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中世纪,抽卡升爵 第276节
她说完,头也不回带着翼骑兵们疾驰而去。
芙琳吉拉有些狐疑地看向洛萨:“让娜在说些什么?”
洛萨轻咳了声,有些心虚。
我明明不记得让娜偷偷回来过呀,难道是我迷迷糊糊,快要睡着的那段时间发生的事?
“总之,这里的事暂且交给你了,芙琳,你这段时间就先跟着切利尼娜小姐吧,我和般若要先返回希伯伦了。”
“啊,为什么?”
芙琳吉拉有些委屈。
“放心,我们不是去游玩,不止希伯伦,我们之后还得去新哈布斯堡,尽量在明天时,把两座新军营都启动了。”
重装弓骑兵的军营,洛萨打算安置在希伯伦城外的马厩旁,那也是一座系统出产的建筑,能够增加马匹繁育概率,舒适度,还能降低患病概率。
这种金贵牲口一旦患病,很可能传染整个族群,埃及许多试图培育本土马种的马场都出现过这种情况,因此只能从天竺高价购买战马。
但这花销可谓是极大,在航运中,起码要损失四分之一的金贵马匹。
(本章完)
第254章 成熟期的生命之树
一天后,新哈布斯堡。
跟上次路过时相比,这里并没有什么明显的变化。
绿洲对荒漠的侵蚀,是悄无声息的。
若是仔细观察,就能发现之前插在路边的道标,就在这短短几天内,已经被绿洲所吞没了,干裂的木板上甚至都变成了深棕色。
远远的,就能看到那高耸入云的巨大树冠,如金字塔般遮蔽了整片天空。
洛萨和般若的身后跟着一名身姿挺拔,穿着亚麻衬衫的年轻弓骑兵,正在缓步前进。
弓骑兵牵着坐骑,脸上露出惊叹的神色:“大人,才一个月没见,神树又变高了。”
洛萨意味深长道:“很快,它会变得更高。”
年轻弓骑名叫扎克,原本是希伯伦城卫军,在昨晚洛萨抵达希伯伦后,转职成了他手底下第一名重装弓骑兵。
重装弓骑兵的全副装备,包括鳞甲马铠,骑弓,全副鳞甲,内衬链甲衫,骑兵短矛还有战锤。
这样一副装备,若是全身披挂,在圣地这种气候下,跟烤箱也没什么区别。
这也是具装骑兵的冲击力较弱的原因所在,坐骑负载的重量太高,很难像拉丁骑士(希腊人对法兰克人的称呼)那样拥有一往无前的冲击力。
所以,重装弓骑兵实际上是需要灵活使用的。
若是用他们跟骑兵对冲,则不需要装配马甲和骑弓,以增加战马持久力和冲击力。
若执行袭扰战术,则可以轻装上阵,远程射击。
若是让他们在步兵序列里,则既可以远程使弓射击,也可以近战拎着战锤,狼牙棒砸人脑壳。
他们的武艺也能支持他们这样的作战方式,堪称是全能型骑兵。
当然这样做肯定是很浪费的,比如,重装弓骑兵使用的骑矛,肯定不如拉丁骑士的骑枪在骑兵对冲时实用。
最佳应用情况,还是得全副武装,远程射箭,射完就拎着战锤冲击敌人的步兵方阵。
还未靠近,洛萨就感受到了生命之树传递而来的雀跃心情。
一根根藤蔓卷起,簇拥在他们身边,垂下来的枝叶像是小蛇一样轻轻摇曳着,像是在护送,欢迎他的到来。
洛萨感慨道:“生命之树的灵性越来越高了。”
般若点头:“看来,成神对它而言还是很有好处的。”
神并不是什么罕见的东西,黑非洲和一些未开化部落的图腾神,几乎可以说是遍地都是。
部落间彼此攻伐,掳掠人口,举行献祭,基本上都有祂们作为幕后推手,位格上根本算不上有多高,许多巫师都比祂们更有资格称神。
“般若,你说,世上现在的超凡力量不断现世,唯独就教会根本拿不出几个有名的超凡者,上帝就不着急吗?”
