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口两界钟 第11节
也有的修士精通符箓之术,画符诅咒,能乾坤借法,隔空杀人,咒杀敌手,但本人却有可能是只是一介凡人。
总之,在修行界内,修行境界基本上能代表修士的实力高低,但实力高低,未必完全取决于修行境界。
有那只是初入练气期的狠人,也有可能借用天地之力,隔空咒杀渡劫期的绝世高手。
在这个仙侠世界里,什么情况都有可能发生。
若是神龙气运不佳,落在凡间,凡人也能屠龙。
之前就有龙王的女儿化为红鲤,被渔夫打捞,然后开膛破肚,熬成了一锅鱼汤,全家喝的美滋滋。
也有那渡劫期的绝世大高手,在渡雷劫之时,被昔日仇家的后代,隔空施咒,引的心神失守,六贼乱心,身死道消。
总之,这是一个什么都有可能发生的世界,若有绝世法宝,便是炼气期的修士,也能灭掉仙人。
完全无法单纯依靠修行境界来衡量一个人的实力。
就像是李牧,他如今虽然不会什么法术神通,但浑身精气狼烟在头顶凝结成一轮烈日,煌煌然,如同大日凌空,威慑群魔。
他这种气血烈阳寻常人难以感受的到,但在修行中人以及妖怪精灵眼中,却真的如同太阳一般刺眼,只要目视神感,就有极其强烈直达灵魂的灼烧感,一般的妖怪根本就不敢近身。
他若是针对妖邪发出呵斥之声,等闲鬼怪怕是被一喝之下,就被打回原形。
就连金丹期的妖怪,甚至元婴期的老妖,只要未曾修到纯阳境界的妖魔鬼怪,面对李牧都得退避三舍。
“怎么感觉我好像是那种传说中正气浩然的老夫子一样,胸怀浩然正气,自然万邪避退。”
李牧听胡芸娘说的有趣,忍不住笑道:“如果是这样,那我去斩妖除魔,岂不是事半功倍?”
胡芸娘道:“公子确实是邪魔克星。”
李牧哈哈一笑:“好了,你忙去吧!”
胡芸娘重返厨房,心中也在为李牧的变化感到惊讶:“昨夜在花园中,公子的气血还没有如此浓烈,可能是经过昨夜月华精气冲刷,才让公子一夜间气血翻倍,内气倍增。”
院内。
胡芸娘走后,李牧手持钢枪,双手微微一抖。
嗡!
三米多长七十多斤的钢枪猛然颤动起来,发出嗡嗡颤鸣,枪尖急剧抖动,随后灵蛇一般在李牧周身旋转,发出凄厉至极的破空风声,院内横放的树冠在风声中寸寸断裂,木屑纷飞。
李牧学过枪术,但大枪极其难练,每次抖大枪都能出一身汗,但每次练习,都有不如意的地方。
但今天练枪,却如臂使指,整杆钢枪在他手中犹如活过来一般,本是坚硬的合金钢枪,竟然有了几分奇特的柔软感。
“爽!”
一套枪法练完,李牧再拿起双锏,继续舞动开来。
他这人天性好武,除了喜欢喝酒之外,就是练习武功。
不过在现代社会,好武不能当饭吃,他又不愿意考体校当老师,练武真的只能作为一个爱好了。
这种爱好在大学期间,还能称之为爱好,那时候还有时间练武。
待到他步入社会,开始上班时,无休无止的加班,使得他连练武的时间都没了。
现代社会的打工狗,连爱好都不配拥有了。
好在如今他得了这么一个可以穿梭两界的金手指,终于有了一个可以尽情练武,痛快喝酒的地方。
长枪、钢锏都耍了一遍之后,李牧只觉得遍体舒爽,内气真气沿着经脉游走全身,精力充沛的似乎能夜御十女……
等他练武完毕,胡芸娘已经做好了早饭,端到了客厅里,又打好了洗脸水,拿了毛巾:“公子,吃饭了!”
李牧洗脸坐下,只见桌上摆着几个大包子,一碗稀粥,一碟小菜,还有昨晚剩下的熟食,都摆在了一个盘子里。
“嗯,怎么只有一双碗筷?”
李牧看向胡芸娘:“你怎么不吃?”
胡芸娘惶恐道:“公子,这正堂哪有奴婢的座位,我在厨房里吃就行,可不敢坐在这正堂里。”
李牧笑道:“咱们家没有这么多规矩,你也坐这里一起吃吧。”
无论李牧怎么劝,胡芸娘也不敢在正堂端坐,最后只能让她端了饭菜,去厢房吃饭。
这胡芸娘厨艺极佳,包子味道极好,稀粥熬制的火候也是到位,就连小咸菜都拌的清爽可口。
李牧吃完早饭,喊来胡芸娘:“你贴身服侍我就行,咱们家中还得再添置一些丫鬟仆人才行,我准备在这县城开办一个小店,维持生计,有几个仆人,也好办事。”
胡芸娘道:“如今附近县城受了黑水大王的法力波及,疫病丛生,公子想要找仆人,其实不难。奴家可以为公子出力,去城外招几个健壮仆人和标致丫鬟,只要公子允许便行。”
李牧道:“行啊,这件事交给你了!”
他对胡芸娘道:“你现在便是咱们家中的管家,日后家中钱财,你来掌管,招收仆人丫鬟的事情,由你全权负责。”
胡芸娘大喜:“芸娘必不负公子所托。”
当下喜滋滋的向外走去。
胡芸娘走后,李牧有点纠结,不知道自己在这大殷朝的世界里,开什么店为好。
自己久居于此,钱财得有正经来路才行,否则早晚生出事端来。
第11章 路遇
问:一个现代人去了古代,应该怎么挣钱?
