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你普法,你给法官判十年? 第170节
心态处于一种诡异的平静和消极。
丝毫没有为自己争取减刑的相关欲望。
而且她记得。
叶秋和她聊的东西也十分简单。
基本都是检方和她说过的事情。
因此,蒋歌同样也看不到胜诉的希望。
旁观席上。
陈悦看到蒋歌的神情。
心中更是愧疚。
不禁握起了拳头。
看向叶秋的位置。
叶律师!
都靠你了啊!
...
被告律师席。
叶秋从容平静。
对于蒋歌和陈悦的心理。
他当然是一清二楚的。
不过他不会去开解。
这种事情。
说是没用的。
关键是去做。
而叶秋。
现在就要去做了。
并且,他会做到。
叶秋神色淡然的开口说道。
“审判长,我方诉求申请如下。”
“我方申请驳回检方对于我方故意杀人,以及推荐死刑刑期的申请。”
“本案之中,甘武鑫等九位男子,对我方当事人进行了无理由的、残暴的殴打行为,严重危害了我方当事人的生命安全。”
“同时,甘武鑫更是对另一位当事人陈悦实施强暴行为,极为严重的危害了陈悦的人身安全,因此我方当事人对甘武鑫进行攻击,属于正当防卫,并非故意杀人。”
“基于以上既定事实条件上,我方做无罪辩护。”
“申请驳回检方的提议,认定我方无罪判决。”
叶秋从容平静的话音落下。
却在整个庭审现场炸起了水花。
不说公诉人唐义东了。
就连审判席上的罗振东等人都是惊讶了。
这个案子事实很清楚,证据确凿,就是蒋歌故意杀害了甘武鑫。
你可以通过被害人的前款暴力行为,进行一定的减刑辩护。
但是你直接就认定无罪。
怎么敢的啊你!
你还说正当防卫,怎么不干脆说蒋歌见义勇为呢?
...
看着叶秋平静的面色。
罗振东忍不住眼角跳了一下。
主观故意,加上已经造成人死亡了,是不可能属于无罪辩护的范畴的。
这被告律师居然还真的当庭提出来了,并且似乎不觉得有任何问题。
罗振东忍不住看向叶秋。
开口说道。
“本庭想询问被告方辩护律师,你方是否确定做无罪辩护?”
叶秋平静而从容的微笑点头。
“是的,审判长。”
罗振东:“...”
他来真的!
这个叶秋,一点都不简单啊。
不过也不太关他的事情。
真正要应对叶秋的。
是公诉人唐义东。
于是罗振东不再去想。
简单整理了三方的诉求之后。
敲动法槌,说道。
“各方的诉讼申请业已陈述完毕。”
“下面请各方开始陈述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现在请检方进行辩诉陈述。”
“好的,审判长。”
唐义东站起身来,目光灼灼的看了一眼叶秋,随后抽出一份材料,振然说道。
“对于被告律师提出的防卫行为,检方表示异议。”
“首先,检方需要纠正一点。”
“那就是甘武鑫并没有对陈悦实施强暴的行为。”
“他只是暴力拖行的过程中,将陈悦的上衣拽掉了,而后进行的是其他暴力殴打行为。”
“因此,虽然有侵害陈悦的人身安全,但是没有达到极端严重的地步。”
“另外蒋歌犯故意杀人罪事实确凿。”
“且有口供及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
“其中相关的视频证据,已经提交了当庭。”
“而另有一点,蒋歌自身的口供。”
“也表明了她故意杀人的主观。”
“当蒋歌清醒过来,看到陈悦被拖进巷子之中的时候。”
“她主观上就想产生了杀死甘武鑫,阻止其行为的想法,且手上已经拿好了凶器。”
“因此,杀死甘武鑫,就是蒋歌的首要主观,并且将之付诸了行动,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客观事实。”
“另外,检方提醒被告方一点。”
“事发地点,是人来人往的烧烤店,属于是公众场合,而非私密空间。”
“因此在这个场合下,蒋歌并不处于没有选择的紧急情况。”
“相反蒋歌在冲入巷子的这段时间和过程之中,自身并没有受到任何阻碍和攻击。”
“也就是说,她有着足够的空间和时间对甘武鑫进行阻止。”
“而且蒋歌选择以凶器连续重击甘武鑫,致使其最终死亡,若是她只是想进行防卫行为,那么只需要击打一次就行了,为什么要连续击打?”
“显然,这就是蒋歌在主观杀人意愿下,造成客观上致人死亡的结果,无可辩驳!”
“所以,蒋歌这种情况并不符合正当防卫的范畴。”
“同样也不符合激情杀人和情绪犯罪的定义。”
“更加不可能是见义勇为。”
“毕竟在场还有很多人。”
“她可以使用求救和报警等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