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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家有女初长成 第121节

林枫把衣服包裹的手枪掏出来,又不放心地擦拭了一遍枪壳,然后再用衣服夹着塞在玫瑰手里,用力地拍了拍。“我知道你很想杀他,我让他求生不得了。你去让他求死不能吧——你不知道,鞭尸也是件很享受的事,我每次打CA的时候,把谁干掉后,都会对着尸体的脑袋练一阵子一枪爆头——”

“谢谢。不用了。”玫瑰擦拭了一遍手里的枪,装进了口袋里。心里却有些暗恨,这个男人杀人时是用衣服包裹着枪,枪壳上面并没有留下他的指纹,而他想撇清干系。又把枪塞进自己手里,还用力的拍拍——这件杀人案与他无关了。

“刚才你说的任何条件是指?”林枫从桌子上倒了一杯凉开水。一口气灌了下去,躲进衣柜里半天,还真是有点儿热了——特别是听着那么刺激激的故事——

“任何条件就是任何条件。”玫瑰并没有撒赖的意思,坦诚地说道。

“包括你的身体?”林枫眯着眼睛问,眼里掩饰不住的占有欲望。枪、尸体、脑浆、血、以及那未知的危险,都能刺激男人地雄性激素分泌。

“这个——”玫瑰有些为难。

“怎么?不行吗?你刚才说的可是任何条件。”林枫讥诮着说道。

“我讨厌男人,更讨厌男人的触摸——你把我打晕吧。”玫瑰迟疑了一下儿,豁然地说道。

“呃——”。林枫无语了,这女人太强悍。“我对奸尸没兴趣——身体是女人最宝贵的东西,一定要留给自己最深爱的男人,我是一个君子,以这种手段拿去一个女人的第一次——终生有愧啊。要不你把红楼给我吧。”

有时候,林枫也觉得自己挺无耻。

“你要红楼干吗?你不是公安厅地吗?”玫瑰有些惊讶。这男人的条件一个比一个苛刻。

“是啊。那又怎么样?”

“你能经营——这种场所?你要知道,如果这个地方爆光,丢官是小事,命都会搭进来。这是我们这些疯子玩的游戏。”

“你听说过有不兼职副业的公务员吗?爆光以后如何那是我自己的事,你到底是否愿意遵守刚才的诺言?”

林枫也可以拿枪指着她的脑袋,逼着她把红楼让给自己,可那样得到的红楼还有什么意义?林枫之所以对红楼感兴趣是因为这里面丰富的人脉,如果自己强抢豪夺,里最关键地东西肯定会流失。原来他还愁着如何能完整地接管红楼,没想到好人有好报,竟然让他碰到了亲哥哥要对亲妹妹下手地变态事,而且又得到了玫瑰的这个承诺。

凭着林枫的观察,玫瑰的家世绝对很不简单。能开一间这样的娱乐场所,如果没有人站在她后面撑腰,不是被警察机关给查封了就是被其它的黑道给吃掉了,那还能运作的这样红火?能把她拉到自己这条破船上,是一件有万而无一弊的好事——也许会有弊,但现在林枫还看不出来。

“这不是件小事,我需要好好考虑考虑。虽然红楼的经营者和掌管者是我,但是后面牵扯的东西太多了——”玫瑰有些犹豫地说道。

“我想你误会我的意思了。我所说的要红楼并不是完全接管,这里的拥有者和掌管者仍然是你,甚至我连你的红利也不要,红楼里面的任何东西都不会改变。我只需要借助红楼里面的人脉——在我需要用时。”林枫知道一下子就要接下来整个红楼肯定是不行的,所以退而求其次,先要一点点儿,然后想办法让柳眉安插进来一些身手,一步步的蚕食。当自己的实力足够时,再一口吞下。

“好,这个我答应你。但是你也要答应我一个条件。”玫瑰讨价还价道。

“你可以提出来,我答应不答应是另外一回事。”林枫笑着说道。

“你需要足够的坏才行。只有这样,我才会心甘情愿的陪你堕落,甚至一起下地狱。如果有那么一天,我会把整个红楼交到你手里,附带一件特别的礼物。”

黑色的瞳孔缩放着妖艳的光芒,脸上的神情悠然向往。在有些人眼时夺狱是个禁忌,在这朵玫瑰的眼里,地狱也许就是天堂。

第四卷 风流 第一一零五节、女人的胸部和智商是成反比的。

夜探红楼得到了预想不到的收获,不仅救了红楼的拥有者,还得到了一个承诺。最最重要的是——玫瑰给林枫办了一张红楼至尊VIP会员卡。也就是说,林枫如果愿意,那什么御后行宫啊、牡丹亭啊、吹箫阁啊、还有女子十二乐坊、曲径通幽处等等,他都可以去体验一番——

林枫拿着那张金色卡片心里活动开了,一个人去享受心里难免会有些愧疚感,假如把雷达和石岩也拉来呢?

