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中世纪,抽卡升爵 第571节
牵着坐骑步行的骑士忍不住反驳道:“陛下就算拿下整个埃及,难道还会留在这里东方吗?如果陛下离开埃及,这里岂不还都是洛萨侯爵这些东方贵族的领地?”
“为什么不呢?”
男爵反问道:“比起欧洲的领地,这里简直就像地上的天国,这是天父赐予我们的应许之地,每一个高卢勇士都应该享有这片土地的治权。”
立刻有人应道:“的确,萨拉森人占据的宝贵地盘如此富裕,就算是陛下也可能会动心吧?”
抛下原本的头衔,爵位,跑到东方来当国王和领主的不在少数。
甚至一些贵族十字军参加东征的本钱,就是靠出卖自己的旧有头衔换来的,他们之中很多人就算战败之后想要灰溜溜返回欧洲,原有的领地也大有可能被自己的亲戚,兄弟们给占据了。
比如理查的曾祖父,富尔克五世,就因为继承耶路撒冷王国的王位,丢下了安茹和曼恩的领地。
比如现在西西里王国的欧特维尔家族,第一次十字军东征时,博西蒙德和坦克雷德,这对舅甥先后做了安条克的大公,他们原有的领地自然也无法顾及,继承给了欧特维尔家族的成员。
假如理查真夺得埃及国王的头衔,就未必没可能留在东方,继续拓展属于自己的王国,毕竟,只有在东方,才有这么多异教徒可供他征伐,而且东方也更加富裕,虽然不太适应这里的气候,但刚抵达这里的新十字军们,已经被这里的繁华迷昏了眼。
牵着坐骑的骑士,忍不住反驳道:“但陛下可是阿尔比恩尊贵的国王,还是阿基坦和诺曼底的尊贵领主”
他打心眼儿里不希望理查会因为东方的富裕,就抛下自己的王国,这在他看来太不负责任了。
但越说越没底气,因为他也清楚这种可能不是没有。
虽说理查在欧洲也是一言九鼎,地位尊崇的强大国王,阿尔比恩王国皈依天主教的时间较早,在整个基督世界当中,也算是较为尊贵的王国尊号。
但事实上,为了凑够出征东方的军费,理查已经掘地三尺,债台高筑了。
如果理查直接将这一副烂摊子移交给自己的兄弟,那位爱尔兰君主(名义上),莫尔坦伯爵约翰,自己拍拍屁股跑东方来当埃及国王,还真是一件很可能的事。
想到这儿,他不禁下意识将目光投向队伍最前方,唯一一个骑乘在坐骑上,披着鲜红色斗篷,戴着金色王冠盔的伟岸身影。
理查的心情显然相当不错,嘴里哼着高卢民歌,这位阿尔比恩的君主,实际上连阿尔比恩语都不会说,他的宫廷里通用的语言是高卢语。
天空中突然响起一声凄厉的鹰唳。
他抬起头,看着那穿梭于云层之中,高悬于九天之上的黑点,冷哼道:“这就是萨拉森人引以为傲的猎鹰?”
他说着,跳下马背道:“富勒伯爵,取我的枪来!”
伯爵卫队长凝眉将马鞍上系着的一把用白色亚麻布包裹的短枪递来:“陛下,这把魔器王后殿下曾叮嘱过您要少用。”
“无妨,区区一把魔器罢了。”
理查攥住短枪,亚麻布顷刻间便化作了一层粉尘,显露出了其下,那散发着暗红色光芒,镌刻着诸多古老字母的短枪——传说中,这是凯尔特神话里的半神英雄,库丘林所使用的魔枪。
“看好了,十字军的勇士们!”
理查高举起手中的短枪,猛然后仰,狠狠掷出,飞射的短枪立刻像是一道红色的闪电刺向云霄,只听盘旋在云霄当中的猎鹰一声凄厉的惨叫,便被短枪戳了个正着。
他再张开手,只见那短枪竟凭空回到了他的手中,枪尖上还串着一头看起来竟有半人庞大的巨型猛禽。
“陛下勇武!”
