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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唐朝有套房 第58节

  天下的人宠爱都集聚在她的身上。
  那一刻,她差点哭了出来。
  看着在前座认真开车的林雨的背影,兰莹的心乱了。
  “他到底是什么人?明明有这么大的本事,却依然甘心的住在一个破旧的房子里面。”
  这是她一直怀疑的事情。
  “即使想要和郑家对着干,也不需要来找我呀!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到底有什么目的?”
  “莫非……”
  不得不说,女人的脑洞有时候真的很大,能装一下一个太平洋。
  想着想着,她就把事情给想歪了,直到车忽然停下,才将她从幻想之中给拉了出来。
  “这就到了吗?好快呀!”兰莹看向窗外,果然是宏兴大酒店。
  林雨看了下手表之后说道,
  “还好,不算太晚。还有七分钟八点”
  “那我们快去吧,要是晚了的话,会让别人觉得我们很没礼貌!”
  林雨到大门口,兰莹将请帖拿出来给门卫。
  林雨不经意的往保安亭看了一眼,并没有发现刘柱的身影。他回想起来,自己第一次来到这里的时候,被那几个保安给刁难,还是刘柱最为实诚,这才让他顺利的进去。
  
第五十五章,宴会
  
  酒店大厅内,百十名穿着西装的中年男人和打扮的大方得体的妇人相互谈笑。
  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应付性的笑容。
  凡是在这里的.每一个都是服装领域界,新闻媒体界举足轻重的人物。
  郑华只告诉兰莹今晚来的只是沈城的服装公司的老板,实际上周边几个城市的所有老板董事都被请过来。
  当然他自己是没这个本事了,能做到这一步的只有他老爹郑延。
  郑华这么做,一来是为了能够将华龙集团旗下的服装公司百货大楼的名声推广出去。
  二来是想要打头打开古装市场,然后成为沈城甚至周围几个城市中首个真正进军古装的大型企业。
  这第三嘛,自然就是顺便将兰莹彻底击败,让这个女人臣服于他的面前。
  然后让林雨像个丧家犬一样的滚蛋。
  今天的计划,郑华准备的可不是一时半会儿,当初准备要对付独月鸣的时候,就已经开始着手。
  毁灭的计划一步步的实行,独月鸣也随之一点点的崩塌,今晚这一次就是最后全力一击,让独月鸣再也没有翻身的可能。
  “兰莹,你迟早都是我的。总有一天你会跪在地上哭着求我。”
  郑华几乎能想象得到那个画面。
  “至于林雨,哼哼,你算是个什么东西,也配跟我斗?”
  他喝了一口红酒,目光投向几米外正被十名贵妇围着的沈红月。
  沈红月身着一袭红旗袍,看上去像是静静地倔强的从墙角开出的野蔷薇,就像一只翩翩欲舞的红色蝴蝶,充满了那种旧时代与新时代气质的完美融合
  正如有一位诗人所写:
  如果说岁月是一首动听的旋律,那么穿旗袍的女子则是一曲令人心动的歌词,一颦一笑仿佛都是歌者笔下的一字一句,幻化出灵气与韵味。
  纵观全世界,也唯有中国女人才能将旗袍的气质和风韵展现出来。
  沈红月面带微笑,她礼貌而又优雅的回应贵太太们问的问题。
  这也是她第一次与这么多上流名士在一起,感觉自己好像也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
  而且还被这么多贵妇们簇拥着,她只觉得这是她人生二十年以来,最为光荣的时刻。
  沈红月心里越发感激郑华,如果没有这个人,她或许只能成为一个销售员,或者是公司里的一个小职工。
  也许这辈子都不可能接触到这些社会高层人士。
  更别说被她们羡慕了。
  今晚她穿的旗袍就是百货大楼所推出的三大衣种之一,这实在是让她出尽了风头。
  “沈太太,你这旗袍是定做的吗?”
