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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坚1881:他们叫我传奇 第24节

可红脸壮汉显然误解了他的意思,他认为这个中国人在这时候站起来,是一种挑衅,就和现在躺在外面的那个男人一样。

他在加利福利亚的时候,曾见过很多中国人,但都低着头,说话小心翼翼,从来没有一个像眼前这个人一样,敢在自己面前站直。

这个黄皮肤的人凭什么敢直视我的眼睛?

壮汉身后的四五个人围了上来,他们都是当地的一些农夫,受教育程度不高,但打架绝对是一把好手。

陈剑秋身后的飞鸟和肖恩也站了起来。

酒保一见自己的金主要遭,暗道不好,这三个人哪是红脸壮汉那边的对手,这拨人在酒馆已经算得上是惯犯了,自己好几次建议老板不要放他们进来,可都被老板拒绝了。

用老板的话说,这些人都是用自己的拳头掌握命运的勇士,只要他们愿意赔付损失,自己就没有理由不放他们进来,这是美利坚对自由的尊重。

红脸壮汉脱下自己那件被男人吐得一塌糊涂的上衣,露出自己的一身横肉,他胸口长满了胸毛,像是一只未进化完全的狒狒。

只见他弯下腰,怒吼一声,脖子处青筋暴露,肌肉暴涨,目露凶光,后脚猛的一个蹬地,如弹簧一下冲向了陈剑秋。

转眼之间,壮汉便来到洛卡身前,他伸出双臂,打算如法炮制,像对男人一样把眼前的人抱摔在地。

这次,要摔断他的颈椎。

“啪。”

一声脆响。

陈剑秋身形不动,微微提起了自己的膝盖,在壮汉接近他的一刹那,瞬间发力,一膝盖顶在壮汉的下巴上。

这一膝盖又准又狠。

壮汉一声闷哼都没有,直挺挺地倒在了地上,昏厥了过去。

一旁围观的众人都惊讶地张大了自己的嘴巴,仿佛他们自己的下巴和壮汉一样被打脱了。

陈剑秋一脸嫌弃地看着躺在地上被打挺了的壮汉,抽了抽鼻子,摇了摇头:

“唔,你真的有点臭。”

然后他抬起头,扫视了一眼全场,对壮汉后面的那些人说:“拖回去吧。”

一群人对着陈剑秋怒目而视,可没有一个人敢上前。

这时候,两个打手才带着一群人姗姗来迟,他们捏着鼻子从壮汉那件散发着酒味和臭气的上衣里掏了些钱出来,然后扳起壮汉的大拇指,在酒保拿来的一张账单上摁了一个指印。

壮汉“睡”得像婴儿一样香甜。

“快滚吧。”为首的打手对着那群人说了一声,他们才七手八脚地把壮汉抬了出去。

“大家继续哈。”酒保一边整理桌椅,一边对着仍在惊讶中的围观群众们说道。

陈剑秋没有回到楼上,而是带着飞鸟和肖恩走出了酒馆门外。

刚才那个男人还躺在泥泞中,像死狗一样一动也不动,他的浑身上下沾满了泥水和自己的呕吐物,看得肖恩在一旁都感到反胃。

“老大,这人不会死了吧?”肖恩一边干呕,一边说,“咱们还是回去吧,真的有点恶心。”

陈剑秋却靠近那个男人蹲了下来,他试了试男人的鼻息,可男人玩笑似得把他的手打开了。

“行了,我们还是回去吧,额,老大……”飞鸟不知道为什么也学着肖恩叫起陈剑秋老大来。

陈剑秋站起身,叫来了酒保,给了酒保一些钱:“给他开一间房把,然后找人帮他把身上清洗下,衣服也洗一下。”

酒保拿着钱去安排了。

而陈剑秋三人,则回身上了楼。

“老大,我们管他做什么?”肖恩一边上楼,一边问道,他有些奇怪,以他对自己老大的了解,应该还没有善良到管一个白人醉汉。

“我第一眼看到这个人的时候,感觉有些特别,就像第一次看到你们一样。”陈剑秋说。

如果不是想起来陈剑秋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给了他一拳,肖恩很可能会被陈剑秋的这句话感动。

这位先生,你自求多福吧。

……

第二天早晨。

陈剑秋穿戴完毕,走下了楼。

一楼的桌椅已经重新摆放整齐,地面上也清理干净了,一切和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酒保在吧台中盘着昨天的账,看到陈剑秋下楼,和他打了一个招呼。不过陈剑秋觉得,酒保看着他的眼神,有点古怪。

“怎么了?”

