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唐朝有套房 第4节
林雨看得清楚,马后面跟着一名铁塔似的青年在狂追着,起码两米的身高,面庞黝黑,壮得跟头牛似的。
不过他的速度根本撵不上这马,马冲得很快,眨眼间又撞倒了几个人,被撞的人都很惨,头破血流是轻,骨断筋移者很多。
这铁塔大汉林雨不认识是谁,但这种人肯定不是无名之辈!
林雨打算帮他!
可是怎么帮呢?
用电棍电马?它跑着呢,如何靠近?
林雨心思急转,突然看到跟前空地是一处稍凹的地面,地面有些积水,范围不算大,也不深,积水一拳而已。
但是这已经足够了!
“快闪开!”林雨大吼一声,驱赶着四周的人。
而且他自己则是迎头而上,战马急冲而来,距离他不过三四十米,越来越近,中间的人已经都避让开了,林雨却是不避。
那铁塔大汉的目光跃过马背,好奇的朝着林雨看来。
林雨在水坑前站定,反手拔出了电棍。
周围众人诧异不已,难道这个人打算以一人之力硬阻战马吗?
战马越来越近,有胆小的人已经吓得叫了起来,而林雨却是一动不动。
近了,近了,二十米,十五米,十米,七米……
按下电棍按钮,林雨猛的一棍杵进了水里。
而这个时候,战马的四蹄也正好刚刚踏进了水里,溅起的水花没过了它的蹄……
滋滋滋……
战马高声狂嘶,身影猛然一僵,步子不动,但是身体却因为惯性继续朝着林雨砸来。
林雨起身,旋转,潇洒避过。
战马轰的一声砸在了水坑里,溅起大片水花。
那个铁塔一般的大汉更是目瞪口呆,傻呼呼的看着林雨,嘴张着,却不知道说啥……
第五章,英雄请留步
在场的众人无不为之惊叹,有些老百姓们对林雨指点而论。
还有几个好事之人,走到倒在地上的马前一看,乖乖,那肌体健硕,刚才还威风凛凛的疯一般的战马倒在地上不断的抽搐,嘴里还冒出了白沫。
林雨潇洒的拍拍衣袖,目光微斜,看了一眼那个大汉后,扭头便走,只留下一个雄伟的背影。而这时,那大汉才从震惊之中恢复过来,他急忙上前喊道,“英雄请留步!”
“怎么?难不成还要我赔你的马吗?”林雨停下脚步步,回头问道。
大汉被林雨这么一瞪,惊慌不已的拱手说道,“不不不,英雄您误会了。方才我的马儿受惊,才冒犯英雄,还好您出手相助,这才免去一场灾难,在下实在是感激不尽,若英雄不嫌弃,可否交个朋友?也算是相识一场。”
“没兴趣!”林雨撂下一句话,扭头便走。
他并不是懒得理这个大汉,而是他方才仔细的思考一下,才发现这个大汉必然不是一般的人物。
在长安敢有人骑着战马乱撞的,绝对又不小的背景。就像在北京里面敢随便飙车的,那都是官二代富二代,一般人哪有这个胆子?不过要是让他这样直接的答应的话,那岂不是太掉价了。
装得高冷一些,让对方以为他的身份也不低,结交以后,就不会被人低看一眼,这招叫做欲擒故纵。
大汉也是一个急性子,一看人家都懒得搭理他,更是急切的拉住林雨的衣袖。
“英雄,英雄,你别急着走嘛。”
“嗯?”林雨瞪了大汉一眼,顿时后者立即松开手。
大汉赔笑道,“那个,在下复姓尉迟名宝林,今后英雄如有需要帮助的地方,尽管到尉迟府来找我,虽然我没啥本事,但只要是英雄事情,就是我的事情,我一定尽力去办!”
