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伦敦开始的诡异剧场 第102节
坦白来说,他从未希望能从血祖身上得到什么回报,更不知道白血有什么作用,之前所做的一切,只不过是听从校长安排罢了。
然而,现在能从血祖那里拿到好处,周天自然不会拒绝,他低声说道:“说吧,有什么事需要我去做。”
“一个小时前,你的那位故人强行闯入abc广播公司总部,将部分真相公之于众……”
几乎是下意识地,周天心中涌起一种不详的预感:“视频在哪里?给我看看。”
凌晨两点左右。
一辆黑色奔驰驶出石心集团的地下停车场,看方向,应该是去时代广场。
“这两个家伙召集人手做什么?猎杀返魂尸吗?”
车厢内,周天看了一眼导航仪,喃喃低语起来。
现在,明暗交替。
血祖一方根本不知道陆离在打什么主意,只能派人去追踪、调查,处境十分被动。
没人察觉到,石心集团总部大厦旁边停靠了一辆白色大众。
“帕尔默,一个熟悉的姓氏。”
苍老的叹息声从身旁传来。
杜克侧过头,他发现,亚伯拉罕已将萨杜之剑拔出,正出神地望着前方。
“老爷子,你认识那个叫帕尔默的野心家吗?”陆离拔出车钥匙,走了过来,“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这家伙能迷途知返,和我们一起扭转局势。”
从飞机降落地面开始,一切都被安排的明明白白。
由此不难看出,帕尔默先生麾下的势力确实庞大,值得拉拢。
当然,有一个前提:他现在还是人类,而非返魂尸之类的渴血怪物。
“绝无可能!”
“我所认识的帕尔默卑鄙无耻,言语中充满了欺诈,就像毒蛇一样。”
话落,老爷子摇了摇头,拎着剑拐朝大厅走去。
几十年前,他在波兰大学担任历史系教授时,遇到了一个叫帕尔默的富商,这家伙同样相信世间存在一种可怕的邪魔,并提供了大量资金给自己,用以研究、追踪血祖。
随着时间推移,两人成为了朋友、知己,可是,亚伯拉罕却在某一天突然发现,帕尔默所做的一切全是为了一己私利,所谓资金支持,不过幌子罢了,他的真实目的是想接触世界的阴暗面,从血祖那里得到永生。
正因为如此,两人分道扬镳,老死不相往来。
可惜,命运总是这样难以捉摸。
时隔近四十年,两个百岁老人又一次相遇了,从朋友到陌路人,再到仇敌。
而陆离希望这一次,他们可以冰释前嫌,再一次走向联合。
至于是利诱,还是威胁?
就得看帕尔默先生如何选择了。
反正,陆离势在必行。
与此同时。
集团总部大厦顶层,艾霍斯特正在跟帕尔默做最后的告别。
“人类之躯过于孱弱,为了保证计划不出差错,主人特意给你安排了几个保镖。”没给对方拒绝的机会,艾霍斯特直接拍了拍手。
下一刻,邓肯听到天花板上,有极速奔跑声传出,他下意识地拔出手枪,对准头顶的黑影扣动扳机。
砰!砰砰!
枪声触发了报警器,四支全副武装的安保小队立刻朝顶层赶来。
可是,帕尔默的私人保镖邓肯先生却失去了斗志。
他无比确定,三颗子弹飞向了目标,可是,趴在天花板上的三个瘦小身影,却在空中强行改变方向,硬生生躲开了致命一击,落在病床前。
“人类,把枪收起来吧。”
“它们是探童,由天生眼盲的孩童转化而成,依靠四肢爬行,速度很快,能精确感应血液、热源,比街上的那些返魂尸强上无数倍。”
说完,艾霍斯特脸上的笑容一僵,因为,就在刚才,那三只探童同时向它反馈了一条信息:
大厦内混进了闯入者。
第四十四章 各懷異心
石心集团为纽约创造了数以万计的工作岗位,是名副其实的纳税大户,其总部自然二十四小时对外开放。
“三位先生,请问你们有预约吗?”
