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罗之葫芦 第470节
戴沐白知道王小风去意已决,也不再挽留,“那你们接下来准备去哪。”
“第一站先去最东边的沸烈托斯城,然后沿着海岸线一路向南下,听说海外无尽的群岛里隐藏着无数秘宝,说不定会买下一艘船然后出海去见识一下大海的广阔。”
王小风从腰间的武魂里取出一沓稿纸放在桌面上,“这是我根据小组申报的课题所撰写的七篇论文,足够你把课题结题了。”
“啊,什么课题?”戴沐白清澈的异色双眸透露出一丝迷茫。
“你不会忘记自己在星罗皇家学院还有一个荣誉客卿的身份了吧。”
王小风没好气道:“虽然我一节课都没有上,但我可不想成为这次交流活动唯一的黑点,有这些论文足够你应付交差了。”
“跟你开玩笑呢,我当然没忘。”戴沐白郑重的收好,“放心吧,不会让你的心血白白浪费的。”
“学院的传承殿大概在十月初开放,学院交流的师生也会跟着这批新生一起接受传承殿的考核,你确定不参加吗?”
王小风摆了摆手,“本来我是很感兴趣的,但经过这次遗迹后,我大概能猜到所谓的传承是怎么回事了,没必要再去一次。”
“那行吧,走的时候记得给我留几壶酒。本地酒的度数太低了,喝的没滋味。”
戴沐白忽然想起了什么,抬头说道:“别忘了咱们的约定,两年后的聚会...”
但面前已经不见王小风的身影。
只有地上躺着十几个圆润的大葫芦,表明曾经来过的痕迹。
“唉,走那么快干嘛。”
烦躁的将桌上堆叠的待审批的文件扫到一旁,戴沐白靠在椅子上,双目无神的望着天花板,“真是无聊的生活,下次见面,就去给他当副船长吧。”
...
夏末早上的阳光已经算得上炽烈,让原本就蔚蓝的天空多了几分明亮,似乎连白云都愈发通透了一些。
阳光下的星罗城早早地醒来,喧闹的熙攘人群有着准时的生物钟,每天准时开始了一天的生活。
一辆驴车逆着排队进城的平民驶出了城门。
行驶上了人烟稀少的官道,王小风这才撤掉了光学迷彩隐身,妮蒂亚的身影顿时出现在一旁。
妮蒂亚深深吸了口气,“路上都不能说话,憋死我了。”
“刚才离开的时候,小胖子的表情真可爱呢,他完全没想到你会直接把魂骨送给他,差点就跪在地上喊你义父了。”
想到小胖子跪在地上,一把抱住男友的大腿,还没来得及喊出惊世骇俗的词语就被葫芦藤捂住嘴巴,嘴角的笑容就忍不住上扬。
“那个魂骨在我手里已经没用了,在胖子的手里才能发挥价值。”
说着,他举起手,魂力在空气中交织,一枚符文在虚空隐隐生成,在生成的一瞬间,火元素从四面八方汇集,一颗巨大的火球嘭的一声凭空出现。
火球就像是听话的宠物,稳稳落下,正好落在他的掌心。
明亮的火光染红了脸庞,手掌分毫未损。
这便是远古时代魂导文明繁荣的基石,符文。
...
第六百三十二章 边陲小镇
石头镇,一个不是很大的镇,地处星罗帝国西部边陲,人口大概有一千多。
这虽然是一个镇,但地处偏远,一年半载也不会有人来,山路被原始森林所阻,其中有毒虫凶兽盘踞,非常危险。
即使是只相隔十几里,距离最近的岩村,两边的人数月也不会碰上一次面。
然而就在今日,石头镇外有一驴车穿过无穷山脉,闯过各种凶物的领地,安然到了这里。
驾驶驴车的似乎是一对姐弟,弟弟看着很年轻,带着一顶草帽,大约十五岁左右的年纪,外貌清秀俊朗。
姐姐肤白貌美,即使是镇里最漂亮的姑娘也远不及她。
两人双手空空,身上却干净整洁,还带着一头只拉人都喘着粗气的老驴。
石头镇的居民惊疑,平日里很少有外人过来,即使有外人,也大多是迷路的旅人,又或是来卖些小玩意的货郎。
也不知这两人是来做什么的。
驴车晃晃悠悠的停在了镇里唯一的一家酒馆兼旅馆的院落前。
三层的木质小楼,算是镇里最高的建筑物,门口挂着一个啤酒杯一样的木牌子,上面的漆已经掉完了颜色。
妮蒂亚不等驴车停稳,一个翻身稳稳的落在地上,嘴里碎碎念念的说道:“终于到了,我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躺在飘满泡泡的浴缸里享受热水澡了。”
“明明昨天才泡过澡。”王小风小声吐槽道。
“你不懂,在野外泡澡和在浴室里泡澡完全不一样。”
没搞懂哪里不一样的王小风老老实实的将驴车拉到后院停放,然后把毛驴解下来栓到马厩里面,给老伙计的马槽里填满营养充足的饲料。
体力消耗剧大的老驴迫不及待的将头埋进了食槽中。
“别急别急,没人和你抢。”王小风在它背上轻轻拍打,精纯的魂力在它体内流窜,帮它缓解疲劳。
等王小风进入酒馆时,已经是半个小时后了。
上午的酒馆虽然已经开门迎客,但里面并没有一个客人。
一大早就来酒馆喝酒的人还是很难能看见的,至少也得是临近中午的时候,酒馆才会慢慢的热闹起来。
一楼的并没有看到妮蒂亚的身影,应该是开好了房间,此时正在在浴室里悠闲的泡澡。
王小风细细打量着酒馆内部的装修,唯一和酒有点联系的,就是吧台后面的架子上摆着几瓶没有标签的酒和一排的玻璃杯。
整体的风格让人感觉并不太像酒馆,更像家庭餐厅。
就在这时,酒馆的大门被人用力推开,一个穿着厚重大衣的高胖男性拱着屁股用小碎步倒着挤了进来。
他手里拖着一把厚重的渔网,上面挂着几条肥美硕大的鱼儿。
“索巴尔,小西尔,人呢?都去哪啦!”粗哑的声音回荡在酒馆中。
嗷完这一嗓子,他发现实在没人过来帮忙,转过身来才看见王小风坐在一旁的吧台上看着他,两人的目光就这样对视在了一起。
“没见过的陌生客人,这么早就来酒馆了?”
