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开局献祭阐教仙 第67节
连自己的族人都可以背叛,他有什么是做不出来的!
“走。”
黄龙真人狠狠瞪了鲲鹏一眼,然后带着白鹤童子大步朝学宫走去,也是为了庇护更多的弟子。
桀桀。
鲲鹏老祖看着黄龙真人的背影,真正是嘴馋。
虽然在北海里也能吃到一些孽龙,但是这黄龙真人可不一样。
这家伙身上不光一点孽力都没有,而且还有不少功德。
最重要的是,鲲鹏知道,这黄龙是先天五色神龙之一,和祖龙是同一辈的!
只不过是孕育晚了些,没能赶上龙汉时期,龙族为天地主角的盛世。
等到他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巫妖末期了,那时候的龙族早已避隐,躲不及的,当然就成为巫族和妖族的食物了。
所以黄龙真人的跟脚其实是很深的,要不然的话,一向看重出身的元始天尊,也不可能收他为徒,并且还是亲传弟子的二代仙。
不过也不知道是不是这黄龙真人没有把龙族该有的天赋拿到手,总之在昆仑山的玉虚仙人中,实力属他最弱,更是被称为“四无道人”。
无法力。
无弟子。
无头脑。
还从无胜绩。
但话又说回来,不管怎样,他都是玉清圣人元始天尊的弟子,与广成子等人位列玉虚十二仙,所以行走在洪荒,还是很有面子的。
也就在鲲鹏老祖这种人眼中,他才只是个食物。
“早晚吃了你!”
鲲鹏老祖冷笑一声,这才离去。
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即便离去很远,黄龙真人自己都感觉背后还是冷汗不断。
因为他比谁都了解鲲鹏老祖。
这是一个小心眼的家伙,不光如此,这还是一个特别能苟的家伙!
一旦被他盯上,成为他的猎物,那么下场只有一个:死!
当年的红云老祖就是如此。
尽管自己头顶有圣人的招牌,但是谁能保证,圣人就能够永远看护自己呢?
洪荒不记年啊,你以为百年千年很长了,但是在鲲鹏老祖这种从巫妖量劫走来的生灵来说,万年亿年都不算长。
477因为他有足够的寿元,等得起。
只要他躲得够深,就没人会想起他,没人想起他,他就有机会...
对了。
想到这,黄龙真人倒是奇怪了,这家伙怎么好端端地从北海跑出来了?
莫非...
外人都说黄龙真人没头脑,那其实只是他自卑下的掩藏,不想被别人说,你明明是龙族,为什么这么弱。
可能够修到大罗金仙,活了这么久,又怎么可能没头脑呢。
所以黄龙真人马上就猜到,这烂鸟人为什么不在北海苟着跑来朝歌了!
别人也许想不到,但是黄龙真人还真的了解鲲鹏。
无非三个字:小心眼!
当初因为红云老祖让位,引得他也被打下圣位,按理来说,他应该找最先骂他的元始,最后打他的接引和准提才对。
但是他没有,他不敢,他怕死。
可尽管如此,他心中的仇怨消不去啊。
所以怎样,他就把这一切都归咎到红云老祖头上去,非要打杀了红云老祖不可。
最后也让他如愿以偿了,红云老祖虽然是自爆的,但是很大程度上,也是被这烂鸟人给逼死的。
当然了,黄龙真人肯定想不到红云的死,其实也有道祖鸿钧的算计。
但是鲲鹏老祖逼死红云老祖的说法,在洪荒世界已经成为众所周知的事,就像那个什么荷兰豆炒什么一样,是定律来的。
说回到眼前,看到鲲鹏这烂鸟人在这洪荒散仙齐聚朝歌的当口出现,又想到前阵子人族发行的那些周刊日刊,里面有关于鲲鹏的事迹。
黄龙真人马上就想到,这家伙是来找人族那位三王子武庚麻烦的!
果真是江山易改禀性难移!