林雨听心里一阵的激动,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呀,刚才还想该找一个怎样的靠山,本来都把这个尉迟宝林给排除了,结果这家伙还真撞到自己身上来了,这么好的一个小弟,不收白不收嘛。要知道,尉迟敬德是当代门神,开国名将,这样的靠山可是求之不得呢。
不过激动归激动,林雨依旧保持着那高冷的风范,“也好,既然你我相遇,便是缘分。在下姓林,单名一个雨字,就住在城东的林家大院。如果有机会还请尉迟兄前来喝一杯。”
“那是那是,不过林兄起来高抬我了,小弟不才,今年十之有八,若您不嫌弃,只管叫我一声老弟即可。”尉迟宝林一听对方都称自己为兄了,真是受宠若惊。
刚才他根本就没看清楚林雨是怎样将他的马撂翻在地,不管怎样,总之这个人的武艺之高,估计都能与他老爹或者是并肩王薛仁贵一较高下。要是能拜这样一位高手做大哥,就是他老爹你肯定对他多有褒奖。
“那林兄现在要去何处?”
“我要去拜访一位朋友,如果没事我就先走了。”林雨就显得比较有礼貌,还提前的说一下。嘴上说要走,实际上心里在不断呐喊,“叫我啊,叫住我呀,哎,我说你倒是叫啊,我真要走哎!”
林雨面色平静的,心中却是焦急万分。本来就是要去找程处默,要是有尉迟宝林引见的话,必然会极其的顺利。毕竟程咬金跟尉迟敬德两家算是世交了。
就在他即将迈动步子的时候,反应迟钝的尉迟宝林这才开口说道,“林兄要拜访的朋友,定非常人,可否与我引荐一下?”
林雨故作纠结的说,“说来惭愧,我的那位朋友其实与我并不相熟,只是有过一面之缘,不过我见其性情豪放,为人宽厚,特别是在做事的时候,不拘泥于小节,所以我便生出结交之心,就是不知那人是否真的愿意我结交。
”
尉迟宝林一听,扯着嗓门道,“林兄如此英雄,天下谁人不愿与你相识?这种好事若能落到我尉迟宝林身上,那我不得扛着大旗,满城的吆喝?你快告诉我,那人是谁?凡是在长安城里面的没有我尉迟宝林不认识的,他要是不同意,我就打到他同意!”
林雨此刻心中大喜,他哪里是真要去见程处默呀,就是想试试这个尉迟宝林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没想到还真是如史书说的那样,性情憨厚,为人直爽,但在为人处事方面欠缺思想,后来在跟随薛仁贵参加征西大战之中,被西凉大将苏宝同用计使其落单,并最后死于苏宝同的飞刀暗算之下。
此刻,林雨也在暗暗的下定决心,既然这个人愿意跟随他,那么他一定要护其安稳,如果真到了征西大战的那一天,如何也不能让尉迟宝林和尉迟宝庆两兄弟前去送死。
林雨连道两声算了,他摇摇头,看看手中提着的两瓶酒,“要是人家不愿结交,我也不勉强,毕竟人各有志。这事就不麻烦尉迟老弟上心了,我现在趁早前去,要是可以的话,午后便能回来,如果尉迟老弟有心,下午城东,在林家别院等我。”
尉迟宝林一听,连忙摇头,“不麻烦,不麻烦。林兄就跟我说一下,或者是带我去见一见也好,能够入林兄法眼的必然也是英雄人物嘛。如果我认识的话,朋友的朋友也是朋友,你说对不对?”
林雨心中不由得暗笑,心想,这尉迟宝林也实在太容易忽悠了,于是他装作十分不情愿的样子,长叹一口气后,才缓缓道来。
“我见这人也不知他姓甚名谁,只是知道他在城东白虎门的杏花楼坐过。当时我听他说爱酒如命,便将我家珍藏多年的从海外带的好酒前与他分享。如今便去那杏花楼。再去等等,没准能等得到。”
“杏花楼?”尉迟宝林惊喜的说,“哎,那真是巧了,林兄有所不知,我早已经与我那三位朋友定宴在杏花楼,今日本想向那三个家伙炫耀一下我新得的乌穗马,可谁知这马儿性烈,一不小心就受惊了,急得我满大街追赶,这还多亏了英雄相助。如不嫌弃,我们两人一同去杏花楼,我也好与那三位兄弟引荐一下英雄您啊。”
林雨爽快道,“也好,今日即使不能见到那位朋友,能遇到老弟你也算是我林雨的福气。”
“嘿嘿,林兄过奖了,我就一大老粗,哪能说是福气呀。走吧!”尉迟宝林一边说一边习惯性的搭在了林雨的肩膀上,忽然又觉得不合适,便收回了手。“林兄先请!”
