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品驸马 第38节
“公主殿下请恕罪。”薛绍拱手一拜,不可事事遂她心意,不然“调教”从何谈起?于是道:“微臣为了尽快安顿好家生,以便五日后能够准时赴约陪伴公主殿下前去射猎,微臣还得回家好生操持一番。还请公主殿下准许微臣先行告退。”
太平公主方才心情美丽了一点又被拒绝,不觉有些懊恼,“那些许的家务小事,还需得你亲自操持吗?你府里就没个管家下人不成?”
薛绍笑道:“微臣虽有三两帮随,但远不如公主殿下想像的那样人多势众。下人办事不力,诸多事务还需得微臣亲自操持。比如说,微臣的烧尾宴该要如何来办,需得要宴请哪些宾朋,就需得微臣亲历亲为,如此方显诚意。”
“烧尾宴?”太平公主一听又动了好奇心,“本宫早已多次听闻,大臣将军们如若升官左迁了,便要摆起烧尾宴来宴请同僚以示庆贺,本宫却从未有幸参与过。薛绍,你敢请本宫去参加你的烧尾宴吗?”
敢?
太平公主的这个用词,让薛绍和在场的宦官宫女们都觉有些逗趣。
“公主殿下金枝玉叶,乃是天底下一等一的贵客,若能大驾光临微臣的烧尾宴,微臣当然是受宠若惊。”薛绍道,“只怕寒舍简陋饮食粗鄙,到时将要委屈了殿下。”
你也会受宠若惊?
太平公主心里美了一美,滴溜溜的转了转眼睛,笑容之中添了一丝诡奇神色,“本宫,需得考虑一下!”
“微臣静候佳音。”薛绍不喜不忧的拱手而拜。
“既然你有要事在身,本宫也就不留你了。”太平公主好似满不在乎的挥了挥手,“你且去吧!”
“微臣告退。”薛绍也不多言,拜别之后转身而走,大步流云头也不回。
马球场中的拔河正进行得热火朝天,可是太平公主全然无心欣赏,一双眼睛就盯着薛绍离去的方向,视线越过了热闹的马球场,眼神就像是粘在薛绍的后背上,一直目送他走出了宫墙的转角。
“殿下,薛公子已然走远了。”贴身侍婢小声的道。
“本宫看到了,要你来说吗?”太平公主倒也不怕在自己的心腹面前难为情,心情美丽的巧倩一笑,“你说——为何本宫一见到薛绍,心情就会变得特别好呢?本宫方才分明愁眉不展的,往日里最爱的拔河也提不起兴致来;现在却觉得看什么都顺眼了。这是何故?”
“大抵是因为,薛公子长得特别好看。”贴身侍婢笑嘻嘻的答道。
“是吗?”太平公主连眨了几下眼睛,一双略带稚气的漂亮大眼睛里,灵气奕奕,“那他见了本宫,会否心情变好?”
也是难为太平公主了,在皇宫里长到这么大刚刚到了情窦初开的年龄,除了自己的父皇和皇兄,就没怎么见过两条腿的大活男人。
“奴婢分明看到,薛公子离去之时面带笑容步履轻盈,想来是心情颇佳。”贴身侍婢拐着弯的拍起了马屁,这话可比直接称赞“公主殿下貌若天仙”管用多了。
太平公主果然喜笑颜开,“赏!”
