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败家子:我贾宝玉,又想败家了 第24节
照相机记忆可比什么过目不忘牛多了!
想当初黄老邪的老婆冯衡记忆力极强,有过目不忘的本领。曾为黄药师默写九阴真经下部,一字不异。
可惜过目不忘极费脑细胞,冯蘅强写九阴真经下部,心力交瘁而死。
可是照相机记忆就完全不用担心这个问题。
它就好像是将大脑数据化,把大脑变成了主机,而这些图片就储存在主机的硬盘里面,即插即用!
沈亮松了口气。
爸爸再也不用担心我的学习了!
“宝玉,你怎么了?”
正当沈亮沉浸在获得“小撒的照相机记忆”这项神技时,晴雯忽然问道。
这话问的沈亮一愣,随即明白过来,“晴雯,你就等着做我的姨娘吧,国子监老子不去了!”
晴雯背对着他,疑惑道:“可是《四书章句集注》你又背不完,三天后可就要兑现赌约了,政老爷,政老爷是不会食言而肥的。”
沈亮不好说自己拥有“小撒照相机记忆”的事情,通灵宝玉的事更是天大的秘密,任何人都不能透露。
沈亮的眼睛发亮,思念电转。
都说男人在偷情的时候,智商要高于爱因斯坦,沈亮眼睛一亮,“有了!”
他抱着晴雯,贼兮兮的说道:“你相不相信世界上有开窍?”
晴雯乌黑盘起的秀发散发着清香,发鬓的玉簪都不知道滚到哪儿去了,一张白皙的小脸儿霎时通红一片,“再说这种话,我可就要走了!”
沈亮一愣,随即明白过来,这丫头,想歪了!
“咳咳,我说的开窍,不是那个意思,就是佛家的顿悟,道家的悟道,儒家的就是开窍。”
沈亮手舞足蹈的解释了一通。
晴雯噗嗤一笑,“谁让你在这个时候开窍,鬼才相信!”
晴雯又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傻姑娘,论人才,王夫人都说她是有本事的人,未免有些调歪……她色色比人强,只是不大沉重。
沈亮拿起桌上的那本《大学章句》第一卷,迅速翻了一遍。
古代的书因为技术原因,字体较大,排版也不是很合理,导致一页纸上压根写不了几个字。
往往一本书的内容,也就几千个字。
沈亮目光如炬,瞳孔飞快的收缩。
晴雯连字都没看清,沈亮就翻了过去,一页纸只用一两秒钟的时间。
一本书,不用半炷香就看完了。
沈亮闭上眼睛,发现刚才看过的书页,此刻全都清清楚楚的刻在脑子里,只要思念一动,脑海中立刻浮现出那一页纸上的内容。
甚至连纸上的笔画、笔锋、书页号、纸张的磨损、缺口都记得清清楚楚,仿佛是一张照片。
“你随便考,如果我有一句答不上来,我就无条件的答应你一个要求!”
晴雯玉臂轻拂,接过《大学章句》第一卷的书本。
晴雯哪里不知道沈亮的底细,他从来不进书房看书,偶尔进来一次也是看《西厢记》、《牡丹亭》之类的杂书。
这本《大学章句》纹丝没动,书页还是崭新如雪。
“你就等着输给本姑娘吧!”
“万一你输了呢?”沈亮眨眨眼睛。
晴雯背对着他,长长的吸了口气道:“如果我输了,我就,我就……”
她现在已经是沈亮的人了,实在想不出自己还有什么本钱能当作赌注。
沈亮将手指点了点她的朱唇,少女粉嫩的唇瓣娇艳欲滴,上面抹了一层胭脂,像是前世吃过的马卡龙蛋糕。
“如果你输了,你嘴上的胭脂……”
“好!”
晴雯也是破罐子破摔,反正清白已失,胭脂什么的,还不是沈亮说了算?
考试开始!
晴雯道:“所谓诚其意者。”
沈亮胸有成竹,“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故君子必慎其独也!”
沈亮并没就此打住,而是接着往下背诵。
晴雯一眨不眨的盯着书本,小嘴也是越张越大。
沈亮一口气背了三页方才停下,晴雯惊疑不定,因为沈亮居然一个字都没有背错!
030 古今第一奇书
“这怎么可能?”
晴雯虽然不通文字,可也知道想要背诵这种之乎者也究竟有多么困难,更别说一字不错,连停顿都没有。
就算沈亮之前偷偷背诵过,也绝无可能如此熟练。
难道他真的开窍了?