林雨刚走出一步,突然回头看向那躺在地上依旧抽搐的黑马,心想,这马怎么这么不经打?刚才他就想,这马比人大得多,可能需要的电功率就要大一点,于是就索性把电棍电压调到了最高,可谁知这马竟然倒在地上就不起来了。
可他哪里知道,黑马原本就受惊发疯,后来又被电棍来这么一下,此刻已经是离死不远了。
尉迟宝林注意到了林雨的动作,他连忙说道,“林兄不必在意,一匹马而已,就先放在这里,咱们先去杏花楼,离这儿不远,回头我让小厮把马牵走就行了。”
在说这话的时候,他自己都心惊不已,这可是乌穗战马,虽说不是千里良驹,但也是日行八百难得的好马,到现在他都不明白,林雨到底有什么招数将战马撂倒,而且看这马出气多进气少,估计活不了几刻。
和今日一样,以一人之力将一头牛犊高举过顶,然后猛地摔在地上,活生生的牛,立即暴毙而亡。尉迟宝林咽口唾沫,稍微平复下心情,“都是猛人啊!”
第六章,杏花酒
两人并肩而行,有说有笑,从小到长安内部的零星小事到大唐周围各附属国的战略大计。尉迟宝林越说越心惊,他本以为林雨只是一个武功高强的武夫,万万没想到竟有如此渊博的学识,甚至一些连他都没有听说过的事情对方都能够侃侃而谈。
不仅如此,林雨出口成章,虽然他听不出来到底是什么意思,但总觉得好像很牛逼似的。因此对林雨越发的恭敬,要不是已经到达了杏花楼,估计尉迟宝林都要拜林雨为师了。
长安城有三大花楼,放在现代世界里面就是六星级大酒店,不过古代的酒店当然还有一些其他的了乐趣。在古代的文人自然没有现代人那样直奔目标,一般到花楼里面的,要么是财大气粗一掷千金,赢得许多姑娘们的簇拥,左拥右抱快活无比,不过这种人属于是最低俗的一种。
还有一种人就是那些才气颇丰,学识渊博的文人,这些人不用花钱,只用大笔一挥,成诗一首便能得到名牌的欢心,如此一来,就是两情相悦,吟诗作对,情到深处便是水到渠成。
杏花楼坐落在城东白虎门前的一处繁华街道上。这里属于各地贸商往来的交界处,凡是外来的商贾都会在这里停留歇脚,这条街道的尽头还有一个大型的商场,用以交易各人所需要的物品。
尉迟宝林带着林雨上了二楼雅间,从门外边能听到里面有人大声的吆喝,像是在斗酒。
推开门便看到里面三个人半站着,手里还拿着装满酒的大碗,一个个争得面红耳赤,桌上的酒水洒得到处都是。
那三人扭头看到尉迟宝林的到来,就将其拉到桌边,其中一个长得高瘦,双眼凹陷,约莫20岁左右的男人在桌上倒一杯酒塞到尉迟宝林的手中,他胀红着脸,半醉半醒的吆喝,
“宝林,今天你可是来晚了啊,照规矩,罚酒三碗,露一滴,罚一碗,哥们几个可都看着哈。”其余两人跟着起哄,一人又端起一碗酒,一旦尉迟宝林喝完一碗后,下一碗就立刻递上来,根本就不给他任何拒绝的机会。
尉迟宝林豪气冲天,一连三碗饮下,连个嗝都没打一下,面色更是毫无改变。“好家伙,你们三个人还想灌我,今天我得把你们三个牲口全都给弄趴下,不然我一世英名往哪放。”
“行啊,宝林,几天不见,吹牛的手段又高了不少,今儿个我程勇就陪你喝到底,要是我先趴下了,今天的酒钱我全包。”
叫程勇的是一个身材中等,肤色稍黑,长着一张大饼脸,看起来倒是挺发福,说起话来也是扯着嗓门儿,一看便知道是和尉迟宝林一类的人。
尉迟宝林虽然起兴,但还没有忘记一旁的林雨,他转身拉住林雨的胳膊往自己身边靠了靠。“我给你们正式介绍一下啊,这位是我今天结交的兄弟,他叫林雨。”
