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伦敦开始的诡异剧场 第12节
尤其是这种带有荤味的事情,更是能让人们多出几分兴趣。
散席上,一名留着络腮胡的男人放下手中啤酒,追问道:“然后呢?”
“喉咙有些干,朋友,你就没什么表示吗?”这个下巴尖细的矮个子男人扬起酒杯,其中的含义不言而喻。
“酒保,给这位消息灵通人士一杯黑啤,算在我账上。”
陆离拍了拍桌子,扭头看了一眼胸脯与年龄成正比的女招待,吹了个口哨,摆出一副我是熟客的架势。
而坐在一旁等待午餐的杜克嘟囔了一句,似乎是“本色出演小流氓”,但是声音并不清晰。
几个小时前,他们两个匆匆离开国王学院,等赶到白教堂区时,才想起来没吃饭,已经饿到不干饭就提不起精神的地步了。
然后,好不容易找到一家正在营业的餐馆,却发现,坐在这里的食客都在聊开膛手杰克案。
事实上,他们全是在信口胡扯,身为第一个到达现场的人,杜克无比确信这一点。
可惜,陆离对此很感兴趣。
“朋友,继续说说你看到了什么?”
“没错,别吊人胃口了。”杜克嘲谑着说:“如果你能编出一个有趣的故事,我可以考虑帮忙续个杯。”
“嘿,朋友,小威廉从不骗人。”
从女酒保手中接过啤酒后,男人美美地抿了一口:“老实说,我曾经见过那女人几次,她与其它廉价流莺不同。”
不同?
陆离眼睛一亮。
坦白来说,他来这里,主要是为了填饱肚子,结果遇到一群人在聊最近的连环杀人案,索性耐下心听听看。
毕竟,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一杯酒钱而已,若是真能探听听到什么有价值的讯息,再请一百杯都值得。
“她叫玛丽,年轻漂亮,身材高挑丰满,平时穿得很整洁,有着像百合花一般甜美的笑容,正是因为长得好看,有好几个男的同时养着她,所以她不需要像多数流莺一样到街上去拉客。”
“结果却被人杀死了,死是因为勒死,凶器应该是一旁的马鞭。”
杜克发出一声嗤笑,他愈发敢肯定,这家伙在骗吃骗喝。
恰好,这个时候侍应生将先前点的牛排端了过来,专心填饱肚子快点去做事才是正理。
念及此处,杜克扯了扯陆离,示意他赶紧吃饭。
“你不觉得那家伙不像是在骗人吗?有名有姓,死因、凶器都有。”
陆离低头前,扫了一眼那个自称小威廉的男人,他脸色涨得通红,面对其他人的质疑时,无比愤怒,不停地赌咒。
“谁说瞎话!老子亲眼所见,你们要是不信,直接托人去警署打听。”
“骗子死全家!”
这架势,就快原地爆炸了。
难道昨夜还有其他命案发生?
出于侦探的职业习惯,陆离下意识地分析思考起来。
而杜克放下手中的刀叉,掏心置腹地说道:“兄弟,哪怕他说得是真的,又怎样?要知道,伦敦可是一座拥有百万人口的巨城,什么样的杂碎都有,民风淳朴哥谭市知道吗?两者差不多。”
“而咱俩只有一双眼睛,死死盯着开膛手杰克即可。”说着,他压低声音补充道:“分清主次,你可千万不要圣母心泛滥。”
“放心吧,我从未放弃过追查主要目标,如果那所诡异的高校是地狱,那咱们也要做活得最滋润的鬼,去什么优等班看看。”
陆离不慌不忙地说道:
“不过,你不觉得很巧合吗?开膛手杰克作案的同时,突然爆出另一起杀人案。”
“别忘了,阴暗与光明同场,有了侦探、法医,为什么没有罪犯?”
【正义克星,加入混乱阵营,什么邪不压正?一派胡言!罪恶之城中,怎么可能少了各位的身影,请尽情大闹一场。】
时隔两天,黑板上的内容依旧印在杜克脑中,陆离顺嘴一提,他瞬间想到了一种可能。
“朋友,我是一名医生,可以帮忙作证。”杜克绝非蠢人,他按下心中的各种情绪,出声说道:“前提是,你能说出那位女士死亡后有什么特征?”
