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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回1997,我成了网文鼻祖 第64节

  ……

  这个书名加上简介,就能让人浮想联翩,勾起期待感。

  会期待这个人从神墓中走出来之前,有没有在神墓中找到一些特别强大的神仙功法和仙丹法宝?又或是别的什么。

  有这个书名和简介,就能吸引无数读者。

  用曹胜重生前的行业术语来说,这叫:吸量。

  一本书的书名和简介,能不能吸引到流量?往往能决定一本书的前途和生死。

  一本吸量的书,随便给一个推荐位,人气都能暴涨,反之,给你最好的推荐位,因为你这本书不吸量,你也涨不了多少数据。

  ……

  只是,《神墓》这本书的具体内容,他已经想不起来。

  实在是时间过去太久了。

  那是辰东入行后写的第二本书,曹胜是零几年看的,差不多二十年前看的一本网文,具体情节他如何记得?

  他只能凭自己的想象,来构建这本书的大纲。

  比如:这座神墓中,葬了哪些神?这些神留下了一些什么神功绝技?又或是神兵法宝?

  还有……

  男主角该取一个什么样的名字?他的过往经历该怎么设定?

  以及他走出神墓后,面对的将是一个怎样的世界?

  太多东西需要他来设定。

  中午放学的下课铃声响起的时候,曹胜面前的草稿本上,也没写下多少设定。

  只写下了两位帝君的信息。

  分别是:南极长生大帝和北极真武大帝。

  在他的设定中,这两位大帝已经陨落。

第70章 构思、要不要拖他稿费?

  中午下课的铃声,让军训了一上午的新生们,宛如听见了主人喂食召唤的鸭群,欢呼着、雀跃着,三五成群地往食堂而去,浩浩荡荡。

  他们草绿色的身影,朝气蓬勃,给这座校园增加了几分活力。

  曹胜跟着几个室友,不疾不徐地往食堂走去。

  几个室友边走边聊,曹胜则一言不发,面上微笑,脑中却还在想《神墓》的设定。

  他隐约记得,辰东的《神墓》男主角好像是在神墓中沉睡了万年之久。

  当男主角从神墓中走出来的时候,外面的世界早已是沧海桑田、物是人非。

  但曹胜怎么也想不起来那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

  他只能自己去设定一个新世界。

  那么问题来了——设定一个什么样的新世界呢?

  是古代世界?还是未来世界?

  是古代低武世界?还是古代高武世界?又或是古代仙侠世界?

  是未来末日废土世界?还是未来科技璀璨的科幻世界?又或是未来高武、异能崛起的世界?

  等等。

  走往学校食堂的路上,他脑中还在想着这些。

  不同的世界设定,写出来的故事,是截然不同的,区别会极大。

  来到学校食堂,排队打了一份饭菜,曹胜端着饭菜找了一个无人的角落坐下的时候,心里终于有所倾向。

  ——他想写一个架空的古代高武世界。

  如此,这个世界中,就会有一些看似很牛逼的人物,可以做男主角的对手。

  没有一些像样的对手,这本书就是一本没有什么悬念的无敌文。

  除了装逼打脸,就没别的内容好写。

  正反两派的武力值相差太大的话,会让读者在看这本书的时候,爽感下降不少。

  至于这个高武世界的高武……到底有多高?

  他想设定成修真世界。

  比如:这个新世界,有很多修行门派,以修真成仙为目标,世界各处都还流传着先辈们飞升成仙的传说。

  但已经上万年没人成仙了。

  这里的人并不知道传说中的仙神,早已在万年前的大战中纷纷陨落,飞升的仙门早已关闭,不知成仙路……已断。

  在这种世界背景下,人间逗留了许多修仙大能,这些本应能够飞升成仙的大能,都因为成仙路已断,而逗留在人间,一个个都在反思自己的修行是不是修错了?

  有的大能还在反思;有的大能已经在人间耗尽寿元,魂归天地;有的大能则已经改修传说中的魔族功法,希望能前往魔界成魔,得无尽寿元。

  曹胜觉得这么设定的话,有几个好处。

  首先是给主角找了一群像样的对手,能让故事的精彩程度上升。

  其次,如此高度的高武世界,能组建一套或两三套修炼体系,比如修仙体系、修魔体系,等等,以此来增加这本书对读者的吸引力。

  再次,这修真世界的设定,能将他的《我欲成仙》大部分读者都吸引过来,不浪费。

  “嗨!大才子!你好呀!我们又见面了,高兴吗?”

  忽然,一道有几分耳熟的声音传入曹胜耳中,将他的思路拉回现实。

  抬眼一看,竟是前两天他在学校给大家签名的时候,伸出一条白生生的手臂,让他签在她手臂上的女生——任雪意。

  曹胜有点意外。

  他记得那天她走的时候,低声跟他说过:她还会来找他。

  没想到今天在食堂,她就找上来了。

  “你好!”

  曹胜挤出点笑容,打了个招呼。

  这任雪意还是挺漂亮的,肌肤又白又嫩,眼睛又大又亮,虽然个子不高,但任谁都会觉得她是个美女。

  见曹胜回应,她展颜一笑,露出两个深深的酒窝,将手里的餐盘放在曹胜面前,一身红裙的她在曹胜对面坐下。

  水汪汪的大眼睛好奇地看着曹胜,笑问:“哎!大才子,你还记得我叫什么名字吗?”

  曹胜默然几秒,目光下意识看向她的右手小臂。

  他记得她上次让他签在她手臂上的时候说过,她保证这个月都不洗这条手臂。

  但……

  此时她的右臂白白净净,半个字都没有剩下。

  任雪意观察力很强,循着曹胜的视线,也看向自己的右臂,眨了眨眼,她笑道:“嘿!你不会真以为我会一个月都不洗这条手臂吧?嘿嘿。”

  曹胜:“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任雪意微微蹙眉,歪头斜睨着曹胜,“怎么?你忘了?我上次说过的,我喜欢你呀!你以为我这句话也是骗你的?没有!我这句话是真的哦!”

  说完,她还对曹胜挑了挑眉。

  曹胜笑笑,反问:“你喜欢我什么?”

  任雪意凑近几分,眼中含笑、低声说:“这还用问?你这么帅,还这么有才!我喜欢你不是很正常吗?怎么样?考虑一下跟我交往吧?”

  她很自信。

  似乎毫不怀疑自己能拿下曹胜。

  而她的条件看上去也确实很不错。

  不仅肌肤白嫩、长得漂亮,看她的穿着打扮,像个小公主,家境应该挺好。

  白富美的标签,大概就是给她这样的女生准备的。

  可惜,她这张扬的性格,不是曹胜喜欢的类型。

  所以,他问:“你会做饭吗?”

  任雪意惊讶,“做饭?你喜欢会做饭的女生?”

  曹胜点头。

  任雪意蹙眉,“为什么呀?咱们只是谈恋爱呀!又不是结婚,干嘛要我会做饭?再说了,就算将来咱们结婚了,请保姆就行了呀!我妈妈也不会做饭,但也正因为我妈妈不会做饭,所以我家可以经常换会做各种菜的保姆,吃得反而更丰富了!”

  曹胜:“……”

  家里有保姆?

  果然是白富美吗?

  “你平时有什么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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