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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家有女初长成 第382节

莫至明越谈越开心,十几分钟后,他已经满脸笑容地在电话里邀请李泽明来明海考察了。当他挂了电话把手机递给林枫时,看他的眼神已经有些不同寻常了。

李泽明是什么人?李氏家族唯一继承人,香港首富,更是中国首富。红色企业家,他们可以就相关的法律制度对话中央。自己只是一个三级城市的市委书记,能和他对话——说句实话,莫至明自己都觉得心情有些激动。中国有很多市委书记,但只有一个李泽明。有几个人能有这样的机会?

而这样的人却和林枫称兄道弟,在对话中对林枫极为推崇,一幅唯他马首是瞻地语气。莫至明这一刻的脑子很乱。有惊讶、有疑惑、有惊喜还有很多其它的情绪,他自己也无法说清。酝酿了一会儿,竟然不知道对林枫说些什么。

他突然不知道自己如何定位林枫。还是像以前一样当他子侄辈?还是将他当成一个身家上亿地财神爷?

不仅是莫至明地心情复杂,汪少淇、严明、莫子瑜这些最先认识林枫的人的心情也同样复杂。李泽明啊,商业界传说中的奇才,中国首富。刚才他和这个屋子里的一个人称兄道弟地对话。很让人震惊。

廖小凡满脸笑意地看着自己的父亲。她知道,父亲来上任时,有人找过他,让他做明海这边的代言人。但父亲来了后最终站在了莫至明这边,还给自己找了个好老公。如果,父亲站错队的话,也许下场不会好到那儿去吧。廖小凡毕竟是个年轻的女孩儿,再看林枫的时候,眼神里都有些敬畏和崇拜。有故事的男人是很吸引人的,隐藏的很深却像个百不时丢出一件让人眼花僚乱地宝贝地男人更是

陈市长、廖市长以及黄局这些人的心里也是百感交际,但他们知道,只要林枫没有和莫至明保持这样亲密的关系。他们把自己绑在莫至明这条大船上是错不了的。在国内,政治占据着主要位置。但是处在李泽明那个层次后,很多东西就会改变。就算把他放在官最高最多的北京城,也没人能把他怎么样。

“他怎么说?”林枫看一屋子人都诡异地看着他,静悄悄的,自己打破了这种平静。

莫至明这才从各种杂乱地思绪中回过神,笑着说道:“他说对这个项目很有兴趣,过两天会派一个考虑团来明海进行考核评估。也许自己亲自带队过来。如果考核评估的结果是确实有投资价值的话,他会和你合作。甚至,投资金额可能超过二十亿。”

“他要来明海?”林枫皱着眉头问道。

“是啊。”莫至明有些奇怪,刚才还称兄道弟的,怎么一会儿的功夫就翻脸了?

“他来了的招待费是你们政府出吧?我可不管啊。反正这属于你们的招商引资。”林枫赶紧划清界线。李泽明可不像自己这样随便,做有名车,出有随从,还带个考虑团——我靠,住宾馆都得一大笔钱呢。

莫至明苦笑着说道:“放心吧。所有的招待费用都记政府帐上。这尊大财神可不容易请啊。让我们把他供起来都成。”

莫至明转过身,满脸笑意地对着陈市长说道:“陈市长,你亲自带人组成一个接待小组,一定要以最高规格来接待。还有,多选择几个有发展前景的项目,到时候就算李泽明不愿意在风景区这个项目上投资,我们也要给他推荐些其它的项目。可不能轻易放跑了他。对了,如果他同意的话,我们政府牵头为他开一个接待酒会,组织本市的企业家来聚一聚,也为那些纳税大户们提供一个机会嘛。”

林枫暗自为李泽明大哥祈祷。看来莫至明他们是不肯轻易放过他了,不把他剥层皮下来是不可能让他走人的。

“林枫,你怎么认识李泽明的?”莫至明问出了在座所有人都想知道的答案。

“啊。这个啊——去年我去了趟香港,无意间就认识了。”林枫打了个哈哈应付道——

这是林枫年后第二次来省城机场了。第一次是送林师叔他们走,今天是来接沈漫歌以及自己的岳母。林枫的心情有些紧张,低下头打量了一下自己身上穿的这套范思哲休闲西装,嗯,很好,没有落下什么灰尘。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镜照了照,头发没乱,今天才换的白色衬衣衣领依然很白,皮鞋——天啊,皮鞋上有几粒白点。林枫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白手帕,蹲下身子仔细地擦拭起来。

当林枫觉得自己已经相当的帅气后,抬起手腕上那块jionly手表看了看时间,还有三分钟飞机就应该降落了。这是林枫第一次戴手表,也是身上最值钱的饰品。这款外表朴实地手表要制表师用一年半的时间制做而成,全世界也只有三个制表师能做的出来,在1996年的《福布斯》奢侈榜上名列第三位,价值1284万人民币剥走身上全部的行当,一辈子衣食无忧。

虽然沈漫歌经过刻意的掩饰,但林枫还是立即就能从人群中认出她中。他对这个女人的身体实在是太熟悉了。无论是穿着衣服的时候还是脱光衣服的时候。头上带着顶白色棒球帽,脸上戴着一块茶色眼镜,下身是一件宽松地牛仔裤,上身是一件黑色风衣,里面衬着一件白色的恤,打扮时尚而性感。

让林枫奇怪的是沈漫歌还挽着一个女人,那个女人和沈漫歌一样拥有高挑地身材,白皙地肌肤。也和沈漫歌一样戴着棒球帽和宽边眼镜。林枫看不清楚她的脸。难道沈漫歌还有个姐妹?没听她说过啊。

林枫笑着迎上去,和沈漫歌旁边地女人点头致意后,拉着沈漫歌地手,疑惑地问道:“你爸妈呢?”