又和玫瑰商量了一些具体的事宜,安排了几个自己的人进来工作,并写了一份名单,让玫瑰想办法把这些人拉进红楼,当赵家还不死心时,他会发现自己已经没有卒子可用——林枫也想过把那个省城的赵家主事人给灭掉,可是也只是想想罢了,那种级别的干部突然消失,无异是发了一场地震,到时候国家各个秘密部门都会出动,而且肯定会查到自己身上,自己除非躲回师门,要不然只有死路一条——

古人云“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意思说做臣子的要守本份忠君伺君。其实,这句话可以换个理解,就是君要臣死,臣不想死也得死。个人是无法与整个国家抗衡的。林枫虽然有些功夫,可是中华国地大物博,卧虎藏龙更不是计其数,他没敢自夸过天下第一。就算是天下第一那又如何?偷袭下毒打闷棍美人计——防不胜防。

林枫又告诉了玫瑰她有个属下被自己挂树上了。还光着身子——其实林枫扒下那家伙地衣服后,也想过把自己的衣服盖在他身上。可又怕走的时候太匆忙,给红楼的人留下什么线索——

“你真缺德。”满脸寒冰地玫瑰也不禁扯了扯嘴角。

去的时候偷偷摸摸,出来的时候大摇大摆。林枫拒绝了玫瑰要车送他的好意,自己准备打车回去。

一阵凉风袭来,吹醒了林枫在那种绯靡气氛下呆久了有些迷糊的大脑,抬头看去,看色已经露出了鱼肚白。还有三两颗星星依依不舍的点缀在天空那块大幕布上不肯离去,难道它们也贪恋这红尘美色?

门口除了一排排用黑布罩蒙住宅区地私家车,不见有任何车往来。更是不会有出租车到这边来拉生意了。林枫这才发现一个事实,自己要跑步回去了。他仍然坚持不肯让玫瑰派车送,因为他不想让玫瑰知道自己仍然是个学生——当然,如果玫瑰特意去查的话也会知道——林枫的原则就是:早死不如晚死。

红楼的位置稍偏,处在郊区。和市中心有几十里的距离。虽然一夜没有休息,但这点儿路程林枫还真没放在眼里。唯一让他难过的是不能跑的太快,要不然很快跑回去,还能补一个回笼觉。

“大河向东流啊,天上的星星参北斗啊——”一个人跑地太无聊,林枫想起那首被雷达唱的惊天地凄鬼神的《好汉歌》,也扯开嗓子喊开了。嘿,你别说。我们的林枫同学确实是很有唱歌天赋的——这歌唱的还真是那么回事,越听越像雷达——

跑前面一段路程时因为处在郊区,所以人比较少。越是靠近市区,见到的人也越来越多了。也有不少早起锻炼的大爷大妈,看到林枫还忍不住夸了两句——看人家地孩子多勤快,我们家那位还在蒙头大睡呢,不到十二点起不来——

林枫跑的更来劲儿了。不只是女人喜欢听人甜言蜜语,其实,男人也喜欢——要是林枫无论走到哪儿都有几百个沈蔓歌级别的美女级成“林枫护卫团”,大声叫着“林枫我爱你”——也许林枫嘴上会说几句:真是烦死人了。其实心里却乐开了花。

当然,现在的林枫怎么也不会想到,他的人生中真的会有那么一天。而且会很快来临。——美女的级别是不能和沈蔓歌比的。

林枫跑到离学校不远的环河岸边时,人流更是暴涨了很多。这儿离学校近,而且空气好,旁边就是省城的仙女河,选择在这儿锻炼的人非常多。打太极的、扭秧歌的、转呼拉圈的、做俯卧撑的、做瑜珈的、亲嘴地——这个不算。可能是一对青年男女情不自禁。偷偷摸摸地看了一圈,看到大家都各忙各的事,就亲在了一起——我们的林枫同学对偷窥一直是情有独钟的。

林枫急着回去睡觉,没有在这地方多停留,往学校方向跑去。不得不夸一句,红楼对员工确实不错,配的皮鞋都是高档货,跑了几十里路竟然没有张嘴。皮鞋叩击在青石板上,发出咯咯咯地响声,一路跑来,引来数人侧目。不保一个人指着林枫的背景说道:“这个傻子瓜,穿皮鞋打领带跑出来锻炼,脑子有病。”

林枫有些昏沉的大脑突然清醒,因为他看到了前面有一个女孩儿。能让男人大脑清醒的有两种女人,一种是特别漂亮地,见之惊艳。另外一种是特别恐龙的,见之——反正林枫无意间在电视上看到了一个叫水仙地照片后,整整一晚上就没有睡觉,满脑子都是那张非人类的猪腰子脸——

女孩儿身高接近一米七,身材非常好,完全是黄金比例分割,穿着艺术学院舞蹈班黑色的紧身制服,丰满的臀部和纤细的腰肢随着跑动的步伐而左右摇摆,头上的秀发盘在头顶,如天鹅般白皙修长的脖颈晃的林枫眼睛白花花的,唯一遗憾的是看不到胸部——

当然,按照她后面身材的比例跑动的姿势以及两手架开的弧度,她的胸部绝对会超过——这个,林枫不太敢确定,他决定还是亲眼探测一下儿比较好。

男人在美女面前都想表现一番的劣根性在林枫身上再次得到了验证。林枫想唱歌,可他只会儿歌,有点儿唱不出口。想跳舞——人家是专业出身,那是班门弄斧。琴、棋、书、画、吹、拉、弹、唱——今天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因为在这天清晨,林枫同学悲哀地发现,自己原来不是个天才。他什么都不会。

山穷水尽疑无路,水暗花明又一村。林枫正垂头丧气时,突然脑海间灵光一闪,他想到他还有一个绝技没有使出来。对,他会淫诗。

“凉风有信,秋月无边。思娇情绪好比度日如年。小生缪姓莲仙字,为亿多情妓女麦氏秋娟。见渠声色性情人赞羡,更兼才貌的确两相全。今日天隔一方难见面,是以孤船沉寂晚景凉天。你睇斜阳照住个对双飞燕,独倚蓬窗思悄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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