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院:傻柱抢我冉老师,坑哭他 第368节
门口的姜姜,直接签了十年的用工合同。
她要是辞职,也需要给林安国一定的赔偿。
但要是她不辞职,每年林安国会给她涨百分之五十的工资。
并且还是在前一年的基础上,涨百分之五十。
而不是说她现在的工资是一百块钱,以后每年只涨五十块钱。
对一个秘书。
林安国都如此大方。
对帮他掌管整个厨房的傻柱。
林安国就更大方了。
整个四九城找不到第二家酒店,能比林安国出的待遇高。
当然娄晓娥肯定会给傻柱更好的待遇。
不过娄晓娥要是开餐馆,那属于夫妻店。
待遇不待遇的,没必要比较。
娄晓娥翻开合同副本,逐条开始看,越看下去,就越觉得林安国的行为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资本家。
在合同里。
林安国需要履行的义务很少。
但对傻柱的约束就很多。
设身处地的想一想。
娄晓娥自己也是老板,老板肯定不会约束自己。
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可现在娄晓娥是站在傻柱的角度上思考,她又不会为林安国考虑。
所以看这份合同,真是怎么看怎么不对。
“林安国,你这合同就是一则则的霸王条款啊。”
“傻柱必须保证出餐品质,要是不能保证,就要扣除整个团队一个月的工资。”
“而且你还能以此为借口开除他?”
“这一条也就罢了,为什么傻柱一个月的假期只有一天?”
“在香江,法定的休息时间一个月有八天!即使是在华夏,一个月也会有四天的休息时间啊。”
“你这不就是剥削?”
娄晓娥很是义愤填膺的想为傻柱找回公道。
但换来的却是林安国轻蔑的嘲笑。
“傻柱作为整个后厨团队的负责人,他是包厨的人!”
“说透彻点,他不大不小现在也是个老板,跟工地的包工头兴致差不多。”
“你怎么不去问包工头在承包一个工程的时候,能不能请假啊!”
“工地出现了问题,包工头不承担责任,难道我这个出钱请人的老板承担责任?”
“娄晓娥,你说的话也太可笑了。”
“按照你这么说,我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没有可以休假的时候呢。”
“傻柱又不是普通的员工,除非他不想赚钱了,不然要那么多休息时间等死么!”
林安国一字一句把娄晓娥驳斥的体无完肤。
傻柱就是一个自由散漫惯了的人。
只要自己有事情,就肯定不会管工作上的事。
极容易因为私事而影响家事。
林安国太了解傻柱了,为了保护盛豪酒店的声誉,保护好自己的这份事业。
肯定要用合同条款把傻柱控制住。
“是你说的这个道理,可几十年的老邻居,你这么对他不觉得太苛刻了么?”
娄晓娥挥舞着合同副本,发现讲理讲不通后。
又开始跟林安国讲情了。
不过还好。
换成是别的女人已经开始蛮不讲理,跟林安国撒泼了。
娄晓娥算是好的。
“越是老邻居就越是要苛刻对待。”
“傻柱就是一个混人。”
“我看他没工作,把他请来干活,让他所有的徒弟都能有份体面的工作。”
“给他吃,给他喝,还给他钱。”
“于情于理,我都尽到了一个邻居的义务。”
“但我也要为我的酒店负责。”
“还希望你能理解,要是你理解不了,我也没办法,合同已经签了,违约的后果你也看到了。”
林安国看娄晓娥对傻柱这么情真意切。
为了傻柱能和自己争执这么久。
便生起了一丝放傻柱离开的想法。
但林安国需要赔偿。
三百万华夏币。
这是林安国早就想好的。
傻柱可以走,只是必须要拿出三百万。
不然就必须给林安国干活儿。
如果傻柱在工作中消极怠工,林安国也可以告他,让他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
到最后还是一个结果。
“三百万,林安国你可真贪啊。”
“不过也对,不贪婪的人,也弄出这么多的产业。”
“在这一点上,我没资格说你。”
“三百万我可以给你,但是我要等到傻柱自己想在你这里辞职。”
“合同的赔偿条款,你别跟傻柱说,什么时候他过来辞职了,什么时候你给我打电话要那三百万。”
娄晓娥冷着脸,丝毫不心疼的许下了承诺。
富婆就是富婆。
三百万华夏币说拿出来就拿出来。
而且这娄晓娥对傻柱也真是情真意切。
林安国记得。
娄晓娥投资给傻柱开饭店,一共投入进去的投资额就有三百万。
不过按照电视剧的时间线。
那都是一九八八年了。
可林安国所在的四合院世界,时间线推移没有电视剧那么混乱。
要真是按照电视剧来。
何晓见到傻柱的时候,还没有上高中。
也就是说何晓应该比十五岁要小些,但娄晓娥是一九六六年离开四九城的。
怎么算,娄晓娥也不可能是在一九八八年前面一年跟傻柱见面的。
要真是那样,何晓绝对不是傻柱的儿子。
果然。
林安国去了深城一趟。
撞见娄晓娥后,预感到娄晓娥跟傻柱相见的时间会特别早。
立马回四九城跟傻柱补签了合同。
不然这次亏的就是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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