黄龙真人虽然也不喜欢武庚,觉得他就是个恶魔,搞出这么些伤害性不大,但是侮辱性极强的东西来搞自己。
但是一码归一码。
与烂鸟人鲲鹏相比,武庚在黄龙真人的眼中不知道有多可爱。
毕竟,那位人族三王子现在也就是个小孩而已!
思前想后,黄龙真人还是觉得需要警告一下这位人族三王子。
正好,因为朝歌近日仙人聚集,治安方面肯定要加强,所以镇国武成王黄飞虎亲自坐镇学宫,防止一些考试失败的仙人道心不稳,干出什么反人类社会的事来。
而已黄龙真人的身份,要见黄飞虎,也就是一句话的事。
于是很快,关于鲲鹏老祖出现在朝歌,并且要找武庚报复的消息,在鲲鹏老祖自己都还没找到武庚的王宫前,就已经出现在武庚的耳边了。
“鲲鹏?”
武庚倒是没想到,这过气老鸟竟然还真活着,他咧嘴一笑:有意思.
73、菜鲲肉鹏上才艺!(求订阅!求订阅!求订阅!)
鲲鹏老祖是个谨慎的人,他知道自己出来洪荒一趟不容易。
所以他要么不动手,要动手务必是求全球满。
“太久了,太久了...”
鲲鹏老祖看着这天,看着这地,还有这在自己眼中一览无遗的王宫,又回想起自己的峥嵘岁月来。
“世人都是善忘的,但是他们不应该忘记我鲲鹏!”
“我鲲鹏,听圣道,创妖文,成妖圣,诛祖巫,如此丰功伟绩,天下几人能有!”
“世人都是愚昧的...”
鲲鹏老祖喃喃自语,苟了多久,心中就有多不得意。
特别是听到一个小小的人族王子竟然也敢拿自己开刷。
鲲鹏更是觉得,自己应该出来做点什么,好让世人记住,遥远的上古还有他这么一尊人物。
一尊不亚于诸天圣人的存在!
当然了,鲲鹏老祖从来就不是一个鲁莽的人,自从出得北海,他就一路在打探,观察,从而也知道人族现在的状况。
但是这些还不足以让他打消对武庚的惩戒,并且借此重振自己名号的机会。
在他看来,这人族的王子就算有诸多手段,那也是借着大势,借着这人族气运。
甚至如果没有这量劫,让三教教主畏手畏脚的话,他所做的那些针对三教的事,足够轮回百世了。
所以洪荒世界现在再把武庚传得多厉害,多能耐,在鲲鹏老祖的眼中,这,就是一个人族的小崽崽。
一个自己当年都不吃的小崽崽。
一个只配成为材料,拿来炼剑的小崽崽。
这样的一个小崽崽,他何其有幸,能够让自己跑出来一趟,弄死他。
当然了,鲲鹏老祖不会在朝歌动手,毕竟这里是人道金龙盘卧之地。
人道金龙,还是很吊的。
但是只是人道吊。
不是金龙吊。
“这些人族也真是废物,龙算什么东西,不过是老祖我打牙祭的玩意,竟然也将它竖为图腾,化人道为金龙,哼,早知道他们有朝一日能做天地主角,当年就该让他们尊我立我!”
在鲲鹏老祖眼中,人道显圣化金龙太可惜了,应该化成它鲲鹏模样,也就是人道金鲲鹏!
可惜了,谁会想到当年孱弱得要靠巫族庇护,随便一个大妖一口气都能吞噬百万的人族,今日会成为整个洪荒天地的主角,所有的生灵都围着他们转呢!
不过鲲鹏老祖这会儿却有点自以为是了。
别看他一口一个龙族不过是自己最终的食物。
可当年龙汉时期,龙风麒麟为天地主角的时候,别说妖族了,就是百族都得遇龙而伏,战战兢兢。
上一篇:洪荒:凤凰老祖,求你快出峡谷吧
下一篇:圣地要破产,我发明出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