沈漫歌听到林枫的问题,和旁边的那个女人对视一眼,咯咯地笑起来。

“怎么了?你不是说你爸妈和你一起来了吗?”林枫更加奇怪了。

沈漫歌搂着身边的女人,笑着说道:“这就是我妈。”

林枫看着摘掉眼镜的沈漫歌母亲,诧异地张大嘴巴,一句话脱口而出:“岳母,你好漂亮。”

第四卷 风流 正文 第303节、看到了不应该看的

冰肌玉肤,滑腻似酥,黛眉开娇横远岫,绿鬓淳浓染春烟。这是一个和沈漫歌一样美艳不可方物的女人。

乍一看去,两人几乎是同一个模子印出来的一样。而且都穿着一样的衣服戴着同款但不同色的眼镜,沈漫歌脑袋上顶着一顶白色棒球帽而她的是黑色,两个人手挽手着袅袅娜娜走来,只一个妖娆的身段及姿色天然地气质便吸引了机场不少人的眼球。

林枫本来以为她是沈漫歌的姐姐或者妹妹再或者阿姨姑姑奶妈保姆——,所有的可能性他都想过了。而且他还很礼貌地向人家微笑致意后才拉起沈漫歌地小手说话。怎么也想不到的是——这样的女人会是沈漫歌的妈妈?

主啊,你打雷劈死我吧。这次丢人丢大了。本来林枫同学是想给第一次见面的岳母一个好印象的,没想到忽略了人家不说,连那种“岳母,你好漂亮”这样带有浓重调戏性语言的招呼声都出来了。糟糕的是我又长的这么帅气——完了完了,她不会以为我是酒吧坐台的吧?

但让林枫意外的是岳母大人好像并没有对自己那么轻薄的话生气,反而和沈漫歌两人又笑成一团。一张笑眯眯的眼睛上下打量着林枫。林枫努力地抬头挺胸收腹提臀,争取把自己最健康帅气的一面展现在岳母大人眼前。

“林枫吧?”女人笑容满面地问道。林枫心里又是一动,这个女人连说话的声音都和沈漫歌那么像,不是少女的那种清脆,仿佛经历了很多事,微微有一点低沉沧桑,听起来很悦耳有磁性,很女人的声音。

“是。岳——伯母好。”林枫差点又喊出岳母了。本来他也就是在沈漫歌的面前这样叫而已,为了表现自己是一个很矜持地男人,他应该在沈漫歌母亲面前叫伯母,没想到刚才一受刺激,“岳母”这两个字就脱口而出了。

“咯咯,刚才叫岳母,现在又改口叫伯母。怎么?对我很不满意是吧?”沈漫歌的母亲看着林枫故意刁难着。

“没有没有。我是怕岳母对我不满意。”林枫坦白地说道。

“我不满意有什么用。你都把我女儿骗跑了,我还能怎么样?”女人瞪了林枫一眼。林枫这才慢慢地找出她与沈漫歌两人的区别。两人的皮肤都保养的非常好,不用手摸的话,林枫还真分不出来那个更滑腻。气质也同样的出众,也是难分伯仲。两人不同之处在于风情。女人的风情。

每个女人都有她独特的风情。或狂野、或明媚、或羞涩、或冷傲,或春色荡漾,或守心如水。当然,也有几种风情融于一身的女人,比如林淡妆。那样的女人已经不是普通的女人了,是女妖。沈漫歌的风情属于得体知性。而她母亲的风情则属于豁达妩媚。一种成熟女人或者说有过孩子的女人特有的风情。

“我们是自由恋爱——我的意思是说我们是真心相爱。”林枫想用脑袋撞墙了。平时对着沈漫歌那张脸他就有些魂不守舍,现在有两张倾国倾城地脸在他面前晃来晃去的,他更是头晕脑涨。连什么自由恋爱都出来了——

在这边站的太久,沈漫歌的母亲又摘下了墨镜,不少人对着她指指点点,沈漫歌只能把帽沿压的更低。要是让别人发现沈漫歌在机场现身,又是一阵骚乱。

“咯咯。我这女儿没谈过恋爱,傻乎乎的,很好骗吧?”女人眯着眼睛问道。

“一般。”林枫很赞成地点点头。没谈过恋爱的女人就是比恋爱多次换男人像换袜子一样的女人好搞定。前者只需要证明你爱她就行了,后者不仅要向她证明你爱她,还要证明你腰包里有足够的钱。

沈漫歌看母亲和林枫一个问的不像话,一个答的更是欠揍,气愤地一把掐上林枫腰部的嫩肉。林枫痛的连连求饶。

这边不是久留之地,林枫邀请她们母女回去,外面已经准备好车子。林枫亲自驾车载着沈漫歌母女,他带来的保镖以及一直跟在沈漫歌身后的三名杀手科成员分别乘座两辆车在前后保护。

“岳父呢?不是说他和你们一起来吗?”林枫笑着问道。要是这老头来了他也不会认错人了。没看到这老头来他还以为沈漫歌父母都没来,先派来个间谍打探消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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