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买到假货,反手加购一百万 第312节
“大家的心情呢,我完全可以理解,但是也请大家理解理解我们公司。”
“我们公司连年亏损,也很艰难滴。”
“而且公司不是故意要赚大家的钱,但这个停车位的建造也是要花费成本的嘛,对吧,所以……”
焦经理话还没说完,就被齐德龙打断了:“我们全体业主可都是缴纳了维修基金的,修建停车位的成本完全可以由维修基金来抵扣,所以别再说什么成本不成本的问题了。”
焦经理眉头一皱,脸上明显浮现出愠怒的神色。
“既然讲道理讲不通,那咱们就讲法!”
“这位是我们鼎盛地产的法务部经理,刘杰,接下来他会跟大家解释这个事情。”
说完,焦经理冲着身旁一个西装革履,戴着眼镜的男子递了个眼色。
后者上前,笑着说道:“大家都不要激动,不要着急,今天这个事情肯定会得到圆满解决,大家先听我好好说一说。”
“咱们天水香泉小区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是由鼎盛公司出资取得的,也就是说,鼎盛公司是土地使用权人。”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天水香泉小区建筑区划内规划的地上停车位,应当归鼎盛公司所有。”
焦经理在旁点头道:“没错,就是这样,这地面停车位是归我们公司所有的,你们要想停车,当然得交钱了,天底下哪有免费的午餐?”
“哗!”
众人顿时一片哗然。
合着牺牲自己的利益建造的地面停车位,居然还是地产公司所有?
那他们图啥啊?
众人虽然不太懂这里面的法律法规,但这事儿他们怎么想都觉得不对劲啊。
难道是被物业公司给坑了?
于是不少人都向着楚媚烟投去了愤怒的目光。
当初就是她提议修建地面停车位的。
这时,姜白走上前问道:“刘经理,我想请问一下,你们凭什么让业主购买停车位,否则就不让大家停车呢?”
看到姜白出场,楚媚烟眼眸顿时一亮。
但依旧没有说话,只是俏生生的站在旁边,宛如一个吉祥物。
那位焦经理则是瞥了姜白一眼,见他如此年轻,也没有放在眼里。
刘杰则面带笑容的说道:“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依法取得车位车库的权属登记后,可以向业主出售车位车库。”
“没错,一切以法律为准绳嘛,我们这可都是有法可依的啊。”焦经理摊了摊手。
姜白点点头,说道:“好,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是规定,但问题是,你们是否已经取得了车位车库的权属登记呢?”
“这……”
刘杰微微皱眉,扭头看向焦经理。
这事儿他还真不知道。
焦经理内心暗骂一声,说道:“权属登记正在申请当中,相信很快就会取得,还有一点我要说的是,在这个小区前期开发的时候,我们公司是交了土地出让金的,这块地都是我们的。”
“你们既然没有取得车位车库的权属登记,那就无权出售。”
姜白笑着摇了摇头,说道:“至于你说的土地出让金,确实,你们公司是建设使用权人,可随着房屋的出售,土地使用权已经随之转移。”
“也就是说,小区土地共有部分的使用权,是归全体业主所有。”
“因此,你们申请权属登记,也是不可能通过的,自然无法出售停车位。”
听到这话,周围业主们纷纷叫好。
“不是,你到底是什么人啊,这有你什么事儿啊!?”焦经理皱眉瞪着姜白。
姜白说道:“我是小区业主,这事儿跟我息息相关,怎么,焦经理不允许我说话吗?”
焦经理双眼微眯,扫了一眼,说道:“反正这事儿是公司规定,买了车位就能停车,不买别想停!”
“你们要是不服,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听到这话,不少人都怒了。
单看这句话,貌似没有任何问题。
法制社会嘛,有任何问题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自身权益受到损害了,也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
但这话从某些人嘴里说出口,那可就变了味儿了。
变成了他们仗势欺人,以大压小的一个说辞。
比如,建筑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完了跟你拽一句,请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他们难道是真的劝你走法律途径吗?
不!
他们说这话的言外之意就是告诉你,这事儿不可能,爱上哪儿上哪儿去!
这种行为本质上,是一种霸凌。
并不是所有人都像姜白这么较真,一言不合就起诉,看你不爽就法院见。
对于普罗大众来说,打官司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浪费时间,浪费精力,浪费金钱。
而且还可能吃力不讨好。
但凡有别的选择,大部分人都不会轻易打官司。
而且大公司都有专业的法务团队出谋划策,应对法律方面的问题。
你一个人怎么跟他们斗?
此刻,焦经理这话说出口,就是逼迫,威慑业主们让步。
“这就是你解决问题的态度吗?你有没有把我们业主放在眼里!”
“刚才这位小兄弟说了,这共有部分的土地使用权是我们全体业主,哦,合着你是拿我们自家的东西卖给我们?凭什么啊!”
“没错!这是我们的地,你让我们花钱买自己的地,就是说破了天,也没这个理儿!”
“我算是听明白了,你们根本没有拿到车位车库权属登记,也就是说,你们根本无权出售车位车库!”
“……”
业主们纷纷抗议。
焦经理冷冷一笑说道:“反正这是公司规定,你们在这儿跟我吵吵是没用的。”
得,多熟悉的说辞。
公司规定。
咋也不知道他这公司是不是比立法都高,反正啥都是公司规定。
你跟我说物权法,我跟你说公司规定。
你跟我说物业管理条例,我跟你说公司规定。
没办法,店大欺客嘛,也是因为这些法律法规力度不够。
关键时刻,还得上刑法。
罗大状不愧是罗大状,他早就料到了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所以把刑法的规定也给姜白准备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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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白心里默默给罗大状竖了竖大拇指。
随后笑眯眯的看着那位焦经理,缓缓开口: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被认定为侵占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焦经理,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小区内公共区域归我们全体业主所有,而贵公司只有服务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但现在,贵公司要将属于我们业主的土地占为己有,并将其出售用以牟利,焦经理,你犯法了你知道吗?”
姜白咧嘴一笑,说道:“哦,对了,提醒你一下,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只要超过十万,就达到‘数额巨大’这个标准,也就是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些停车位单独一个价值都在十万以上了。”
“现在可是几十个停车位,啧啧啧……”
“焦经理,你也不想因为违法出售停车位而进去吧?”
听到这话,焦经理顿时脸色剧变,连忙扭头看向身旁的法务部经理。
后者眉头微皱,颇为意外的看着姜白,开口道:“这位先生,你是刚刚百度的吧?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我们公司的行为,根本不构成侵占罪!”
“没错,不构成侵占罪,你再瞎说,小心我告你诽谤!”焦经理顿时来了状态,冲着姜白叫嚣道。
“诽谤罪?”
姜白顿时笑了,这个罪名他可再熟悉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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