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天争仙 第30节
这帮家伙的背后是二王子还有四王子,这两个家伙的手下,三天两头就会来这里捣乱,前几次听说公主招了几个火奴,更是跑来找茬生生打死了三个。
公主在王府之中没有任何依仗,最开始也去找二王子还有四王子理论,但结果却次次都是靖公主吃亏,二王子还有四王子反倒变本加厉,久而久之,靖公主也只能咬破了嘴唇将血咽到肚子里。
靖公主都是如此,更何况是郑守他们了,别说现在尚未出人命,就算真的出了人命,苦嫂在门口被生生打死,他们也没有办法。
一方面是二王子四王子势大,另外一方面则是因为他们这些人没有足够的玉贝石来孕养身子,根本比不上对面的几个二王子和四王子吃饱喝足的手下,就算动手,吃亏的一样是他们,最终不过是自取其辱罢了。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势力比不上,打也打不过,这样的情况下,只能当缩头乌龟了。
在靖公主府对面一辆华贵无比的马车上,内中坐着两个衣着华丽不凡的男子。
其中一个一张白脸,眼圈微黑,嘴唇有些不自然的发白,双目略有昏浊,坐在那里侧歪着身子,看起来就像是一个被酒色掏空了身子的纨绔公子哥。
另外一个则面容红润,丹目红唇,双目炯炯有神,身上筋肉蛩结,壮硕得犹如一头牛一样,这两个人站在一起,简直就是最鲜明的对比。
“二哥,这么搞下去太腻歪了,那贱婢家的狗才一个比一个怂,以前还敢放个屁,现在连屁都不敢放了。”面色红润身体强壮的男子欠了欠酸胀的屁股,打了个哈欠,一脸无聊的道。
犹如病秧子一样斜倒在轿壁上的男子张开睡不醒般的眼睛,伸出苍白的两根修长手指,挑开轿帘,对外面低声说了句什么。声音极小,犹若蚊蝇,一般人就算贴在跟前都听不清楚。
但王火身后一名脸上有一道刀疤的男子却微微点头,似乎听到了二王子的吩咐。
刀疤男忽然嘿嘿怪笑两声道:“公主府就是公主府,你们不愧是在娘们胯下讨生活的东西,一个个长得人模狗样,竟然全都是没有半点血性的阉货,来来来,掏出你们的东西给爷们儿看看是不是阉干净啦?啊?哈哈!”
刀疤男子旁边站着一个头戴随风倒帽子的书生,这书生双手插在袖管中,一身书生袍干净得过分,一看就是个有洁癖的家伙。
着书生声音尖细,阴阳怪气的道:“既然公主府中都是一帮没有卵子的,那我就送一副匾额给他们。”
说着书生身后两个跟班抬出一面蒙着红布的匾额来,书生将红布一挑,内中金灿灿的八个大字在阳光下几乎要烙印在郑守等人的脸上——胯下奴狗,无卵男儿。
四周围观的人现在越来越多,见到这幅匾额后不少人都笑了起来,在他们眼中,公主府的郑守等人就是十足的窝囊废。被人欺负到家门前了,还只能当缩头乌龟,不是窝囊废是什么?
被当众送了这羞辱匾额,若还是咬着牙咽下去的话,那么从今之后,这八个大字将永远烙刻在他们这些公主府的侍卫脸上,只要是在这火毒城中,走到那里都将被人瞧不起,沦为天下笑柄。
郑守牙齿咬得咯咯作响,双目死死的看了一眼那辆一动不动的华丽马车,随后猛的一转头,往门内疾走,武夫一怒杀人,最是容易,隐忍负重最是艰难。
郑守不是不要脸面,他在火毒城中厮混了大半辈子,这张脸比什么都重要,但他们实在不是二王子四王子的对手,拼死一战自取其辱倒也罢了,关键是他们这些人若是死了残了,那么以后靖公主连个使唤的人都没有了,他就算被人嘲笑一辈子当没卵子的,也不能看着玉夫人临死前托付给他的靖公主真的变成孤家寡人。
郑守一伸手将要冲出去的憨牛手臂牢牢钳住,几乎是拖着憨牛在走,不过他没能拉住从憨牛身后窜出来的鸽子。
鸽子身形瘦小,一步五米,在地上犹如一阵旋风般的刮了过去。
郑守不由得大叫道:“鸽子,快回来,你不是他们的对手……”
鸽子在空中怒喝道:“以我热血,告诉他们咱们公主府的男子究竟如何!”
