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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岁清北卖鹅腿,校长叫我小孩哥 第128节

  “叮!”

  【卤肘子】

  【制作者:李昂】

  【品质:金色传说】

  【评价:宿主手法娴熟、用心烹饪;该卤肘子色、香、味已经趋近于完美】

  【解锁成就:卤味大师】

  【奖励系统红包18888元】

  看出系统跳出的提示,李昂微微一笑。

  果然,用地锅炖出来的肘子品质要比用高压锅炖出来的还要好一些,这卤肘子应该已经达到了金色传说品质中较为圆满的状态。

  至于系统成就,李昂已经见惯了,这玩意儿李昂至今没搞懂有什么用,发放的奖励一般也就是几万块的小红包,应该只算是个彩头而已。

  李昂搓了搓手,准备开始炖下一锅。

  今天下午李昂一共订了四十斤肘子,工作量并不大,再来两三锅差不多就能全完成了。

  毕竟现在李昂还是在度假期间,推任务进度还是比较佛系,差不多就行了。

  十分钟后,正当李昂忙活着将高汤倒入地锅中的时候,只见林荫小道间,熊爷爷又来了。

  这一次,他腋下夹的两条名牌香烟不见了,而手里则多了两个果篮。

  “熊叔,你这是干啥...不要不要!”

  “您这都是反季水果啊...这么贵的东西我不能要!”

  熊爷爷一到门口,就把俩果篮往李向东手里塞。

  李向东连忙拒绝,可熊爷爷却表情一变,佯装恼火道。

  “小李啊,我刚才送你的两箱奶,那是因为我家虎子蹭了你家的饭,所以给你的回礼...”

  “刚才你家小昂说请我吃肘子,我这不争气的老骨头确实也想尝尝,所以这两箱果篮是我吃肘子给你们的谢礼,你要是不要,那就是笑话我老骨头吃白饭!”

  熊爷爷这么说,李向东张了张嘴也想不到什么反驳的理由。

  熊爷爷笑眯眯地掰开李向东的手把果篮放到他手里,随后走进院子来。

  “您瞧着哪个肘子好吃,您随便挑一个。”

  李昂看着熊爷爷眼巴巴瞧着装肘子的大铁桶的样子,心里颇感到好笑。

  说起来,经过短暂的相处,李昂对于熊爷爷也有些好感。

【厌世小说中转 站一一 ㈦ 玖 ㈨ 4 э 1 六 ④】

  熊爷爷的脾气倒是和王教授有一点儿相似,不过相比于王教授,熊爷爷多了几分豪爽,少了几分洒脱,特别是在人情方面特别偏执,属于个有趣而又倔强老头子。

  “这个吧...给我个小点儿的都行...”

  熊爷爷挑中了一块肘子肉,李昂下漏勺一捞。

  “哗啦啦...”

  汤汁落下,热气腾腾肉香浓郁的肘子被捞了上来。

  “您下午没吃点心吧...再来一份米饭,肘子配米饭好吃!”

  李向东笑呵呵地从家里盛出来一大碗米饭,李昂将肘子往上一盖,随即浇上了勺汤汁。

  “给您...您进屋吃吧?”

  李昂将肘子饭递给了熊爷爷,熊爷爷却咽了口口水直摇头:“没事儿,我坐这儿吃就行。”

  熊爷爷端着肘子饭坐到了院子旁的小石凳上,一手端碗一手拿筷子,忽然他自己会心一笑。

  十七八岁的时候熊爷爷在码头上当过搬运工,当时忙活完活儿,熊爷爷就喜欢这么端着碗筷往码头边上一坐,吃上碗盖饭。

  那个年代一般人可吃不上白米饭,杂粮米饭小青菜一配,熊爷爷吃得也嘎嘎香。

  后来熊爷爷下海经商钱包越来越鼓,很少再端着碗在路边吃过饭了,如今居然让他找回了点儿年轻时候的感觉。

  “啪啦...”

