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中世纪,抽卡升爵 第115节
但问题在于,那是在汉斯没升级的情况下。
他现在手头又不缺钱,对于汉斯这个早早地就跟在自己身边的扈从,哪里会吝啬财富,给他直升到了三十级。
而且他还是重装战士的模版,跟身为重装铁卫,主加体耐的般若不同。
这差距可大了去了。
“跟我来吧,我有一把骑枪送给你,这是一把具备坚不可摧的特性的神兵利器,我相信你能发挥出它的全部力量。”
洛萨决定把具装骑兵的骑枪送给汉斯。
可以想象,若是有一匹宝马良驹,汉斯在战场上,绝对是一具杀戮机器。
中午的时候,洛萨在蒙特利尔本堂神父的见证下举行了一场浩大的册封骑士的仪式。
他先是向所有十字军的军士们和骑士们,宣读了每个人的功绩。
随后,以高卢人的传统,为每一名侍从,剪掉燕尾旗的燕尾,赐予他们方旗骑士的身份,并且接受他们的正式效忠。
同时,洛萨命令工匠,为他们设计了专属的纹章,并每人赐予一卷丝绸,十枚苏勒德斯的金币的赏赐。
自今日起,他们都将步入军事贵族的行列。
洛萨在约格律斯堡,为他们准备了一小块采邑,当然,只是名义上的采邑,因为很多地方根本就是荒芜之地。
他们没有财力,也没有条件在此修建城堡,庄园,或招纳流民,聚集成村落。
对于拥有骑士头衔的,洛萨就只能赐予少许金币充当奖赏了,更多的,是荣誉上的奖赏。
比如创造性地提出了,在王家骑士团的骑士阶层,推行“大骑士”“骑士长”等头衔,分别负责部分军务,既能使人才物尽其用,又不用自掏腰包。
见证这一幕的军士们一个个羡慕至极,能摊上这样一位慷慨的大团长,简直是天父保佑!
心中又不免有些懊恼,若是之前在战场上没有退缩,而是奋勇杀敌,是不是自己也能捞到一个骑士的头衔?
而这,正合洛萨的心意。
论功行赏,做到这份上,已经完全足够了。
风尘仆仆的信使,在大街上飞驰而过。
他看到洛萨,眼前一亮:“伱是蒙特利尔的汉弗雷爵爷吗?阿马尔里克宫相已率大军,抵达蒙特利尔附近,请提前准备好大军的休息之所。”
洛萨指了指自己胸襟前,罩袍上的纹章:“连这个纹章都不认识的人,也能做信使了?”
信使脸色微变:“抱歉,大人,请宽恕我的冒犯,我从西西里刚到圣地不久。”
“履行你的职责去吧。”
洛萨有些意兴阑珊地摆了摆手。
他看着身后,这一张张熟悉的面孔。
第二批十字军已经抵达蒙特利尔了,这意味着,要跟萨拉丁决战的日子已经临近了。
到时,这些人能不能活下一半,都是个未知数。
蒙特利尔城外。
远方,沙尘滚滚。
五十名鲜衣怒马的骑士,持各色燕尾旗和方旗,簇拥着阿马尔里克前进。
他有些志得意满地看着自己身后的大军,他虽然贵为宫相,但在耶路撒冷,头上一直骑着雷蒙德伯爵和雷纳德伯爵。
好不容易等到这两人都离去后。
鲍德温四世居然又站出来重新理政了。
唯独亲自带兵出征这段时间,他才算是真正享受到了“说一不二”“一言以决”的权柄。
这种感觉,令他有些飘飘然。
大军缓缓向蒙特利尔城门前进着。
一名骑士抱怨道:“怎么还没人来迎接?难道不知道尊贵的宫相大人,已经莅临了吗?”
这番话算是说道阿马尔里克心坎儿里去了。
他板着脸,不顾那些早已被连日行军,折磨的嘴唇干裂,疲惫不堪的军士,高声道:“止步,派人去催促,要汉弗雷爵士派出与我身份对等的人来迎接我!”
他心里暗骂。
他知道雷纳德伯爵瞧不起他,但他说到底也是太后党的重要成员。
又花费大笔钱财,自掏腰包(指贪的城防军的钱),招兵买马,前来解救卡勒堡,怎么连他的儿子都不愿意卖他一个面子吗?
孰不知蒙特利尔现在连个主事人都还没推举出来,哪里有人还顾得上考虑会不会引起他一个靠女人上位的所谓“宫相”的不满?
