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家里有矿,我有青梅竹马 第260节
这一世。
许小晨的选择一定是江北大学,而他更要让林小雨留在他的身边。
这不是自私,这是为了幸福。
许小晨知道,天大地大,不管外面的世界多么精彩,没有他的日子里,林小雨都没有快乐。
“小雨,对不起。”
许小晨内心思绪飘飞,忍不住给林小雨道歉。
“小晨,怎么啦?”
麻花辫女孩很茫然,心疼的看着自己最好的朋友。
“昨天,我把你的玻璃球弄丢了。”
“嘻嘻,今天找到了那颗玻璃球,没丢,是小雨记错了玻璃球放哪里了,你看,在这里。”
林小雨从裤兜里拿出一颗天蓝色,有着美丽图案的玻璃球.
第304章 真好
下午又去了燕京最繁华的几条大街,给高楼大厦拍照,给高级商城拍照。
林小雨很开心,因为今天她看到了很多繁华的风景。
林小雨很骄傲,因为今天逛了几个高级商城,一分钱都没花。
夜里又来到了厚海街.
许小晨陪着林小雨欣赏厚海街的夜景,夏晴和杨亮已经去了朦胧酒吧。
“小晨,不管是白天还是黑夜,厚海街都很美,等以后你来燕京时,小雨还会跟着一起来,每次都来厚海街看看。”
“小雨,以后鸿晨集团的产业会发展到燕京,每个假期我们都可以过来玩。而且,我们的国家很辽阔,很多地方都值得去看看。”
“这应该就是我爸生前提到过的诗和远方,也是我妈思念我爸时提到的诗和远方。以后不管走到哪里,小雨的眼睛也是父母的眼睛。看遍我们国家的美景,然后也去国外旅行,小雨跟着小晨,把整个地球好好看一看。”
许小晨发现,此时麻花辫女孩的话语,有点林教授的感觉。
前世,林小雨曾经是江北大学最年轻的女教授。
林教授永远十八岁,她会蹦跳着走进教室,给学生们讲课时,讲台的时尚挎包永远会有几颗玻璃球。
林教授担任的课程,没人逃课,因为毕业以后,再也不会遇见这么美丽,这么纯真,这么有才华的女老师。
林教授每个月拿到工资,其中50%会转入某个账户,那个账户的主人是许小晨。
那时候,许小晨没钱了,可林教授永远忘不了童年的金枝商店、冰袋儿、干脆面;永远忘不了少年时骑着山地车载着她的短发男孩儿。
此刻。
燕京厚海。
听到夏晴的喊声,许小晨和林小雨才去了朦胧酒吧。
以后这里是架子鼓酒吧,招牌字样和图案都设计好了。
“小晨,你看,这是曹海生设计的,怎么样?”
“还真有点艺术气息,让我来设计,都不一定能出来这种效果。”
许小晨转而对着曹海生竖起了大拇指,“哥们,其实你很有才华,我觉得你以后就别留长头发了,你脸形消瘦,留了长头发显得很颓废,也很单薄,如果变成了短发,也许能多几分帅气。”
“小晨,如果没有你,就不会有架子鼓酒吧,以后我跟着你混,听你的,回头我就去理发,从今以后不留长头发了。”
曹海生对江北许小晨有种无法形容的感激。
曾经曹海生总希望自己能遇到贵人,可现实总会沉重打击他,教他做人,甚至让他无法做人。
现在他终于遇到了贵人,曹海生把许小晨当贵人,却在心里把夏晴当成了亲爱的,不敢说出口,怕挨耳光,也怕还没走到一起就散伙了。
曹海生又说道,“本来想把原来那个乐队的人聚齐,来一场空前的演出,可惜的是,再也聚不齐了,有人进去了,有人去了赌城变成了叠马仔。”
曹海生泪眼朦胧,“夏晴,庆幸的是,今晚我在这里,你也在这里,在你出发回江北之前,我们合作一首歌。”
夏晴敲架子鼓很帅气。
曹海生弹着吉他唱摇滚——
我在水里,也上陆地,阳光照射着我没有意义。我在梦里在你怀里,我在草里非常隐蔽。
“呵呵……”
林小雨一双凤眼又变成了弯月亮,脸蛋是无法言喻的甜美,“小晨,他唱的都是什么。”
“这是一首摇滚歌,名字叫《冷血动物》,看似颓废,其实有点深度。”
既然许小晨说有点深度,那么林小雨一定会认真听一听。
“飘在水上,一切正常,咀嚼着你,我很忧伤。趴在树上,并不惊慌,很长很长时间才会死亡。”
林小雨没发现这首歌很有深度,只是发现这首歌很怪。
林小雨茫然的看着许小晨,希望自己最好的朋友解释一下,这首歌的深度到底在哪里。
许小晨什么都没说,只是莫了一下麻花辫子,然后看着曹海生弹着吉他唱歌。
“我一步一步走向明天,我一夜一夜的睡眠,一句一句把话说完,永远失去了昨天。”
林小雨认真听着。
“小晨,这首歌是不是在提醒什么,不要向冷血动物一样颓废和懒惰,人是有灵魂的,要有理想,要追求明天的幸福?”
