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伦敦开始的诡异剧场 第177节
呼——
寒风夹着雪粒扑面而来。
走出书房,便是一个有直棂窗回廊的小院,要是放在夏季,倒是颇具格调,然而,现在却是冬天,寒风呼啸而过,吹得陆离的衣摆上下鼓荡。
“父母在,不远行。”
“要想去雒阳,就必须找个合适的理由,嗯……游学访师,这理由不错。”
低声自语了几句,陆离便不再多想,继续向院外走去。
要知道,这个世界,他并非孤家寡人,因此,必须先向那个素未谋面的父亲请示,征得同意后才能离开。
不辞而别、独自跑路并非不可,但只要这么做了,直接社会性死亡。
毕竟,汉朝以孝治国,几百年下来,孝顺父母,这一观念早已深入民心,要是开局就扣上一顶“不孝”的帽子,陆离还混什么三国?
到时候去投黄巾贼,人家都不收,还要顺带把他砍了祭旗!
幸好,那位担任门下贼曹的父亲并非迂腐之人,他盼不得独子外出游学、上进,早日光复先祖荣光,在郡城中做一个六百石官员。
不过,以往进入考试场景时,都是孤儿开局,现在多了个便宜老子出来,确实让人感觉不舒服。
“大郎,快把狐裘披上,要是冻出病来,小人万死难辞其咎。”
声音急促、惊慌,从院外传来。
原先见过的老头快步冲进书房,速度不比青壮男丁慢上多少,前后不过三四个呼吸的时间,便取来一件白色裘衣。
“这天滴水成冰,郎君怎么穿了一身单衣便出来了。”
老仆的语气中带着关切,却不敢责怪,一边说,一边踮起脚尖,为他系上狐裘。
见状,陆离也没有拒绝,时代如此,这种情况下,要是亲自动手,不仅不会被人称赞,反而会被耻笑。
不多时,两人一前一后,走出庭院,来到正厅。
“见过郎君。”
“见过郎君。”
厅外站着两名护卫,身材还算魁梧,由于披着皮甲、手持环首大刀,因而不用行礼。
见状,陆离点了点头,视线从两人的罗圈腿上挪开,然后环视四周,不动声色道:“我阿翁呢?”
“贼曹去城外巡视了。”
应者是左边那个细髯鹰目的青年,态度不卑不亢。
“何时归?”
“不知。”
陆离眉头紧皱,事不宜迟,他必须在明天之前离开平陶,以免被迫卷入接下来的黄巾之乱。
略作思索。
“你带路,我有事要与阿翁商议。”
“诺!”
自始至终,站在一旁的老仆都不敢出言阻拦,只是目送着两匹黑鬃马消失在风雪之中。
平陶并非大县,虽然地处并州,但离边疆很远,军备松散,加上守城的士卒认识陆离,直接让路放行了。
随着时间推移。
陆离终于知道护卫的罗圈腿并非先天问题,而是这个年代没有马鞍,马镫也只有单边,仅仅用来辅助上马,长此以往,腿肯定会变形。
所以……
这个负责带路的青年,确实是个本事的人,要不带他一起跑路?
毕竟,有随从跟着,能省不少事。
陆离越想越觉得可行,不由得,他偏头瞥向左前方那道策马奔驰的身影,思索着该如何开口。
与此同时。
十几里外的山腰处,血腥味格外刺鼻。
事实上,这里本该是亭市——
亭者,停也。
县外,十里设一亭,它不仅是为远行百姓提供住宿的地方、而且是最基本的治安单位。
亭长、亭父、求盗,以及几个亭卒,负责维护方圆十里的秩序,保证百姓安居乐业。
市,市集。
在特定的日子里,百姓们自发聚集,用秋天打下的粟米换肉、置鹅,以物易物,互通有无。
因此,亭市算是乡间一大盛事,而不少犯了罪的人,也会趁机凑个热闹,做些小偷小摸的事。
陆诩身为本县的贼曹,负责缉捕盗贼,历来尽心职守,听闻消息后,不顾天寒地冻,特意率领十几名卫士前来帮忙。
一开始,本无事发生。
百姓牵鸭赶鹅,与旁人换盐、葱、蒜、布匹,甚至有小贩在此插了酒旗,卖些劣酒,连陆诩都没有忍住,他见有人贩卖铜镜,且打磨得很是精细,背后还刻有铭文:
常富贵,乐未央。
写的是隶书,虽然不是出自名家之手,但胜在工整,本想买给家中独子陆离,结果异变陡生——
付了五百钱之后,陆诩如愿拿到镜子,却瞥见摊主小贩腰胯处系了一根黄布,瞬间想到了前些年作乱天下的黄巾乱党。
“杀!”
