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刀剑双绝,你们叫我莽金刚? 第128节
李信进入聚义厅之中。
“莽金刚李信,久闻大名!”
孙正风转头,看向李信,眼中露出惊色。
他本来是想来黑风寨找莽金刚的师兄丁鹏的,却没想到莽金刚李信身上的境界他竟然有些看不穿,但直觉告诉他,李信的境界绝对不是榜单上的宗师境。
至少也是大宗师境!
“孙道友来我黑风寨有何事?”
“可是要向我师兄挑战?”李信有些玩味的看着孙正风。
孙正风老脸一红,连连摇头,道:
“不敢不敢!”
“令师兄神功盖世,连天人榜上的人都能硬撼,我可不是他对手。”
“我此行是想邀请令师兄与我一起去探寻一处宝地。”
哦?
李信诧异的看了眼孙正风。
他‘丁鹏’那个身份和孙正风可没有什么交集,没想到孙正风竟然是来邀请他的。
“我师兄正在闭关突破天人境,恐怕暂时不会出关。”
李信摇了摇头道。
“那真是可惜了。”
孙正风有些惋惜,但随即看向李信,轻声道:
“那大当家可有兴趣与我一同去一趟阳州?”
李信轻轻出声;“阳州?”
“大当家可听说过两千三百年前的法相强者独孤阎?”孙正风正色道:“当初独孤阎以散修之身,短短两百年时间晋升法相,一手阎魔刀法威震天下,就连当时的最顶尖宗门都要避其锋芒!”
“直到有一日,独孤阎独自一人杀入天机阁,斩杀天机阁三位法相强者,遭到天机阁的围剿,不知所踪。”
“而我机缘巧合之下得到了独孤阎墓穴的位置,就在阳州境内。”
“我愿意将墓穴的位置共享出来,只要大当家得到阎魔刀法秘籍之后,让我抄录一份便是。”
“而且据我所知,独孤阎的墓穴之中最好的东西还不是阎魔刀法,而是他的佩刀九幽!”
“独孤阎以散修之身能在二百年之内踏入法相境,靠的就是这柄刀!”
第114章 英雄救美,你还不配!
“九幽刀?”
“既然你已经知道了墓穴的位置,何不自己过去?”李信淡淡问道。
“我也想,可惜我做不到。”孙正风脸上露出苦笑,道:
“而且那墓穴的地图也是我从曲无殇手中得到的,天南剑门的人应该知道这个消息,那墓穴周围有天南剑门的天人坐镇,我根本无法靠近。”
“天南剑门手中少了我手中的钥匙,也进不去那座墓穴,当初我杀曲无殇就是因为他知道了钥匙在我手上,不得已我才杀了他。”
“当初独孤阎在灭了数个宗门之后,那些宗门的宝物也不知所踪,应该也在墓穴之中。”
“在外二十七州除了魔道九宗之外,就只有你们青龙会能与天南剑门掰掰手腕了,若是青龙会不打算出手,我也只有放弃了。”
说完,孙正风从怀中拿出一枚巴掌大小的青铜小刀,只是拿出来,李信就从其中感受到了凛冽的刀意。
这绝对是一位对刀的领悟还要超过他的刀道高手常年持有,才能形成的刀意。
就算是现在的他,常年将这枚青铜小刀放在身上,都有益处。
孙正风一身恐怖的刀道修为,恐怕也有着青铜小刀的帮助。
李信沉声说道:“详细说说九幽刀。”
而且一位散修如果不像他这样是个挂逼,绝不可能只花两百年就踏入了法相境,就算是那些顶尖宗门的法相,也是近千岁,才踏入法相境。
要么这个独孤阎和他一样是个挂逼,要么那九幽刀真有一些神奇之处。
“关于九幽刀具体的信息我也不清楚,但我得到地图之后,二十年搜寻资料,翻阅了大量关于独孤阎的记载,这柄刀很有可能在杀人之后,能掠夺敌人一身精元,滋养刀主,而且还没有任何副作用,只有这样才能解释,为什么独孤阎晋升的这么快。”孙正风沉声说道:
“而根据各种风闻趣事上的记载,独孤阎一人确实杀人无数,数个有天人坐镇的宗门都在他手中覆灭。”
“你打算什么时候过去?”李信轻轻出声。
孙正风道:“看您什么时候有时间,我卡在大宗师巅峰已经四十年,需要一个契机才能踏入天人境,我能走到这一步少不了这小刀的帮助,那墓穴之中应该有我突破天人需要的东西。”
李信点了点头,道:
“那就定在三日之后吧。”
阳州离蛮州并不算太远,以他们的脚程,二十几天时间足以赶到。
倒是可以去看看一位法相强者留下了什么好东西,而且他总感觉这天机阁神神秘秘的,既然这位独孤阎曾经杀过天机阁数位法相,可能对天机阁有些了解。
“好!”
