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洪荒第一人 第619节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一个消息慢慢在祖庭传播开了:高小松殿主晋升大罗,成为人族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大罗道尊。
上一个有这称号的是伏羲天皇大长老,如今证得混元,永恒不朽,在人族祭拜序列中排在第三,仅在圣师、老祖之后,圣号天皇,被兆万亿族人祭拜。
难道,高小松殿主,也能循着天皇的道路走去,得证混元?
这样的结果谁也不敢妄想,但是,不妨碍所有有志庶务殿殿主之位的高阶修士放下心中的算盘,老老实实窝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收回了自己的所有心思。
同阶相争可以比功勋、比政绩、比人脉、比实力,甚至还可以比比口才。
可要一个太乙金仙去和大罗道尊相比,实在有些欺负人,谁也不想被欺负。
嗯,这件事就当作没发生一样,十几个殿主如同其他殿主一眼,纷纷上门向高小松祝贺,心意之真诚,与其他人无异。
毕竟,大家都是人族高层,心里还是有基本的诉求,都愿意人族安好,如今的洪荒天地,力量至上,人族能增加一个大罗,是天大的喜事,人族的安全就多了一份保证,人族对外的征伐,也会多一份助力,甚至人族的气运,也凭空上了个台阶。
轮值殿出面,为高小松的晋级举办了一个隆重庆典,向兆万亿人族显示人族的强盛,邀请了数十万国、数百万门派的代表参与。
大典过后,轮值殿大长老南山接到高小松的费用结算报告,不由哈哈大笑。
这样的庆典,历来都是费时费力费资源,每一次都耗费巨大,但是却不得不举行,这是个绝对有必要的形式,是人族实力的宣示,因此,南山早有大出血的准备。
可高小松送来的结算报告显示,数千万嘉宾的吃住费用,全部被数万个大商人分包了去,这些商人为了得到这个机会,相互竞争,向庶务殿缴纳一笔极大的灵钱才得到。
这些大商人因此才能亲自上阵,招待各国的国主、各门派长老掌教,也不知道有多少买卖,就在这些天的招待中达成!
这些大商人经营的各色灵果、灵药、灵酒等等,才有机会摆上庆典后的宴席上,展现在全人族高层的眼前,并供他们品尝鉴赏。
庶务殿前后一算,这次自家殿主的晋级大庆典,不但没有花费庶务殿分毫,还大大赚了一笔,实在是开天辟地以来从未有过的奇事。
高小松殿主大才的名声,也就随着数千万的人族各国、各派高层回程,向着人族领地开始传播出去。
第525章 我这个富二代要完蛋了
人族的大发展,影响了所有关注人族的生灵,就连东海之外,数千万年如一日的钓鱼岛,也随之出现了变化。
明华岛在高歌眼皮子底下,所建建筑皆蕴含人教无为道韵,不与天争空间,不与地争面积,不与人争气势,一庭一观皆与自然融合一体,明月不敢擅动分毫。
但在明华岛之外,千亿里方圆的钓鱼岛,却被明月整治了不少新潮的建筑,皆巨楼,三百丈以上大厦,整个钓鱼岛不过万多人,全面塞到其中一栋巨楼中,也显得空旷无比,也不知为何,他却到处修建,一时间,钓鱼岛摩天大楼林立。
作为灵都‘珍宝行’的大东主,明月此时在人族的地位可不同凡响。
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大商成了人族第一富商,拥有无量的灵钱,但作为全人族商人心目中的财神、人生偶像的大商,在小小‘珍宝行’东主面前,却丝毫不敢大意失礼。
盖因化名为高明的明月,只要是出现在正式场合,一身装扮必定奢华至极,头冠簪子袍服,腰带云靴配剑,腰悬的佩玉,手握的如意等等,尽皆是先天灵宝,亮瞎了所有客人的眼。
随手抛出的仙果灵药,也尽是难得一见的极品,更不时有高级灵兽的血肉被他推出拍卖。
珍宝行还经营灵宝、符箓和大阵,且都是走高档路线,极得人族祖庭最有钱的一帮大商人追捧。
明月自然不会经营,可是他有后台呀,一有不会的,就跑回钓鱼岛问高歌,经高歌建议,他创办了珍宝行,且只拍卖高档产品,每月只开一场拍卖会,其他时间尽是玩耍,轻松愉快,好生惬意!
可今天,站在高歌面前的明月,却哭丧着脸,一点也不惬意。
高歌躺在摇椅上一摇一晃,虚插在身边的长长钓杆微微颤动,几百年也不见一条蛟龙上钩,看了明月一眼,笑道“哎呦,人族第一富二代,不去灵都享受人生,怎么跑到这海边吹凉风来了,少有呀!”
明月对富商没有什么感觉,从高歌这里听到富二代这个词,却极有兴趣,弄清楚其中的含义后,就自封第一富二代。
环视所有人族富商,真没有那个富二代能比得过他,就是那些富一代,也没哪个敢说自己比他更有钱。
明月苦着脸,道“大爷,我这个富二代要完蛋了,我快没钱了!”
“哦!”高歌有些奇怪了,这小子卖了这么多东西,太阳真火,先天灵宝,灵兽妖兽凶兽真身都不少,手中可是积累了许多灵钱的,怎么会没钱了呢,问道“是怎么回事?你的钱到哪儿去了?”
明月道“二爷把我叫了去,问了我有多少钱,然后要我把这些钱全部花出去,手中只能留半成。”
高歌来兴趣了,问道“那你有多少钱?”
明月指着远处一栋三百丈高的大楼道“我的钱刚刚装满两栋大楼,第三栋才刚刚开始用。”
高歌差点喷出一口老血,尼玛,果然不愧为人族第一富二代,这钱居然是以大楼计算,难怪高松要找他麻烦,囤积了这么多灵钱不用,估计都影响到整个人族的灵钱运转了,真是活该!
“你没有纳贡吗?”
明月忙道“纳呀,每百年我都是准时纳贡的,从来没有拖欠过,在崆峒,可没有谁比我纳贡更多了!”
“那你平时不花钱吗?”
“花呀,我每天都去外面吃好吃的东西,每次都要花几百个灵钱,我还买了许多存着,大爷,你现在要吃吗?”洪荒的灵钱非常值钱,普通人一个灵钱就能吃饱。明月花费几百个灵钱吃一餐,已经是不折不扣的富二代超级败家的做派了。
高歌摆摆手,示意不要,奇怪道“你就只买吃的,不花钱买别的什么东西了?”
明月撇撇嘴巴道“除了吃的喝的味道多些,灵都也没有啥好东西。”
高歌躺回了摇椅,这小子每次拍卖,最少能收入过百亿,偶尔抛出一条万丈高下的凶兽身体,更是收入过千亿,可每天只花销几百数千,难怪积累了这么多灵钱。
“大爷,你给我想想办法,怎样花掉这些灵钱?二爷可说了,一千年内花不掉这些钱,就要让我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