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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伦敦开始的诡异剧场 第566节

【奇兹韦尔街恶犬分尸案】

经过一段时间的审读,他看上了这个案子,而事情的来龙去脉,其实并不难理解——

正如分局上报的标题那样,一群恶犬无差别攻击路人,将至少二十人分尸。

很明显,这是灵潮复苏背景下,一起骇人听闻的超凡事件。

至于事件发生的地点,自然是奇兹韦尔街,根据该区警局介绍,这里每晚都会聚满“牵着装饰得体的狗”的男人们,因为它是地下狗市交易中心。

从乡下偷来的狗被带到这里卖,伦敦被偷的狗被送到乡下,这样一来,狗便永远无法靠近自己的家。

“狗贩子行事嚣张,他们不仅在其它街区作案,还经常对本地市民下手,在过去十年里,经常有勒索案上报。”

“一般来说,这群家伙采用食物来诱惑狗,然后,趁机将其偷走,假如狗主人追过来,他们便宣称自己是慈善人士,帮忙找到了狗,要求三到八先令不等的补偿。”

“偷狗、卖狗、狗肉加工、勒索……一系列黑产业加在一起,每年至少会给贩子们带来二十万英镑的不法收入。”

资料引用了很多老警员的说法,通过它们,陆离建立了一个初步印象:

犬只落难地。

而这群惨遭拐卖的狗,在第一次灵潮翻涌时,成为了超凡生物,开始进行报复,先是干掉了地下贩子,接着,开始无差别袭击路人。

当太阳升起时,它们才消失在迷雾之中。

不过,几乎可以预见,随着黑夜再度笼罩这座城市,恶犬便会出现,沿着回家的路收割生命。

“杀了无辜之人,自然得接受相应处罚。”

陆离抬眸,看了眼窗外。

外面仍有些许光亮,大概再有二十分钟就要天黑了。

见状,他没有再犹豫,看向最后一份文件,事发地同样在奇兹韦尔街——

为提高效率,每人负责一个区域,以避免案件重叠。

【诡异咖啡馆】

警方想不到合适的名字,来命名这起案件,只能在前面加一个笼统的前缀。

“街角有一家咖啡馆,开了大约十年,生意一直不太行,跟味道无关。”

“人们都说这里服务态度和环境差,虽然老板是个很漂亮的女人,但她待人冷漠,经常因为走神而无视客人。”

“另外,由于年久失修,房屋变得有些残破,地板上黏着难以言说的深色物质,就跟女老板一样,她确实漂亮,可气质却很压抑、悲哀,大家都觉得可能是她年轻丧偶的缘故。”

“而今早,咖啡店突然换了个样子,美女老板还是美女老板,气质却不再阴郁,装修格局也变得格外豪华。”

“魔鬼犬猎杀路人时,有一位目击者匆匆逃进咖啡馆,试图用玻璃门挡住恶犬……”

“在这里,关键证人珍妮弗受到了热情接待,冷漠的女老板亲自为她研磨咖啡,并笑着送来热毛巾,以及面包、肉排、刀和叉。”

“据珍妮弗所说,老板手艺很棒,是她二十年来喝过最棒的咖啡。”

“值得一提的是,咖啡馆里多了一个帅气、高大的男人,笑着为顾客烤肉,准备各种食物。”

看到这里,讲述开始变得平淡起来,因为,根本没有人来报案,是一名警官从此路过,统计灵潮翻腾给辖区造成的影响时,偶然发现了这一幕,才做了简单调查。

“避难——受到热情接待——天亮安全离去。”

陆离低语,整个事件非常容易归纳出脉络图,疑点也很明显。

首先,已成为超凡存在,且失去理智的恶魔犬,竟然放弃了目标,根据描述,甚至连冲撞玻璃门的动作都没有,直接跑开了。

为什么会这样?

小型猎手在草原中追捕兔子,无意间闯入了狮子的领域,在嗅到气味的瞬间,立刻放弃追猎,离开这片禁地。

以上便是陆离的答案。

其次,原先破破烂烂的咖啡馆,在这个特殊节点,变得富丽堂皇起来。

这绝不是装修队的功劳,哪个团队能把效率提这么高,事情发生在半夜,顶多十几二十分钟的时间。

所以,灵潮复苏还能帮助建筑物升级?

