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伦敦开始的诡异剧场 第23节
“了不起。”
光线暗淡的楼道中,一个身材高挑的男人缓缓走出。
“不愧是来自远东的名侦探,陆离阁下,想必席格已经被带走了吧。”
“看来,这场猫鼠游戏,您才是最后的赢家。”
陆离从未见过阿尔伯特,但他觉得皇室继承人应该具备以下特质:相貌不必多么英俊,但身形必须挺拔,不管遇到何等情况,都会尽力维持那份体面,而非垮着脸。
说话间,这位王储已然来到客厅之中,兰斯依旧双手持握霰弹枪,只是将枪口微微偏转了一下,从正对老妇人,变成了正对阿尔伯特。
对于平民来说,皇室依旧高高在上,而对于某些权贵来说,在得到许可之前,他们的公馆,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
分开前,拉斯克先生叮嘱兰斯务必保护好陆离,因此,无论如何,他都会誓死捍卫对自家老爷的忠诚。
“不必紧张,我身边一个护卫都没有,毕竟杀人还带着随从,那就是非疯即蠢。”
维克多摊了摊手,淡定到了一种不正常的地步,若非陆离见他身上没有藏枪械的地方,早就找掩体了。
“这么说,您决定认罪了……”
此刻,陆离紧紧握住手杖,确认自己能够一击将其放倒。
“杀几个流莺而已,罪在何处?”
“你以为有谁能审判我?哪个法官敢审判我?”
维克多在回答时,语气很平和,似乎是在跟人聊天、喝咖啡一样,说完之后,他还直勾勾的盯着陆离,想要这张脸上看出些什么,比如沮丧、愤怒。
然而,任何反馈都没有。
陆离表现得更加从容,用局外人的语气说:“气势不错,可惜您找错观众了,我只是个侦探,不负责送犯人上绞刑架。”
忙碌了整整两天两夜,虽然中途有波折,但是他和杜克还是交出了一张最完美的答卷。
当然,这些也离不开柯南道尔先生,甚至是暴躁大叔乔治的帮助。
此时此刻,陆离感觉自己就像提前做完试卷的学霸,接下来的时间随意支配,保证不浪死就行。
换而言之。
你们随意,我无敌。
见状,维克多沉默了,一切都跟他想象的不一样。
良久之后。
“你、你就没什么想说的吗?”
闻言,陆离慷慨地笑了:“皇储殿下,你想听什么,我说给你听。”
不就是渴望体面嘛,我施舍给你。
身为一名穿越者,这个时代没人比陆离更懂凡尔赛文学。
这个时候,没人知道维克多在想什么,只见他整了整衣襟,道:“侦探先生,您很有趣,要是早些认识你就好了,或许我们能成为志同道合的朋友。”
“不,不,就算再提前一百三十年认识,咱们都不可能走到一起去。”
话落,陆离懒得再说什么,转身离开了,只给维克多留下一个背影。
“先生,等等我!”
大概两分钟之后,兰斯挥动马鞭,挂着煤油灯的马车朝来时的方向驶去。
第三十章 返校
1888年8月11日,天气晴。
伦敦郊外某处,三个男人正在闲聊,一瓶窖藏红酒被拔出了瓶塞立在餐桌上,而三个高脚玻璃杯中,分别斟满了酒液。
此刻,柯南道尔先生正举着烟斗,吞云吐雾:“哎,陆离先生、杜克教授,你们确定不试试吗?事实上,十个绅士里有九个喜欢抽烟,连那些淑女们也觉得抽烟是件很时髦的事情。”
说着,就从怀里取出两个木盒,推了过去:“打开看看,送给你们两位礼物。”
一口浓烟喷出。
柯南道尔又美美地吸了一口。
经过三天的相处,陆离已经知道,对于这位先生来说:烟就意味着生命。
索性没再劝,直接接过材质考究的木盒,猜测里面装着什么:
巴掌大小,东西不会太大,估计是烟斗之类的小物件。
打开一看,果不其然,一只木纹很漂亮的烟斗,正静静地躺在绒布上,而旁边,则放着铜压棒、烟丝袋等配件。
“我托匠师打造的上等石楠木烟斗,两位不试试?”