  一位身材高挑,虽然年龄五十有余,但依旧风韵犹存的贵夫人拉着沈红月的手问道。沈红月受宠若惊的回答,“是的,这是百货大楼推出的定制精品型旗袍,设计师会依照顾客的身形和气质,精心设计一款旗袍样式。可以说是全世界独此一份。若是夫人您穿上特制的旗袍,一定更加华贵。
  ”
  那贵妇满意的点点头,她眼中闪过一抹亮光,不住的打量着沈红月的衣服。
  这时,另一位贵妇问,
  “那这一件不便宜吧?”
  “夫人,设计连带制作,只需要十八万元。而且这个布料全部都是人工制作的,完全不使用机器。穿在身上非常的舒适。”
  众多贵妇人心中都暗自赞叹这价钱确实便宜。
  这群人几乎都是身价过亿的富豪,一件平常的衣服都是五六万,贵点的包都要几十万。
  一件如此美丽的定制的旗袍才十八万,对于她们来说根本就是物超所值。
  又有人问,“听说百货大楼在这个周六有时装秀,主要概念是什么?”
  “本次的时装秀主打古装。”
  “是古风装吗?”
  “不是的,古风装并非真正的古代装束。而且也不是高层主流。为了设计出真正的符合古代风韵的装束,我们特地邀请了多位历史考古学家,服装制作大师,江口古镇和黄龙溪古镇的传统刺绣传人。”
  沈红月侃侃而谈,这些都是来之前死记硬背下来的,也是郑华给她的任务。
  “经过多位专业人士的努力,才终于制造出真正的古装。完美的再现了古人诗情画意的生活意境,拥有极其厚重的历史感。”
  众妇人听后,又是一阵的赞叹。
  忽然有眼尖的一位贵妇人指着沈红月脖子上的项链问道,
  “咦?你脖子上戴着的,莫非是之前在宝玉展览上获得桂冠的紫薇之泪?”
  “是的,这是我的男朋友送我的!”
  沈红月俏脸微红的说道。
  那名贵妇人羡慕的说,
  “你真是有福气呀,这紫薇之泪虽然也不算太贵,但也价值近百万呢!男人能这么为你花钱,肯定是非常爱你的!”
  沈红月没有正面回答,她红着脸微微低头。
  女人们只要一聊起衣服首饰,那就是个没完。
  那些贵妇人一个劲儿的提问,沈红月则是一一解答,从头到尾都没有显露出丝毫厌烦的情绪,这一点又让那些人暗暗称赞。
  郑华看看手表,距离开始还差十分钟,他嘴角扬起一抹得意的笑容。
  他走到一群五十岁上下的男人中间,与其敬酒。
  这几人都是沈城的不同类型服装领域的巨头,平时大家在生意上没多大的摩擦,甚至还会相互帮助,所以相处的也算融洽。
  郑华想要在沈城的服装界成为龙头,那就得跟这几人打好关系。
  那几个人都是人精,自然知道郑华都意图,所以大家都装傻,跟郑华表面上交情亲密,背后则是该干啥干啥。
  曾经沈城服装市场几乎都被独月鸣公司给垄断,多数的企业只能选则去跟独月鸣合作。
  因此就有一些人心里觉得非常不爽,恰巧这一次郑华愿意领头,一些人就拿着合作共赢的名头,让郑华将独月鸣挤掉。
  然后这些公司就在独月鸣垮台与百货大楼重新整合的这段时间里,迅速发展,只要能够达到一个高度,然后众多公司联盟,别说郑华了,就是郑延来了都没用。
  这些老板董事们的心理就是,
  “大家合作可以,想压在我们头上,不可能!”
  现在郑华所做的差不多已经达到了他们的目的,那么就要对其先行牵制,然后他们暗暗的进行发展。
  当然郑华也不是傻子,绝对不会让别人把自己当枪使。
  他的目的很简单,借助这些老总们将独月鸣击垮,然后清扫服装领域。
  至于接下来的这段时间,就让那些企业先长长肉,养肥的羊,宰着才有成就感。
  大家都是一副应付场合的笑容,说起话来也是十分融洽。
  郑华虽然年纪小,但论地位却和这一群五十多岁的老男人一个层次,不过他还是稍微放低了姿态。
  “郑总年少有为,我们这些人跟你一比,那可真是由衷的惭愧啊。”
  一位半秃着脑袋,个子不高,却挺着一个老板肚的男人对郑华说道。
  郑华礼貌的回应,
  “庄老板言重了,我不过继承了家里都生意罢了,怎么能和几位白手起家的前辈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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