答:造玻璃、肥皂、白糖、水泥等都可发家致富。
只要读过几本穿越文,基本上就能熟悉那些穿越者在古代发家致富的套路。
但是李牧并不缺钱,他在现实中的财富,足以购买大量的黄金和白银,想要花钱,直接从现代社会买点白银,便足以使他成为这个世界的土财主。
他现在需要的是一个正经来钱的门路,一个遮人耳目的营生,而且不要太麻烦,他这人最怕麻烦。
像是什么烧制玻璃啦,制作香皂啦,那肯定得需要一定的人来制作,还必须得有作坊,有作坊得有工人,还得买地皮,做器具,非常麻烦,李牧根本就不想干。
“最省事的生意,就是两界倒卖。把现代社的商品拿到这里来贩卖,最好是这个世界原来就有的东西,那才是真的省事……不过现代社会的很多东西都无法拿到这里来,古今通用的东西毕竟不太多。”
李牧将自己想要做的生意仔细想了一遍,发现自己要贩卖的东西,一是在这个大殷朝必须是已经有了,且普及性很高大家都知道的东西,二是不能太过暴利,以免惹出事端,三是得在现代社会物美价廉,而在这个世界,却价格不低才行。
他想了好几种可以贩卖的东西,都被他自己给否定了,最后不知怎么的,想到了江明月,想到了江明月,就想到了她现在的明月银楼。
“卧槽,我可以卖珠宝首饰啊!”
李牧顿时有了想法:“在这里开一个首饰店就行,就卖一些普通的珠宝首饰,一次进货,就足够卖上好长时间!”
这大殷朝,除了黄铜饰品普通百姓还能买得起外,金银饰品和珍珠、宝石饰品,就不是普通老百姓能够买得起的东西了。
而在现代社会里,除了黄金外,银饰品和珍珠饰品,还有黄铜饰品,价格都极为亲民,普通百姓都完全都消费得起,尤其是珍珠饰品,除了海珍珠贵点外,一般的淡水珠,极其便宜,当然更便宜的是玻璃制品,简直便宜到不行。
清河县城地方不是太大,居民消费能力并不太高,如果李牧一次性多买点金银饰品什么的,估计能支撑首饰店开张好多年。
他那定主意之后,便决定去街面上逛一逛,看看附近有没有合适的店面,如果有合适的,直接盘下来就是了。
正要出门时,忽然想到了胡芸娘的话:“我这狐妖丫鬟说我气血升腾犹大日横空,在修行人眼中十分醒目,我现在外出,是不是太过招摇?万一再引来一些修士来,可就不太好了!得想个办法收敛一下气血才行。”
他家传的古武叫做什么九转元丹诀,据说共分为九层,全都记载在一本兽皮册子上。
但是李海川只教给李牧修习第一层,至于第二层,按照李海川的说法,从第二层开始,祖上的这门功法就开始胡编乱造了,里面修炼的法门根本不是人类能够炼成的,完全属于臆想中的神仙方术,连画符炼丹都出现了,简直令人喷饭。
要不是这家传武功真的对修炼者身体有好处,李海川早就将老祖传下来的兽皮册子扔了,这老祖留下的功法,真的太不靠谱了!
李牧也曾翻阅过那个兽皮册子,里面写的东西半文不白,看着极为吃力,说的都是些内息搬运以及画符炼丹,真气运转的法门。
当时看上面写的东西时,只觉得好笑,并不以为意,现在想来,可笑的应该是自己才对。
这门九转元丹诀,自己才刚开始修炼第一层,而且在这大殷朝的世界里修行时间不足俩月,如今便能一拳打断大树。
这要是多修炼一段时间,将这门功法突破到第二层、第三层时,那自己得发生多大的变化?
“下次返回现代社会,必须得回老家翻看一下那个兽皮册子。”
李牧总觉得大殷朝这个世界,与现代社会所处的世界,有着某种自己不知道的联系。
现代社会的世界,在上古时期,应该是发生了很大的变故,才使得灵气枯竭,修行衰微,以至于李牧家传兽皮册子上记载的功法竟然无法修炼,但是到了大殷朝这个世界里,才绽发出本该属于它的光芒。
“册子里似乎有一篇专门写了收敛精气神的运气之术。”
一想到兽皮册子,以往翻看册子时看到的内容,竟然缓缓的从李牧的脑海里映现了出来。
在这个世界里,练功有进步之后,不但身体好了,就连记忆都提升了不少,几年前看的东西,现在略一回想,竟然全都能在脑海里浮现出来,甚至一些小细节都没有遗漏。
“这一篇好像叫做敛气术,似乎很容易的样子……”
李牧按照脑海中浮现的兽皮册子上的功法,以意领气,气走百脉,达于全身,最后全都汇集到丹田之内,精气神三宝全都收敛了起来。
练习了几遍之后,隐隐觉得自己念头没有刚才那么散乱了,似乎这门敛气术有点作用,这才腰悬长剑,向外走去。
刚走到大街,就看到前方涌来一大群人,敲锣打鼓,好不热闹。
李牧好奇之下,找人询问了一番,才知道是城中张员外的儿子科考得中,中了举人。
今天是这张员外的儿子返回清河县城的日子,张员外这才雇了一帮人,去门外接自己的儿子回家。
李牧身材高大,不用踮脚就能从人群中看到大街上一名骑着大马的青年男子,沿着长街缓缓行走。
这男子有二十七八左右,披红挂彩,骑在马背上,不住向围观众人双手作揖,以表感谢。
在这男子身后有一辆马车缓缓跟随,此时车内坐着的人似乎想要掀开一侧窗帘透透气,于是车窗处就露出了一张如花俏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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