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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做皇帝 第928节


这一百多个职位,足够晁错将之拿来树立自己的威信了。

刘彻挥挥手,继续下一个议题。

移民是远期规划,即使在朝议上通过,然后下诏,组织起第一批移民,估计也要等到今年夏天才会成行。

这事情暂时来说,还不需要详细的讨论。

但有一个问题,刘彻却必须现在就与两位重臣取得一致意见。

这个问题就是杀人的问题!

现在已经进入了冬天,杀人的季节已经来临。

汉室与隋唐之后的王朝不同,甚至与东汉都不同。

汉室的律法赋予了地方郡守处决犯人的权力。

在汉室,多数死刑犯,不需要上报天子,地方官自己就可以杀了。

更麻烦的是,汉律规定,地方官在刑讯犯人的时候,除了太宗皇帝已经明令废除的肉刑外,其他刑罚,都可以随心所欲的使用。

一般来说,地方官鞭笞犯人,甚至将犯人鞭笞致死致残,这些都不是事。

当年,绛候周勃进了廷尉大牢,几乎就被折磨掉了半条命。

历史上的韩安国也有死灰复燃的故事留下。

这些两千石甚至万石的顶级贵族官僚,尚且被狱卒弄得欲仙欲死,何况平民百姓?

史记上王温舒就曾感慨:要是冬天再长一点就好了。

义纵也曾干过杀人杀到全郡上下人人胆寒,郡中豪强的血流的连河水都染红了的地步。

更麻烦的是,汉室的地方郡守,是将杀人视作政绩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各种冤假错案,自然就免不了。

可是作为皇帝,刘彻却不能让这些家伙乱杀人。

而且,中央集权的一个特征,就是皇帝拥有死刑的复核权。

所谓生杀予夺,尽操于天子之手。

像现在这样,地方官自己就可以决定杀人,这对刘彻来说,太不科学了。

而且也不利于汉室中央政权的威权。

第480章 中央集权(二)

刘彻临襟正坐,对着周亚夫与晁错道:“朕皇祖太宗孝文皇帝在位时,曾下诏曰:天生蒸民,为之置君以养治之。天子执政,首在活命,如今地方郡守,郡尉乃至于郡司马、主薄两千石封疆大吏,操执生杀大权,两千石固多贤明大臣,然,亦也难免忙中出错,朕意将死刑处决之权,收归中央,由廷尉复核,上报朕前,亲笔勾绝,而后准予处刑!”

周亚夫与晁错对视一眼,然后拜道:“陛下仁善,臣等谨奉诏!”

对于中央来说,当然是权力越多越好了。

而且,自秦以后,中央集权就已经是大势所趋,不可阻挡。

更何况,天子所说的这个事情,只要不是笨蛋,都知道,天下舆论与民心,都是支持的。

诸子百家,无论什么派系,都不会在这个涉及少杀、慎杀的问题上多嘴。

至于把持话语权的地主官僚阶级,恐怕,要对这个决定举四肢支持了。

毕竟,朝廷的肉食者们比起地方的郡守来说,是要脸的。

譬如故廷尉张欧,当了三年廷尉,前后拢共就杀了十几个人,就这些人,都还是被逼的没有办法才杀的。

这些年来,汉室的高层,已经出现了不少爱惜羽毛的人。

只是,刘彻更看到了,实际上目前现行的汉律对于权贵官僚阶级的权益是非常看重的。

汉律中就规定了,公乘以上爵位及六百石以上官吏犯罪,需由廷尉审判定罪。

至于关内侯以上及两千石犯罪,更是只有丞相、廷尉与皇帝才能决定其命运。

说到底,刘氏江山的本质,是封建王朝。

汉室的律法自然会偏向照顾地主权贵阶级和有钱的商人。

在多数时候,平民与有钱人犯罪,是两种待遇。

一个很鲜明的对比,就是太史公与公孙贺。

历史上太史公触犯小猪,被判宫刑,同一时期的公孙贺犯下了失期之罪,按照军法当死。

但结果是,太史公被割掉了小鸡鸡,而公孙贺则只是交了一笔赎金。

至于李广,单单是赎死就赎了两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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