闻言,正在被众人嘲讽的小威廉瞬间看了过来,仔细打量——
那是两个身穿深色大衣,头顶硬壳礼帽的男人,打着领带,衣服裁剪得体,一看就知道价格不菲,而且,气质与白教堂区格格不入,似乎是西敏寺那边过来的老爷。
“光线那么暗,看得清才怪。”
他轻声抱怨了一句,然后喊道:“不过,我倒是闻到了阵阵恶臭味,还有,她的脸很肿,眼睛布满血丝。”
听到这里,陆离确信这家伙并非在故意吹嘘,昨晚在现场解剖尸体时,杜克曾说过机械性窒息的特征:大小便失禁、眼睑结膜出血。
不过,即便证实了,也没什么价值。
一个饭前小插曲而已,别影响他们下午的调查就行。
这时,成为全场焦点的杜克耸了耸肩,撇嘴说道:“好吧,我相信你的话了,并以医科教授的名头帮忙担保。”
“酒保,麻烦给在场的每个人都来一杯波本,由我买单。”
说完,他从口袋中取出钱包,数了几张纸币:“这里有三镑,不用找了,多出来的全是小费。”
精神紧绷了一整天,难得有资本放松,杜克索性帮所有人买了个单。
见这家伙如此嘚瑟,陆离笑着摇了摇头,故意打趣道:“教授,您愿意请我再吃一份豆子炖肉吗?”
坦白来说,这家餐馆的豌豆炖肉很不错,香糯不油腻。
“乐意之至。”
“不过,你想好吃完饭以后,先去哪里了吗?”
“东区市民自卫队总部。”
第十六章 柯南
人类是一个性格很矛盾的种族。
短短两天,连环杀人案带来的恐惧,渐渐成为某些人餐桌上消磨时光的有趣谈资,口中一边谴责凶手的残暴,一边嘲讽苏格兰场的无能。
而城市的另一面,情况却截然相反。
生活在东伦敦,尤其是白教堂一带的女性居民,可没这份闲心去谈笑,她们终日惶惶不安,只要天微微一黑,就不上街了。
不过,凡事总有例外。
一些独自抚养孩子的女工,为了赚取买面包和牛奶的钱,必须冒着危险,去工厂上夜班;至于那些穷得揭不开锅的妓女,她们也必须靠接客来赚取生活费。
为了保护这些人的安全,一些心存善念的先生,决定联合起来,舍弃休息时间到街上巡逻。
他们自称东区市民自卫队。
——走访了数千户人家,提醒所有人要注意安全
——印发了上万张传单
——加大了巡查力度,甚至还换上女装,假扮成流莺,三更半夜跑到街上去钓鱼
“既然我们纳税人养的狗消极懈怠,不能用鼻子嗅出凶徒的行踪,那就只能指望自己了。”
乔治.拉斯克,这个民间组织的首领,在对报社记者扔下这几句话后,带着助手,又开始了一天的巡视工作。
街区、小巷、酒馆、工厂,甚至是学校,他都要亲自去一趟。
“老板,你看上去挺累,为什么不回去睡一觉?要知道,开膛手杰克从来不会在白天杀人。”
“肯,我只是希望这样做,能少死几个人。”
“好吧,您真是一位绅士。”
助手耸了耸肩,随口恭维了一句。
然而,在两人闲聊的时候,陆离与杜克却扑了个空。
金鹅公馆。
负责接待访客的仆人,端了两杯咖啡过来,并送上一些小点心。
“两位先生,请耐心等上一段时间,我家老爷出去巡逻了。”
“好的,您去忙自己的事情吧。”
陆离端起咖啡碟,慢饮了一口,同时不着痕迹地扫了一眼客厅内饰。
驯鹿头、熊皮、猛犸象牙……
全是高档货。
陆离甚至注意到,主人在墙壁上挂了两杆火帽枪,样式很简约——
枪管通过三个螺栓固定在核桃木枪托上,枪托底板为黄铜材质。
这是属于男人的浪漫,只需轻轻扣动扳机,就可以干掉几百码以外的目标。
“如果可以的话,我倒想戴上猎鹿帽,换一套轻便的衣服,去郊外狩猎,哪怕猎物只有野兔,也是一种享受。”
这个时候,陆离想到了这两天日夜颠倒、与尸体打交道的经历,心中不免有些唏嘘。
“嗐,如果有的选,我宁愿舒舒服服地睡上一觉……哈……昨晚一整夜都没合眼,本想解剖完尸体眯一会儿,结果又遇到案情出现重大突破,再这样下去,咱俩迟早得猝死,最后淘汰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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