“我是这家酒馆的老板兼厨师,大家都叫我老高尔。”
老高尔放下手里的渔网,热情的问道:“看样子你还没有吃早饭?需要我为你准备一下?”
说着指了指网里的鱼,“刚捕捞的鲑鱼,绝对够新鲜。”
王小风看了一眼还在渔网里挣扎的大鱼,点了点头,“我们刚来镇上,确实还没吃早餐,相信您的手艺不会让我们失望的。”
“哈哈,不会让你失望的。”
老高尔费劲拖动渔网,王小风见状,顺手帮了他一把,二人合力将鱼网搬到了后院。
老高尔磨刀霍霍的拎着最大的一条鱼走向厨房。
楼梯传来了嘎吱的声音,一位银发妇人走下来,语气生硬的骂道:“该死的老高尔,我在三楼都能听见你那破锣嗓子嚎叫。”
看到王小风,她的脸色才稍霁一些,“你们姐弟俩的房间是305,钥匙只有一把,在你姐姐那。”
“我们不是”王小风张了张嘴刚想解释,但妇人已经骂骂咧咧的走进厨房帮忙。
好吧,这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被人误会了。
王小风揉了揉脸。
有人帮忙,老高尔的速度明显快了许多,没一会儿,厨房的位置便传来了阵阵肉香。
令人食指大动的香味弥漫整个餐厅。
妮蒂亚顶着一头湿漉漉的头发走了下来,显然是楼下的香味传到了楼上,这小妮子被香味馋到连澡都不泡了。
“菜来咯,来尝尝我老高尔的手艺。不是我吹嘘,镇上如果只论厨艺,我称第二,没人敢称第一。”老高尔拖着手上的餐盘放在了两人的面前。
朴实无华的炸鱼排,不知道什么水果制成的水果派,还有一碗鲜鱼炖萝卜汤。
妮蒂亚迫不及待的夹起鱼排咬了一口。
微焦酥黄的面粉包裹着柔滑的内在,但是一口便有双重享受。
鱼脍生吃本不逊色,油炸更是升华了这一份鲜美,入口的酥脆与内在的鲜嫩形成了绝妙的层次。
“真好吃。”妮蒂亚仰着头哼哧哼哧的呼着热气。
“好吃吧,今天的炸鱼排用的鱼可是洄游期最肥美的鲑鱼,平时根本吃不到这么鲜美的鱼肉。”
妮蒂亚咽下食物,问道:“洄游期?那是什么。”
“小姑娘连洄游期都不知道,你们是从内陆来的吧,内陆确实很少见到洄游现象。”
老高尔随手拉来一旁的椅子坐下,侃侃而谈:“简单的来说就是每年的初秋,海里的鱼啊龟啊什么的,会逆着河流回到内陆的大湖里进行产卵,这个过程就被称呼为洄游期。”
“镇子十几公里外的就有一个大湖,每年都有不少鱼过来产卵,这两天鱼还不是最多的时候,等再过一个星期,那时随便往湖里扔一网,拉上来少说都有数千斤。”
“还数千斤,你要敢把船开到湖中,鱼龙王第一个吞了你。”一旁用抹布擦着桌子的妇人在旁边忍不住打断道。
“鱼龙王?”
“一条成了精的黑鱼,欺软怕硬而且很记仇,是末央湖的霸主。”老高尔摇了摇头,不肯多说,显然是在鱼龙王手里吃过不少亏。
没过多久,酒馆当中陆陆续续的进来了一些客人。
因为两人无论是装扮还是样貌,似乎都和他们有些格格不入,进来的人都会下意识的看他们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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