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做皇帝 第4004节
而且,比起最初建立这套制度的时候,今日的汉室已经有了足够多的经验和预案来应对各种突发条件。
倒是这移民有些困难。
所以,刘彻寻思着得让晁错来背一个锅了。
刘彻已经决议打算加强商君变法的遗产——异子之科制度的程序与执行力度。
什么是异子之科?
这是商君变法留给中国的最大遗产之一,另外一个就是二十级军功勋爵名田宅制度制造的耕战系统。
所谓异子之科,就是商鞅变法之时发布的第五条法令: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
这条法令的意思就是:假如百姓家中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成年男子还没有分家独立生活的话,其赋税倍之。
这是商君在走遍整个三秦大地后,对当时秦国社会和家庭开出的一剂猛药。
并在随后,第二次变法中强化了这条法令,严格规定禁止父子、兄弟同居,将家庭的人口限制在五人以内(不包括未成年孩童),这就是秦汉以来,被广为推崇的一夫狭五口而治百田的家庭结构!
当年刘邦在沛县耍流氓的时候,留下的那些故事就足以证明,在秦代,成年男子是一定会分户的。
不然,后来刘邦也不会对刘太公说什么:始大人以为臣无赖,不能治产业,不如仲力,今某之业所就孰与仲多。这种摆明了就是要炫耀的话了。
而汉承秦制,自然也继承了这些相关制度与法令。
迄今为止,汉家社会的主要结构,依然是以夫妻为核心的小家庭模式。
这也是主流社会所称赞的“一夫狭五口而治百田”模式。
但随着时间推移,特别是随着元德以来,生育率的增长,这一模式正面临着挑战。
当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开始长大,他们的父母开始忧虑的发现,能给儿子们提供的出路似乎很少了。
这也是秦汉时代,民间的忧虑所在。
知道为何秦汉法律虽贱赘婿,恨不得将赘婿赶尽杀绝,但赘婿却怎么杀都杀不绝吗?
就是异子之科的法律在作祟!
一对夫妇,若是勤劳些,运气好,一生很可能养大三个甚至四五个孩子。
倘若不幸其中全是男孩,那么这对夫妇恐怕就要疯掉了。
按照法律,男子始傅之岁就应该分户别居。
但,他的父母却没办法为提供居住之所,也不可能把家中仅有的那点土地分给他。
怎么办?
只能入赘!
大部分赘婿都是这样产生的!
而如今,在广袤的中国腹地,关中、三河以及梁国一带,这样的情况已经愈演愈烈了。
甚至在某些地区,已经成为当地的头号麻烦。
这还只是一个开始。
刘彻相信,随后十年,这种情况会越来越严重。
广大中下阶层的百姓的孩子们,在成年后就将面临寻找自己的出路和未来的问题。
这可比后世的单身汪问题更严重。
单身汪们至少还可以有个地方住,能吃饱肚子,甚至可以自己解决。
但如今,整个帝国内部有着超过两百万以上的庶子、余子,他们无立锥之地,无挡风雨之所。
只能寄居于父母羽翼之下,依附于父母保护。
而地方官则因为种种情况,或是心软,或是出于同情,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不能说他们做的错,但这个情况,刘彻是决不允许发生的!
异子分科之制,不仅仅是削弱宗族力量的法宝,更是中国未来殖民世界的根本依托。
没有这个制度,刘彻去那里找移民?
必须用法律,将人民从家里赶出来,赶去远方异域,去拓展他们的家庭,创造他们的未来。
当然此事,还得从长计议,至少得拿出一个妥当的解决方案,怎么着也得尽量减少暴力执法的次数。
但,强制将百姓家庭之中,没有出路和土地的庶子、余子们送去安东、河西屯垦,却必将成为国策!
起码也得坚持一百年不动摇!
想到这里,刘彻就对周亚夫道:“长平侯,朕听说卿有四子,皆以成年,未知卿对世子之外诸子的安排?”
倒是这移民有些困难。
所以,刘彻寻思着得让晁错来背一个锅了。
刘彻已经决议打算加强商君变法的遗产——异子之科制度的程序与执行力度。
什么是异子之科?
这是商君变法留给中国的最大遗产之一,另外一个就是二十级军功勋爵名田宅制度制造的耕战系统。
所谓异子之科,就是商鞅变法之时发布的第五条法令: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
这条法令的意思就是:假如百姓家中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成年男子还没有分家独立生活的话,其赋税倍之。
这是商君在走遍整个三秦大地后,对当时秦国社会和家庭开出的一剂猛药。
并在随后,第二次变法中强化了这条法令,严格规定禁止父子、兄弟同居,将家庭的人口限制在五人以内(不包括未成年孩童),这就是秦汉以来,被广为推崇的一夫狭五口而治百田的家庭结构!
当年刘邦在沛县耍流氓的时候,留下的那些故事就足以证明,在秦代,成年男子是一定会分户的。
不然,后来刘邦也不会对刘太公说什么:始大人以为臣无赖,不能治产业,不如仲力,今某之业所就孰与仲多。这种摆明了就是要炫耀的话了。
而汉承秦制,自然也继承了这些相关制度与法令。
迄今为止,汉家社会的主要结构,依然是以夫妻为核心的小家庭模式。
这也是主流社会所称赞的“一夫狭五口而治百田”模式。
但随着时间推移,特别是随着元德以来,生育率的增长,这一模式正面临着挑战。
当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开始长大,他们的父母开始忧虑的发现,能给儿子们提供的出路似乎很少了。
这也是秦汉时代,民间的忧虑所在。
知道为何秦汉法律虽贱赘婿,恨不得将赘婿赶尽杀绝,但赘婿却怎么杀都杀不绝吗?
就是异子之科的法律在作祟!
一对夫妇,若是勤劳些,运气好,一生很可能养大三个甚至四五个孩子。
倘若不幸其中全是男孩,那么这对夫妇恐怕就要疯掉了。
按照法律,男子始傅之岁就应该分户别居。
但,他的父母却没办法为提供居住之所,也不可能把家中仅有的那点土地分给他。
怎么办?
只能入赘!
大部分赘婿都是这样产生的!
而如今,在广袤的中国腹地,关中、三河以及梁国一带,这样的情况已经愈演愈烈了。
甚至在某些地区,已经成为当地的头号麻烦。
这还只是一个开始。
刘彻相信,随后十年,这种情况会越来越严重。
广大中下阶层的百姓的孩子们,在成年后就将面临寻找自己的出路和未来的问题。
这可比后世的单身汪问题更严重。
单身汪们至少还可以有个地方住,能吃饱肚子,甚至可以自己解决。
但如今,整个帝国内部有着超过两百万以上的庶子、余子,他们无立锥之地,无挡风雨之所。
只能寄居于父母羽翼之下,依附于父母保护。
而地方官则因为种种情况,或是心软,或是出于同情,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不能说他们做的错,但这个情况,刘彻是决不允许发生的!
异子分科之制,不仅仅是削弱宗族力量的法宝,更是中国未来殖民世界的根本依托。
没有这个制度,刘彻去那里找移民?
必须用法律,将人民从家里赶出来,赶去远方异域,去拓展他们的家庭,创造他们的未来。
当然此事,还得从长计议,至少得拿出一个妥当的解决方案,怎么着也得尽量减少暴力执法的次数。
但,强制将百姓家庭之中,没有出路和土地的庶子、余子们送去安东、河西屯垦,却必将成为国策!
起码也得坚持一百年不动摇!
想到这里,刘彻就对周亚夫道:“长平侯,朕听说卿有四子,皆以成年,未知卿对世子之外诸子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