晴雯不相信,立刻从沈亮的大腿上站起身,“啵——”的一声轻响,仿佛红酒瓶上的木塞子被拔掉了一般。
晴雯身形摇晃,狠狠的瞪了沈亮一眼,然后走到书架上,随便抽了一本。
“你来背这个!”
沈亮接过去一看,居然是《金瓶梅》!
“你在哪找的?”沈亮大喜,翻开,略微有些失望,居然不是插图版本。
不过这本书倒也详实,里面该有的东西都有,譬如“李瓶姐墙头密约,迎春儿隙底私窥。”
又或者“西门庆露羊惊爱月,李瓶儿睹物哭官哥。”
晴雯道:“有次茗烟那个鬼东西,偷偷摸摸送来的,让我给你,我估计不是什么好东西,就没有给你看,藏在书柜底下,想必你是没看过的。”
沈亮还真的没怎么看过,毕竟每次看都需要准备大量的手纸,看到一半就得从头再看,压根看不完。
晴雯昂着头道:“除非你能把这本书给背下来,否则之前的赌约作废!”
沈亮哪有空理她,点点头,纸张如风一般在手中滑动。
这本书乃是一部旷古绝今的现实主义小说,是一个时代的缩影,博大精深。
就连图书馆的工作人员都夸赞《水浒传》是反映当时政治情况的,《金瓶梅》是反映当时经济情况的,是《红楼梦》的老祖宗,不可不看。在揭露封建社会经济生活的矛盾,揭露统治者与被压迫者的矛盾方面,《金瓶梅》是写得很细致的”
《金瓶梅》没有传开,不只是因为它的YH,主要是它只暴露黑暗,虽然写得不错,但人们不爱看。《红楼梦》就不同,写得有点希望嘛。
盏茶时间过去,沈亮长长的出了一口气。
他将书递还给晴雯,眼神中透着一丝古怪,“你问吧。”
晴雯小心思都在赌约上,没有注意到沈亮的奇异目光,随便翻开一页,问道:“第五十一回,打猫儿金莲品玉,斗叶子敬济输金。”
沈亮的眼神更加古怪,盯着晴雯的唇瓣道:“羞看鸾镜惜朱颜,手托香腮懒去眠……或在粉脸上擂晃,百般转弄……一阵昏迷,舌尖冰冷……正是:自有内事迎郎意,何怕明朝花不开。”
沈亮语速极快,却吐字清楚,晴雯早就羞得捂住眼睛,只从指缝里偷看。
“这是什么脏东西!”
晴雯将书一扔,就准备投入火盆里烧掉,却被沈亮拦截下来,"心中有佛祖,看谁都是佛祖,女菩萨,你着相了!"
说着,将《金瓶梅》放还书桌,擒住了想要逃跑的晴雯:“现在该兑现赌约喽。”
晴雯娇躯一颤,连声求饶:“好哥哥,饶了晴雯这一遭吧,奴家知道哥哥的厉害了。”
沈亮展现出来的过目不忘,深深震撼了晴雯。
以往她只在听戏的时候,才知道世界上有这种奇人异事,没想到自己朝夕相处、服侍的沈亮,居然拿也是这等传说中的人物!
沈亮笑道:“你几次三番小瞧于我,再不可能饶你,晴雯,看打!”
晴雯的体质最多也就5、6点,哪是沈亮的对手。
晴雯侧身坐在紫檀木书桌上,右腿蜷缩,左腿前伸,沈亮站在桌前,一手捧着“奇书”,找好角度,开始给晴雯灌输“奇书”上的知识。
晴雯玉足莹润,足背嫩滑,脚掌上没有黄黄的老茧,光滑粉嫩,就像是红白草莓一样。
五根脚趾整齐的并拢在一起,脚趾饱满圆润。
沈亮忍不住口吐芬芳,晴雯像是触电一般,想要把脚收回去,却被沈亮用力攥住,不由的嗔怪道:“怪道说文人凤骚,怎么都喜欢剑走偏锋呀?”
古代女人脚比脸重要,如果女人被看到了脚,那跟脱光了没什么区别。
沈亮笑道:“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在书房里,我就是你的老师,学生竟敢编排起老师来了,该打!”
沈亮手中的“奇书”落下,正打在晴雯的后臀。
晴雯吃痛,身体微微一抖,脚趾本能的张开。
沈亮教学极其的认真。
晴雯稍有反抗,便会招来一阵毒打,打的她面红耳赤,眼泪都疼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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