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中世纪,抽卡升爵 第328节
洛萨笑着在身前画了个十字架,随即又意识到不对,拱手一揖:“多谢老丈。”
他摸了摸身上装钱袋的地方,可惜,随自己一同入梦的,只有这一应盔甲,估计大军里还有粮秣辎重,但这钱袋却是没留在身上。
老翁没在意洛萨的尴尬,见这胡人不仅汉话流利,也算得上是有礼,也稍稍松了口气:“军爷不必客气,快些渡河去吧。”
洛萨点了点头,正欲离去,忽听到身后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此时,正是晨雾细微之时。
雾气朦胧间,影影绰绰闪过十余道骑兵的身影,离得近了,他们大多佩戴着蛾眉盔,身披札甲,坐骑的前半身,也覆有缝制的简易札甲。
从浓雾之中冲出,他们立刻看到了这边有一个骑着高头大马的“胡人骑兵”,几个口哨声响起,十余名骑兵便分散开,向洛萨包抄而至。
洛萨轻哼了一声:“老丈,你等快跑,让洒家去与杀了这群金狗。”
老翁哪里还会客气,随口应了一声,忙不迭向远处奔逃去了,只是这年岁已高,被这一惊,腿脚酥软,是怎么也跑不快了。
一旁逃难的百姓们,也是纷纷加快了脚步,一时间,场面乱作一团。
洛萨端坐在马背上,自顾自将黄金面具佩在了脸上。
这些大概率是金人拐子马的骑兵,也很是聪明,看到洛萨这身人马具装的打扮,也知道此人甲胄犀利,纷纷取出铁锤,狼牙棒等钝器,向洛萨冲来。
他那甲胄再怎样坚固,这传导而来的巨力,也够洛萨受的。
洛萨挥起具装骑矛,轻夹马腹,便迎着十余名拐子马骑兵冲去。
这具装骑矛势大力沉,换做以前,他根本挥舞不起来几下,便要力竭。
但眼下他的力量和体力均已是今非昔比,即便不施展透支力气的血瀑,短时间内也能应用自如,一个照面便将一个拐子马骑兵砸得筋断骨折。
旁边一名拐子马骑兵,只听耳边呼啸风声,眼前顿时一黑,赫然是被洛萨手中的铁矛直接砸中了脑袋,七窍迸血,坠马身亡。
那十余名拐子马原本还想分出部分人去截杀那些逃亡的平民,眼见这胡骑凶悍,立刻分散开来,摘下鞍上骑弓,远远逡巡。
另有人吹响号角,竟是怀着用骑弓骚扰,拖延住洛萨,另行求援的打算。
他们手中的骑弓自然无法奈何洛萨身上的龙鳞甲,哪怕是扎到面门上,有着“不可损毁”特性的金色面具上也只是稍稍传来些许震动。
(本章完)
第300章 大秦将军
若是寻常的具装骑兵,面对这等局面,只能束手无策。
毕竟装备沉重,跑又跑不过敌人的轻骑兵,追又追不上。
除非是洛萨的具装弓骑兵才能展开反击。
可洛萨哪里是寻常人。
只见他抬起手,一簇火苗猛然在他掌心中燃起,得到【火山之王】加持的火焰法术,使他手中的火球简直如脸盆一般大小。
“金狗受死!”
在拐子马们惊恐的目光中,洛萨嘿嘿一笑,直接将手中这些天来跟安娜学来的火球术丢出。
虽说,此世的宋金,非彼世的宋金。
但洛萨对这些从深山老林里跑出来,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的金人,同样连半点好感都欠奉。
火球带着呼啸风声,呈直线飞射而出,那速度并不快,也就是一般弓箭射出的速度,想要命中高速移动的敌人,绝非易事。
这只是火球术的初级版本,洛萨还会一手即使火球脱手后,仍能控制其移动轨迹的进阶火球术,但消耗的精神力也会大幅增加。
只是对付这种水平的对手,他觉得普通版完全够用了。
他得节省精神力,毕竟上限总共就那么点,杀死模拟战中的敌人,又不可能使自己升级,连带着回满状态。
正常情况下,想要回满耗干的精神力,起码要休息一整夜,连带着还会有头痛,精神萎靡,昏昏欲睡等一系列的后遗症。
火球精准命中了想要躲避的拐子马骑兵,立刻将其燃成一团火炬,那人连惨叫声都来不及发出,就连同坐骑一同倒地而亡。
这火球术的高温,经过【火山之王】的加持,可绝不仅仅是凡俗之火那么简单,只一瞬间就能将其体内的水分蒸干,烧成火炬。
拐子马们大惊失色,纷纷鼓噪着。
洛萨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估摸着无非就是“妖法”“妖人”之类的惊呼。
这一来,饶是这些拐子马骑兵极为凶悍,也不得不撤得远远的,只敢站在远处放箭骚扰,可强弩之末,势不能穿鲁缟,离得远了,磅数本就小的骑弓,变得更加绵软无力,根本无法对洛萨造成威胁。
洛萨转过头,看向那些正在逃亡路上的难民们,轻叹了一口气。
靖康之耻,北方沦陷。
不知有多少人就此葬身于比契丹人更加野蛮无数倍的蛮夷之手。
宋朝兵弱但富庶,北方金人打得契丹辽人苦不堪言,结果契丹辽人转头就能按着宋军一顿乱揍,这完全将大宋朝的遮羞布都撕了下来,使金人完全看穿了宋朝的羸弱,俨然一块白嫩的肥肉。
洛萨前世时,每每读起这段历史,都会忍不住扼腕叹息,宋朝百姓实在是太惨了,走了契丹豺狼,又来女真虎豹,赶走女真虎豹,又来鞑靼铁骑。
正当洛萨打算迎头截住敌人,给身后逃难的百姓们增添一分生机时,他的心头突然警兆大作,背上的皮肤像是被针扎了一般刺痛。
洛萨下意识后仰。
便听一阵呼啸风声。
一柄锋利的投枪,直接擦着洛萨的鼻尖飞过,在金色面具上划出了一连串迸溅的火星。
砰——
投枪命中一棵柳树,直接将其洞穿,连带着又穿透了两棵树干,投枪才彻底变形,碰了个粉碎。
好大的力气!
