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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登基早:称帝七十年过分吗?/我老爹是叫门皇帝 第235节

汉族文明,与外界的联系一直都有。

大汉的时候引进了葡萄、石榴、黄瓜、大蒜、香菜、胡麻(亚麻)、胡豆。

在南北朝的时候,引进胡椒 。

唐朝的时候引进菠菜、开心果 。

而在宋朝的时候引进占城稻 。

元朝的时候是胡萝卜。

在原先历史中,明朝的时候引进了玉米、马铃薯、红薯、花生、辣椒、西红柿 、菠萝、豆角等,在这个时候,南北种植农作物的情况,已经有了轻微的改变。

到了清朝的时候,就更厉害了,被炮火轰开了国门,引进了鸦片……

新大陆,吉祥港。

曹吉祥望着堆积如小山一般的金黄棒子,与那些奇形怪状吧的番薯藤。

心里面五味杂陈,这一摊值了。

这些东西,全部被存放于修建的一栋大木屋之中,而在营寨外还开辟了几块土地,曹吉祥就想着先种上几亩,成功之后,再将幼苗,种子,都带回来。

出海的这段时间,让曹吉祥的肤色也变得黑了一些。

航海图志与葵花宝典几乎都要完成了。

曹吉祥出了木屋,正当这个时候,他刚刚任命的都尉,原福建水师郑志远带着几名甲士抓着一个野人,跑了过来。

郑志远年轻力壮,在海上的经验丰富,在朱仪神秘失踪后,成为护军的领头人,也是众望所归。

曹吉祥眉头一皱,这怎么还抓个野人进入营寨深处。

“郑都尉,你怎么将野人带到这个地方。”曹吉祥面色有些不悦。

郑志远赶忙说道:“公公,发现了不得了的东西。”说着从怀中掏出了一块兽皮,而后小心翼翼的将兽皮打开,里面是金黄色的沙石,有的很细,有的却很大,有手指甲那么大。

曹吉祥看了一眼,而后拿起了一块最大的金黄色小石子,不屑的笑了笑:“这不就是金子吗,有什么了不得的。”

这句话刚刚说完,曹吉祥瞳孔猛地增大,这可是在新大陆,而不是大明啊。

他看向野人。

“是从他身上搜出来的。”曹吉祥开口问道。

“是,公公,咱们的队伍一直在朝外探索,抓了几百个野人,也遇到了这些野人的部落,只有这个野人身上发现了这些金沙石,他们不懂开采,也不知道黄金的贵重,可他们却有了这金子,是不是,在这个地方,有裸漏在外的金矿,若是找到的话,公公,您可就是大明朝第一功臣啊。”郑志远赶忙说道。

几十名明军探索队,武器装备精良,遇到几百人的野人部落,就是凭借着快马而走,遇到了落单的,几乎都要被杀掉。

而这名野人没有被杀,是因为他从怀中掏出了这些金子来换取自己的生命。

曹吉祥听完之后,陷入沉思。

第261章 继承者,副的,未来

金子,是个好东西。

来到这里数月,探查的人一直没有停过,从西方到东方,马儿跑了整整一个月,都没有跑到边际,在这面还有点山坳,可越往里面去,就是一块块大平原。

自京师出发,骏马连跑一个月,都能从京师跑到福建了,而且最为重要的是,这里面的那广袤无边的大平原可都是好地方啊。

这块大陆上没有国家,没有其他的势力,只有那些各自为营的野人部落。

这让曹吉祥有了一个大胆的念头,宏伟的目标。

而他在出发之前,也是仔细看了郑和的航海图志,据记载,南洋虽不比大明繁华,但也有酋长,有语言,有文字,有军队,有城镇,有耕地,有渔民,也有他们的制度。

可这里就不一样了。

这里圣人之教化鞭长莫及,是真正的蛮夷之地,这里的野人没有他们的文字,也没有专属于这个野人群体的语言,更没有城镇,没有军队……

难道我曹吉祥今生的终极目标根本就不是找到番薯,玉米,也不是为了完成什么葵花宝典……

我曹吉祥人生最得意之处,应该是,替大明找到这个金矿。

这里没有政权军队,就没有人能跟大明抢。

到时候将那些金子全部运回大明。

我曹吉祥立马就能超过郑和大太监,做大明朝最能赚钱的太监。

哼,到时候什么张保,徐有贞,我都不在乎,我会成为陛下面前最大的红人。

只要成为陛下面前的大红人,那徐有贞还不巴巴的过来舔我。

一个给大明带来金子的太监,曹吉祥。

想到于此,曹吉祥嘴上露出了一个邪魅的笑容,自己是真的聪明……

他看向郑志远说道:“能问出他的这个东西从哪里弄来的吗?”

