想念家乡的一切。

  曾经想要逃离的地方,会成为特别想回去的地方。

  异乡的城市再漂亮,留不下他的心;异乡的美食再多,却不是他的胃最喜欢的味道;异乡的水再清澈,他心里却还是很怀念家乡那带着泥土腥味的河水。

  想到自己这个暑假要去京城买房,他觉得或许可以在回程的时候,在魔都短暂停留一下,去看望一下林宝慧。

  “好!等放假了,我去看你,希望你的奖励不要让我失望。”

  ……

  第二封邮件,是魔都文艺发来的约稿邮件,魔都文艺想要签他新书《神墓》的简体出版权。

  曹胜大致扫了一下邮件内容,简短回复:“感谢约稿!不过,很遗憾,这本书的简体版权已经签给长江文艺了,期待下次合作。——中原一点灰”

  第三封邮件是花城出版社发来的。

  也是想签下他的新书《神墓》。曹胜将刚才给魔都文艺的回复,复制了一下,发给花城出版社。

  除了这两家出版社,还有两家内地出版社,也发邮件过来,想跟他谈《神墓》的简体出版。

  曹胜将刚刚复制的回复,给这两家出版社也发了一份。

  最后一封邮件,是高三时的同桌发来的。

  “曹胜!见字如晤。

  很久不见、甚是想念,我在报纸上看见你的消息了,真牛!以前只知道你语文好,但偏科太严重,高考成绩出来的时候,我还挺为你感到可惜,没想到你进大学后,干脆剑走偏锋,不跟大家比学习了,竟然开始比写小说,还取得了这么耀眼的成绩,恭喜啊!我跟室友们说我以前和你是同桌,他们都不信呢!

  对了,咱们班的葛晶莹你还记得吗?

  她最近不知怎么打听到我的联系方式,问我能不能联系到你,说想邀请你参加今年暑假的同学聚会,对了,她跟我说,方追和钱真玉都会参加,你要不要来啊?要不你来吧!正好我也想跟你聚聚了。”

  同学聚会?

  钱真玉?

  时隔多年,再次看见“钱真玉”这个名字,曹胜双眼微微眯了一下,心湖不由泛起一丝波澜。

  “我们班以前那么多女生,你最喜欢的是谁呀?”

  他想起自己刚重生回来不久,和谭蕾一起来徽州的火车上,谭蕾问他的这个问题。

  当时他没有回答,只是让谭蕾猜。

  但他当时脑中闪过的是钱真玉的脸。

  钱真玉,是他从小到大,见过的所有女生里,唯一一个让他很想追,却不敢追的女生。

  也是第一个让他生出自惭形秽感觉的女生。

  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见过如此让他心动的姑娘。

  她很漂亮。

  却不仅仅只是漂亮,她清冷的气质,出色的学习成绩,似乎永远一尘不染的衣服、鞋子,让他只敢远观,不敢接近。

  他见过她甜美的笑容。

  那是一个春风拂面的午后,他和她在学校的林荫道下错身而过。

  那天,他第一次看见她眯眼微笑的样子。

  清冷的气质不见了,那笑容竟然很甜美。

  就是那一抹笑容,一直铭刻在他心底,时隔二十多年,都不能忘怀。

  其实,当年他们班上几十个女生,漂亮的挺多。

  其中不乏品学兼优的。

  但在他眼里,钱真玉是其他女生都无法相比的。

  其他女生大概也有这种感觉。

  他曾多次注意到一个现象,每次钱真玉经过的时候,那些本来在说笑聊天的女生,都会神色各异地沉默下来。

  不仅女生是这样,男生们也是如此。

  钱真玉但凡经过哪里,哪里就会安静下来,然后无论男生、女生,都会默默地看着钱真玉经过。

  也是因此,在他印象中,钱真玉好像没有朋友。

首节 上一节 142/302下一节 尾节 目录txt下载

上一篇:我在聊天群,群友都是序列曲主角

下一篇:返回列表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