“同一首歌,不同的人听了会有不同的感触,小雨,我和你的感触是一样的,我和你都是对的。”许小晨说道。
林小雨微笑点头。
当然,曹海生唱歌很难听,也是真的。
至于夏晴,敲架子鼓很有范儿,但水平很业余。
夏晴应该就是鲍月圆说的那种很非主流,也很浮躁的女孩子,以前就算面对自己钟爱的架子鼓时,夏晴恐怕也没有真正用心去学习,否则她的水平不会是这个样子。
夏晴和曹海生合作了一首。
当曹海生准备开始第二首时,夏晴却离开了架子鼓,走到了许小晨、林小雨、杨亮这边。
“你们看曹海生的狗样子,难怪乐队早就解散了。”
“夏晴姐,别这么说曹海生,以后他是短发,是架子鼓酒吧的主管。”
“是啊,因为你很有钱,所以买了酒吧店面,因为我喜欢敲架子鼓,所以这里叫架子鼓酒吧,主管是曹海生。就相当于是江北的许少,和燕京无业游民曹海生,共同帮我完成了一个梦想。”
夏晴内心有着强烈的迷失,以及强烈的苦涩。
其中应该还有一个和架子鼓酒吧无关的原因,那就是,她喜欢的余兵,明天就要搬家了,离开幸福里小区。
临近夜里十一点,这才离开了厚海街。
回海甸区幸福里小区路上,许小晨接到了许鸿图的电话。
“小晨,明天你们就跟着车队回江北,早晨九点,去幸福里小区接你们。”
“好。”
很简短的通话之后,许小晨把手机装起来,对着林小雨笑了笑。
明天就能回江北,林小雨很开心,很调皮的忽闪着大眼睛。
当许小晨几人在幸福里小区大门外下车,发现小区里很热闹。
院子里停放着适合搬家用的厢式货车。
余兵一家人,大晚上就提前在搬家了,不时有人将柜子一类的家当抬出来。
今夜的余兵与平日里不同。
余兵站在货车旁边,用很沉重的声音指挥着。
夏晴又有了那种迷失的感觉。
这里是自己居住了十年的幸福里小区,眼前是和自己一起长大的余兵。
可今夜到底怎么了?
余兵看到了夏晴,小步子跑了过来,叹息道:“夏晴,我家里要搬走了,一个小区住了十年,以前对你不够好,辜负了你,对不起。”
“没什么,我和你本来就没什么关系,非亲非故非友,你没理由对我好。而我,平时都在江北,以后也很少回来。”
夏晴和余兵对视了约莫半秒钟,然后就和许小晨几人走进了某座楼的单元楼门。
上楼梯时,夏晴低着头。
此时就连林小雨都知道,夏晴流泪了。
回到家里。
房子隔音很一般,坐在客厅里就能听到院子里搬东西哄闹的声音,似乎还有余兵母亲的哭声。
“余志刚,你个老混蛋,如果不是你玩期货赔光了家里的钱,也不至于卖了房子。余志刚,嫁给你,倒了八辈子霉,都奔五的人了,家里没了房子要出去租房。”
此时。
林小雨和夏晴才开始认真考虑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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