……
薛绍出了宫,骑上马直接去了西市,当然不是去花街柳巷寻欢买醉,而是去了马肆。
大唐尚武,民间不禁兵器准养马匹,二者经常是同在一处贩卖。
过几日就要去打猎,薛绍总得置一身合适的行头。横刀汉剑这些倒是漂亮,但是目前薛绍完全用不趁手;弓,以往喜好风流的薛绍倒是练过,但论其水平不过中等,比起一般的军队士卒来说或许都有差距,至少是比不上月奴。
既然早已立志从戎,薛绍打算趁这次应付打猎的机会,现行打造一套自己能够用得趁手的兵器。
马肆占了西市的很大一块,有很多卖马的商户,远远就能闻到浓厚的马粪与料草气味。这里有许多的胡人做生意,最多的就是来自于关陇一带的突厥、铁勒与回纥人。各式的语言与民族服装在这里交相辉映,偶尔还能看到碧眼高鼻大胡子的西域昭武九姓胡人和来自于遥远大食的阿拉伯人。
大唐实兴开放的国策,对各民族的宗教信仰都予以承认和肯定,对他们的服装、语言、文化和生活习惯都保持尊重的态度。长安这里常年聚集了大量的胡人定居,如果能够取得大唐的“居民资格”穿上大汉民族的服装,对诸国胡人来说将是莫大的荣耀。很多前来大唐求学、经商甚至代表国家来担任使者的外国人,都孜孜以求的想要定居长安——这比现在谋求一张美国绿卡还要困难,并且光荣。
薛绍先在卖马的商家马厩里逛了一圈,还真的见到了传说中的、来自于西域大宛古国的汗血宝马。不过他没有买,太贵了身上带的钱远远不够。一匹汗血宝马卖到二百两黄金,就算是对薛绍这样的贵族来说,也是不菲的价钱。
如今的大唐以开元通宝制式的铜钱做为交易货币,因为铸币成本过高加上近年来经济飞涨、胡商外贸兴旺导致铜钱大量外流,铜钱变得供不应求。于是也用绢帛或盐做为中间物,实兴以物易物。做为贵金属的金银虽然不直接参与流通,但也具有货币功能。就目前的长安来说,一两银子可抵一贯(一千文)铜钱,一两黄金可抵七两白银。
一匹大宛马卖到二百金,那就是一千四百贯,换作开元通宝是一百四十万枚,得拖好几车!
长安物价本就较贵,粮肆标价“斗米十文”,大唐的一斗米约有十二斤,折算下来一个铜板相当于三元左右人民币的购买力。
大唐时代的名马就像是现在的名车一样,薛绍牵着一匹价值六七十贯的突厥三花马招摇过市,已经算是够“拉风”的了。毕竟马匹是军用物资,大唐虽然准许民间养马,但薛绍所骑的这种突厥良马更多的是出现在军队里。一匹大宛马卖到一百四十万钱,相当于四百多万人民币——这还不是纯种的汗血宝马。
有句话拿到这里来说也算相宜,不到长安不知道自己官小,不去西市不知道自己有多穷。逛了一圈马肆下来,薛绍真心觉得——原来我是个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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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神仙哥哥
在马肆过了一回眼瘾后,薛绍逛进了一家武器铺。刀剑弓匕,这些不受管制的兵器全都有。
武器铺的店主人四十多岁,微胖,三绺长髯穿一身白衣。看到薛绍入店一瞟他那样行头装扮,店主人将伙计一把扒拉开,亲自迎了上来拱手长拜,“贵客盈门,小店有失远迎。”
“主人家客气了。”
“不知道郎君想要何样的兵器?”店主人取下一把琉璃装饰的佩剑递了上来,心想这样的饰剑应该是符合眼前这位青年郎君的身份,说道:“这是敝店的镇店之宝,郎君且看,如何?”
薛绍接过来看了一眼,漂亮倒是漂亮,多半是书生仕子拿来做装饰用的。大唐天下佩剑的书生没有八成也有一半,朝臣大员和达官显贵也个个佩剑,这是一种风尚。
“不堪用。”薛绍将剑还回给店主人。
“再看此刀。”店主人将一把刀鞘装点为金灿色的横刀递上来。
薛绍看了一眼,很漂亮也挺实用。如今大唐的铸刀工艺已是独步天下,横刀更是唐刀中的精粹,后来传至日本,被他们将刀身改弯变成了“日本刀”引为国粹。步骑两用的横刀原本是直的,刀身狭长湛亮像是一件艺术品,是大唐将士人手必须的装配。
但是薛绍家里已经有了好几把横刀了,月奴此前兑了字画古玩买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