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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做皇帝 第802节


他们中的优秀人才甚至能当将军、贵族乃至于入主最高权力核心。

这些臣服的异族,在绝大多数时候,比起真正的汉人还要汉人!

譬如历史上,休屠王世子金日磾成了汉室天子最忠诚的走狗,他的后代更是号称汉室最后的忠臣,为了刘家政权,与王莽进行了最后的斗争。

而归顺的南匈奴,更是为汉室边防献完生命献子孙,直到王莽篡汉,依旧忠诚刘氏。

当然,刘彻更清楚,这些看起来归顺以后在主人面前温顺的像宠物狗一样的异族,只要他们察觉到主人的虚弱,那么,他们肯定会毫不犹豫的扑上去咬下一块肉。

五胡乱华、安史之乱、辽金蒙元,乃至于建奴的崛起史,都给刘彻很好的上了一堂名为“怎么防备宠物发疯”的教育课。

想要自己养的狗听话,链子、食物以及毒药都是必不可少的。

最好,给这条宠物狗养一条与之不对付的狼犬。

譬如后世米帝,在东亚,一条狗链子上栓着霓虹,另外一条狗链子上牵着宇宙最强思密达。

霓虹不听话,思密达肯定会护主。

反之,霓虹肯定会乐意再去首尔教思密达做一回忠犬。

正是这样的防备,才让霓虹成了米帝永恒的肉便器和最大的冤大头。

当然,除此之外,驻军和拔掉宠物可能反噬主人的某些器官和功能同样必不可少。

当然,最重要的是——主人必然永远保持自己的强大。

不然,再忠诚的忠犬,也有可能化身丧尸犬,夺去主人的性命!

第425章 长安谍影

刘彻挥了挥手,台阶下的太常窦彭祖立刻会意,走到殿中,先对刘彻一拜,然后才转身,面朝东方。

宗正刘礼也站出来,站到窦彭祖的反方向,面朝西方,两人同时手捧一份早已拟定好的帛书,念了起来:“太皇太后,皇太后赦曰:夫人之尊,咸承天子……今有匈奴女夏氏,徳仪俱佳……汉匈两国,世代约为兄弟……令为夫人,奉承天子,夙兴夜寐,不可忘也!”

在身旁侍女的暗示下,夏胭脂尽管听不懂,但还是很温顺的叩首三拜,然后,接过那封策命赦书。

在她接过赦书的刹那,殿中除了刘彻外,所有观礼的臣子都屈膝朝她下拜:“臣等拜见夫人!”

汉制,夫人位比诸侯王,爵视丞相,地位高于列侯。

而在实质上,皇帝身边一个赶车的车夫,地位都不比九卿差。

皇帝枕边的女人,哪怕只是一个少使,外臣拜见,那也必须行礼——不是尊重这个女人的地位,而是尊重她侍奉的主君。

程序走到这一步,刘彻就站起来,吩咐道:“来人,带夏夫人去永延殿歇息!”

“诺!”王道立刻领命。

作为夫人,夏胭脂有权力享受一个完整的单独殿阁作为她的私人领地。

另外侍女、宦官以及各种伺候的下人,宫中也早就为她准备好了。

而那永延殿,就是夏胭脂未来的住所,假如不出意外,她接下来的生命将在哪里渡过——除非她能活的比刘彻还久,然后,有个被封王的儿子。

目送着夏胭脂在侍女与宦官们的簇拥下消失在章德殿外,刘彻才将注意力放到站在殿中的那位奉了军臣单于之命,担任送嫁和亲大使的匈奴贵族。

刘彻翻了一下早就被递到他案前的那封匈奴国书,找到了此人的官阶地位与姓名,笑了笑,道:“骨都侯一路远来辛苦了,请骨都侯替朕转达朕对贵主的问候!”

同时,刘彻心中也颇有些惊讶。

骨都侯?

这可是匈奴国内位于金字塔顶端的贵族官职!

其地位相当于汉朝九卿,是匈奴单于的亲近心腹,历来都是由匈奴国内最强大的异姓贵族出任。

更重要的是,骨都侯在匈奴,是统管单于卫队的大臣。

匈奴人这次派出一个骨都侯来汉室送嫁,可见他们对这次联姻的重视!

而这位名叫兰陀辛的匈奴贵族,从其能出任骨都侯上,刘彻也能猜到,他必然属于匈奴国内除了王族外,最强的三大异姓之一兰氏部族的核心成员,甚至极有可能就是现任或者下任兰氏部族的酋长。

这就有意思了!

唐代诗人高适曾写过一句诗:银鞍玉勒绣蝥弧,每逐嫖姚破骨都。

将骠骑与骨都对等,或许是诗人的修辞手法。

但是,至少也能看出,在匈奴,骨都侯的地位。

这等重量级的匈奴贵族,翻遍整个汉室历史,也只有两人曾经到过长安。

其中一个是军臣的儿子于单,于单政治斗争失败,流亡汉朝。

而另一人则是被匈奴人当成人质送来长安的贵人,大抵应该是当时的单于的兄弟或者儿子。

不过这个匈奴贵人跟于单一样,都是短命鬼,到长安后没多久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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