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八零年,赶山也是一种生活 第360节
主要是一个人抡棍子的话,是没有这么快的频率的。
可是知道也没用,打架这個东西,就怕被偷袭倒地,特别是这种一打多的情况下。
因为你只要倒地了,那也就彻底起不来了,在一帮人的压制下,真的是一点儿站起来的机会都没有。
可能有人不懂,认为只要扛过去就能站起来,那你可千万不要有这种想法。
首先,根本抗不过去,即使对方不用家伙事儿,只是简单的拳脚加身也抗不过去。
其次,哪怕对方不动手打你,只是每人推你一下,你也站不起来,因为重心找不准。
最后,即使你勉强站起来了,你也很快就会倒下,因为四面八方都在合力围攻你,以伱一个人的力量,怎么对抗?
好在王安此时穿的是一身猎装,脑袋是棉帽子,上身是棉大衣加小棉袄,下身是厚棉裤,脚上是厚厚的狍子皮靰鞡鞋。
整体来说,王安穿的算是比较厚的。
只是穿的虽然很厚,但疼痛感却也是正经不轻的,主要是对方手里的家伙事儿,不像是棍子,倒像是镐把。
镐把这个东西,要比棍子粗,而且形状是扁的,所以砸在人身上,穿透力要比棍子强上很多。
王安知道,这种时候不要想着起来,好好的趴着挨揍就行了。
不过,这种时候一定要把脑袋保护好,即使戴着棉帽子也不把握。
所以,王安往前一蠕动,脑袋就钻进了一个人的卡巴当下面,然后双臂扣住这人的两条腿,就把自己的脑袋,都藏在了这人的胯下。
只是让自己的整个身体都漏在外面,任人肆意抡镐把捶打。
说实话,此时王安的所作所为,都是下意识的,也是习惯性的。
因为常年累月的干仗,王安十分懂得怎样保护自己。
就现在这姿势,虽然着实丢人,但不得不说的是,这是目前最简单,最有效,也是王安在千锤百炼之下总结出的,对于保护自己的脑袋最好的方法。
在王安看来,丢人咋也比丢命强。
王安虽然在挨揍,但心里却是在庆幸的,庆幸现在虽然已经是春天了,但气温还很低。
因为只有在气温低的时候,大家才是戴棉帽子穿棉裤的。
这尼玛要是夏天,自己没戴棉帽子,对方也没穿棉裤,完了自己还把脑袋钻进了人家的卡巴当里
哎呀我艹,那得多味儿啊!
终于,就在王安暗自庆幸,思绪万千的时候,对方也终于打累了!
自己具体挨了多少棍子,王安是不知道的,主要是太多了,根本查不过来。
但是王安知道,自己反击的时候到了。
打仗这个东西,是相当累的,可以说比干活还要累无数倍,而单方面的打人,却是比打仗还要累。
因为这是正儿八经的暴力输出,还是在极短时间内的暴力输出。
王安相信,对方绝对没有自己的打仗经验丰富,也就是对方在抡镐把打自己的时候,绝对没想着留上两分力气。
所以,就在王安忍着浑身的疼痛,从这人的卡巴当处钻出来的时候,只见周围打自己的,一共有5个人。
其中一个年龄稍大,应该是这帮人的头头。
而用卡巴当保护王安脑袋的这小子,还在捂着眼睛哀嚎。
如果没猜错的话,王安之前不知道是哪一鞭子,抽在了这小子的眼睛上。
也就是说,这小子的眼睛,在短时间内,可能是睁不开了,具体会不会瞎,就不一定了。
不过此时的王安,是不会关心这些问题的,因为王安现在整个身后,包括屁股和腿后面,可以说哪儿哪儿都疼,非常疼。
最主要的是,王安要开始反击了!
只见王安直接就把大54掏了出来,并顺手上膛指向了正在气喘吁吁的5个人。
看见王安手里的枪,这5人立马就被镇住了,本能的各自向后退去。
而王安发现这一幕,呲牙瞪眼的挨个扫视一圈后,这5个人立马就不敢动了。
王安边用枪指着这5个人,边蹲下捡起了刚才丢在地上的马鞭子。
只是这一蹲不要紧,王安差点就直接坐地下起不来了,整个大腿后面,包括小腿肚子和臀部,那真的是钻心的疼啊!
