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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唐朝有套房 第214节

  没办法,实在是太珍贵了,有钱都买不到。但此刻见林雨不但吃海鲜火锅,还喝蓬莱仙酿,程处默那叫一个羡慕,在他看来,这才叫享受,这才是理想中的生活啊。
  
第一百九十章,跟着大哥有好吃的
  
  酒足饭饱,要不是程处默实在吃不下了,他根本就不会放下筷子,不过茅台酒却一杯接着一杯的喝。
  他也不管丢不丢人了,能喝的这么畅快,一点面子算个啥?
  林雨也是见其杯空就斟满,不一会儿半瓶酒全下到程处默的肚子里去了。
  可把程勇等人气的不轻,本来大家伙儿好不容易有解馋的机会,结果这家伙一来倒好,全被他给喝了,偏偏别的人还都敢怒不敢言。
  程处默虽然性格和善,胸怀宽广,但是有一点不能碰,那就是别跟他抢食。
  对于他来说,抢他的食物就犹如杀父之仇,夺妻之恨,分分钟拼命。
  不然的话,当初也不会跟秦怀玉争一瓶酒,而把皇上都给惊动了。
  而且他可是程咬金的儿子,全长安城的人都知道,程咬金跟尉迟敬德这俩人几乎是穿一条裤子的,还都是护短的主。
  尉迟敬德没啥脑子,碰见啥事非打即杀,人们惹不起,躲着就行了。
  但程咬金不一样,那家伙可不是一般的阴险,不过这里的阴险不含有狡诈的意思。
  而是只要得罪了程咬金,他能想出一百种骚主意摆置你,直到你求饶为止。
  所以大家都很小心,见到程处默从火锅里夹东西吃的时候,自动的停下筷子,等其夹完以后在伺机而动。
  林雨也发现了这一个规律,不过他可是不怕这个程处默。
  白吃他的火锅还想要他让着,可能吗?刚才好几次,林雨都跟程处默夹到了同一只虾。
  当时可把众人给吓住了,以为这回程处默要发怒了,谁知道后者憨厚的一笑,赶紧松开筷子,去夹另一只,并抢似得放在嘴里。
  几次以后林雨已经让程处默形成了林雨高其一等的潜意识,由此在碰杯的时候,程处默的杯沿都放低一点。
  这时才真正的惊呆了程勇等人。
  要知道在酒桌文化上分地位尊卑的就是杯沿,碰杯的时候,谁的杯沿高,谁在众人中的地位就高。
  程处默这样做就证明了他在心中对林雨是崇敬的,也说明刚才林雨那几个简单的小动作起了作用,当然更大的原因还是程处默真心想结交林雨。
  跟着这一位有蓬莱仙酿,还有海鲜火锅,就算是叫声大哥又如何?
  等一瓶茅台喝完,程处默醉醺醺的,圆滚滚的身体摇摇晃晃,看起来就像是一只肉皮球放在椅子上,嘴里嘟囔着,
  “林兄,这顿饭是我这辈子,吃的最爽快的一顿。嘿嘿,这酒……”
  他端着空杯子,谄笑的看向林雨。
  后者会意一笑,不知从哪里又拿出一瓶,
  “程兄放心喝,今晚酒管饱!”
  程处默那两只眯成缝的小眼睛立即放出一千瓦大灯泡的精光,简直就像是饿了三天的流浪汉看到了大烧鹅。
  满满的都是激动之情,也不喊林兄了,一个劲儿的喊着大哥,叫的那是一个真情流露。
  林雨直接将其打开,又给程处默满上。
  后者小口慢嘬,喝完后,满足的叫一声——爽!
  林雨正要给其倒第二杯,却被阻止。
  “大哥,别,别倒了,浪费!咱们明儿个再共饮此酒。”
  林雨顿时对程处默的印象好感度又上升了一分,能在喝晕的时候还能控制自己喝酒的,可都不是一般的人物。
  因为正常人这时候的反应应该是一个劲儿的吃牛逼:给老子满上,我没醉,还能喝!
  林雨放下酒瓶,对程处默说,
  “程兄醉了?”
  “我没醉!”
  “那怎么不喝了?”
  程处默无奈的摇头,
  “唉,酒喝到一定量,就会失去了其滋味儿,再喝下去,就不是品味了,而是浪费。浪费可耻啊,林兄!你是不知道啊,我每看到有人糟蹋粮食,都恨不得上去将其暴打一顿,不然难解我心头之恨。”