鸽子不是郑守,血气方刚的他受不过这个气,明知道不是对手,依旧上前,这是去寻死了。
那书生脸上露出一丝阴笑,轻蔑无比,鸽子连磨皮这一关都没有过,还敢出来挑衅?鸽子速度不慢,但他却依旧还有时间稍稍扭头,看了一眼身后那辆华丽的马车,似乎听到了什么,微微点头。
“你若能碰到我的一片衣角,就算你赢了!”书生趾高气扬的说道。
电光交错,鸽子有着金铁之色的双爪尚未抓到那书生胸口,便被书生一脚兜中胸口,鸽子身法快,但这书生的脚更快!
“可笑……”
书生轻蔑吐出两个字来,后面的言语尚未来得及说出,却不料鸽子噗的一声,喷了那书生一脸一身滚烫鲜血,这才倒飞回来,重重的摔在憨牛怀中。
此时鸽子两眼翻白,胸口凹下去一个大坑,整个身子一下就软了,若无金丹妙药医治,就算勉强能活,后半辈子也必然连床都下不来。
明面上鸽子自然是输了,但书生赢得却也狼狈,此时满脸鲜血,衣衫上鲜红一片,他可是淬血炼渣的境界,竟然被皮都没练好的家伙喷了一脸,说出去都是笑话,这书生洁癖极重,根本受不了身上被弄得这么脏,看着脏污的白袍,嗅着鸽子鲜血的腥味,书生一张脸都扭曲起来。
“该死的脏货,竟然敢弄脏……”
书生正嘶吼咆哮,面上忽然一怔,下意识的伸手摸了一下自己的眼角,随后脸上的神情变得阴沉至极,他的眼角皮肤破了,虽然只是几道微不可查的小伤口,但还是破了,在鸽子的鲜血浸泡下,丝丝绞痛。
鸽子的那口血当然不可能将炼血去渣的他的脸弄破,真正弄破他的脸的,是一颗牙齿,鸽子咬碎了自己的牙齿,也就是说,鸽子从出手的时候就知道伤不了他,那个时候鸽子就已经咬碎了牙,等着偷袭他。
想到这里,书生再次摸了摸眼角上的伤口,后背上冒起一层冷汗。
好歹毒!这该死的鸽子不是要破他的皮肉,而是要用那颗牙齿刺瞎他的眼睛,好在他修为不高,准头不够,不然自己现在就瞎了。
书生原本一张脸原本就扭曲无比,此时却变得极端狰狞,足尖一点,身形如同梭子镖般的射出,三十多米的距离竟然一步横跨,一只脚朝着鸽子脑袋便踩了下去,以淬血境界的武者力量,这一脚足以将鸽子的脑袋踩爆。
憨牛万没想到这书生竟然赶尽杀绝,以往二王子、四王子的人来捣乱,都只是羞辱他们,却从未真正下过要命的毒手,憨牛不可能抱着鸽子避开这一脚,连忙放开鸽子,一声蛮吼,双肩一拱,如同一头奋起的犀牛用肩膀朝着书生的那只脚撞去。
不光憨牛没有料到这书生会下毒手,谁都没有料到。
郑守眼睛瞪得溜圆,当即抢步上前,但他刚刚踏出一步,那脸上有伤疤的壮汉一只脚已经出现在郑守脸颊不远处。
这书生和壮汉有个诨号,叫做夺命双脚,在四王子府中算是中上等的人物,两人是一个师父,最擅长的都是腿法,并且两人都已经到了淬血去渣的境界,比郑守的淬血炼心高出一节来。
这一脚掀起一阵如刀狂风,逼得郑守脚下不得不一顿,就是这么一顿,鸽子就再无可救了。
书生那一脚踏在憨牛的肩膀上,传来咔嚓一声脆响,憨牛的锁骨犹如木柴一般被踏碎,憨牛更是直接被踹飞出去,滚地葫芦一般掀起一长溜灰尘。
书生这一脚的力道被憨牛耗尽,却还有另外一脚,此时书生足不沾地,另一只脚高高抬起。
这一脚有个名号叫做蹬天鞭,是书生成名绝技,一脚抬起脚心朝天,状若登天,随后高高砸下,腿落如鞭,力道威猛,青石都能踏成粉渣,这一脚朝着鸽子的面门狠狠地踩下去,后果可想而知,转眼间就是迸溅得四处都是的肉泥骨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