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座崛起 第84节
欧迪克站了起来,来回踱了几圈,才难以置信的问道:“蜥蜴人就不下三万五千人?该死,他们是怎么弄到这么多蜥蜴人的?”
“这个是完全很有可能的,据专家估算,大沼泽地的蜥蜴人大约有500万到1000万。如果哥斯拉掌控了一半大沼泽地,他要拉出几万大军也毫无困难。”瓦利斯也显得很无奈,他们现在相当于是用一个要塞抵抗人家大半个南方沼泽。
“男爵大人……”又一个人急匆匆的走了进来。却是法师团的布帕斯图斗法师。
图斗也不多话,直接说道:“团长大人,我们设置在铁鳞城附近的观测装置发现,蜥蜴人有异动了,有至少一万蜥蜴人陆续出城,因为【奥术天眼】被击毁了,所以我们还不能确定他们的动向……”
“好吧,看来事态已经很严重了。我们需要立即举行一场会议。瓦利斯勋爵,请你派人通知所有中队长及以上的军官,高阶以上施法者,以及要塞内各个教会和大型商会的负责人,佣兵行会和冒险者公会的负责人,让他们一小时后到这里开会。”
“好的,团长大人,我马上去安排……”
北堡住宿区,7号楼。
哥斯拉手下的蜥蜴人开始行动了。目前这个消息也仅限于一些高层知道,其他人还是和往常一样,该做什么做什么。咱们的蒙德同学级别还不够,最新的情报并没向他通知,团座大人也没请他去开会,他自然也不清楚。
这些天来,他过得非常充实,每天的日程都排得慢慢的。一般来说,他的日程是这样的:
清晨起床后,练习个人武技,吃了早饭之后就带队进行常规战术训练,以及小队配合。午饭后,进行两个小时冥想,顺便当作休息。
冥想完了就去法师塔的图书馆看书,跟着法师团的同事学习魔法语言和文字。也就是古泰坦语龙语和精灵语,还有天界语炼狱语和深渊语,这些语言和文字都可以蕴含力量,所以大量的用于表现魔法的文字都是这些语言的文字记录。虽然这些语言和文字可以使用【通晓语言】看懂,但是【通晓语言】只能看懂普通文件和书籍,凡是它不能读取魔法文件。法爷们必须通过实际学习才能理解,并真正掌握,否则的话,连魔法书籍都看不懂。现在蒙德选择的是先学龙语,还是先学会一门再说,龙语是用得最多的魔法语文。
然后就是学习【抄录卷轴】和【调制药水】,以及号称“摇钱树”的【装备附魔】技术。这三项技能都是法爷们最常用的赚钱技能,每个法爷都要学习。要是连抄个卷轴都搞不好,那还当什么法爷?
下午茶和晚饭时间,就是和法爷们交流法术心得。晚饭后就是练习法术的时间,虽然术士的法术来自血脉,相当于是天生的,但是天赋也需要不断磨练。熟练度上去了,才能用得更好。
现在蒙德非常的繁忙,每天都过得很充实。
“怪不得魔武双修的这么少,因为时间和精力根本不够用啊。我才两个职业就忙得跟什么似的,再多几个还要不要活啊……”今天午饭之后,蒙德就忍不住对同事们抱怨。像条狗。
“呵呵,你现在明白了吧。这兼职是不是想兼就能兼的。你应该庆幸自己只有两个职业,要不然你连睡觉都没时间……”依修塔尔语气中充满了幸灾乐祸。土豪妹子感到自己终于出了口鸟气,那种被天才压制的感觉实在太不爽了,尤其是在本人也自认天才的情况下。
一个中阶法师却有不同意见,他说:“一般来说,选择兼职更要根据自己的天赋,盲目兼职只能是一样做不好。不过蒙德不一样,他在剑法上的天赋是有目共睹的,不兼职战士就浪费了。我认为他现在这样是最合适的……”
“我觉得吧,主要还是蒙德太勤奋了,另外就是他还担任了小队长。我看其他魔武双修的人,都没他这么累。就好像埃苏拉斯,他也是游侠兼德鲁伊,你们看他就过得很滋润嘛。”一个德鲁伊说道。
“切,你们玩神术可省事多了,只管祈祷就好。奥术复杂多了呢,我们需要学习的周边知识比你们起码多十倍!”一个胖子法师很不以为然。
“外行就不要擅自评论!你会神术吗?神术就周边知识吗?真是荒谬!”一个年轻牧师顿时拍案而起。
