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开局假装修仙者 第907节
先天和后天之分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就犹如一个成年人和儿童的力量差距,实在是悬殊。
而且更重要的一点是,灵宝只有达到先天的阶级,才能够诞生出来真灵。
而∞是没有真灵,那么这法宝对于瑶池的意义实在不大。
因为秦昊绝对没有那么多时间总是守在瑶池。
那样也会耽误自己的修行道路。
修道,一步慢就会步步慢,最终自己距离所预想的目标出现极大的差池,甚至都可能错过不知道多少的机缘。
这就是秦昊所不想看到的了。
因为他的修道,太需要资源了。
而且除了传统的修道资源,更多的还是需要红尘的修心。
就比如这次的仙罗之行,便就是一次十分不错的修心之旅。
虽然同样的也给他带来了很多的因果联系。
但是对于秦昊来说,这份因果联系的有无其实对于他的成长影响并不大。
只不过也会让他心中蒙上一层遗憾的种子。
万千道果,终究还是再也见不到那人一笑。
还有很多的故事,到最后都没发生,以至于全是遗憾。
只不过俱往矣。
秦昊如今所作,其实也犹如再拨下一颗种子,等到日后又会开出一朵璀璨的道花,结出耀眼的道果。
他很期待那一天的出现。
所以他现在做的十分用心。
秦昊以自己的仙血作为最后的引子,便是为了勾连自然之中的那些规则之力。
他以自己的圣血为基站,疯狂的吸纳着周围的法则力量。
要知道那些法则的力量其实已经是足够强大的了。
但是他感受到过先天灵宝的真实威力,比起这些法则之力还是差远了。
他还需要更多的法则填补在其中。
这件瓷器,毫无疑问将会成为这天地之间复苏之后的第一件先天灵宝。
当然前提条件是如果能够练成的话。
秦昊就犹如一个勤奋的老农一般,打理着自己田间的作物。
他采集着先天的灵气,再将那些灵气缓缓地放入瓷器里面。
旋即,又将蕴含着道韵的圣血作为它最为核心的那一部分。
秦昊虽然在此事之上,只不过是一个新人。
但是他却犹如一位老手般,熟练的做着一切的工序。
每一步都在他的识海中就犹如自己不知道打磨过多少遍过。
而每一刻他都不敢分神,引动着那些灵气进入壶中。
这个过程虽然缓慢,但是实际上却很快。
因为天地之间的灵气在他的牵引之下,就将这里几乎化作了一个浪圈般。
而秦昊站在漩涡中央自然才是最为耀眼的那一个。
“快了,就差最后的先天之气了。”
秦昊默默念道,而其实这时候他也是有些紧张的。
因为毕竟这一切都是第一次,他在此之前也没有做过。
而且最重要的是先天之气,可不是他能够操控的
第章 先天之赐
第章先天之赐
先天之气,自古以来就是上天的赏赐。
要想得到先天之气,是不可能依靠着自己的力量就能够得到的。
只有真正得到苍天认可,才会降下先天之气,赐予这无生命之物以新生灵气。
而且所谓的苍天,也没有具象化的人物,更不会有自身的情感。
苍天本身就是规则的产物,而且是一切规则的混合。
如果说想要得到先天之气,犹如走迷宫一般。
那么在这个迷宫里面,其实是不会有着任何的规律可循。
因为他本身就是不可知,更无法探测的。
纵使是仙,也暂时达不到探测到全部规则的境地。
世人也就只能够感受到其冰山一角,是断然不可能一直就能够感知到全部新生的。
那么就只能够渴望能够达到先天的境地。
这种东西,玄之又玄,妙不可言。
自然不会是人能够想象的。
也不是人能够妄求的。
只能够依照心生感应,寻找那真正的虚无境地。
秦昊静静坐在那里等待着,等待着最后时刻的来临。
因为他此刻其实就是坐在这瑶池大阵最为关键的阵眼之上。
而为何他会坐在这里?
自然是因为他已经准备好自己打造好的这秘宝作为核心阵眼,就犹如那千年之前的那面镜子一样。
成为这大阵中最为关键的一环。
而且秦昊并不需要自己锻造出来的这件法宝就会是一件攻伐宝器。
他相反更希望能够凝结出一件更为巧妙的灵宝。
因为一般这种灵宝的功能更加多变,也更加让人难以招架。
他就需要这种灵宝作为御宝,镇守一地山河。
而且再加上之前的那头地龙的契约,其实就相当于日后这瑶池就会多出两个不小的战力。
而且瑶池大阵,除了仙级以外,本身就很难破了。
只不过瑶池大阵对于阵眼所需要的压胜之物的要求实在太高。
这个阵法也更是需要有器灵在一旁辅助。
否则即便是开启了,那也会让伤害减少许多。
与最初有着极其大的差异。
也是基于此的缘故,所以秦昊才会对于此充满了期待与紧张。
而那些规则和大道的涟漪都连接了起来。
秦昊幽幽的看着那些规则,感受到了无数道的韵味。
这最后等待的时间的确让人觉得有些煎熬。
不过他也很快就释怀了。
因为他看到了一道∞色霞光。
那道霞光,尊贵而又充斥着让人难以想象的道之韵味。
而在秦昊眼中,更胜过人间无数。
他终究是达到了自己想要的结果。
只见在霞光照耀之下,耳边都似乎传来龙凤祥瑞之声。
天空当中,更是长虹贯日。
所谓祥瑞,便是交织着真正的大道之意味。
秦昊微微一礼,算是见面之礼。
实在是没有想到,他第一次锻造法宝,居然就真的给他炼造出来了一件先天至宝。
只见在阳光照耀之下,一件∞彩琉璃的瓷器出现在现实之中。
那是一个壶状的法器。
上一篇:谁说我是军工企业?我告你诽谤!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