  筷子一刮碗壁,熊爷爷将一口夹着肉汤的米饭扒拉进嘴里。

  随后熊爷爷的瞳孔顿时紧缩,老头子“唰”一下站了起来。

  “咋了熊爷爷,味道有什么不对吗?”

  李昂一愣,皱着眉头问道。

  不应该啊...

  根据系统判定,这卤肘子饭应该比他上午做的还好吃才对。

  熊爷爷一言不发,一抬脚,默默走人了。

  李昂和李向东面面相觑,都有点儿摸不清头脑。

  还来?

  仅仅三分钟后,熊爷爷又回来了。

  这一次,熊爷爷手里多了两瓶茅台酒。

  “您这是干啥?”

  李向东一时间感觉头都大了。

  这熊爷爷,怎么就这么喜欢送礼呢?

第139章 这一口,至少十万块钱的功夫!

  “您这是干什么...太贵重了,不要不要!”

  说实在的,李向东这辈子是几乎没收过礼的。

  除了前段时间德胜小吃街的小吃摊贩们给他送过礼物还被他拒绝外,他对于这方面是完全没半点经验。

  所以,李向东拒绝熊爷爷的说辞也是千篇一律,翻来覆去就那么几句话。

  不过,这也确实是李向东的心声啊!

  茅台酒!

  最便宜的也得一千多块钱吧,据说还得抢!

  李向东虽然没事儿爱小酌两杯,但是这贵的酒他是真不舍得喝!

  “老弟,你拿着!”熊爷爷不由分说,强硬地将酒塞进李向东的怀里:“你家这口饭,实在是太好吃了,如果用两个果篮换,我心里还是不安稳。”

  李昂愣了一下,不知不觉间,熊爷爷咋对李向东的称呼从“小李”变成“老弟”了?

  他俩这是要成忘年交啊?

  李昂和李向东其实都还不太了解熊爷爷的性格。

  熊爷爷年轻时候走南闯北下海经商,身为老一辈生意人,他最重视的就是人情世故,也最看重规矩。

  在他看来,就刚才这口夹了肉汤的米饭,做成肉汤泡饭的话放在大酒楼都能卖上价钱。

  如果就送两个果篮给李昂一家,那属于占了人家的便宜,这是熊爷爷万万不能接受的。

  熊爷爷态度十分强硬,最终,李向东只能一脸懵地接下了两瓶茅台酒。

  熊爷爷长舒一口气,坐回了小石凳上。

  他又扒拉了一口米,美得哼起了小曲儿。

  大米饭倒是没啥好说的,但是就这口肉汤,简直是让米饭得到了升华。

  肉汤里,种种香料味分明,肘子肉中的油脂也充分地浸入了肉汤中,一口进肚是唇齿留香。

  看得出来,熊爷爷的吃饭习惯和吴教授有些类似,好吃的喜欢留在后面吃。

  吃了好几口米饭后,熊爷爷终于尝试夹了块肘子肉。

  熊爷爷倒是个口味独特的人,他小心翼翼地用筷子一掀,夹了一块完整的肉皮。

  有句老话啊,吃肉先吃皮,皮是最香的。

  虽然肉皮会不会比肥瘦肉还香这是有争议的,不过肉皮确实更有韧性、油脂也丰富。

  肉皮放入嘴中嚼了一口,熊爷爷微微一怔。

  牙齿切入肉皮的时候,的确能感觉到有嚼劲和韧性的,然而咀嚼两下,那肉皮仿佛直接融化了般消失了。

  随之而来的,是满嘴肉汁鲜美与香醇。

  香料味道散开,却并不浓烈,很好地中和了一些油脂味道的同时还作为辅味激发了肉香,一口咽进肚子里,还有一丝甘甜后味涌上。

  熊爷爷顾不上好好品尝这后味,脑海里突然蹦出一个数字“一万”!

  熊爷爷不是黄云秋那样专业的美食家,但是由于物质生活丰富,他也曾豪掷千金换口腹之乐。

  就这肉皮,熊爷爷自己出一万都不带心疼的!

  太香了,太好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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