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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官 第3节

  长社城外的汉军大营经过两日的修整后,也终于再次开拔了。

  魏哲所部义从自然也按照先前惯例随皇甫嵩的左军一同行动。

  不过在临行前魏哲却唤来了一名身材魁梧的疤脸大汉,嘱咐道:“伯彦,将这壶酒送到城西,告诉志才,待大军凯旋后我再与他痛饮一场。”

  话说在黄巾军围城的这一个月里,魏哲最大的收获其实是认识了戏志才。

  两人相识之后他才知道,原来戏志才竟然是从长社钟氏的私学中出来的。

  倘若不是颍川郡私学之风盛行,连寒门都不是,并且家境贫寒的戏志才恐怕只能埋没。

  “郎君放心。”这疤脸大汉闻言面色沉稳的点了点头。

  但将要离开之时他还是忍不住问道:“郎君既然想要招揽那戏忠,为何不直接邀他做魏氏宾客?”

  这话其他义从说或许有些逾越,但是这疤脸大汉却与他人不同。

  此人名钟扈,乃是魏哲家中老人,父辈就为魏家佃户。不过与其父不同,钟扈自幼就生得雄壮魁梧,故少年时就被主家招为家兵,请人教授武艺骑术,成年之后更是担任魏氏家兵首领,乃是魏家心腹中的心腹。

  这次如果不是魏父担忧儿子的安危,也不会让钟扈亲自带人护卫左右。

  对了,魏哲麾下共两名屯长,一个是太史慈,另一个便是他。

  不过话又说回来,魏哲祖上其实本是东莱人,因新朝末年天下大乱,其祖魏昂方才浮海入辽东避祸,本定居在辽东郡侯城县,但永初元年,安帝即位后分原辽东郡的“高显”“候城”“辽阳”三县改属玄菟郡,于是好端端的魏家便从辽东郡人变成的玄菟郡人。

  幸而经过数代的小心经营,至魏哲父亲魏宣这一代侯城魏氏终于小有所成,也算是县中豪强了。

  不过当今大汉地方小豪强多如牛毛,更不要说玄菟郡本来就是边郡苦寒之地。

  是故魏宣做梦都想让侯城魏氏成为士族,为此还特地娶了一个寒门淑女为妻。

  但魏宣忙活了半辈子也没有什么成果,只能无奈的寄希望于下一代。

  尤其是在长子夭折后,魏宣更是将所有希望都放在魏哲身上。

  这一点从他的名字就可以看出。

  《尚书·皋陶谟》有言:

  知人则哲,能官人。

  甚至魏哲加冠后,魏宣还特地为他取字“公威”。

  可以说魏宣心心念念的就是魏哲能让家族由豪强变成士族,最起码在他这一代能有一个好的开始。

  也正是因为这一点,黄巾之乱爆发后魏哲想要投军其父立刻便同意了,甚至除了百名家兵外,还重金招揽辽东胡汉勇士百骑陪同。

  辽东虽然苦寒,但也有其得天独厚的优势。

  只可惜魏宣的这番心血还没有派上用场,他的宝贝儿子便在航行途中意外落水,这才有了如今的“魏哲”。否则魏哲也不会刚好路过东莱徐乡,救下了太史慈之母。

  或许是穿越者福利吧,在熟悉了新的身体后魏哲的力气倒是涨了不少。

  这让初上战场的他着实沾了不少便宜,否则也活不到现在。

  当然,战场终究不是过家家,“兵凶战危”四个字也不是开玩笑。

  即便有太史慈护卫左右,魏哲也曾几度陷入险境。

  或许正是因为在生死线上走了几遭,才让魏哲迅速褪去穿越者的浮躁,融入这个时代。没办法,在战场上他不杀人,人就会杀他,没有第二条路可选。

  不过在厮杀方面钟扈是一把好手,但其他方面就不行了。

  于是钟扈话音刚落,魏哲便失笑的摇了摇头:“此等大才只能与之为友,怎能以宾客之礼相待。”

  要知道如今大汉朝的豪商巨贾动不动就宾客数千、徙附过万。

  对于戏志才这种自视甚高的人来说,邀请他当豪强宾客简直就是侮辱。

  而且魏哲如今白身一个,纵然他有心招揽人才也确实缺乏说服力。

  对于这一点魏哲也心知肚明,故此在与戏志才相交时一直没有贸然开口过,这也算是两人之间的默契,只等魏哲证明了自己,两人才会就这个话题展开交流。

  “别啰嗦了,快去快回,莫要误了大军开拔的时辰。”

  在打发走钟扈之后,魏哲便有条不紊的指挥义从们做好开拔的准备。

  比如除去武器装备之外,他们还必须带上药袋、盐袋、火石袋、磨刀石、锉刀、马盂等用具,具体到个人还有被子、毛毯、草鞋之类的家伙什,简直繁琐至极。

  并且由于魏哲所部俱为骑兵,所以行军时还必须考虑战马的因素。

  幸好经过这一路平乱,军中并不缺少驮马,否则魏哲等义从要吃的苦更多。

  但即便每日行军已经很疲惫了,魏哲却依旧没有放弃写行军笔记:

  “……遇日晦夜暗、行军宿营,必须定更则时,以知早晚缓急之备……”

  深夜,昏暗的烛光下只见魏哲若有所思的写下自家感想……

第3章 兵者,死生之地也!

