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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生之我靠我自己 第164节

也就珈百璃能够做得出来了。

也就是不差钱的云重不在意。

“普通人.....”

急着把珈百璃抓出来,丢出去的云重,没有注意到,在他身后,拉菲尔若有所思,珈百璃和薇奈特她们,或许因为性格原因。

没有太在意云重的话。

但对于拉菲尔而言,这句话就有些敏感了。

让她下意识的眯起了金色的瞳子,总感觉.....事情变得更加有趣了起来。

这个男人,似乎知道了她们的身份?

不确定,还需要试探一下.....不过不着急,慢慢玩才有趣。

一想起今后的‘美好’生活,拉菲尔的脸上的笑容,越发娇艳,就是让萨塔妮亚有些瑟瑟发抖.....

第一卷 : 第一百七十一章 撒丁岛

日常云重的生活,依然平静,就是拉菲尔在计划搞点小动作试探某人,但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而此时,弑神者世界的沃班(云重)老爷子,则是已经出发,前往撒丁岛,他安排在那附近的线人,传来了撒丁岛异常消息。

老爷子便知道,撒丁岛那边的不从之神,已经降临了。

也意味着,剧情快要开始了。

当然,剧情不剧情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不从之神。

自从神性整合,弑神者的限制被打破,得到了其他世界自己的知识之后,弑神者世界的沃班(云重),每天都在进步。

如今他自己都不是很清楚,他自己的极限在哪里。

毕竟这个世界,想要找个合适的对手很难。

一般的凡人,极限也就是所谓的大骑士,但对于弑神者而言,大骑士也就是大点的蚂蚁,随意一个权能都能够横扫。

对于沃班这样的老牌弑神者而言。

死在他手中的大骑士,早就足够凑齐几十个加强团的了。

之前能够随手拍死,更何况现在......

以前勉强能够活动筋骨的神兽,如今都不需要他亲自出手,便能够解决。

也只有同为弑神者,亦或者是不从之神,才能够让他亲自动手了。

但前者,因为一些特殊的默契。

彼此之间的争斗,一般是不下死手的。

而后者,这么长时间,又一直都没有遇到,召唤仪式的极限,就是神兽,不从之神,除非有着特殊的神具,若不然,就只能够看运气了。

但这个世界,神具也是有限的啊。

能够收集到的,他早就用掉了。

如今得到了不从之神的消息。

沃班老爷子哪里还在乎什么剧情,他只想要和不从之神战斗,仅此而已!

此时此刻,老爷子正在坐飞机赶来的路上。

不是他不想直接用权能飞过去,而是一般没必要的话,弑神者不会选择这种方式赶路,消耗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就是容易给普通人造成巨大的损失。

现实不是动漫。

弑神者每一个都是核弹级别的,高速赶路能力,也就是罗濠的神足通,属于术式,动静比较小,沃班的疾风怒涛,黑王子的电光火石。

短距离还好,长距离赶路,多少都有点后遗症。

疾风怒涛想要抵达最大速度,容易掀起十二级风暴,而长时间维持电光火石的神速,众所周知,神速对于身体的压制力很大。

黑王子可以用另类的方法,化作电光,免疫神速带来的影响,这也是神速能力会成为黑王子招牌的原因之一。

但电光本身,也是庞大的能量,在这个信息发达的时代。

雷电的性质,也会造成巨大的损失。

尤其是网络信息,因为,各大弑神者下面的结社,都是冒死请求,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这些王想要出行。

还是依靠交通工具吧。

对此。

哪怕是沃班这位老前辈,也没有拒绝。

毕竟不是什么大事。

更何况,真的有什么急事,也没有哪位弑神者,会真的在乎这个承诺。

毕竟.....一定的退让,也是在自己没有损失的前提下。

至于使用飞机赶路,会不会被人提前得到消息什么的,沃班不在乎,或者说,那个地方越乱,他越高兴!

狼渴望的,是够格的猎物。

而不是不会反抗的绵羊!!

............

撒丁岛,当地结社,他们也是异常的知情人员,但在沃班过来之前,他们也没往不从之神的方向猜想。

毕竟....弑神者也好。

不从之神也罢。

对于一般的魔术师而言,实在是太过遥远了。

几乎就是传说中的东西。

“那位‘狼王’过来了吗?”

因为是穿越者的原因,沃班的名声,倒是比原著中的更好一些,当然,也是相对而言,活了数百年。

见过人类那种愚蠢的健忘性。

他也做出了和原著中自己一样的选择。

将对魔王的恐惧,深深的植入了那些魔术师的骨髓。

比起侯爵,这种和普通人打交道,才经常提起的称呼,狼王,是神秘界对于如今的沃班的称呼之一,毕竟,沃班的标志性权能,便是贪婪之狼群。

是第一个,也是沃班最常用的能力。

除此之外,沃班还有着魔术之王的称号,和原著不同,他很重视魔术的收集,后续开发,尤其是获得了咒文书之后。

有着咒文书精灵主导,加上死者囚笼赋予的不死性。

沃班手底下,有着一群不怕死的魔术师,每天什么都不干,就是各种作死,开发魔术,某种意义上,这么多年的积累下来。

沃班的魔术能力,早就膨胀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步。

也算是权能之外的一个补充,不过受制于世界规则的限制,魔术的出力,永远不可能抵达权能的地步。

因此,这些年沃班很少使用魔术,久而久之,除了一些老一辈,知道这个称号的人倒是不多。

狼王,侯爵。

才是这个时代的神秘侧和普通人对于沃班的认知。

前者源于神秘界,后者则是沃班在科学领域的投资,所用的名号,他本人,到是没有原著中的沃班那般。

追求一个名头。

“该不会真的有不从之神吧?”

“这已经超乎了我们的应对范围......”

“这里是剑之王的领地...要不要通知上面?”

“通知吧....不过我们得罪不起王,更何况还是那位,好好招待就是了.....”

上层的一举一动,不会因为底层而改变。

撒丁岛本土的魔术结社,放眼整个神秘侧都不起眼,更何况,君临神秘侧顶点的魔王....面对这种大人物。

他们也只能够顺从......

除此之外,就是将情况上报,毕竟神秘侧的情况错综复杂,哪怕一个不起眼的小结社,能够生存到如今。

也有自己的梁道。

而魔王之下,统治整个欧洲的团体,就是七姐妹了,当然,所谓的七姐妹,并不是一个魔术结社,而是整整七个魔术结社。

其中有效忠剑之王的,也有效忠沃班的。

虽然,沃班的领地,并不在这一边,但魔王的名号就是如此。

更何况,还是这个时代,最古老的魔王.....他自己都不清楚,自己到底有着多少狗腿子。

第一卷 : 第一百七十二章 童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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