然后又对林雨介绍说,“这三位是我的发小,我们四家也算是世交。这位是周达”尉迟宝林指着那个高瘦的一男子说,就是这个人最开始要尉迟宝林罚酒三碗。
林雨拱手道,“幸会”
“幸会幸会,”周达裂着嘴大笑,他晕乎乎的,舌头都有些打结,“我第一眼看到林兄便知必然是人中龙凤,来,我敬你一碗。”
一碗酒下肚,林雨只觉这酒味道微甘,说是酒吧,确实有那么一点儿,但更多的像是饮料。
也难怪,唐朝时期,制酒工业还没有达到现代那种发达程度,更多的只是用大米或者是高粱酿的酒,酒精度数顶多也就是到10左右,一些被称为烈性的好酒,也就是十五六度,所以古代的人才敢用大碗的喝酒,不然的话,像现在的这种五六十度的酒,别说是几大碗,就是一碗都够受的了。
尉迟宝林继续介绍,“这位是程勇,是我大唐开国元勋程咬金的侄子。”
“嘿,你说我就说吧,提我大伯干嘛?说的好像我真得拿他来长脸似的!”
程勇绷着脸,随后很快喜笑颜开,他也端着一碗酒敬道,“林兄,你别听这家伙乱说,程元老确实是我的大伯,不过就是干的,他跟我爹曾经是拜把子的兄弟,所以对外面,我爹就厚着脸说程元老是他大哥。”
林雨这话哭笑不得的回应,“程兄真性情,干!”
他说程勇真性情还真不是恭维的话,在外人面前这样说自己老爹脸皮厚的恐怕这世上都没有几个。单靠着这一点,他差不多对程勇有大致的了解。
“这一位是赵义”尉迟宝林指着最后一位看起来平平无奇的男子,对于这个人,尉迟宝林还多添加了一句,“这家伙会两下三脚猫的功夫,现在刚升任为正六品昭武校尉,林兄有时间的话,指点指点他。省得这家伙天天在我们几个面前显摆自己的功夫,不就是拜了一个厉害的师傅嘛。”
不过他的速度根本撵不上这马,马冲得很快,眨眼间又撞倒了几个人,被撞的人都很惨,头破血流是轻,骨断筋移者很多。
这铁塔大汉林雨不认识是谁,但这种人肯定不是无名之辈!
林雨打算帮他!
可是怎么帮呢?
用电棍电马?它跑着呢,如何靠近?
林雨心思急转,突然看到跟前空地是一处稍凹的地面,地面有些积水,范围不算大,也不深,积水一拳而已。
但是这已经足够了!
“快闪开!”林雨大吼一声,驱赶着四周的人。
而且他自己则是迎头而上,战马急冲而来,距离他不过三四十米,越来越近,中间的人已经都避让开了,林雨却是不避。
那铁塔大汉的目光跃过马背,好奇的朝着林雨看来。
林雨在水坑前站定,反手拔出了电棍。
周围众人诧异不已,难道这个人打算以一人之力硬阻战马吗?
战马越来越近,有胆小的人已经吓得叫了起来,而林雨却是一动不动。
近了,近了,二十米,十五米,十米,七米……
按下电棍按钮,林雨猛的一棍杵进了水里。
而这个时候,战马的四蹄也正好刚刚踏进了水里,溅起的水花没过了它的蹄……
滋滋滋……
战马高声狂嘶,身影猛然一僵,步子不动,但是身体却因为惯性继续朝着林雨砸来。
林雨起身,旋转,潇洒避过。
战马轰的一声砸在了水坑里,溅起大片水花。
那个铁塔一般的大汉更是目瞪口呆,傻呼呼的看着林雨,嘴张着,却不知道说啥……
第五章,英雄请留步
在场的众人无不为之惊叹,有些老百姓们对林雨指点而论。
还有几个好事之人,走到倒在地上的马前一看,乖乖,那肌体健硕,刚才还威风凛凛的疯一般的战马倒在地上不断的抽搐,嘴里还冒出了白沫。
林雨潇洒的拍拍衣袖,目光微斜,看了一眼那个大汉后,扭头便走,只留下一个雄伟的背影。而这时,那大汉才从震惊之中恢复过来,他急忙上前喊道,“英雄请留步!”