洛萨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险些没笑掉大牙。
“就让他等吧,最后丢脸的还是他自己。”
“城门开着,直接进来就是。果然,人越是缺什么,就越在意什么。”
洛萨并不在意这位太后的姘头,所率领的三千“大军”。
这支大军的含金量太低,除了五十余名骑士和他们的侍从以外,其余人大多都是仓促训练的征召兵,连一顶头盔,或是铁质护腕都凑不出来一套。
这一点,从他们两支军队,出发时只差了半天时间,却错开这么久才抵达同一个目的地。
而且其间王家骑士团还在绿洲修整了几天,就可见一斑。
洛萨很自信,哪怕是现在已经伤筋动骨的王家骑士团,真要摆开阵势大战一场,胜利者,也绝对是王家骑士团。
而且损失还不会很大。
阿马尔里克,对洛萨而言也实在算不上什么大人物,虽说是安格妮丝太后最喜欢的情夫之一。
但这位安格妮丝太后的情夫,实在是太多了,她几乎是“半公开”地包养了诸多情夫,并把他们送上了教区主教,宫廷显贵这样的要职上。
安格妮丝太后,是埃德萨伯爵,乔治林三世的姐姐。
她曾有过两段婚姻,在嫁给先王阿马尔里克后,因作风混乱,被加冕的耶路撒冷宗主教厌弃,公然表示她不配戴上耶路撒冷的王冠。
于是阿马尔里克先王才又迎娶了东帝国皇室,科穆宁家族的紫衣公主玛丽·科穆宁。
如果不是西比拉公主有一个儿子,根本就不配同伊莎贝拉公主争夺王位继承权,因为从严格意义上来看,鲍德温四世跟西比拉公主都只能算是“私生子”。
过了大概一个钟头的时间,才终于有骑士前去迎接。
据说被阿马尔里克好一顿臭骂,结果那骑士也是个火气大的,俩人互相指着对方鼻子破口大骂,活生生上演了一出闹剧。
还是他的弟弟,吕西尼昂的居伊站了出来,声称要跟对方决斗,才平息了这一闹剧。
“我真怀疑这个阿马尔里克,和他麾下的‘大军’究竟有多少战斗力。”
洛萨正乐得看笑话,却不曾想,这个笑话很快就沾到他边上了。
“什么,阿马尔里克要我们腾出旅店,供他和他的骑士们居住?”
(本章完)
第110章 跳梁小丑
“看来,我们尊贵的宫相大人,在蒙特利尔的贵族和骑士们面前碰了壁,反倒是把我当成软柿子捏了?”
洛萨心中并未涌现出多少愤怒的情绪,反而有种在看跳梁小丑的感觉。
尽管,他自掏腰包,为士兵们提供住所,并且还照价支付旅店费用的行为,的确看上去有些像软柿子。
“汉斯,戴上副铁手套,跟我走一趟。”
汉斯的脸上,笑意盎然:“大人,您确定不自己亲自出手吗?这可是博取声望的大好时机。”
特地嘱咐汉斯戴上铁手套,原因很简单。
他打算使用身为一个贵族,最简单粗暴,也是最有效的解决矛盾的方法——决斗。
或许对其他人而言,决斗还是个危险性极高的事,即使实力占据优势,也没人能永远在决斗中活下来。
战马失蹄,恰巧被对手捅穿了防御薄弱处,或是坠马时,脑袋朝地,把脖颈磕了个对折
意外因素太多了。
而且没人能保证,自己的对手实力就一定弱于自己。
所以,骑士决斗才被称作是“让天父来判决谁对谁错”的一场审判,因为运气成分的确很重要。
洛萨摇头道:“在个人勇武这方面,我积攒的声望已经够多的了,毕竟,连杀两只狼人的荣誉,都被我一人拿了,我如果出手,他们不可能敢应战的。”
汉斯恭维道:“大人厉害!”
洛萨忍俊不禁:“汉斯,你恭维话说的太烂了。”
一群衣着光鲜的骑士们,簇拥着阿马尔里克站在“橡木与榛子”旅店外。
他们跟对面,全副武装的王家骑士和军士们远远对峙着。
洛萨在骑士团的声望日益高涨,对于这些后来者,言谈举止间对自己大团长的不屑,早已使他们愤怒至极。
“别冲动,一切由大团长做主!”
丕平,已经被提拔为“骑士长”兼“掌旗官”,在骑士间很有威信,他自发约束了其他骑士,不再像原先那样鲁莽。
阿马尔里克这边,有几个骑士看着对面群情激奋的众人,神情忧虑:“这位洛萨男爵可是王家骑士团的大团长,会同意您的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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