王安强忍着疼痛,一咬牙就站起来了,只是心里的怒火,也是直接顶到了天灵盖。
说实话,这要不是在县城,要不是在供销社门口,王安早一枪一个送他们去见佛祖了。
奈何,此时的王安,着实不敢开枪崩死这几个逼玩意儿。
这年头,打仗没毛病,用镐把或者鞭子啥的打仗,也都没毛病,但用枪的话,事儿可就大了。
即使王安是民兵也不行。
说起民兵,此时不仅王安是民兵,木雪离和王利也都是民兵了。
不过民兵这个职业,那是既没有证件,也没有书面证明,只是在某单位登记备案了而已。
所以说,哪怕是自己说自己是民兵,那别人也不一定会相信,因为你根本无法证明你是。
而张舒雅也只是在打虎那次唠嗑的时候,顺便向王安提了一嘴。
当时的场景就是:
张舒雅说道:“小安,你们仨现在已经是民兵了,我都给你们办完了”
张舒雅说完,就没有下一步动作了。
王安当时因为不懂,所以下意识的问道:
“大姐,那证呢?民兵证呢?”
张舒雅当时还非常疑惑的问道:
“证?什么证?哪有证?”
王安蒙圈了,用双手食指在空中画了一个小方框,说道:
“就是一个小本本,没有吗?”
只是王安的问话,却迎来了张舒雅和武冬六人的大笑。
等这六人都笑够了,武冬才向王安解释了起来。
解释完大约的意思就是:
民兵是没有小本本,没有证明,没有书面文件的,你若不提你是民兵,那没人知道,你说你是,还是没人知道。
(本章完)
第452章 肾上腺素是个好东西
说实话,当时的王安,都陷入迷茫了。
因为即使整了这个身份,也许,可能,大概,八成还是没啥大用!
所以,王安自从知道自己是民兵之后,就从来提也没提过。
当王安忍着疼痛咬着牙站起来后,便左手大54,右手马鞭子,然后就那么一瘸一拐的,向那个年龄稍大的小子挪了过去。
没错,的确是“挪”,而不是“走”,因为此时的王安,根本就不敢迈步走,腿太疼,一动就疼,只能挪。
看到王安一挪一挪的往过走,就像是看到死神在靠近自己一般,这就导致这个年龄稍大一点的小子,整个大脸蛋子都绿了。
而且这小子的整個面部,也肉眼可见的冒汗了,嘴还不时的吞咽着口水。
看得出来,此时这小子是真怕了。
不过看的出来,这小子的眼睛,是死死的盯着大54的枪口的,至于一瘸一拐的王安,已经被这小子直接无视了。
不得不说,众生平等神器之下,任何人都是害怕的。
而所有说不怕的人,估计都是没被上膛的枪指着过。
当王安挪到这小子跟前儿的时候,也冒汗了,而且也是满脑袋满脸都是汗。
俩人之间的距离虽短,但这么短的距离,依旧让王安疼的浑身都抽抽了。
挪到这人跟前儿后,王安定了定神儿,便挥起了马鞭子。
幸好胳膊一直抱着那人的大腿了,没挨镐把揍,不然现在的王安,可能连马鞭子都挥不起来了。
只见王安一抬手,这小子就马上大喊道:“大哥,我.”
只是还没等他喊完,王安的鞭稍子就到位了,虽然鞭响没发出来,但这小子的喊声,却比鞭响的声音还大。
一鞭子下去,只听这小子“啊”的一声大叫,捂着眼睛就趴地下了。
王安又抽了两鞭子,便放弃了再抽下去的想法。
主要是在对方穿着棉袄的情况下,鞭子的伤害力,几乎为零,并且还白白浪费力气。
发现这一点后,王安顺手就把马鞭子扔地上了,然后再次费劲巴拉的蹲下,捡起了这小子扔在地上的镐把。
紧接着,王安就单手抡起镐把,向这个刚被自己一鞭子撂倒的小子砸了下去。
不过王安砸的,是这小子的脑袋,以及正在捂着脸的手。
三镐把下去,这小子就满脸是血的晕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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