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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回家老婆都在制造垃圾 第149节

  这两样东西,在张经义的装备库里,都属于“附魔歪了”,一味涨防御没有攻击力,完全不行的垃圾。

  但是,用在阿德里安身上,似乎正好。

  阿德里安接过【防御强化】的单手剑,在手里一挥,马上就大喜:“好厉害,这把剑居然能强化防御力,太强大了!这是用了什么品质的红宝石啊?居然附了这么高级的防御强化效果?”

  张经义从衣兜里摸出一颗6.5克拉的鸽血红宝石,像小石头一样在手上抛着玩:“就是这个品质的。”

  阿德里安:“啊!”

  张经义微笑:“跟着女王陛下混,以后好东西还多得很。”

  阿德里安大喜。

  张经义继续道:“艾斯,你多和阿德里安商量,继续通过阿德里安的队伍,往阳光城里卖糖,甚至可以扩展一下从阳光城再向东的商路。趁着现在糖价还比较贵,尽量多收割乌古曼泰手下贵族们的钱,让他们多多把钱花在吃喝玩乐上,等到女王正式起兵时,他们的军费也要少一些吧。”

  说到这里,艾斯和阿德里安两人,不禁同时笑了起来:“有理,让他们没钱置办军备。”

  两人立即凑到了一块,商量起经商的事情来,你分成多少,我分成多少,两个人聊得嘿嘿直笑。

第210章 山贼

  朝霞工作了整整一个通宵,已经倍感疲惫。但刚刚起床的太阳却毫不怜悯,一刀就将朝霞切成了两半,撕开……

  然后,天亮了!

  张经义【祈祷】的一整夜,坐在别墅的小阳台上,面对着滚滚的嘉陵江,吸收着“暗黑元素”,用来增强自己那为数不多的暗黑神力。

  他发现自己犯了七宗罪里的“贪婪”这一条,又想学魔法,又想学战技,还想学神术,最近还在学射击,真他喵的是见啥都想学。

  正做着深刻的自我批评,伊丽莎白从厨房里钻出来,冲上阳台,一脸的得意:“老公,我的实力已经相当强悍了。”

  张经义:“?”

  伊丽莎白:“做饭的实力呀。”

  张经义:“哦?今天做早饭终于成功了吗?做了什么?我来看看?”

  伊丽莎白把手里的盘子向前一递。

  张经义定睛一看,切成片的面包吐司面包,上面抹了草莓酱。

  “……”

  这就是做饭实力提高之后的结果?

  啊喂!

  伊丽莎白:“我终于明白了,做饭不能乱放火球。”

  张经义:“啊,老婆做饭的水平确实很厉害了。”

  是我言不由衷欺骗了你!

  他拿过来一片沾着草莓酱的面包丢进嘴里。

  就听到伊丽莎白低声道:“老公,在你的帮助下,我的实力已经今非昔比,我打算主动出击了。”

  “哦?”

  张经义:“主动出击?”

  “是的!”伊丽莎白:“我的目的是复国,不是躲在森林里一辈子,终究是要出去的。现在实力已经有所提高,我打算派出一支部队,走出西部森林,主动攻击光明教廷,给他们制造点麻烦。”

  张经义饶有兴趣地问道:“先打光明教廷?不打乌古曼泰吗?”

  伊丽莎白:“乌古曼泰毕竟手握政权,一声令下就能调来大军,现在就惹他还不明智。但光明教廷就不一样了,他们能出动的顶多就是少量的神殿骑士团,一大群狂信徒疯子,少量的召唤兽一类的玩意儿,针对光明教廷进行打击,一方面可以削弱敌方的实力。另一方面,也可以竖立起一面反抗的旗帜,团结那些被光明教廷欺压的人,使得他们主动来投。”

  张经义竖起了大拇指,老婆在这方面的能力,若是分出一丢丢给做菜……

  “一旦我们开始行动,光明教廷肯定就会追查到我们的位置。”伊丽莎白继续道:“所以我打算在阳光城与西荒镇之间,找一个座地形崎岖的小山,以那座山为中心活动。误导光明教廷的人,让他们以为我们的大本营就在那座山里。”

  “这是个很好的方案。”张经义笑道:“既然要飞个假基地出去,那就要飞得像,我去订制一批板房,咱们在那座山里迅速地搭建一个山寨出来,弄得像个土匪窝的模样。”

  想到就要去做!

  张经义马上拿起了手机,订制山寨板屋。

  他现在已经有了一个文创园,用文创园来做掩护的话,只需要给厂家说,自己打算在文创园里打造一片“山贼窝”的景点区域,需要定制一些符合山贼这份很有前途的职业的木板房子,各种贼窝摆设。