“圣米迦勒在上,陛下的神力简直令人叹为观止!”
理查在十字军的吹捧声中,露出了轻松的微笑,他将短枪丢还给富勒伯爵:“把这只畜生清理干净,看他这个头儿,应该够我吃上一顿了。”
欧洲人有食用大型禽类的传统,孔雀,天鹅,都是绝佳的食材,这头猎鹰如此雄骏,拿来食用,可谓极有面子的一件事。
他又冲一众十字军吩咐道:“萨拉森人的耳目已经被我除去,但这也意味着敌人已经发现了我们的踪迹,很可能会派人迎击,我们接下来,便原地休息,在此养精蓄锐,等待敌人到来,然后”
他抬起一只手,狠狠攥笼五指:“将他们一口吃掉!”
“天父保佑,我们此战必胜!”
“必胜!”
一众十字军纷纷欢呼了起来,他们当中的许多人,刚来圣地不久,听多了本地十字军们吹嘘的战绩,觉得萨拉森人实力也就那样,迫不及待想要建功立业。
(本章完)
第555章 首战告捷
理查的自信自然不是源自于这些普通骑士和军士。
他们只有百余匹战马,驮畜,辎重,武器装备都很紧缺,又是由多个十余位小领主麾下的士兵拼凑而成,全靠他个人威望凝聚,战斗力很难高估。
他的自信,源自于他手底下这数十名曾在伦登威克,经由他的王后特训,服用了大量增加实力的魔药的禁卫军,还有他自己。
“雄狮统帅的就算是绵羊,也能胜过一群恶狼。”
理查跃下马背,抓起地上一把湿润的泥土:“三角洲河网密布,骑兵不好发挥,咱们的马少,既是劣势,也是优势。传我的军令,让各领主率领自己的士兵,将运送辎重的马车堆到外围,围成车垒,所有骑士和侍从,不得我的命令,均不许擅自出战。”
富勒皱眉道:“陛下,您若是想要在野外跟萨拉森人搦战,敌人人数占优,想赢,难道不应该依靠我们强悍的诺曼骑士们,凿穿敌阵,将敌人撕碎吗?”
理查斜睨了他一眼,不悦道:“富勒伯爵,如果真照你的计划去打,我们就算打掉敌人主力,还能剩下多少人?到时候,就凭我们几十个人去占一座城?”
他是个作风硬朗的君主,常常亲自率兵,冲锋在一线战场,但不代表他就是个鲁莽无脑的暴徒。
他摘下手套,在地上画了个简略的城市布局图:“这是我们的目标,塞曼努德城,如果你是统帅,想要拿下这座城,需要花费多少军力?”
富勒拧眉思索。
高卢人其实不是很擅长围攻这种大城,因为整个欧洲,除了亚平宁半岛也没有这种规模庞大的城市。
他们所需面对的,是规模较小,守军往往最多不过数百人,但却修建于各种险要地形下的石质城堡,漫长的围攻,或是谈判才是主流,而不是寄希望于一场突袭战。
实际上,城堡虽小,但需要防备的方向也少,这种情况下,是很难施行突袭的。
“我们首先需要手艺精湛的木匠,能够打造那种配重式的投石器,野驴砲(一种扭力攻城器),巨型弩炮,大抛石机,还要有足够多的学徒工,起码要有一支三百人的木工队伍。”
配重投石机此时已经为欧洲人所知悉,只是技术还未传入,但十字军们都知晓东方的萨拉森人已经在使用这种能够砸毁城墙的巨型攻城器了。
他语气顿了顿,又道:
“我不了解这这座城市是如何设防的,但若是按照达米埃塔的标准来看,它的那些配备有城防弩炮的塔楼,会对我们的攻城车和塔楼造成很大的威胁。如果塞曼努德城有一万正规军作为守军,市民们协防,我们想要攻破这座城,起码要有三万人,花费三个月到半年的时间。”
富勒的回答四平八稳,毫无出彩的地方。
“你要的也太多了。”
“时间也太久了。”
理查对他的回答显然不是很满意:“富勒,看来是我对伱寄予的期望太高了,你只适合做我的卫队长。”
“这正是我所希望的,陛下。”
富勒很平静地说道。
许多大贵族,或是贵族子嗣,平时都处于国王的宫廷里,担任廷臣要职,这既是被信任器重的表现,同时也是王国掌控国家的一种手段。
如富勒这种伯爵卫队长,每年留在自己领地里的时间屈指可数。
“好了,我知道你的忠诚。”
理查笑了笑,又迅速板起脸道:“敌人数目众多,所以必须在野外寻求歼灭其的机会,到时遍地都是溃兵,我们也能趁机出击,水浑浊了才好摸鱼。”
“但是陛下,您如何确信敌人肯定会主动出击呢?”