  八月初一,东郡东武阳县。

  虽然天色已经正午,但天空却依旧灰蒙蒙一片,阴沉无比。

  苍穹之下只见无数士兵好似蚂蚁般在平原上厮杀着,仓颉陵庙已然只剩下残垣断壁。

  随着一轮箭雨从汉军阵前升起,一片黄巾士卒顿时一声不吭的倒下。但不等他们咽气,后排带着黄色抹额的教徒便立刻怒吼着端着长矛狠狠的冲了上来。

  此刻人命完全如同草芥一般,转瞬即逝。

  不过魏哲却完全没有多愁善感的心思,眼见本阵“应旗”前移,他立刻面色肃然的盯着云车处。果不其然,随后云车下的力士便敲起重鼓,魏哲只一听这节奏便确定这是“鼓马之声”,当即面色一正,命麾下义从上马侯令。

  但别看魏哲刚才做的轻巧,私底下却没少下苦功夫。

  毕竟战场不是儿戏,军令更不是简单的“闻鼓则进,鸣金收兵”就能传达清楚的。

  尤其是像这种数万人级别的会战,光靠人声压根无法及时的传达军令。

  在这个时候,便需要“金鼓旌旗”的变化来传达主帅的命令了。

  其实刚才从中军大纛下传出的鼓声,光是节奏就分为七种,分别是“鼓旌旗,鼓车,鼓马,鼓徒,鼓兵,鼓卒”,不同的击鼓次序就代表着不同的军令。

  而且“战鼓七令”还是比较简单的,因为军中常常会用不同乐器配合使用。

  实际上金鼓之声中的“金”,在汉军中就是四种乐器的统称:

  以金錞和鼓,以金镯节鼓,以金饶止鼓,以金铎通鼓。

  所谓“鸣金收兵”,指的其实是听到金饶搭配战鼓的变化后便退兵。

  每种乐器都有独自代表的命令,同时还要和战鼓声进行配合。

  正是通过这套完整的指挥体系,作为主帅的皇甫嵩才能指挥汉军进行各种精密操作。

  比如此刻,战鼓三鼓后魏哲身后又响起了金铎声,并且所部“认旗”也左倾三次。

  见此情形,魏哲当即果断手握长铍,提缰跃马,领兵出阵绕左击之。

  没办法,军法森严。

  金鼓旌旗,各有其令,麾之左则左,麾之右则右。

  不从者,立诛!

  当然,误听军令,或执行错了军令,也是死罪!

  ……

  “杀~”

  乱军之中,只见魏哲荡开面前的几把长矛,长铍微挑,策马掠过时一名短髯黄巾便首级飞起。

  由于铍比长矛更长,首为尖锋,两面皆刃,形如长剑。相比于难学难精的长戟而言,长铍算是最常见的骑兵武器了。

  长矛丛林中,魏哲不知何时已双眸血红,满脸鲜血,也不知是自己的血还是别人的。

  不过魏哲并未在意,因为他发现在战场上越是想活就越不能怕死。

  于是很快魏哲与座骑的甲叶上便多了些“杂草”,但一人一马却越发疯狂。

  不一会儿,众骑兵便以太史慈与魏哲为箭头捅穿了面前的黄巾方阵。

  然而魏哲见状却没有停下,反而带领麾下辽东义从从另一个方向重新杀了进去。

  其实骑战之法无非就是以快打慢,以高击下。

  骑兵一旦丧失了速度,那么就和死没有什么区别了。

  而在轰隆的马蹄声中,魏哲前方的黄巾教徒终于难以抑制的面露惶恐之色。

  他们终究不是教中好酒好肉培养的黄巾力士,面对骑兵时克制不住本能反应也正常。

  于是本来还在坚持的阵脚开始变得摇摇欲坠,魏哲见状精神一振,当即再度冲杀。

  但凡事总有例外,一名黄巾军明明已被刺穿却拼死抱住胸前的长铍,而后另一名黄巾军便立刻杀来,魏哲见状当即果断放开长铍,反手便抽出环首刀劈下,却没想到这位竟然也面容扭曲的迎着刀锋上前,即便大口大口的吐着鲜血也试图抱住刀将他拽下马,与此同时,第三名黄巾军则手持长矛刺向他。

  依靠两名袍泽的牺牲,眼看着魏哲就要死在一名黄巾小卒手中。

  “嗖~”随着一支长箭擦着魏哲的耳边掠过,那名黄巾长矛兵顿时应声倒地。

  “子义,好箭法!”魏哲当即大笑着拖刀劈断面前黄巾军的双手,一刀送其归西,而后随手从战场拔起一柄长矛就再度策马冲阵,没有半点耽搁。

  不远处的太史慈见状也微微一笑,紧随魏哲身后,将敌阵彻底撕开。

  “哗啦啦~”甲叶碰撞间,随着众骑的横冲直撞,此处黄巾方阵终于彻底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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