刀剑碰撞。
喊杀声、哭喊声,打破了陆诩的回忆,此时此刻,他浑身沐浴着鲜血,高举着豁了口的环首大刀,目眦欲裂,恍若从地狱中的杀神。
原来,这亭市是黄巾乱党的聚集之地,自亭长到亭卒,尽是教众,他们打算在此宣扬教义,裹挟民众。
“狗官,给我兄弟偿命!”
一声厉吼,一个壮汉扑了上来,浑然不顾胸膛处流血不止的伤口,因为,在他身旁躺着两具无头尸体,系在腰身处的黄巾已被鲜血染透。
铛!
火星四溅,黄巾贼后退两步,而陆诩依然勇猛,攥紧滴血的环首大刀,挥舞着酸麻的臂膀,往下一磕。
晶莹的汗滴挥洒出去,随后血腥味涌入鼻腔。
第三章 黃巾力士
咳——
浓烈、湿滑的血腥味顺着鼻腔涌入喉管,想都不用想,就知道,是血!
出于本能,陆诩咳嗽起来。
每咳一下,都有粘稠的液体涌出,那是黄巾贼之血,但,也有一些顺着咽喉流进食管。
身为掌一县盗贼事的百石官吏,陆诩自然杀过人,但饮血却是第一次,可他不仅没有感觉恶心,反而癫狂地大笑起来:
“狗鼠辈,天下共杀之!”
不等他说完,五名黄巾贼便提刀冲了上来,为首者是一个平帻短髭的中年男子,看上去颇为英武,根本与农夫田奴扯不上半点关系。
“某来送陆君一程。”
说着,此人便冲了上来,先其余四人一步,来到陆诩面前,将手中长剑刺了过去。
这一幕落到陆诩眼中,瞬间激得他血气上涌,一股股热流冲击着眼眶,太阳穴突突跳个不停。
根本没有任何犹豫,扬起手中的大刀,砍了下去。
“汝母婢也!”
喝骂声中,血光四溅。
只见一颗戴着平帻的头颅高高扬起,表情还停留在死前那一刻,狰狞、癫狂,以及错愕。
他怎么也想不到一个年逾四旬的百石官员,竟然如此生猛。
“身为亭长,吃着朝廷的粟米,竟有脸造反……”
陆诩朝尸体吐了口唾沫,而血液顺着刀身往下淌,将缠在刀柄上的布条染透,手心一片滑腻。
下意识地,他收了几分力气,以免武器脱手,同时睥睨前方,盯着眼前四人,呵问道:
“狗鼠辈,尔等从何而来?”
在陆诩眼中,黄巾贼与牲畜无异,或许,其中有不得不反的穷苦人,但大部分都是流寇,不事生产、劫掠为生,所过之地皆为焦土,只会让更多良善、有饭吃的百姓流离失所,裹协他们一同造反——
若是不从,便充作军粮。
一切皆为亲眼所见!
可惜,四名黄巾贼没有任何触动。
苍天已死、黄天当立。
这是大贤良师死前遗言,证明天命已改,另外,郭渠帅说了,若他做了皇帝,众兄弟个个都是千石大官,再也不用窝在乡野,靠劫掠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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