理查冷笑:“萨拉森人向来习惯以骑兵作为主力,越过河岸,遍地都是浅滩,淤地,这里是我为他们选择的最佳发挥场所。”
话音刚落下,厚重的云层中,便再度飞掠过两道黑色的影子。
远处,更是烟尘弥漫。
派出去的斥候提着一只被射杀的猎鹰,急匆匆跑了回来:“陛下,敌人有大股骑兵靠近,粗略估计不下三千人。”
“瞧,这不就来了。”
理查拍了拍手上的泥土,站直了身子:“干得不错,查理。”
斥候露出腼腆的笑容,抬起手上拎着的猎鹰,说道:“这扁毛畜生不自量力,想要偷袭我,陛下,这个给您晚上加餐?”
理查笑着摇了摇头:“我也打下了一只,你自己留着吧。萨拉森人的猎鹰,对单个斥候的威胁确实很大,只可惜,它碰上的是我理查的禁卫。”
“传令,准备迎敌!”
敌人很快就来到了近前,十字军们对于理查的命令虽然不解,但也没有说什么,他们之中的骑士数目虽然不少,但有马的却是少数,理查的禁卫们,却已在抵达达米埃塔之后,花费重金凑够了出战时所用的阿拉伯马。
这些禁卫们,显然对理查的命令执行得不打一丝折扣。
只见地平线上,烟尘当中走出了一个个裹着黑色头巾,蒙着黑袍的异教士兵们,他们或骑着单峰驼,或骑着战马,打着绘有一朵熊熊燃烧的红色火焰的旗帜,宛如地狱来客。
一时间,许多此前还对异教徒的战斗力嗤之以鼻的十字军战士,心底也不免打起鼓来。
在欧洲,虽然战争频繁,但规模往往也就数百,上千人,而敌人单是骑兵,粗略看去就起码不下三千人!
尤其是敌人中军的那些甲胄骑兵们,一个个都是人马具装,戴着带有库曼风格的面具盔,覆面盔,这种敌人,实在让人难以再提起小觑之心。
“这就是在东方的十字军们所面临的对手吗?”
“还真是出人预料。”
一些十字军战士小声嘀咕起来。
他们对于东方异教徒的印象,还停留在第一次东征时,一盘散沙的突厥诸邦,以及那些战斗力尚可,但远不及十字军骑士们的古拉姆骑兵。
理查敏锐察觉到了士气问题,大声高呼起来:“基督眷顾的虔诚勇士们,难道你们被异教徒的色厉内荏,外强中干吓到了吗?”
“看着我,士兵们!”
他一声暴呵,鲜红的披风在风中猎猎作响,一如车垒中屹立不倒的三狮纹章旗。
“我是安茹与曼恩的领主,诺曼底和阿基坦的统治者,全阿尔比恩的诸王之王(阿尔比恩有曾经存在许多小国王),永恒君主,潘德拉贡!”
“我与你们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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