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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家有女初长成 第77节

本来在前面奔跑的一辆宝马看到有人超车,咬牙切齿地踩着油门冲了过来。没追一会儿便气俀了,根本不是一个档次的。刚刚还只有几米的距离,等到自己提速时那辆拉风的红色宝马已经跑远。唯留身边的女伴看着前面地跑车满脸花痴地表情。奶奶的,回去换车。

路边的景物一闪而过,远远的看到一个大在的招牌,可还没等你看清上面的字时,照片已经被远远的甩在了后面。回头看时,已经成了一个小黑点儿。虽然知道自己的处境很危险,可赵月明还是激动起来。要是——————要是旁边有个少妇多好啊———

车在往盘山公路跑去,深不可测地山涧近在咫尺,一个不小心便是车毁人亡。路越走越偏,林枫的速度没有降下来,反而越来越快。赵月明的心也越来越沉。

“你到底要干什么?要带我去那儿?”赵月明声嘶力竭地吼道。面孔扭曲的吓人。

“送你去死。”林枫冷笑着说道。

“你知道我父亲是谁吗?他是省委书记赵坤鹏,我大伯在中央———我爷爷是常委————。你敢对我们赵家的人,你会死的很惨。你放了我,我错了。你要什么我都给你。————放了我吧。我求你了。”赵月明跪倒在车的后椅上,像个孩子般的痛哭起来。

“那些都改变不了你今天的命运。来到这个世界上吃过大餐喝过茅台,开过跑车玩过女人,没什么遗憾了。去死吧。”林枫笑眯眯地转过头和赵月明商量着。车子竟然仅凭着感觉或者惯性来驾驶跑弯道。

“林枫,放过我。放过我。你要什么都行。就算让我做条狗我都行。饶了我吧。我真的不想死。不想死啊。”赵月明拼命地拉开车门,想要跳车,可看看外面深不见底地山崖,又胆怯了。车门又被车子快速奔跑带起来的劲风给关上。口袋里的手机响了,掏出来正要接的时候,被林枫反手一把抢过去从窗口丢了出去。

“你说我是把你活埋好还是直接推下山崖?”

赵月明的精神完全崩溃。无力地倒在后座上。鼻涕眼泪搅和在一起,完全没有了昔日花花公子的风度。

林枫把车开到山顶,熄了火。拖着一团烂泥地赵月明出来,丢在地上。“动手的人是谁。”

“黑豹。”

“黑豹是谁?”

“新义帮的老大。”

“好。谢谢。”林枫从车厢里扯出准备好的大麻袋,提着眼神空洞豪无挣扎能力地赵月明丢进里面。当他要系上袋口时,赵月明才突然清醒过来,大吼大叫着,双手双脚不停地扑通。狗急了跳墙,拼命反击地赵月明还真让林枫费了些力气。好不容易把麻袋口给系上,身上都出汗了。

不理会在里面哭喊地赵月明,林枫提着口袋走到了悬崖边。“你们杀人总是想方设法地找各种借口,费尽心机。其实,没必要。杀人本就是一件很简单的事。”

当把身边的麻袋推下去时,带给耳朵的只有呼啸地风吹声。

第三卷 恶魔 第七十二节、我的柔情你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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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节、我的柔情你不懂

李璇睁开眼睛时,便看到一双笑起来阳光明媚的脸。男人帮她抚顺遮住脸颊地长发,温柔地打招呼:“醒了。”

“嗯。”李璇轻轻地点头。这一刻,她突然觉得这个世界是如此的美好。有阳光、有空气、有花草虫鱼,还有自己喜欢的男人的笑脸。

活着真好。李璇在心中感叹。

这不是她第一次醒来。子弹击中胸口,虽然末触及心脏,可入骨极深,伤的很严重。意识晕晕沉沉的,想要睁开眼睛,却没有一丝力气。觉得自己掉入一个深渊,身体一直下垂,一直下垂。周围都是黑暗,没有一丝光亮。想要喊叫,嗓子发不出声音。拼命的挣扎,手脚也不听使唤。她想,自己是不是快要死了?中了枪流了那么多血的人怎么会不死呢?可是———林枫怎么样了?他没事吧?

人都是自私的。她想,假如我们都中枪了的话。那么我们便一起死了。这样,也是一种幸福吧。可是,在她迷迷糊糊地时候,听到了有一个男人在她耳朵边说话,说的很慢,也说了很多。李璇听出来了,这是林枫的声音。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声音比他的声音更可恶也更加让好记忆深刻了。

李璇喜极而泣。他活着,我也要活着。

“口喝吗?要不要喝水?”林枫笑着问。难得看到这个女人有这么安静的时候。乖乖地躺在床上,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的脸,那么认真,那么入迷。像个乖宝宝一样。

“渴。”李璇点点头。其实她并不觉得渴,她只是想体验这下儿这种感觉。妻子病了,丈夫都应该这样照顾妻子的,不是吗?