“怎么?难不成还要我赔你的马吗?”林雨停下脚步步,回头问道。
大汉被林雨这么一瞪,惊慌不已的拱手说道,“不不不,英雄您误会了。方才我的马儿受惊,才冒犯英雄,还好您出手相助,这才免去一场灾难,在下实在是感激不尽,若英雄不嫌弃,可否交个朋友?也算是相识一场。”
“没兴趣!”林雨撂下一句话,扭头便走。
他并不是懒得理这个大汉,而是他方才仔细的思考一下,才发现这个大汉必然不是一般的人物。
在长安敢有人骑着战马乱撞的,绝对又不小的背景。就像在北京里面敢随便飙车的,那都是官二代富二代,一般人哪有这个胆子?不过要是让他这样直接的答应的话,那岂不是太掉价了。
装得高冷一些,让对方以为他的身份也不低,结交以后,就不会被人低看一眼,这招叫做欲擒故纵。
大汉也是一个急性子,一看人家都懒得搭理他,更是急切的拉住林雨的衣袖。
“英雄,英雄,你别急着走嘛。”
“嗯?”林雨瞪了大汉一眼,顿时后者立即松开手。
大汉赔笑道,“那个,在下复姓尉迟名宝林,今后英雄如有需要帮助的地方,尽管到尉迟府来找我,虽然我没啥本事,但只要是英雄事情,就是我的事情,我一定尽力去办!”
林雨听心里一阵的激动,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呀,刚才还想该找一个怎样的靠山,本来都把这个尉迟宝林给排除了,结果这家伙还真撞到自己身上来了,这么好的一个小弟,不收白不收嘛。要知道,尉迟敬德是当代门神,开国名将,这样的靠山可是求之不得呢。
不过激动归激动,林雨依旧保持着那高冷的风范,“也好,既然你我相遇,便是缘分。在下姓林,单名一个雨字,就住在城东的林家大院。如果有机会还请尉迟兄前来喝一杯。”
“那是那是,不过林兄起来高抬我了,小弟不才,今年十之有八,若您不嫌弃,只管叫我一声老弟即可。”尉迟宝林一听对方都称自己为兄了,真是受宠若惊。
刚才他根本就没看清楚林雨是怎样将他的马撂翻在地,不管怎样,总之这个人的武艺之高,估计都能与他老爹或者是并肩王薛仁贵一较高下。要是能拜这样一位高手做大哥,就是他老爹你肯定对他多有褒奖。
“那林兄现在要去何处?”
“我要去拜访一位朋友,如果没事我就先走了。”林雨就显得比较有礼貌,还提前的说一下。嘴上说要走,实际上心里在不断呐喊,“叫我啊,叫住我呀,哎,我说你倒是叫啊,我真要走哎!”
林雨面色平静的,心中却是焦急万分。本来就是要去找程处默,要是有尉迟宝林引见的话,必然会极其的顺利。毕竟程咬金跟尉迟敬德两家算是世交了。
就在他即将迈动步子的时候,反应迟钝的尉迟宝林这才开口说道,“林兄要拜访的朋友,定非常人,可否与我引荐一下?”
林雨故作纠结的说,“说来惭愧,我的那位朋友其实与我并不相熟,只是有过一面之缘,不过我见其性情豪放,为人宽厚,特别是在做事的时候,不拘泥于小节,所以我便生出结交之心,就是不知那人是否真的愿意我结交。
”
尉迟宝林一听,扯着嗓门道,“林兄如此英雄,天下谁人不愿与你相识?这种好事若能落到我尉迟宝林身上,那我不得扛着大旗,满城的吆喝?你快告诉我,那人是谁?凡是在长安城里面的没有我尉迟宝林不认识的,他要是不同意,我就打到他同意!”