道尔先生就像蛊惑亚当的蛇一样,再次劝说两人。
杜克犹豫了一下,低下头有模有样地装填烟丝,然后划了根火柴,轻轻吸了一口。
“咳咳……”
他直接呛出声来:“味道太冲,算了,我还是将它留作纪念吧。”
而坐在最左侧的陆离似乎早有预料,就是不上当,正慢慢啜饮红酒,可惜他什么都没有品出来。
“道尔先生,你就别为难杜克这小子了,他可抽不惯这么重口味的烟丝。”
“对了,最近伦敦有什么新鲜事,别提什么凶杀案,免得影响心情。”
柯南道尔压灭烟丝,偏头思考了一下,道:“唔,昨天大洋彼岸来了几件舶来品,据说比电报还要便捷,可以隔着很远聊天,那些富商、贵族正抢着购置这种高科技工具呢。”
“叫什么来着?记不得了,反正等我新书出版赚到钱了,也买一台,到时候常联系啊。”
话落,杜克与陆离脸上的笑容逐渐消失,两个世界的人,怎么可能保持联系呢。
沉默之中。
心思敏捷的道尔先生,察觉到了什么,忧心忡忡地问道:“怎么了?”
闻言,陆离放下酒杯,决定说出准备已久的说词:“实话跟您说吧,我跟杜克准备去大洋彼岸闯闯。”
“年轻人多出去看看挺好,要不是跟霍金斯小姐结了婚,她不愿意颠簸,我也打算去那地方看看。”
突然谈及分别,柯南有些不习惯,忘记问陆离打算何时动身离开,直接嘱咐道:“什么时候回来?记得提前写信通知,我去港口接你们,还有……我家的地址知道吗?”
砰!
镁光灯闪耀的声音响起。
似乎有一台老式照相机,将时间定格在了这一刻。
与此同时,伴随着白光与声响,陆离和杜克视线模糊,大脑一片空白,根本来不及思考。
等他们回过神之后,发现自己已经回到了那间破教室,而四十个座位上,坐着同样茫然无措的同学。
当然,唯一的变化就是大家都穿着西式服装,仿佛刚刚参演了一场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剧,还没来得及换装。
只不过,手中熟悉的物件,在提醒所有人,这并非梦境,或者,众人理解中的演戏。
没人愿意打破这寂静。
直到一个满身是血的男生在左顾右盼中,看到了另外一个人。
“傻X!”
“开学时还敢打你爹,去死吧!”
说着,就从腰间抽出匕首,直挺挺地冲了过去。
logo男?
陆离想起来这家伙是谁了。
很明显,他被混乱阵营选中,成了一个罪犯,而且,在这五天之内应该杀了不少人。
五天前,这货除了言语嚣张之外,战斗力几乎为零,被肌肉兄贵打得毫无还手之力,现在却能熟练掌握使用匕首的技巧。
一般人持匕首械斗,通常会跟打王八拳一样,四处乱划,很盲目,而这样做只能划破对方的皮肤,疼却不致命。
因此,经验丰富的凶徒最喜欢刺人,通过寻找人体最柔软、没有骨头保护的地方,以求一击致命。
其实,陆离也没有发现,侦探思维已经潜移默化得改变了他的思想。
换句话说就是入戏太深了。
念头急转之间,两个人已经再续前缘了,肌肉兄贵此刻穿着苏格兰场标配的制服,手持警棍,腰间别着一把转轮枪。
可距离如此近,拔枪还击约等于原地等死,因为时间上根本来不及,所以下意识地,他侧过身来,用肋骨去接,然后抽棍还击。
很快,两人扭打成一团,几个照面下来,都已是伤痕累累。
整个过程,就像刺客跟战士对决一样。
按道理,应该是肌肉兄贵占据优势,但因为是被人偷袭,先挨了一刀,再加上那家伙根本不要命,因而伤势比较重,此刻衣服已被鲜血染透。
话又说回来,logo男也没讨到什么好处,整张脸被敲得青紫一片,异常肿胀,而且腿骨似乎被敲断了,站立不稳。
两人周围,桌椅倒了一大片,受到波及的人纷纷聚集到教室前,一边看戏,一边提防有人偷袭自己。
陆离与杜克互视一眼,默默拔出挂在腰间的转轮枪,没想到乔治·拉斯克先生送的礼物,竟在这地方发挥了作用。
几乎是同一时间,夹在两人之间的杨媛媛注意到了这个举动,后知后觉地问道:“你们两个要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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