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做皇帝 第3379节
只有它存在。
余者,早已经七零八落,凋落成为腐泥……乃至于,连它附身的民族和文化,也消亡殆尽。
这就是这种怪兽的霸道之处。
唯我独尊,独我能存。
后世的地球,便是最保守的地区,也被它侵袭和控制。
微微挥手,这头怪兽从刘彻眼前化作虚幻泡影,消失不见。
他站起身来,走到殿外,凝视着这个世界。
刘彻知道,他必须给这头怪兽,套上几个枷锁,免得它因为太强大,而毁灭一切。
因为他很清楚,事实上,后世的大部分战争,背后都是因为资本在作祟。
一战如此,二战如此。
错非蘑菇镇压世界,三战恐怕早就打起来了。
“给朕传召廷尉及诸持书御史来见朕!”刘彻淡淡的吩咐一声:“告知廷尉,朕要听自吕后以来,汉律之中‘公室告’及‘非公室告’的所有律令,还要请持书御史们为朕讲解每一次变化的故事……”
“诺!”汲黯闻言,连忙恭身拜道,但心里面却满是不安。
因为,在汉室,皇帝从来不会无缘无故的想要听别人,特别是掌握相关职能的官员讲故事。
一旦这样做了,那就表示,皇帝打算对此进行改革。
打着历史上的故事的旗号,予以调整。
而在现在的汉室,掌握了整个司法和审判体系,乃至于司法解释权利的人是法家。
掌握了司法的法家,近些年来,已经开始肆无忌惮的修改法令,以期符合自己的价值观。
法家做的这些事情,动静不大。
通常只改动律法里的几个字,甚至连字都不改,只是调整文字的先后顺序。
甚至,只是加一个标点符合进行区别。
但,他们这样做的后果就是,整个汉律到现在,都已经越来越让人不舒服了。
而现在,天子要听的又是“公室告”和“非公室告”这样的事情。
这让汲黯真是惶恐不已。
你要知道,在秦汉两代,公室告和非公室告,就是贯彻始终的两个司法名词。
前者,大抵相当于后世的公诉。
由国家、官府进行控告。
但后者,却不是民事诉讼。
而是法律规定禁止诉讼的内容。
譬如,臭名昭著的两不听之一的“子告父母、妾告夫、奴婢告主,皆勿听而弃告者市。”
子女告父母,妻妾告丈夫、奴婢告主人,官府都不会受理,假如一定要告,那原告就要被判处弃市之刑。
但事实上,这公室告和非公室告的关系,远非字面意义理解的这么简单。
作为空前繁荣和详细到号称连老百姓交朋友都要管一手的秦法,也没有这么简单粗暴无脑,事实上整个系统规定非常详细,详细到什么程度?不仅仅公室告和非公室告的适用范围清清楚楚,而且,非公室告可以在某些特殊条件,转为公室告。
譬如,子告父母,依照秦法规定,假如父亲确实犯了罪,而且为公室告,那么,子女有责任检举揭发,倘若不能检举揭发,那对不起,就要被连坐!