……
三天时间很快过去。
李信、孙正风还有曹正淳朝着阳州赶去。
黄蓉服下了血菩提正在突破宗师境,她的境界太低,三天时间根本不够完全消化血菩提的。
所以李信就带了曹正淳。
现在的曹正淳已经踏入了宗师后期,距离宗师巅峰也只差一步之遥。
李信虽然没给曹正淳血菩提,但大还丹、五龙丹都各给了三颗。
血菩提太少了,还是要先给那些即将踏入大宗师境的人用。
阳州在蛮州的西北方向,从蛮州前往阳州要穿越三州之地,越是靠近阳州,就越是荒凉,等完全踏入阳州境内,周围已经是植被稀少的荒原了。
而且阳州这边明显民风更加彪悍,随处可见背负着武器的江湖客,而且再加上阳州天气炎热,大部分人都是穿着精悍的短装。
李信三人之中实力最弱的曹正淳都是宗师,自然不会惧怕炎热,一身长袍,倒是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不过此地刚刚进入阳州的范围,这边的江湖客见到李信三人虽然会打量几眼,倒没有感到稀奇什么的。
“小二,将你们阳州的特色菜上一份。”
三人来到一座酒楼之中,曹正淳轻声喊道。
“好嘞!”
小二应了一声,不一会儿一大桌子菜就被端了上来。
和灵州云州那种精致一小碟一小碟的菜不一样,阳州这边的菜都是一大份,而且都是以肉食为主。
什么酱牛肉、猪肘子之类的。
这家酒楼不小,饭菜也算不错。
在丢下银子之后,三人便朝着酒楼外面而去。
李信走在最前面,然而还不等李信踏出酒楼,一个姿容秀丽的女子就从外面急匆匆的冲了进来。
“姜菲菲!”
酒楼之中有人惊呼出声,认出了女子的身份。
而在女子身后,还跟着一个二十多岁有着后天八重的锦衣青年,在青年不远处还有一群护卫打扮的人跟着。
“是秦七少爷。”
在见到锦衣青年的时候,一些准备从酒楼出去的人都停住了脚步,远离了锦衣青年。
“秦汉,我是你堂兄的未婚妻,你能不能离我远点?”
姜菲菲见秦汉追了进来,忍不住皱眉。
“什么我堂兄的未婚妻?”
“秦天已经失踪了三年了,菲菲,我对你一片真心,都追了你这么多年,你就答应我吧!”锦衣男子满脸讨好说道。
他才不管那失踪了几年的堂兄呢,在第一次见到这位堂嫂他就惊为天人,甚至亲自去了姜家提亲,只是没想到被姜菲菲给拒绝了。
“我是不可能和你在一起的。”姜菲菲满脸不耐烦,
虽然她和那素未谋面失踪了三年的未婚夫没有任何感情,但以她的容貌,这么也得嫁一个江湖俊杰,而不是秦汉这个草包。
两人还在酒楼的大门口纠缠,酒楼的掌柜站在一旁,却不敢有丝毫动作,因为秦家家主乃是一位宗师强者,根本不是他们这些做生意的能得罪的。
其他想要出门的江湖客也是一样,只能在一旁等候。
李信看了一会儿戏,无非就是舔狗舔不到的那一套,没有一点意思,迈步就朝着酒楼外面走去。
曹正淳和孙正风连忙跟上。
而满脸不耐烦的姜菲菲在看见李信的瞬间,一个念头涌上心头,她侧步拦在了李信的面前,直接抱住李信的手臂,大声道:
“秦汉,你以后不要再缠着我了,我有喜欢的人了。”
“就是他!”