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洪荒第一人 第159节
高歌本身修炼力量法则的时间就最长,对力量法则最为熟悉,积蓄力量的法门,比巫族更加高明,使用力量的法门,其实也不差,要超过洪荒中绝大部分修士,只是比起祖巫来说,应该还是有不小的差距。
而这些祖巫传下的法门,刚好弥补了高歌的唯一短板。
在这个小部落十几天,收获却是出乎意料的丰盛。
……
根据巫族的力量规则法门,高歌不断推演着,身体内部慢慢演化,一股和巫族类似的凶悍气息,慢慢从高歌身上散发出来。
高歌干脆收起身上的法宝道服,穿上粗犷的兽皮短裤,赤脚行走在洪荒大地。
像一个巫一样,捕猎,锻炼身体。
一日日过去,高歌也不去留意行进了多少里,行走了多少年。
那凶悍的气息越来越浓郁,越来越贴近巫族。
一身如渊如海的太清法力被严严实实遮掩在体内,元神被虚无面具屏蔽,不管怎么看,此刻的高歌,都和巫没有任何差别了。
高歌打死一只黑熊,也不生火,也不施法,如一个蛮荒野汉,伸手剥开熊皮,拉扯几下,就撕裂了几条肌肉出来,鲜艳的灵血散发出一股奇特的清香。
这黑熊已经接近渡劫化形边缘,一身熊肉灵气充沛,没有丝毫的腥臭,清香四溢,吃起来犹如吃果子般。
熊血熊肉的鲜美灵味,飘荡到万里之外,无数的野兽,紧紧盯着高歌,巨大的兽嘴流着涎水,却摄于高歌流露出的凶焰,左右兜在圈子,不敢靠近分毫。
五十万里外,一只吞天犬吸吸鼻子,锐利的目光沿着鲜美的灵肉味道,捕捉到了高歌的身影,瞬间就凝聚起来。
凶光从吞天犬眼中冒出,流露出丝丝仇恨的光芒。
吞天犬慢慢爬了起来,看了片刻,低头想了想,巨大的狗眼又瞪了高歌一眼,身躯一转,向着吞天岩飞奔而去。
高歌虽感觉无数的贪婪、凶恶、仇恨的眼神在自己身上转悠,却毫不在意,
他现在就是一个巫。
巫,从来就不拍争斗,天生就喜欢厮杀,哪会在意些许目光。
吞天犬施展出最快的速度,回到族群圣地吞天岩,找到新任的大长老。
哭诉道:“大长老,杀死我兄长的怪兽找到了,请大长老为我兄长报仇呀!”
新任吞天大长老哮山,正在招呼朋友黑狈,闻言皱眉道:“杀死哮林的凶手,在哪里?”
吞天犬狠狠道:“在枯藤岭。”
哮山也不太在意,略想了想,招来一个后辈,道:“哮石,你去把那枯藤岭的巫给打杀了,为哮林报仇。”
哮林是吞天一族年幼的天才,一万年前渡劫化形,还没回到族里,半路被杀害了,他的愚蠢兄弟,一直说不清楚凶兽的模样。
但杀死一个天仙级吞天犬的凶兽,了不起是个真仙或金仙,哮石是太乙金仙,让他去,却是要保证万无一失,不出一点意外。
免得在自己朋友面前,丢了吞天一族的面皮。
第129章 做狗肉煲的好材料
高歌不知道自己被人惦记着,还在继续撕扯熊肉,大口咀嚼这鲜美的灵肉。
一顿就把数万斤灵肉塞进肚子,身体传来久违的欢畅之感,数万斤灵肉化作汹涌的灵力,被高歌搬运炼体。
这样吸收的灵力,炼体的效果远远超过修炼太清仙法。
伸了个懒腰,全身骨骼如雷霆般闷响,强劲的肌肉跳动,在体外形成一股飓风,把四周的巨木吹得东倒西歪。
高歌满意地打量一下自己丈许高的身材,充满了强悍澎湃的力量,凶横却不带毁灭气息,与凶兽相比,还是有本质的区别。
力量轻轻一震,把手上、嘴边的所有肉沫、血迹清理干净,抬脚离开了小山顶,双手搭在肩上巨大的木棒上,优哉游哉向着南方行去。
这是一片巨大的丛林,百丈高的巨木无边无涯,林间光线异常充足,一点也不显阴暗,高歌赤足行走在巨大树根边上,入目之处,就看到许多人参朱果之类的灵药。
这样的灵药,也许就是因为太多,满山遍野,才没有被吃光,最后留存到了后世。
那些更加好的,就被各种野兽、灵兽、道人采摘了去,慢慢就少见或绝种了。
高歌的心神又沉浸到力量规则的感悟之中,脚下却灵敏到极点,轻轻避开了任意一根青草,不带下一片树叶,身上的凶悍气息,越发浓郁,却被无形的规则牢牢困住,只弥漫在高歌周身三尺。
不断揣摩、推演、运算,高歌对力量的理解,越来越深入。
巫族不修道法,但道法的绝大部分功效威能,巫族都能运用力量达到。
巫族把这种运用叫巫法,一个个巫法的使用掠过高歌的心头……
一丝警讯从高歌心底泛起,高歌往前踏去的右脚在虚空一点,身体瞬间离开了原地,出现在百里之外。
恼怒地抬头看去,只见一只巨大的吞天犬,陪着一个道人站在天空,正狠狠盯着自己。
吞天犬大声叫嚷:“就是他,就是他。”
那道人话都懒得说,抬手一点,一个巨大的仙雷突然出现在高歌的头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