到了汉室,因为黄老派崛起,法家衰落,所以,律法都经过了微调。
就跟今日法家做的事情一样,改一下文字,调动一下顺序,以此使得法律符合自己的价值观。
所以,在事实上,今日的汉律,是黄老派和法家相互妥协的结果。
黄老派政治家在过去数十年的最大成果,就是废除了连坐和肉刑,这两个秦法里的大杀器,同时贯彻了小政府形态,与民休息,避免干涉百姓的家务事。
而在这个黄老派开始式微,法家将要崛起的今天。
黄老派,必然会誓死捍卫自己的政绩。
而法家,早就已经打算反攻倒算了。
儒家近来也插了一手进来,在汉家的司法界和舆论界,最近三国演义上演的热火朝天。
很多时候,他们争论的只是律法里的一个词语的用法。
就像那个著名茴字到底有几个写法的笑话一般。
看上去执拗的可笑,但实则,隐藏在背后的是话语权和价值观的博弈。
余者,早已经七零八落,凋落成为腐泥……乃至于,连它附身的民族和文化,也消亡殆尽。
这就是这种怪兽的霸道之处。
唯我独尊,独我能存。
后世的地球,便是最保守的地区,也被它侵袭和控制。
微微挥手,这头怪兽从刘彻眼前化作虚幻泡影,消失不见。
他站起身来,走到殿外,凝视着这个世界。
刘彻知道,他必须给这头怪兽,套上几个枷锁,免得它因为太强大,而毁灭一切。
因为他很清楚,事实上,后世的大部分战争,背后都是因为资本在作祟。
一战如此,二战如此。
错非蘑菇镇压世界,三战恐怕早就打起来了。
“给朕传召廷尉及诸持书御史来见朕!”刘彻淡淡的吩咐一声:“告知廷尉,朕要听自吕后以来,汉律之中‘公室告’及‘非公室告’的所有律令,还要请持书御史们为朕讲解每一次变化的故事……”
“诺!”汲黯闻言,连忙恭身拜道,但心里面却满是不安。
因为,在汉室,皇帝从来不会无缘无故的想要听别人,特别是掌握相关职能的官员讲故事。
一旦这样做了,那就表示,皇帝打算对此进行改革。
打着历史上的故事的旗号,予以调整。
而在现在的汉室,掌握了整个司法和审判体系,乃至于司法解释权利的人是法家。
掌握了司法的法家,近些年来,已经开始肆无忌惮的修改法令,以期符合自己的价值观。
法家做的这些事情,动静不大。
通常只改动律法里的几个字,甚至连字都不改,只是调整文字的先后顺序。
甚至,只是加一个标点符合进行区别。
但,他们这样做的后果就是,整个汉律到现在,都已经越来越让人不舒服了。
而现在,天子要听的又是“公室告”和“非公室告”这样的事情。
这让汲黯真是惶恐不已。
你要知道,在秦汉两代,公室告和非公室告,就是贯彻始终的两个司法名词。
前者,大抵相当于后世的公诉。
由国家、官府进行控告。
但后者,却不是民事诉讼。
而是法律规定禁止诉讼的内容。
譬如,臭名昭著的两不听之一的“子告父母、妾告夫、奴婢告主,皆勿听而弃告者市。”
子女告父母,妻妾告丈夫、奴婢告主人,官府都不会受理,假如一定要告,那原告就要被判处弃市之刑。
但事实上,这公室告和非公室告的关系,远非字面意义理解的这么简单。
作为空前繁荣和详细到号称连老百姓交朋友都要管一手的秦法,也没有这么简单粗暴无脑,事实上整个系统规定非常详细,详细到什么程度?不仅仅公室告和非公室告的适用范围清清楚楚,而且,非公室告可以在某些特殊条件,转为公室告。
譬如,子告父母,依照秦法规定,假如父亲确实犯了罪,而且为公室告,那么,子女有责任检举揭发,倘若不能检举揭发,那对不起,就要被连坐!
到了汉室,因为黄老派崛起,法家衰落,所以,律法都经过了微调。
就跟今日法家做的事情一样,改一下文字,调动一下顺序,以此使得法律符合自己的价值观。
所以,在事实上,今日的汉律,是黄老派和法家相互妥协的结果。
黄老派政治家在过去数十年的最大成果,就是废除了连坐和肉刑,这两个秦法里的大杀器,同时贯彻了小政府形态,与民休息,避免干涉百姓的家务事。
而在这个黄老派开始式微,法家将要崛起的今天。
黄老派,必然会誓死捍卫自己的政绩。
而法家,早就已经打算反攻倒算了。
儒家近来也插了一手进来,在汉家的司法界和舆论界,最近三国演义上演的热火朝天。
很多时候,他们争论的只是律法里的一个词语的用法。
就像那个著名茴字到底有几个写法的笑话一般。
看上去执拗的可笑,但实则,隐藏在背后的是话语权和价值观的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