看着手提萨杜之剑的亚伯拉罕,前台小姐满脸警惕的问道。
陆离注意到她将手放在了报警器上,因而没有回答,只是一个闪身,越过挡板赏了女孩一击颈动脉横劈。
简单、高效。
看得杜克心中直呼内行,他语气中透着兴奋:“咱们这算从正面潜入敌方大本营吗?就像《黑客帝国》中的尼奥那样。”
“别低估那位帕尔默先生,或许,他已经知道我们来了。”
说完,陆离指了指头顶,天花板上到处都是监控,甚至还能看到有几个还加装了防弹玻璃。
“那又怎样,在绝对的实力面前,阴谋诡计与金钱权势屁都不是……”
到了这一步,杜克自信心爆棚,觉得事情并不是非常复杂,只管前进,横推一切即可。
虽然陆离对自己的实力很自信,但一想到那个高架桥上玩自爆的疯子,心中不免蒙上了一层阴霾,郑重其事地提醒道:“别忘了,这座大厦内可能藏着我们的同学,他们可没那么容易对付。”
听着两人的对话,老爷子迈步向前,在这个重要关头,他无心闲谈,表现出了极强的执行力。
“走吧,跟上去。”
话落,陆离拔出藏在腰间的警用手枪,以最快的速度检查了一下枪况,然后,抬起头戒备四周。
而杜克也收起轻佻,从厚重的风衣下取出一柄短管霰弹枪,熟练地装填鹿弹,其中有一发是老爷子自制的豆袋弹,里面填满了银屑,可以更为高效的杀死返魂尸。
“该死!”
“这群家伙怎么来了!”
此时此刻,高级返魂尸艾霍斯特不复先前的优雅,伸手拉住帕尔默,催促道:“走专用电梯,我们离开这里!”
千年以来,真正有能力追杀血祖的人屈指可数,艾霍斯特只知道两人:
昆兰,血祖之子,古罗马帝国最强大的战士,由于是混血种,所以体内没有嗜血线虫,不用听血祖指挥,并且对阳光、白银和活水的抗性比他的父亲强很多。
而另一个则是陆离。
直到现在,寄居在巨人萨杜体内的血祖依旧不愿意与之正面碰撞,只是躲在一个隐蔽阴暗的地方,耐心等待族群发展壮大到可以颠覆世界的时刻。
既然主人都如此畏惧,那么身为它的忠犬,艾霍斯特自然表现得更加不堪,若非条件不允许,他恨不得直接跳窗逃生。
这个时候,保镖邓肯一把推开艾霍斯特,手枪抵住对方的太阳穴,沉声警告道:“你最好离远点,帕尔默先生刚结束透析治疗,需要静养。”
“给我白血……咳咳咳咳……他承诺过会赐给我健康……”
帕尔默开始了剧烈咳嗽,并非刻意假装,就目前而言,他确实连下床走路的能力都没有,只能躺着静养。
见状,艾霍斯特心中涌起一股无名怒火,坦白来说,他讨厌愚蠢脆弱的人类,总会在关键时刻掉链子。
不如把帕尔默转化成返魂尸?
一个疯狂的念头涌现出来。
可是,血祖需要一个人类站在台前,替它跟政府高层打交道。
念及此处,艾霍斯特将已经伸出喉管的刺舌缩了回去,抿着嘴说道:“我身边没有白血,另外,主人不在附近,也不会特意赶过来,所以你得亲自去觐见他。”
“走吧,换个轮椅,让邓肯推着你走。”
言语中透着傲慢、不容拒绝。
在忠犬艾霍斯特眼中,除了主子之外,一切都可以牺牲,包括他自己。
一旁,保镖邓肯不仅没有放下手枪,反而更加警惕了——
从艾霍斯特刚才的表现来看,血祖并没有把帕尔默先生当成合作伙伴,而是将他当成了一条可以利用的狗。
监控设备中。
陆离等人已经来到了三十二楼,距顶层不足五十米,要是再不转移,那只能拼死一搏了。
关键在于,哪怕抱着必死的心去抵抗,依旧没有任何胜算。
早知道就不该让周先生去时代广场追踪对方!
帕尔默心中有些后悔。
或许,我可以趁机脱离血祖的贼船?
就在刚才,匆匆一瞥。
这位野心家不仅看到了艾霍斯特从口中探出的刺舌,更是通过监控,看到了自己的老熟人亚伯拉罕。
大家年纪相仿,身体状况却截然不同,一个在集中营饱受折磨的犹太人,为什么能活这么久,而且还保持着敏捷的身手?
当年,他一定有什么东西瞒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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