洛萨看向侧面投枪飞来的方向,正看到一个头戴银色面具盔的金人将领,渊渟岳峙地端坐在一骑神骏战马背上。
他戴的头盔,是一顶四筋娥眉盔,头盔下的札甲披肩和护面遮住了整张脸庞,仅露出双眼的一道缝隙,正紧盯着洛萨。
周围的金人骑兵有些惊讶地喊了几句,似乎对洛萨能躲开这人的偷袭很是意外。
洛萨摘下鞍上悬挂的印有双头鹰纹章的鸢盾,护在胸前,神情凝重地注视着这个敌人。
这敌人实力很强,虽然他还有一系列底牌没有使出,但要知道的是,他现在可是孤身一人,而敌人,可能还会有源源不断的援军。
可惜,他这次进来只戴了金色面具盔,那顶翼骑统领的龙虾盔在让娜手中,以他坐骑的脚力,跑肯定是跑不掉的。
只能打!
洛萨紧握着手中的具装骑矛,手指轻轻摩擦着这杆铁矛中段的螺旋纹路。
面对这等困局,他倒是一点也不担心。
毕竟,他就是死在这儿,了不起也就是提前退场,没办法在让娜跟金兀术的对决中,帮到让娜多少忙了。
不过,说实在的,如果芙琳吉拉,切利尼娜还有般若都过来的话,缺不缺他一个,似乎也没那么重要。
这样想着。
洛萨心中反倒生出了一种,此前在模拟战中,带着倾家荡产组建起的军队,向敌人发起决死冲锋时的豪迈。
这样一想,心中顿感畅快至极。
洛萨将骑矛指向那金人将领,发出了一声暴呵:“兀那金狗,报上名来,本将枪下不斩无名之辈。”
值得一提的是,这昨日巨舰世界的宋朝,官话跟普通话几乎没多大区别,洛萨完全能够跟这里的人无缝交流。
那金人将领扯起嗓门,用并不纯属的汉话喊道:
“俺乃是大金三太子麾下谋克(百夫长)古勒泰,俺听手下儿郎说,你是个金发碧眼,能施妖法的胡人,为何要为宋人卖命?”
洛萨心中一惊,却是没料到这区区一个百夫长,竟也有这般力气,若是换作一个猛安(千夫长),岂不是稳稳要压自己一头?
洛萨微微一笑:“我可不是什么胡人,我乃西域之西,泰西大国大秦边区将军洛萨,等你死后见了阎王老子,就报这个名字好了。”
“什么泰西大国,听都没听过。”
“那是你们金狗无知,不过是一群蜗居于深山老林中的蛮夷之辈,怎配知我大秦威名?”
他罕有这么痛快地说汉语的时机,肆无忌惮胡扯了两句,擎起手中的具装骑矛,便向这女真谋克杀去。
“伱那嘴巴倒是伶俐,等俺摘下你的头颅,定要拔出你的舌头喂狗。”
那女真谋克嗤笑一声,接过身后阿里喜(军仆)奉上的类似于大关刀般的武器,向着洛萨便迎了上去。
便听铿的一声巨响。
洛萨手中包铁的鸢盾,竟是险些被那女真谋克劈烂,但洛萨手中的骑矛,也轻易便捅穿了他那厚实的札甲,洞穿其胸膛。
紧跟着,他手掌发力,竟是硬生生将这女真谋克挑了起来,随即狠狠掼在地上。
马上作战,哪有演义话本里描述的动辄几十上百个回合,瞬息之间便能分生死。
大雾天里,洛萨的脸上一片血红,体内龙裔血脉飞速奔流,俨然已经施展了血瀑术,这才能猛然将速度提到极致刺出这一枪。
他大喝了一声,也不顾那些女真拐子马们是否听得懂,声如洪钟般大笑道:“区区金狗,不值一哂,还有没有能打的上来跟我一战?”
拐子马们面面相觑,一时间被这面具人的气势所慑,饶是他们这从尸山血海中厮杀出来的百战精锐,竟也有种肝胆欲裂,想要掉头逃跑的冲动。
“呵。”
洛萨正欲嘲讽一句,好整以暇撤走去寻自己的军队,却不料,远方的浓雾中,隐隐约约传来了大片密集的马蹄声和脚步声。
不多时,便有上百名人马具装,戴着遮面盔的重骑兵,从雾气中冲出,更远的地方,更是有着不知多少拐子马轻骑,还有契丹,汉人的仆从军围拢而来。
因为雾气朦胧,根本难以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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