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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做皇帝 第1257节


待其回来时,这位臣子惊讶的发现,他的少主,卧在草丛中,有一只母狼,为其哺乳,还有一只乌鸦,叼来鲜肉,喂其食用。

于是以为有神明庇佑,带其辗转千里,投奔匈奴。

冒顿大单于听说了这个故事,也认为猎骄靡有天神保佑,于是收为义子,带在身边抚养,更将猎骄靡交托给当时的左贤王,老上稽粥单于教育。

所以,乌孙独立后,其国内崇拜和信奉狼神之风由此而起。

狼与乌鸦,成为乌孙的信仰图腾和圣物,备受尊崇,不许伤害。

乌孙的王族,都有在其胸膛纹刻一只狼头的习惯,以视自己是狼神子嗣的象征。

甚至,许多的匈奴人也都接受和认可了这样的设定——以为猎骄靡是神子,有天神的庇佑。

在这样的情况下,汉朝就必须安抚下去。

军臣再自大,也不认为自己能同时面对两个方向的挑战的能力。

为了安抚汉朝,在南边不要闹事,一个鲜卑奴的脑袋,自然就无足轻重了。

而在同时,将鲜卑王的脑袋,制成酒器,送到汉朝,同时也是一种威慑——当初,老上单于击败月氏,将其王的头颅制成酒器,将此功绩写在给汉朝太宗皇帝的国书之中,在夸耀了匈奴的强大的同时,也打消了汉人挑战匈奴的意愿。

第二年,汉匈和亲条约与盟约正式确定,汉匈关系,进入相互承认和认可的时代。

只是,那位可怜的鲜卑王,很可能都还不清楚自己已经死到临头了。

不过,除了鲜卑人,恐怕没有任何人会对此有分毫的意见。

在这个世界上,弱小本身就是罪过,被人奴役,更是罪上加罪。

所以,做完这个决定后,军臣就懒得再去管这个事情了。

杀一个奴隶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

没有灭族,鲜卑人就该跪下来给他磕头了。

此刻,军臣的全部心思,都放在怎么击败乌孙身上——是的,是击败,而不是灭亡。

军臣需要的是,一个听话的,顺服的,为他卖命的乌孙。

而不是一个被灭亡的乌孙。

这倒不是军臣对乌孙有什么特殊情结之类的问题。

而是,灭亡乌孙的代价太高了。

击败他,让他臣服,匈奴所需要的,可能仅仅只是一次大规模的武装游行和展示肌肉。

但要灭亡乌孙,起码要死一万匈奴骑兵。

而整个匈奴人口才多少?

第604章 无题

鲜卑王的头颅,在七月中旬,被送到了刘彻的面前。

不得不说,在用头颅制酒器这方面,匈奴人的技术非常高超。

甚至已经达致艺术的水准。

摆在刘彻面前的那个“器皿”,已经完全看不到人类的痕迹和模样,变得金光闪闪,美轮美奂。

“果真是率兽食人啊……”旁边的颜异感慨着嘀咕。

汲黯也是心有戚戚然的点头。

匈奴人的残忍和野蛮,过去,他们也只是听说而已,如今,事实摆在眼前,给这两个从小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家伙,带来了无比震撼的冲击。

“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袵!”这句过去的口号,在此刻,变成了警示名言。

眼前的这件“艺术品”,用着最基本的事实和道理,告诉所有看到它的汉臣:夷狄的世界,是多么的可怕、残酷和暴虐。若是华夏倾覆,夷狄入主,诸夏将要蒙受的灾难,已经不是文明毁灭,神州陆沉了,而是国破家亡,生民如草!

兰台藏书中,有关匈奴的记载和文档,一一浮现于这两人的脑海:

奴死,献其头与贵人,以制酒器。

单于击月氏,得月氏王头,以制酒器……

两贵人单于前相争,胜者取败者头,硝制酒器……

以前,这些记载只是些空洞的文字。

但如今,颜异与汲黯脑海中,都不由自主的浮现出一副副匈奴部族日常生活画卷。

某奴将死,其主人亲至其身前,以刀割下其头颅,硝制成酒器,这主人死后,上百个大小不一的人头酒器,随其下葬。

两部争执,发生冲突,导致一场战争。

双方在草原上你来我往,从早晨打到日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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