郑志远点了点头,咧嘴一笑:“公公,你瞧着。”

说着他转过头来冷冷的看着野人,脸上用力,肌肉不断的拉扯,变得很是怪异丑陋不协调。

这在郑志远看来,是凶,不过只针对于这些野人,要是在大明这样搞,人间一定瞧着有病。

果不其然,身后的甲士,包括曹吉祥本人在内的人都眯上了眼睛,像看傻子一样看着郑志远的表演,心中都不由暗想到:“这是什么玩意……”

郑志远举起手中的兽皮狠狠的指了指里面的金子,而后恶狠狠的说道:“卡布拉达不拿,七七有你妈,大爷那个发发,不发发,咔咔咔……”

他一边说,一边用手比划,这怪异的声音,这离奇的动作,让曹吉祥心中怪怪的,不自觉朝后退了一步赶忙问道:“郑都尉,你会说他们的话。”

“不会……”

“那你在干嘛?”

“学他们说话,顺便让他知道,我问他的是黄金的事情。”

”那你刚刚说的这些话,做的这些动作是什么意思?”曹吉祥越来越迷糊,这家伙不会在海上航行的时间久了,精神方面不正常了。

郑志远脸上放松下来,笑着说道:“属下是在告诉这个野人,我要找这个东西,你知道在哪里不,你要是不知道,或者隐瞒不报,我就直接把你的头砍掉,挂在那边的树梢上,我砍人可疼疼了,一刀下去,决对不死,再来一刀,跟剁小鸡小鸭一样,人送外号砍一刀老郑。”

曹吉祥叹了口气,心里面有点后悔自己的任命了。

“他能听懂吗?”

“能,不相信公公你看。”

曹吉祥眉头一皱,而后看向了这个皮肤稍稍深一点的野人。

只见野人蹦蹦跳跳,唧唧哇哇,两只手不断的摇摆,仿佛是在给郑志远作出回应。

曹吉祥脸色渐渐震惊,不会真的能听懂这个意思吧。

“他说什么?”

“他说,就在南面,就有很多很多这种东西,刚刚那个嘎嘎,应该是一条河,对,在河的下游,他还说,不要砍他,他很听话,从小就听话。”郑志远一本正经的解释道。

这两个不同种类的生物,是如何做到沟通的,这不是离谱他妈给离谱开门,离谱到家了。

曹吉祥不相信,只当郑志远在胡扯。

而曹吉祥的脸色也让郑志远看出了公公对自己的不信任,当下有些急了。

“公公,你相信属下,属下带五十人,带着这个野人出发,十日之内,一定能找到那条河,也能顺着河找到那个金矿。”

曹吉祥点了点头:“可以,不过这野人不能太过相信,一路上要多加小心。”

“是,公公。”

在曹吉祥主持修建的营寨外面不远处,也有一个小寨子,里面都是在附近抓过来的野人,有六十多人,都是年轻的女性。

曹吉祥虽然是太监,这方面的需求也有,但却不大。

可跟着他出海的士兵,水手都是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一年多的忍耐, 让他们互相看的眼神都充满了饥渴。

所以曹吉祥对于他们洗劫野人部落,抓捕女性野人的事情,并没有去过多的询问。

当曹吉祥看到那些女子后,心里面也是一阵恶寒,看来,大家伙跟着自己确实受苦了。

这么怪的女子,也有拔枪就上的勇气。

曹吉祥作为一个太监也不懂那种紧迫感,没鸟的人,怎能体会呢,更何况,这些女子长得也不算太丑,细看之下,还别有风味呢。

实际上这些野人也属于黄种人,不过是因为地域的不同,与汉人的差距有些大。

他们在这个地方生活了两万年之久,他们的祖先曾与剑齿虎搏斗过,不过他们很不幸运,在其历史上,没有出现三皇五帝,没有出现过文明,一直都是处于最原始部落生存方式。

这是他们的不幸,所以庞大的族群几近灭绝,活成了后世的保护动物。

曹吉祥回到自己的房间,坐在了椅子上,叹了口气。

他做了初步的规划,当这些农作物真正的种成功了,就开始筹备东西,回到大明。

而曹吉祥顺风顺水,找到了玉米,番薯,还顺带着想为大明找找大金矿……

不过夜深人静的时候,曹吉祥还是忘记不了那个风暴的夜晚,就是在那场风暴之后,大明成国公国公继承人朱仪,消失了。

曹吉祥知道,朱仪有很大的可能已经喂鱼了,但心中还是渴望着他在某个小岛上讨生活,自己大船队回大明的时候,能在一块甲板,在一个小岛,找到朱仪,即便是尸体也是好的,不过这个希望,比明天太阳从西边升起,还要渺茫。

他也明白,出海混的,就跟上了生死擂台是一样一样的,生与死,只在一念之间,只在朝夕之间,可他还是怕朱寿扛不住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楚,将罪责放在自己身上啊。

而此时让他担心的朱仪。

正处在一处古堡之中,坐在一长桌的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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