“昨天您让安排的那个酒鬼,今天一大早就出门了。”

“哦。”

“他要回了自己的外套,还有帽子,虽然我昨天刚找人洗干净,还是湿的。”

“哦。”

“额,还有,他,他拿走了一瓶威士忌,说,说记在您的账上。”

“……”

第三十二章 追踪

酒馆到勃朗宁的枪械铺只有几十米远的距离。

然而肖恩却骂了一路,内容无外乎是那个胡子拉碴的男人忘恩负义之类的。

说是救条狗还知道摇着尾巴感谢下,结果这男人屁都不放一个就跑了,还顺了一瓶酒,酒保也是脑子有问题,说记账也就记账了。

陈剑秋闲庭信步,对肖恩的抱怨充耳不闻。

三人走进枪铺,伙计正站在前台招呼客人,一个皮毛商,那人正在打量着货架上的商品。

当伙计看见三人时,热情地向他们打了个招呼。

“老板在后面工作室。”

陈剑秋穿过里间,拉开一道帘子。

这个屋子看起来有乱,四周摆放着木制的架子,架子上堆放着各种各样的零件和枪胚,靠窗的位置是一个又大又宽的工作台。勃朗宁正站在工作台前面,手里托着一把枪,正在调试。

看到陈剑秋进来,他把手中的枪递了过来。

陈剑秋打量了一下手里的这把枪,漆黑的枪管,扳机和击锤的工艺细节都恰到好处,异常精致。核桃木的护木和枪托上刻着一个“Chen”的花体英文。

“我改了一些细节,校正了膛线,另外枪管的长度也调整了,直接用的猎鹿弹,算上上膛的,一共六发。”勃朗宁如数家珍,“你要不要试试?”

他带着陈剑秋来到了后院。

院子的中央有一棵树,树上面挂着一块鹿肉排。

陈剑秋抬起枪,对着肉连开了三枪,一时间肉沫横飞,肉排上很快就多了几个大洞,直至残缺不全。

泵动式霰弹枪,巨石强森用了都说好。

“手枪我连枪套一起放在前面柜台了,你找伙计拿下,另外子弹的话你们随便拿,能拿多少拿多少。”

陈剑秋把霰弹枪收进枪套,道了声谢,又突然想起来些什么,问:“勃朗宁,丹佛有个考古学家,叫洛哈特的你听说过没有?”

勃朗宁回忆了一下,摇了摇头,不过很快补充道:“不认识,不过我昨天听伙计说,镇子里前两天倒是来了一个搞考古研究的,你要不要去酒馆问下。”

酒馆可能是一个镇消息最多,最快的地方,酒馆的酒保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绘声绘色地向眼前这位金主描述着那个人的样貌和行踪。

“他其实就住在你隔壁房间,早上你走后也出去了,他也和一个随从,据说几年前他曾经在附近北边的山里发现过一个山洞,山洞的墙壁上有壁画,但上次来的时候没有带相机,这次来拍一点照片。”

伙计看了一眼自己的怀表。

“这个点的话,他和他的随从应该刚进山不久。”

看着酒保期待的眼神,陈剑秋又丢了20美分在桌子上,在他看来,这个消息值这个价。

酒保拿了钱,开心溢于言表,他压低声音,神秘兮兮地对陈剑秋说:“不过我不太建议你们去那片森林,这几年那里有点不太对劲,镇子里有人进去了,再也没出来过。据说里面有魔鬼。”

“那你为什么不拦着那个考古学家?”陈剑秋皱起了眉头。

“他不太相信这个。”

魔鬼什么的,陈剑秋不太怕,论想象力,这个历史才一百年的国家可比自己生长的地方差远了。

三个人骑上马出了镇子,和昨天进镇子的时候相比,是人强马壮,整装待发。

不过他们很快遇到了难题。

“老大,这山这么大,我们去哪找那个人啊?”肖恩看着森林里的岔路,一筹莫展。

“咱这不是有飞鸟么。”陈剑秋笑嘻嘻地说道,“我们马快,应该很快就能赶上。”

飞鸟是天生的猎人,他善于根据动物或者人的踪迹,判断前进的方向。

他观察了下路上的痕迹,然后指着其中一条路:“这边。”

继续前进了一会儿之后,道路上的痕迹消失了。

飞鸟下了马,他嗅了嗅,走进了道路旁的一片森林。

森林里没有路,但是地上马蹄踏过的痕迹却显露出来,在一棵树的下面,他们找到了一坨新鲜的马粪。

“他应该刚路过这里不久。”飞鸟下了判断。

夏天的科罗拉多森林比它的冬天要平易近人的多,你不用踏着一米多厚的积雪,一脚深一脚浅地在林子里缓慢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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