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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挖玉,整个河床都是我的矿场 第287节

  张军出了政府大院,骑着自行车蹬的飞快,朝着村里赶去。

  .....

  苏阳在陈菊的小卖部里搬出两箱冰镇汽水,玻璃瓶上还挂着晶莹的水珠。

  刚走到门口,几个晒得黝黑的孩子就围了上来,眼巴巴地盯着他手里的汽水。

  “西懒....阳子哥...“

  领头的虎子孩怯生生地喊了一声。

  苏阳笑了笑,给每个孩子都分了一瓶。

  孩子们欢呼雀跃,非要两人一组帮着把汽水搬到北大窑去。

  北大窑那边,几个刚卸完货的劳力正坐在树荫下歇息,汗水把粗布衫浸得透湿。

  见苏阳带着汽水来了,纷纷起身。

  “哎呦,这可是稀罕物!“老王接过汽水,用衣角擦了擦瓶口的灰尘,“这一瓶得几毛钱呢,平时可舍不得买。“

  几个大学生如今也入乡随俗了,来前都没带什么薄的衣服,现在身上穿都是乡亲们给的碎花衫。

  方倩喝着汽水走了过来,来到苏阳面前。

  低着头,似乎有话要说。

  “阳哥,我们几个想跟你请个假,我们得回去一趟,把我们的实践论文给交上,再收拾些行李,等忙完学校的事再回来。”

  其他几个人也走了过来,似乎也不开心,更多的是不舍。

  “阳哥,我们一定会再回来的,我们都很喜欢这里,很喜欢在这里实践的日子。”

  “黄小娥说的没错,你是我们见过最好的人,等我们完成学业,一定会再来的。”

  苏阳忽然听到他们几个要走,心里还是有点不舍的

  毕竟也来这里一段时间了,跟这里的土地也算是认亲了。

  这突然要走,心里还挺不是滋味。

  几个大学生说着说着,眼珠子都快嘀嗒出来了。

  “既然这样,那我也就不留你们了,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等你们完成学业后,我这里随时欢迎你们来嘛。”

  “嗯嗯....”

  “我们一定会来的。”

  几个人点点头,很坚定自己的想法。

  “那既然这样,到晚上咱们吃一顿好的,就当是给你们送行了嘛。”

  苏阳随后看向王寡妇:“等下午,我去找陈叔杀一头羊,晚上给大家改善改善伙食。”

  大家听到要吃肉,也是咧开嘴乐的不行。

  “哎呦我的天!“王寡妇拍着大腿,“可有些日子没沾荤腥了,我这哈喇子都要流到脚后跟了!“

  “谢谢阳哥.....”

  这些大学生打心里认为,在这里吃肉,吃的不是肉,是围在一起的快乐。

  没过多久。

  一辆自行车由远及近,细看是张军。

  风尘仆仆的从大马路上赶了过来。

  停下车,身上热了一身汗,拽着自己的袖子擦了一下。

  “张叔,咋这么着急呢?来喝瓶汽水,冰镇的。”

  张军一口气喝掉了半瓶,打了一个饱嗝。

  “阳子,我跟你说,好事啊,你找三轮车运秸秆的事,林书记答应帮咱们搞了,还说明天一早就号召大家来帮忙。”

  苏阳听着一乐,这感情好啊。

  那就省了很多人力物力。

  “谢谢啊张叔,要不是你帮忙去说,林书记也不会同意啊。”

  “害!我就是动动腿,主要还是你,林书记很欣赏你的嘛。”

  既然这样,那就不用六子再去找车了。

  张军找了一个树荫凉的地方坐下来歇歇。

  “阳子,我跟你说,林书记对你可是很上心啊,还说以后要有什么事就直接跟他说,组织上能帮忙的一定会帮。”

  苏阳灌了几口汽水,笑道:“看来林书记这个人还不错嘛。对了张叔,这些大学生明天就要走了,回头你派辆车去送送他们呗,到镇上的汽车站。”

  张军看了看那几张年轻的面孔,也是有些意外,这么长时间,大家经常见面都习惯这些熟悉的面孔了。

  “哎呦,那行的嘛,明天我让六子开小面包子去送你们到车站。”

  ....

  到了晚上。

  北大窑这边热闹起来。

  一整只现杀的山羊挂在了窑室外面。

  王寡妇和二虎拿着匕首,在羊壳郎上面削肉,一块一块的用红柳枝穿上,交给二婶子撒料,辣椒面,胡椒粉什么的都用上。

  再打上几个鸡蛋,搅拌均匀后,抹在羊肉上。

  这羊可以增亮提鲜。

  几个大学生也跟着伸手帮忙。

  在这里,他们也已经学会了烤肉了技能,用烧过火的灰机子,撒上一点水,靠着灰烬的余热进行烘烤,这样烤出来的羊肉是外焦里嫩,入口香。

  苏阳从小卖部搬来了两箱啤酒。

  今天是大学生们的最后一晚,不妨给他们开个荤,喝点啤酒吃点串。

  方倩他们喝了点酒,年轻人毕竟是年轻人,能歌善舞的。

  二婶子也是爱玩的人,现场教给他们跳当地的民族舞,动脖子这种技能,是一门入乡随俗的东西。

  更像是基因自带的神奇符号,像他们这种外来人,好像来到这片土地上,喝惯了这里的水,呼吸着这里的空气,好像自然而然就会了。

  苏阳不由的想起后世的自己,大学毕业时的意气风发,就像他们一样谈天说地,感情真挚的表达对事物的喜欢。

  可走上社会后,逐渐改变了自己的人生观,开始在社会底层摸爬滚打,在职场上忍气吞声。最后进入结婚生子、赡养老人的阶段。

  人生一刻也不得闲。

  最终人生学会了“孤独”两个字,一个人吃饭,一个人上下班,开始害怕社交,转而期待远行。开始学画画,学书法,养花养草,给乌龟起名字。把自己伪装成很忙的样子,只是为了停下来的时候,某一刻不被“孤独”所提醒。

  回头想想,还是这个二十出头的年纪最好了。

  .....

  酒过三巡,月光已经爬上了树梢。

  院子里杯盘狼藉。

  二婶子搀着醉醺醺的二虎摇摇晃晃地往家走,脚步声渐渐消失在夜色中。

  方倩和黄小娥也相互搀扶着回了宿舍,只留下几盏灯在夜风中明明灭灭。

  苏阳喝的有些微醺,独自坐在树下,指尖的烟头在黑暗中一明一暗。

  “阳哥...”

  一个带着酒气的柔软身躯突然挨着他坐下。

  方倩不知何时又折返回来,温热的胳膊自然而然地挽住了他的手臂。

  “我喜欢你。”

  她的声音很轻,却像一块石头投入平静的湖面。

  苏阳下意识想抽回手臂,却被她攥得更紧。

  “别说拒绝的话,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方倩转过身,忽然凑近苏阳,看着她的眼睛。

  “方倩,你喝多了!”苏阳起身要走,又被她死死的拉着胳膊。

  “阳哥,我...我没醉...”她的呼吸扑在脸上,带着青春特有的灼热,“我就是...就是不甘心...”

  话音未落,一个温软的触感突然贴上嘴唇。

  少女的双臂像藤蔓般缠上他的脖颈。

  “阳哥,我想给你,自愿的.....”

  月光下。

  柳树旁。

  寂静的夜里,传来“呼哧呼哧”的低吟。

  和草丛里的蛐蛐交相呼应,演奏一曲青春的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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