  说着说着,竟然声泪俱下,
  “可我方才应当喝足了,但是却贪心不足,非要在喝一杯,入口中虽有滋味儿,但已失去其根本。我恨啊,如此饮酒,真是玷污了蓬莱仙酿的美名。我……我……呜呜……悔恨啊!”
  林雨只觉莫名其妙,心想这个家伙真是对食物的态度达到了等同生命的层次,估计和松下原对待酒有一拼。
  这种人要是放到现代,那妥妥的著名国际美食点评家,试问世界上还有谁对待食物能像他这么的痴情?
  “程兄莫要再心怀愧疚,一杯酒而已,算不得什么,这也不是你的过错。”
  “别小看一杯酒,那是一斤粮食的精髓,是酒工们的汗水,是苍天的恩赐,我怎能这样浪费呢?”
  程处默的一番话可把林雨到嘴边的话全部打回去了。
  林雨心想:
  得,这还能咋劝?竟然把老天都给搬出来了。
  于是他又说,
  “那这样吧,我把剩下的酒送给你,以后你慢慢品尝!”
  “多谢大哥慷慨,小弟感激不尽!”
  突然间,程处默化成灵活的小胖子,嗖的从椅子上跳起,拱手鞠躬,那一套动作有如行云流水,没有丝毫的拖沓。
  这根本不是一个喝醉人的反应速度啊。
  林雨终于明白,原来这家伙就等着他说这句话呢,不由得感叹,真是龙生龙凤生凤,老鼠儿子会打洞。
  程咬金天天一肚子坏水,这家伙也不差,为了嘴,真是啥都能干出来。
  就刚才那演技,要是不给他颁一个奥斯卡金像奖,都要天理不容了。
  程处默乐呵呵的抱着酒瓶,就跟宝贝似得,时而用衣袖给擦擦,生怕弄脏一点儿。
  见此情形,林雨计上心头,心想这家伙既然这么爱吃,那就用食物将其收为所用。
  要知道程咬金在朝庭上的权势丝毫不输于尉迟敬德还有长孙无忌,只是程咬金跟尉迟敬德这样的武将压根就懒得跟那些文官们搞什么拉帮结派,结党营私。
  因此靠着当初的功绩,过得逍遥自在李世民也不对他们有过多的要求。
  只要这些老将们能安享晚年即可。
  “程兄……”
  “哎,别这么叫我,称我小默就行了,你是我大哥,嘿嘿,小弟不敢被称兄。”
  程处默憨厚的笑着说,要不是林雨刚才看到他的那一番表现,肯定以为这家伙天性老实。
  但现在看来,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小默,我的酒楼明天就开业了,你看就今晚这饭菜,口味如何?”
  程处默听后,立马伸出一根大拇指,
  “好!天上地下都难得此美味,若是有幸能尝一口,给个一品大官也不做。”
  “哈哈,小默真会说笑,一顿饭而已,怎能与那荣华富贵相提并论?”
  对于这句话,程处默头摇的跟拨浪鼓似得,
  “大哥此言差矣,正所谓民以食为天,世间万般荣华富贵,归根结底都离不开一个“食”字,若是真能天天吃这等美味,我程处默给你当下工都成。”
  林雨拍案叫好,
  “小默真是直爽,就喜欢你这性格。实不相瞒,我这里还有一件事情需要劳烦你。”
  “大哥尽管说来,我定当竭力相助。”
  林雨想了想,先问道,
  “如果让你能天天有这等美食可吃,你愿意吗?”
  “当然愿意了,我巴不得有这样的好事呢!不过大哥这酒楼开张以后,我就有口福了。”
  林雨摇摇食指说,
  “不不,我说的是比这更美味的食物”
  “不可能,世界上再无比这更好吃的了。”
  程处默坚决否定道。
  林雨嘿嘿一笑,
  “小默,你可尝过比铜盆还大的螃蟹,比胳膊还长的龙虾?能吃下一个人的海鱼?”
  听了这话,程处默还以为林雨在说笑,
  “大哥别逗我了,别说尝,就是见都没见过,那可是志怪小说里,龙王的子孙,就算有,谁敢吃啊?”
  而这时,林雨显露出一副严肃的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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