陆离心中更加好奇了,刚好他没吃午饭和晚餐,可以去那家街角咖啡馆解决,尝尝令目击者珍妮弗小姐念念不忘的美味咖啡。

顺便解决最后一个疑惑。

那位突然多出来,负责烤肉的英俊小哥,他究竟是何来历。

念及此,他从办公室的窗口跳下,没有走楼梯,直接上了警局专用的马车。

……

下午六点整,晚餐时间。

中式小餐馆做的红烧肉非常地道,隔着很远就能闻见香气,平时来晚了,根本就买不到。

早早离开警署,本该回家休息的温斯里警官出现在了里面,他很困,但肚子传来的饥饿感,令其难以入睡。

因此,他根据习惯来到这家没什么名气的小馆子,足足打了一斤米饭,两份红烧肉。

混杂着土豆、胡萝卜与肉块的米饭,在特大号餐盆里,堆得像小山一样,旁边所有食客看到这一幕,都面露诧异,并准备打包离开。

灵潮爆发的后遗症,正在逐渐显露出来,大家一边生存,一边警惕发生在身边的特殊之事。

当然,温斯里觉得这是桩好事,市民警惕心强,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死亡,为苏格兰场减轻压力。

除此之外,他并未觉得自己这种状态有什么不对,最近太忙、压力过大,造成身体疲倦,从而导致困乏与饥饿。

“我二十岁时就吃这么多,每次出去,她都像没见过世面的乡下姑娘发出惊呼。”

温斯里回忆着过往。

然后,低下头大口吃着用糖和酱油焖烧出来的肉块,又酥又烂,十年来味道一直没变。

第七十三章 雙面人生

黑夜笼罩着大地,窗外漆黑一片。

没有月亮,只有散发着朦胧光亮的路灯,将四周照成橘黄色。

两名为生计所迫的漂亮流莺,将温斯里从地上架了起来,眼前这个男人昏迷在了路边,她们在心中盘算着,究竟能从对方口袋里掏出多少票子。

“要是这家伙有钱的话,咱们干完这一票,最近就别出来了,世道变得越来越危险,到处都流传着恐怖流言。”

“唉,别抱太大希望,这条街已经废弃很长一段时间了,很多无家可归的穷人喜欢来这里对付一晚。”

“可他衣着还算体面。”

“很多破落的中产也都这样。”

泰…和……

牌匾上的字模糊不清。

不远处,是一家明显带有东方风格的两层木质房屋,布满了灰尘与蛛网,但却时不时有客人进出,他们一言不发,面无表情,像是木偶一般。

看到这一幕,两名流莺的脸色立刻变得煞白,架起“肥羊”就跑。

颠簸、磕绊。

温斯里朦朦胧胧,他睁开困乏的眼睛,嘟囔了一声,像个醉汉一样。

而两个女人在大街上来回转了十几分钟,大半夜,路上行人稀少,偶尔有几辆马车从身侧经过,也是匆匆忙忙,根本不敢放缓速度。

“你们是谁?”

当走到一家小旅馆外面时,温斯里清醒了,他感觉自己情况很糟糕,头重脚轻,眼睛也十分干涩,可大脑还是能够思考。

“先生,不是您邀请我们过来的吗?”一名流莺快速反应过来,把手伸进温斯里的衬衫,摸着他的小腹,然后一路下滑,笑吟吟道:“难道您想在路边来?这听起来可真刺激,不过得加钱。”

“可以了。”温斯里一把抓住她的手,沉声道:“你们走吧,钱我照给。”

天,我在神志不清时都干了些什么?

事实上,温斯里并没有怀疑流莺的说法,因为,他想到了自己刚才竟然在泰和楼吃红烧肉,要知道,那地方已经废弃很多年了,老板更是早已因病亡故。

几分钟后,两个流莺用莫名其妙的眼神,望着男人踉踉跄跄远去。

“这家伙不会那里不行吧。”

“管他呢,反正钱都给了。”

另一名流莺一脸后怕,“说实话,那么大个子,我还怕咱们两个会吃亏。”

哒哒哒。

高跟鞋与地板碰撞,发出清脆悦耳的声响,两个女人结伴离去。

奇兹韦尔街。

晚间的街道格外清冷,换做其它街区,偶尔还能看到人影,但这片区域例外,居民早已搬走,辖区警员也不敢出门,哪怕教会那边发放了驱魔三件套——

圣水、镀银匕首、十字架吊坠。

当然,这些东西陆离身上也有,假如放在过去,它们同样会对狼人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但今时不同往日,可能比方打得不恰当,但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

一头被上帝祝福过的狼人,可以随时释放圣光,怎么可能会被归为黑暗生物?

即便教皇看见了,都不会产生这种大不敬的念头,只会觉得他是传递上帝旨意的圣徒。

另外,在把萨度之剑留给杜克以后,陆离身边暂时没有顺手的武器,因此,他索性问文森特老爷子要了一套警用装备,而对方很热情,连作用堪比烧火棍的手枪都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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