般若语气平淡地说道:“这个世界,拜火教最鼎盛的时期,甚至都要翻越比利牛斯山,征服高卢了,将整个欧陆拜火教化。那时,也没见祂着急。”
洛萨若有所思:“可能,上帝根本就不在乎信仰,若是什么神都要跟图腾神,动物灵这种,要依靠凡人的信仰生存,那位格也太低了。”
扎克听着这渎神之语,脸上却并未流露出什么异样的神情。
他依旧信仰天父,但在洛萨面前,只能靠边站。
“呵,以凡人去揣测上帝的念头,实在有些异想天开。”
就算同是人类,许多底层平民,也根本想象不到皇帝的生活,是多么穷奢极欲。
正应了那句话:有钱人的快乐,你想象不到。
“的确。”
洛萨将生命古树的生长药剂取出,这是一瓶碧绿色的药剂。
晶莹剔透,隔着瓶子都能感受到其中惊人的生命力。
大概是起了共鸣,生命之树的枝叶,立刻动了起来,在洛萨身边围拢。
活像是一只围着手里拿着骨头的主人,正在撒欢的小狗。
那种浓郁的渴望心情,令洛萨不禁笑道:“别着急,这本就是给你准备的。”
他拧开软木瓶塞。
生命之树的枝叶伸进瓶子里,下一刻,大地开始颤抖。
一根根飞速生长的粗壮根茎,在地底飞速蔓延。
在绿洲的边沿处,一簇簇草木生长而出,开始飞速吞噬沙漠。
一股沁人心脾的馨香弥漫开来。
洛萨深吸了一口气,若有所思:“这是溢散出来的生命之力?”
若是在游戏中,他现在头顶肯定正在冒出一连串的+1s的标志。
因为光闻这股馨香,他感觉自己都能延年益寿。
许久。
生命之树终于安静下来。
洛萨抬起头,只见大橡树的枝叶,苍翠欲滴,一颗如同冰河世纪里,小松鼠拼命追寻的果子一般的橡果,正在枝头轻轻摇曳着。
他张开手。
果子立刻掉在了他的手心里。
“这就是伱的子体?”
感受到生命之树传递来的确定之意,洛萨将橡果收起。
这枚橡果,也不知种在哪里更合适些。
西奈沙漠肯定不成,那里是洛萨统治的边缘地带,也是限制阿迪勒投送兵力的天堑。
那就放在阿兰德勒吧。
阿兰德勒的可用耕地面积,还有人口都不是很多,只是艾拉港的卫城。
有一棵生命之树子体在,或许要不了多久,阿兰德勒也能发展为一座大城市。
而且这里距离艾拉港也近,等到子体生长到一定程度,还能辐射艾拉港。
洛萨叫来匆匆赶来迎接的伦纳德,吩咐道:
“伦纳德,找个擅长射箭的城卫军,再取几副废旧铠甲。”
洛萨是见识过英国人的长弓手的,只有在近距离,他们的弓箭装配破甲箭才能洞穿法兰西骑士的铠甲,许多箭矢角度不对的话,近距离射中头盔甚至会蹭飞出去。
许多法兰西骑士都是陷入重围之后,被一群步兵拽下坐骑,掀起面罩,或是找到脖颈这种防御薄弱处,才能用武器将法兰西骑士杀死。
这也是重甲的意义,贵,肯定有贵的理由。
一战时期,板甲都没被彻底淘汰。
很快,伦纳德就带着个穿着皮甲的青年来到了洛萨面前。
这是个脸上生有小雀斑,肤色黝黑,但有着很典型的日耳曼人相貌的金发年轻人。
“你叫什么名字?”
年轻人的神情有些紧张:“大人,我叫罗兰,以前做过猎户——是王家猎户,每年都会进贡皮革给陛下,可不是偷猎者。”
“呵,放宽心,我的为人你们应该清楚,我打算征召你进入我的军队做弓箭兵,每月都有军饷,还有田地的补贴。”
罗兰的脸色有些迟疑。
“大人,再过一个星期,就轮到我晋升翼骑兵了,我不想做弓箭兵。”
翼骑兵,在他看来,已经算是半只脚踏入骑士阶层了,甚至要比骑士老爷还要威风。
放着翼骑兵不当,去当弓箭兵?
那不是神经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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