今天的讨论很快就歪楼了,变成了神术和奥术哪种更难学的争论,法爷们吵得面红耳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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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暴风雨的前奏(三)
第108章暴风雨的前奏(三)
这场学术辩论进行得非常激烈,参加辩论的人员一个个就跟斗鸡似的,面红耳赤,口沫横飞。看着那些平时人五人六的法爷们在那里毫无风度的争论,蒙德觉得十分的无语。
这踏马就跟前世的论坛口水战一样啊!这让他仿佛回到了前世,在论坛围观嘴炮大战的感觉。
这种法爷之间的嘴炮大战可比论坛嘴炮厉害多了,前世中的论坛口水战很少有升级为真人pk的,此世就不一样了,因为的嘴炮大战升级为决斗的事例比比皆是。要不是现在还有军纪压着,搞不好就有几个家伙要出去做过一场了。
当然,也不是每个人都有这种心情和兴趣参与这种争论,互相打嘴炮的大概只有三分之一,其他的人都在各做各的。比如蒙德身边的那位牧师先生就一点儿没有参与进去的意思。
这位老兄大约二十多岁的年龄,穿着一套极为奢侈的牧师袍。袍服本身是用昂贵的丝绸制作,设计风格明亮而华丽,上面缀了上千枚用各种贵金属打造的亮片及挂勾,头上还戴着一顶镶嵌了宝石的金冠,手上戴着八个金戒指,脖子上挂了一条手指粗的金项链。整个人看起来金闪闪的,比暴发户还暴发户。
好吧,这位老兄是财富女士的牧师。除了财富教会,就再也找不出这么有暴发户气质的圣职者了。
“李斯特先生……”这位牧师兄弟对着蒙德露齿一笑,蒙德只觉得眼前金光耀眼。
这家伙居然一口金牙!
差点儿被闪瞎狗眼的蒙德顿时外焦里嫩了。你妹的,你丫要炫富也不用做到这种程度吧?
“普雷尔先生,全换成金牙不痛吗?”蒙德指了指他的金牙,好心的问道。
“呃……”牧师兄弟愣住了,很显然以前没人问过这个问题。
“哈哈哈哈……”依修塔尔大笑起来,笑得都趴在桌上了。旁边几位听到这话的法爷也都大笑了起来。
整个餐厅顿时被笑声充满了,连旁边如火如荼的争论声都压住了。
一位法师在旁边笑着解释道:“并不是真正的金牙,只是颜色变成了金黄色。这是财富教会的一种特殊仪式。”
“哦,原来是这样啊……”蒙德这才发现自己问了个愚蠢的问题。没办法,刚刚进入法爷圈子,很多常识都不了解,犯下这种低级错误是难免的。
那个叫普雷尔的牧师也解释道:“这叫财富之牙,有许多妙用,并不一定非要是金黄色。但是吾主最爱金黄色,所以我才选择了这种颜色。”
“您真是位虔诚的牧师……”蒙德只得说道。当然他心里对此很是不以为然,一口大金牙的造型也太蛋疼了,你丫怎么不在身上刷一层金粉。不过想到前世中,古代日本的那些把牙齿全部涂成黑色的美女们,他又释然了。金牙总比黑齿好看点儿。
“那是当然!”普雷尔笑了,理所当然的收下了赞美。
然后他说道:“李斯特先生,听说你手里有异能嗜人妖的犄角,还有一份大脑松果腺和脊髓。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转让?我的商会可以给你一个很公道的价格……”
“哦,你要这个东西?”蒙德一愣,好奇问道。
这些东西是他们上一次作战的战利品,蒙德从中分得异能嗜人妖犄角一根,大脑和松果腺各一副,三分之一头嗜人妖身上的甲板棘刺和血液骨头。还有杂七杂八的东西。回城之后已经处理了一部分,而价值最高的犄角大脑和松果腺他还保存在手里。因为要塞的商家给的价格太黑了,他不想当冤大头,准备以后回到内地的似乎再出手,那边的价格高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