林枫转身去倒了杯温开水,端来放在桌子上。掀开李璇身上的被子,轻声说道:“来,我扶你起来。慢点儿。小心触碰到伤口。要是流血了,我可要实行紧急救援措施哦。”

李璇听话地躺在林枫温暧地臂弯,任林枫把自己从床上扶起来,然后在背后垫上两个靠枕。声音微弱地问:“什么紧急措施?”

“帮你包扎啊。趁机也能看看你胸部发育的怎么样?虽然外面看起来“挺”好的,可是———谁知道里面是不是有人工合成的东西啊?这年头,美丽是最容易作假的了。”

听了林枫的话,李璇没有生气,反而开心地笑了。活着真好,还能继续听到他阴阳怪气的话。“你想看吗?”

“想。”林枫点点头。接着又掩饰性地补充了一句:“那个男人不想看遍所有美女的胸部啊?这个世界上无耻的人非常多,我是最普通的一个。”

“嗯。那以后让你看。”李璇地心情格外好,也顺着林枫的话接道。“不过女人和男人不同哦,女人只想把自己的美丽展示给自己最爱的男人。”

这句话,无异是另外一个角度的表白。

林枫假装没听明白,端起杯子试了试水温,送到李璇地嘴边。李璇白了林枫一眼,小女儿的神态尽露无遗。然后张开略显苍白地樱桃小嘴浅浅地喝了几口,摇头示意自己不要了。

“刚刚醒。再睡会儿吧。”林枫说着要重新把李璇扶着躺下。

“不要。”李璇倔强地摇头。她的身体确实很虚弱,说话的力气都需要慢慢积蓄。可是她真的不想睡。只是想和林枫多说几句话,或者听他说几句话,就算被他占点儿口头便宜也行。

李璇对林枫的态度一直很奇妙。她本是个骄傲地大小姐,父母宠爱,衣食无忧。国外留学回来,本想在公司的底层磨练一段时间,然后遇到了酒吧服务员林枫。第一次见面被他气哭,第二次见面被他撕破了裙子后,还说那裙子是地摊货,第三次、第四次————每一次的见面两人都忍不住会斗嘴一番。大眼瞪小眼,恨不得上去揍几拳踩几脚才肯罢休。可是,她心里真的不讨厌林枫。甚至,一段时间没见到那个和自己斗嘴的人心里都会有一丝想念。只是一丝丝。

然后林枫在酒吧里做的越来越出色,她也在公司担任了总经理助理。在一次公司高层会议上,她提议林枫做主管。这本来是很不符合公司的规定。因为其它的主管都是做了几年,有很好的业绩才提拔上来的。不少酒吧经理反对,但是她坚持。最后,还是她阐述的理由取得了胜利。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想为林枫做些事。一点点儿也好。

于洋打来电话,说林枫在酒吧和人打架,被抓起了警察局。而且对方是市长的儿子。李璇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她怕林枫在警局吃亏,急忙打了公司律师的电话,让他立即赶到警察局。然后又打了警局朋友的电话、市委朋友的电话、检察院朋友的电话、父亲的电话—————所有她觉得能帮的上忙或感觉应该能帮得上忙的电话都打了个遍。

沈蔓歌的情人在明海这则消息被炒的沸沸扬扬。李璇也是她的歌迷,自然也对这件事留上了心。当她看到报纸上沈蔓歌为了躲避公众的视线而依偎在林枫身后的那一刻,眼泪突然就大颗大颗地掉了下来。她觉得自己好委屈。就像———就像你很喜欢的一个布娃娃,好不容易存够了钱想去买时,却刚刚被人买走了。

一个酒吧服务员怎么会和一个大明星谈恋爱了?她不相信,更确切地说是她不愿意相信。她跑到酒吧想问他,可酒吧人山人海就是不见林枫的影子。于洋看出来了她的目的,告诉她林枫已经好久没有来上班了。然后她立即把电话打过去,说要去找他。

用什么理由去找他?就为了问一句:你和沈蔓歌是什么关系?她在开车的途中想了良久,才想到今天是公司二十周年庆典,在省城有个庆祝酒会。父亲老早就告诉过她出席,被她拒绝了。她不喜欢那种场面。而且,确实有一个喜欢她的男人会在酒会出现————于是,她名正言顺地拉着林枫到了省城,名正言顺地为他买衣服、鞋子、甚至愿意放下大小姐的身份蹲下身子为他系鞋带。当看到邪魅俊气如黑暗中的王子的林枫的时候,天知道她的心跳是多么的激烈。王子,这就是小时候做梦常常会梦到的王子。李璇的王子与其它女生的不同,她的王子可以不喜欢白马,可以骑着充满死亡与黑暗气息地骨龙杀伐天下。她知道林枫是纯洁的,但他有这样的气质。很黑暗阴沉却具有阴柔美的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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