林雨此刻心中大喜,他哪里是真要去见程处默呀,就是想试试这个尉迟宝林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没想到还真是如史书说的那样,性情憨厚,为人直爽,但在为人处事方面欠缺思想,后来在跟随薛仁贵参加征西大战之中,被西凉大将苏宝同用计使其落单,并最后死于苏宝同的飞刀暗算之下。
此刻,林雨也在暗暗的下定决心,既然这个人愿意跟随他,那么他一定要护其安稳,如果真到了征西大战的那一天,如何也不能让尉迟宝林和尉迟宝庆两兄弟前去送死。
林雨连道两声算了,他摇摇头,看看手中提着的两瓶酒,“要是人家不愿结交,我也不勉强,毕竟人各有志。这事就不麻烦尉迟老弟上心了,我现在趁早前去,要是可以的话,午后便能回来,如果尉迟老弟有心,下午城东,在林家别院等我。”
尉迟宝林一听,连忙摇头,“不麻烦,不麻烦。林兄就跟我说一下,或者是带我去见一见也好,能够入林兄法眼的必然也是英雄人物嘛。如果我认识的话,朋友的朋友也是朋友,你说对不对?”
林雨心中不由得暗笑,心想,这尉迟宝林也实在太容易忽悠了,于是他装作十分不情愿的样子,长叹一口气后,才缓缓道来。
“我见这人也不知他姓甚名谁,只是知道他在城东白虎门的杏花楼坐过。当时我听他说爱酒如命,便将我家珍藏多年的从海外带的好酒前与他分享。如今便去那杏花楼。再去等等,没准能等得到。”
“杏花楼?”尉迟宝林惊喜的说,“哎,那真是巧了,林兄有所不知,我早已经与我那三位朋友定宴在杏花楼,今日本想向那三个家伙炫耀一下我新得的乌穗马,可谁知这马儿性烈,一不小心就受惊了,急得我满大街追赶,这还多亏了英雄相助。如不嫌弃,我们两人一同去杏花楼,我也好与那三位兄弟引荐一下英雄您啊。”
林雨爽快道,“也好,今日即使不能见到那位朋友,能遇到老弟你也算是我林雨的福气。”
“嘿嘿,林兄过奖了,我就一大老粗,哪能说是福气呀。走吧!”尉迟宝林一边说一边习惯性的搭在了林雨的肩膀上,忽然又觉得不合适,便收回了手。“林兄先请!”
林雨刚走出一步,突然回头看向那躺在地上依旧抽搐的黑马,心想,这马怎么这么不经打?刚才他就想,这马比人大得多,可能需要的电功率就要大一点,于是就索性把电棍电压调到了最高,可谁知这马竟然倒在地上就不起来了。
可他哪里知道,黑马原本就受惊发疯,后来又被电棍来这么一下,此刻已经是离死不远了。
尉迟宝林注意到了林雨的动作,他连忙说道,“林兄不必在意,一匹马而已,就先放在这里,咱们先去杏花楼,离这儿不远,回头我让小厮把马牵走就行了。”
在说这话的时候,他自己都心惊不已,这可是乌穗战马,虽说不是千里良驹,但也是日行八百难得的好马,到现在他都不明白,林雨到底有什么招数将战马撂倒,而且看这马出气多进气少,估计活不了几刻。
和今日一样,以一人之力将一头牛犊高举过顶,然后猛地摔在地上,活生生的牛,立即暴毙而亡。尉迟宝林咽口唾沫,稍微平复下心情,“都是猛人啊!”
