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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伦敦开始的诡异剧场 第96节

闻言,帕尔默点点头,拿起专用座机,开始联系朋友。

与此同时。

皇后区,都铎路。

解决掉两头返魂尸的陆离打算去停车库找些汽油,他得毁尸灭迹,防止嗜血线虫扩散。

成百上千的返魂尸尚不成气候,可上百万、上千万就难说了。

毕竟,蚁多啃死象。

“老爷子,一只返魂尸体内藏着多少条虫子?”陆离随口问道。

“多得数不清。”

说着,亚伯拉罕偏过头——

这个时候,伊弗刚好从隔壁的房间走了出来,他克服恐惧,左手拎着小艾玛的脑袋,右手拎着她的小腿,准备拖着尸体下楼。

在两人的注视下,这位博士突然顿住了脚步,表情错愕——

因为,他看到了一个手持霰弹枪的男人,正堵在楼梯口。

我完了!

这该怎么解释?

伊弗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缓缓松开双手,将被砍成两段的小艾玛放在楼梯上,他觉得自己还可以辩解一下。

比如,邀请眼前这位蒙面先生近距离看看尸体,上面淌着白血,血管内爬满了嗜血线虫。

难道这种怪物不该杀吗?

可惜,杜克并不知道博士心中有这么多戏,他只是听到楼上有动静,准备来个守株待兔……

“卧槽!”

就在两人对视的时候,拿出手枪,过来了解情况的陆离愣住了。

杜克这贱人!

绝对没错!

纵使这家伙戴着帽子、口罩,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陆离依旧能够把他给认得出来。

“老大?”

“特么的,终于找到组织了!”

杜克满脸错愕,纽约这么大,他都已经放弃寻找同伴了。

可是,现实就是如此魔幻。

大腿又回来了!

一念至此,被兴奋冲昏头脑的杜克冲了上来,给陆离一个结实的熊抱,肉麻兮兮。

把伊弗博士都给看呆了,他后知后觉地问道:“两位,你们认识?”

可惜,没人搭理他。

杜克正忙着诉苦,他在陆离耳边压低声音,抱怨道:“校长坑死我了,一点提示都不给,害得我错过了最佳入场时机。”

“问题不大。”

陆离的表情有些奇怪:“这几天我一直在瞎忙,好不容易步入正轨,结果,你也摸到了这里。”

人比人气死人。

他忙了这么久,走了好多弯路,才找到猎魔人亚伯拉罕,而杜克运气爆棚,随随便便一出门,就遇到了。

不过,这样也好。

有个能信得过的搭档帮忙,做什么事,都会简单很多。

在两人低声交流的时候,亚伯拉罕单手拄着剑拐,另一只手则拖着安诺特先生的尸体,朝公寓外的花园走去,同时说道:“很高兴又有人加入进来,但现在不是叙旧的时候,咱们还是抓紧时间,把返魂尸处理掉吧。”

杜克打量了老爷子一眼。

瞬间,就挪不开视线了。

身材矮小,眼神却凌厉。

手中提着一柄银质狼头手杖,身穿英式呢子大衣,还打着一条领带。

这扮相,不是装X,就是大佬。

可,陆离是谁?

能跟一个普通小老头同行?

杜克越琢磨,脸上的笑意越深,心中狂呼:不愧是老子,咸鱼了三天,照样能追上调查进度,绝对是天选之人,老天爷最钟爱的崽!

念及此处,他眼巴巴看着陆离,像是在询问什么一样。

“那位是亚伯拉罕,一名百岁猎魔人,曾跟血祖战斗过。”

陆离知道杜克这家伙在想什么,无奈道:“去吧。”

话落,杜克朝他比了个大拇指,快步走出公寓。

不多时,一道贱兮兮地声音从公寓外传来:

“老先生,处理尸体这种事我最拿手了,您往后稍稍,我来就行。”

第三十七章 推倒重來

今夜,街道上出现了很多奇怪的路人,走路歪斜、沉默寡言。

如果不小心碰到这些人,与之发生争执,它们就会喷出一根带有尖刺、可以分岔的长舌……

而这,正是第二阶段的计划。

只需将一具返魂尸杀死,把尸体扔进河流中,污染水源,就可以在三天内转化整座城市的人。

这种效率,在古代是难以想象的,因为,那时候城镇稀少,村落与村落之间相距甚远,猎魔人可以从容行事。

可现代不同,人口超千万的城市不在少数,只要有人愿意配合、漠视,疫病就可以肆意传播、蔓延。

更令血祖感觉畅快的是,明天会发生千年难遇的日食,月球会挡住太阳直射光,那些新转化的返魂尸,可以走出家门,把“福音”传给邻居、路人。

最多两天,它麾下就会有数千万忠心耿耿的族人,而到了那个时候,人类将不复存在。

另一边。

皇后区,都铎路。

自觉充当小弟的杜克拎着一桶汽油,一边往尸体上浇,一边说:“下面该去哪一户人家?”

“按照名单表上的顺序,应该是安塞尔·巴博,住在布鲁克林……”

一旁,如愿拿到录像的伊弗博士没有任何表示,他试图跟巴恩斯主任取得联系,却始终无法拨通电话,急得来回踱步。

“谁把手机借我用一下?”

最终,伊弗开口询问。

而陆离先是看了看手机屏幕,接着又望向杜克,心中隐约感觉有些不对劲:“抱歉,没信号,你呢?”

见状,杜克急忙将油桶放在地上,掏出手机查看。

在三人的注视下,他低声说道:“也没有信号,不止如此,连网页都无法打开了。”

很显然,血祖的人类帮凶没有闲着,看这架势,应该是憋出了一个大招。

“老爷子,挨家挨户消灭感染者,还是太慢了,过于被动。”

陆离强行冷静下来,继续分析:“既然血祖能够控制返魂尸的眼睛观察世界,那它肯定知道我们身在何处、准备做些什么。”

“可是,那家伙竟然没有派人阻拦,这说明什么?血祖不在乎,因为,它有了更好的对策,任由我们去浪费时间。”

闻言,亚伯拉罕竟然没有反驳,反而点了点头:

“没错,其实最高效的方法还是杀死血祖,只要它死了,那些返魂尸就会跟着一同死去。”

听到亚伯拉罕的话,心情急躁的伊弗博士欲言又止。

一个生物的死,能影响到其它生物?

这不科学。

但是,这几天他见过太多不科学的事情了,因此,还是闭嘴为好。

“具体方案呢?”陆离追问。

事实上,除了老爷子之外,在场的所有人都不太了解血祖。

它究竟是怎样的存在?

能力有哪些?

到目前为止,只知道血祖畏惧白银、阳光,很难被彻底杀死,最佳做法就是将它封印在深海之中。

“暂时还没想到……”

老爷子低下头,搓了搓脸,他并非神明,只是因为掌握一些炼金术、禁忌知识,活得久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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