  对方立即开开心心就接了单,根本不会有半点怀疑。

  ——

  阳光城与西荒镇之间,有一条黄土大道。

  这是一条重要的生命线,至少对于西荒镇来说很重要。

  地处边陲的西荒镇,产业结构单一,粮食无法自给自足,而且没有布匹织造产业,只能通过这条道路连接到阳光城交易各种物资,才能保证西荒镇人民的生活。

  刚回到西荒镇新教堂里的格拉斯神父,现在也同样得依赖这条道路,才能从阳光城获得各种物资补给。

  格拉斯最近也算是倒霉透顶了,先是在南部湾引出冰霜巨人,失败,结果导致冰霜巨人摧毁了南部湾的教堂,害他被金衣大主教好一通骂。

  接下来就是进驻西荒镇,剿灭德鲁伊的战役失败,神殿骑士团损失惨重,他狼狈不堪地跑到阳光城去向金衣大主教汇报,又挨了一顿批。

  苏莱曼尼的铁马骑士团不愿意出战,光明教廷一时半会也调不来大军,没法进森林去收拾“骷髅王”李奥瑞克。

  他只好重新回到西荒镇的新教堂里,在这里做做传教工作。

  就在这时候,镇外跑进来一支狼狈不堪的队伍,是光明教廷的运输队:“神父,不好了,我们是从阳光城给您输送粮食的队伍,在半路上被一伙山贼袭击,粮食全都被他们抢走了。”

  “什么?”格拉斯大吃一惊:“有没有搞错?什么山贼敢动咱们光明教廷的运输队?”

  那运输队的人满脸尴尬之色:“我们表明了自己的身份,亮出了教廷的太阳旗帜,但对方却说‘打的就是光明教廷’,然后就杀了过来。”

  格拉斯:“一伙山贼之流,你们也没理由打输吧?”

  运输队的人:“那伙山贼实力非常强,全是战力彪悍的老战士,身上穿的铠甲也很厉害,全都附了魔,我们刚一交上手就感觉不对,几乎毫无还手之力。”

  格拉斯:“……”

  这就很扯了,什么时候山贼这么猛了?

  格拉斯:“召集所有在西荒镇的神殿骑士,我们去现场看看。”

  上一次与骷髅王李奥瑞克作战,格拉斯率领的300名神殿骑士团损失了接近一半,现在只剩下一百多人,他将这些人全部带上,加上运输队的人,总人数倒也接近两百人了。

  这也算得上一支很强的队伍了。

  格拉斯正打算出发,就碰上了一支小小的商队,正在镇子东门边整装待发,看来也是要去阳光城的。

  格拉斯认得这商队的老板,是西荒镇里的布商。

  格拉斯微笑着向布商打起了招呼:“我的孩子,你这是要去阳光城进货吗?”

  布商也赶紧恭敬地还礼:“神父,我是去出货的,我从吉尔尼斯镇的狼人那里进购了一批亚麻布,准备倒卖到阳光城。”

  格拉斯大奇:“你是人类,你居然向狼人买布?难道不应该是人类拥有纺织技术,狼人没有吗?怎么是反的?”

第211章 鹰眼术

  布商道:“神父来西荒镇还不久,还不知道咱们这里的情况。西荒镇农业不发达,没有种植棉花和亚麻,以前一直通过采药、打猎,然后用药品和猎物到阳光城换取布匹。”

  “去年,吉尔尼斯镇的狼人突然来到西荒镇,还带来了他们织的亚麻布。”布商道:“狼人们织的亚麻布织工很不错,价格还便宜,我就不再从阳光城进货了,反而从狼人们那里进了货之后,卖到阳光城去。”

  布商咧嘴笑:“靠着这个,我赚了不少。”

  格拉斯心中暗叫诡异,不过,这种生产上相关的事,他兴趣也不是很大,他的心思更多的还是在权谋、传教、地盘、剿灭异教徒等等乱七八遭的东西上。

  听完了也没放在心上,而是将话题一转。

  “从阳光城到西荒镇的这条路上,有山贼出没吗?”

  布商点头:“有的,偶尔会有哥布林跑出来抢劫,食人魔偶尔也会出现。不过,它们都笨头笨脑的,连埋伏都埋伏得不专业,我请了猎人随行,远远地就能发现它们,饶个道,或者快马加鞭让马车冲过去就行了。”

  说到这里,他车队旁边跟着一个猎人,向着格拉斯挥了挥手,微笑道:“神父,我就是那个猎人。”

  格拉斯转头看向猎人,他知道猎人这种职业,他们都会一个叫做【鹰眼术】的技能,可以将视野距离拉得很远很远。

  厉害的【鹰眼术】能看5000码远,新手入门的【鹰眼术】也能看2000码远,实在是厉害。

  而且,他们这种远视,不同于普通人的远视。

  普通人站登高望远,也能看出几千码,但是远处的东西极小,看不清楚。

  猎人却能用【鹰眼术】将几千码外的东西,拉近到面前来看。就像雄鹰能在几千米的高空,看清地面上的一只小兔兔耳朵上的一根白毛。

  非常牛逼的技能。

  格拉斯对着猎人点了点头:“你在这条路上,看到过多少山贼?”

  猎人:“那可就老多了,哥布林起码看到过几十次,食人魔也遭遇过五六次,还有蜥蜴人、狗头人……这里毕竟是王国边境,不是中土世界,这边的山匪路霸可多了了。要不是我眼睛瞪得大,小心警惕,这条小命早就没了。”

  格拉斯:“有人类山贼吗?”

  “有!”猎人道:“人类是最麻烦的,他们躲起来的时候,我用【鹰眼术】都极难发现,非常危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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