第六章,杏花酒
两人并肩而行,有说有笑,从小到长安内部的零星小事到大唐周围各附属国的战略大计。尉迟宝林越说越心惊,他本以为林雨只是一个武功高强的武夫,万万没想到竟有如此渊博的学识,甚至一些连他都没有听说过的事情对方都能够侃侃而谈。
不仅如此,林雨出口成章,虽然他听不出来到底是什么意思,但总觉得好像很牛逼似的。因此对林雨越发的恭敬,要不是已经到达了杏花楼,估计尉迟宝林都要拜林雨为师了。
长安城有三大花楼,放在现代世界里面就是六星级大酒店,不过古代的酒店当然还有一些其他的了乐趣。在古代的文人自然没有现代人那样直奔目标,一般到花楼里面的,要么是财大气粗一掷千金,赢得许多姑娘们的簇拥,左拥右抱快活无比,不过这种人属于是最低俗的一种。
还有一种人就是那些才气颇丰,学识渊博的文人,这些人不用花钱,只用大笔一挥,成诗一首便能得到名牌的欢心,如此一来,就是两情相悦,吟诗作对,情到深处便是水到渠成。
杏花楼坐落在城东白虎门前的一处繁华街道上。这里属于各地贸商往来的交界处,凡是外来的商贾都会在这里停留歇脚,这条街道的尽头还有一个大型的商场,用以交易各人所需要的物品。
尉迟宝林带着林雨上了二楼雅间,从门外边能听到里面有人大声的吆喝,像是在斗酒。
推开门便看到里面三个人半站着,手里还拿着装满酒的大碗,一个个争得面红耳赤,桌上的酒水洒得到处都是。
那三人扭头看到尉迟宝林的到来,就将其拉到桌边,其中一个长得高瘦,双眼凹陷,约莫20岁左右的男人在桌上倒一杯酒塞到尉迟宝林的手中,他胀红着脸,半醉半醒的吆喝,
“宝林,今天你可是来晚了啊,照规矩,罚酒三碗,露一滴,罚一碗,哥们几个可都看着哈。”其余两人跟着起哄,一人又端起一碗酒,一旦尉迟宝林喝完一碗后,下一碗就立刻递上来,根本就不给他任何拒绝的机会。
尉迟宝林豪气冲天,一连三碗饮下,连个嗝都没打一下,面色更是毫无改变。“好家伙,你们三个人还想灌我,今天我得把你们三个牲口全都给弄趴下,不然我一世英名往哪放。”
“行啊,宝林,几天不见,吹牛的手段又高了不少,今儿个我程勇就陪你喝到底,要是我先趴下了,今天的酒钱我全包。”
叫程勇的是一个身材中等,肤色稍黑,长着一张大饼脸,看起来倒是挺发福,说起话来也是扯着嗓门儿,一看便知道是和尉迟宝林一类的人。
尉迟宝林虽然起兴,但还没有忘记一旁的林雨,他转身拉住林雨的胳膊往自己身边靠了靠。“我给你们正式介绍一下啊,这位是我今天结交的兄弟,他叫林雨。”
然后又对林雨介绍说,“这三位是我的发小,我们四家也算是世交。这位是周达”尉迟宝林指着那个高瘦的一男子说,就是这个人最开始要尉迟宝林罚酒三碗。
林雨拱手道,“幸会”
“幸会幸会,”周达裂着嘴大笑,他晕乎乎的,舌头都有些打结,“我第一眼看到林兄便知必然是人中龙凤,来,我敬你一碗。”
一碗酒下肚,林雨只觉这酒味道微甘,说是酒吧,确实有那么一点儿,但更多的像是饮料。
也难怪,唐朝时期,制酒工业还没有达到现代那种发达程度,更多的只是用大米或者是高粱酿的酒,酒精度数顶多也就是到10左右,一些被称为烈性的好酒,也就是十五六度,所以古代的人才敢用大碗的喝酒,不然的话,像现在的这种五六十度的酒,别说是几大碗,就是一碗都够受的了。
尉迟宝林继续介绍,“这位是程勇,是我大唐开国元勋程咬金的侄子。”
“嘿,你说我就说吧,提我大伯干嘛?说的好像我真得拿他来长脸似的!”
程勇绷着脸,随后很快喜笑颜开,他也端着一碗酒敬道,“林兄,你别听这家伙乱说,程元老确实是我的大伯,不过就是干的,他跟我爹曾经是拜把子的兄弟,所以对外面,我爹就厚着脸说程元老是他大哥。”
林雨这话哭笑不得的回应,“程兄真性情,干!”
他说程勇真性情还真不是恭维的话,在外人面前这样说自己老爹脸皮厚的恐怕这世上都没有几个。单靠着这一点,他差不多对程勇有大致的了解。
“这一位是赵义”尉迟宝林指着最后一位看起来平平无奇的男子,对于这个人,尉迟宝林还多添加了一句,“这家伙会两下三脚猫的功夫,现在刚升任为正六品昭武校尉,林兄有时间的话,指点指点他。省得这家伙天天在我们几个面前显摆自己的功夫,不就是拜了一个厉害的师傅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